阿大来的时候文姐不在,是她丈夫独眼砂接待的阿大。独眼砂正如名字那样,只有一边眼睛能看着。另一边眼睛是他年轻时追一头寻狼犬弄瞎的,那头寻狼犬硕大无比,搏斗过程中被它一巴掌给拍了。
人们都说独眼砂的力气根本不够打那头犬,所以给拍瞎了给正常。但对独眼砂来说这是值得的,毕竟它给他换来了文姐。
原先独眼砂已经追求了文姐很多年,但文姐始终不点头。而当他扛着那头寻狼犬回来时,当年他们就成了亲。文姐看中的就是他这种不顾一切和歇斯底里,成了亲之后他也确实是文姐的得力帮手,把东岭管理得井井头条。
此刻那只寻狼犬的头骨就挂在厅堂的侧旁,每一次阿大来,都见着这头骨被擦得锃亮。
东岭的寻狼犬是最多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寻狼犬的头骨。但寻狼犬只是比普通的鬣狗大一些,像两个人身形那么巨大的却不多见。
追捕寻狼犬是苦山人的传统,相传寻狼犬能找到血狼。
血狼极其凶狠,敏捷勇猛。它的肉扎实得很,吃一块能一天不饿肚子,它的血腥臭得厉害,但加在酒里能让人壮起打虎的胆量。
苦山人从小就听过,谁能徒手搏斗一只血狼,谁就是上天注定的寨主。而寻狼犬则是血狼忠实的仆从,有寻狼犬的地方,必然有血狼出没。
可惜在苦山这片土地上,血狼不多,而寻狼犬多见。
久而久之,追捕血狼就变成了追捕寻狼犬。
当然那都是古话了,随着去过外面世界的苦山人越来越多,大家也渐渐知道血狼不是什么传奇神物,只不过苦山的气候不适宜它生存,所以它在这里少罢了。
而在其他适合他生存的地方,比如狼省或蛇省,血狼则繁殖得很多。外头人的猎捕工具也更为先进,将血狼抓起来并圈养的情况非常普遍。
或许也是因为外面人的驯化,导致血狼退化得越来越严重。反倒是寻狼犬还凶猛依旧,如苦山人一样,保持着原始和野蛮的脾性。
阿大二十岁那年也打过一头寻狼犬,不过自然不能和独眼砂打的这头相比。
东岭因为地理优势,后来也颇受旧政府的重视。所以文姐的寨头是最清高的,要开口让他们帮忙也最不容易。
阿大已经做好了吃闭门羹的准备,毕竟受到袭击的是北坡,自己的西头较为稳定,南沟又离得远,中土皋则不关他们的事,所以东岭不愿意插手帮忙也是情理之中。
但阿大不能不来,要是不来,鸭姨真带着伤势未愈的北坡村民打出去,后果则是以北坡覆灭收场。
所以无论是什么结果,阿大都得走一趟。至少得做做样子,然后回去告诉阿姐——东岭的人在筹划,再给多一点时间,准备好了就进攻。
可出乎阿大预料的事,他还没把来意说明,独眼砂就上了两壶酒,给他和乌鸦一人一壶,自己也开了一壶。
猛灌了几口酒后,他将酒壶一拍,喷着酒气问道——“你要几多人?”
第57章 第章
阿大说我不知道几多人够,“你们能给我多少?”
“一两百人可以,”独眼砂说。
他的面骨嶙峋凹陷,让幸存的一只独眼显得更加突兀狠厉。
他的眼珠转了转,看看乌鸦,又看看阿大,“我听说你们还有两个俘虏,你知道他们的布防吧?”
“不知道,抓来的那两个没什么屁用,但之前他们进攻北坡,应该减少了西头的兵力,”阿大说,“西头多文官,把他们杀了,也能让他们乱阵脚。”
独眼砂点点头,想了一会,又说,要搞就搞一次大的,不然给他们这样一次吃一点,撑不得几久。
阿大心里咯噔一下,这是他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其实有些事情不仅仅是他看得到,其他人也看得到。但如果没有人点明,自己更容易自欺欺人。而一旦被人说破,有的想法就再压制不住了。
阿大明白,连东岭都能那么干脆地出人手,估摸着大家都猜到当下局势的变化。
消耗是可以打,毕竟他们可以一只麻雀战下去。打到别人军心乱,打到他们的气焰不那么嚣张,然后偃旗息鼓,知难而退。
这也是这四年来苦山一致采取的策略。他们相信外面的人命贵,要真十人换一命,新政府是不敢这么冒险的。说到底新狮国才刚刚成立,打下他们这片又穷又偏的地方也没什么意义,不需要做那么大的牺牲。
可已经过去四年了,眼看着第五个年头都要满了,外头却一点撤退的意思都没有,估计新政府是铁了心要把他们收回来。那苦山再继续这么耗,结果可想而知。
越到后期,两者的差距就会越大。等到连东岭的军火都用光了,他们就剩下弓///nu和弯刀。这还是打吗?不,这是英勇赴死。
所以如果这一次不能击退外头的人,或者给他们造成重创,那苦山大概再撑个两年就了不起了,到时候人家飞机大炮轰进来,死活也能轰出一条路。
阿大等了一整天,到傍晚时候文姐才回来。
文姐说怎么的呢,阿良还亲自过来,鸭姨怎么个情况,你们有多少把握。
阿大说把握没有,只能靠运气了。他把告诉独眼砂的信息和文姐说了一遍,文姐放下弯刀,没马上表态。
这也是阿大必然要等文姐回来的原因。独眼砂说什么是不算的,最终还是得等文姐拍板。
文姐叹了几口气,中途有个小姑娘跑进来,文姐呼喝了几声,她又赶紧朝阿大鞠个躬,转身跑走了。
文姐看着小姑娘的背影消失在外头的夕阳里,有些惆怅地说,唉,真的是,本来还打算让她嫁到你们寨子去,现在都不知道她还能不能活到嫁人的年纪。
跑进来的是文姐的小女儿,今年不过十四岁。看得出文姐年纪越来越大,也比早年更不好战了。
她不像鸭姨,鸭姨只有两个小崽,还在襁褓里。鸭姨经常说若是他们意外被打死了,那也好,没多少记忆,死了不受苦。投胎了别再投苦山,也算这辈子没白死。
但文姐的孩子更多,最大的已经娶亲了。东岭的村民也确实过得更安逸,在安逸的条件下大家为自己小家庭考虑得会更多。
所以她不愿意拿人命做最终的赌注,也在所难免。
“我不需要那么多人,”阿大说,“给我一百,其余的人我自己填上。”
但文姐却摇摇头,她把烟掐灭,朝阿大扬扬下巴,道,“我给你们三百,把他们在西头驻扎的营地拿下,做得到吗,阿良?”
阿大咽了口唾沫,最终轻轻地点了点头。
人们都说独眼砂的力气根本不够打那头犬,所以给拍瞎了给正常。但对独眼砂来说这是值得的,毕竟它给他换来了文姐。
原先独眼砂已经追求了文姐很多年,但文姐始终不点头。而当他扛着那头寻狼犬回来时,当年他们就成了亲。文姐看中的就是他这种不顾一切和歇斯底里,成了亲之后他也确实是文姐的得力帮手,把东岭管理得井井头条。
此刻那只寻狼犬的头骨就挂在厅堂的侧旁,每一次阿大来,都见着这头骨被擦得锃亮。
东岭的寻狼犬是最多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寻狼犬的头骨。但寻狼犬只是比普通的鬣狗大一些,像两个人身形那么巨大的却不多见。
追捕寻狼犬是苦山人的传统,相传寻狼犬能找到血狼。
血狼极其凶狠,敏捷勇猛。它的肉扎实得很,吃一块能一天不饿肚子,它的血腥臭得厉害,但加在酒里能让人壮起打虎的胆量。
苦山人从小就听过,谁能徒手搏斗一只血狼,谁就是上天注定的寨主。而寻狼犬则是血狼忠实的仆从,有寻狼犬的地方,必然有血狼出没。
可惜在苦山这片土地上,血狼不多,而寻狼犬多见。
久而久之,追捕血狼就变成了追捕寻狼犬。
当然那都是古话了,随着去过外面世界的苦山人越来越多,大家也渐渐知道血狼不是什么传奇神物,只不过苦山的气候不适宜它生存,所以它在这里少罢了。
而在其他适合他生存的地方,比如狼省或蛇省,血狼则繁殖得很多。外头人的猎捕工具也更为先进,将血狼抓起来并圈养的情况非常普遍。
或许也是因为外面人的驯化,导致血狼退化得越来越严重。反倒是寻狼犬还凶猛依旧,如苦山人一样,保持着原始和野蛮的脾性。
阿大二十岁那年也打过一头寻狼犬,不过自然不能和独眼砂打的这头相比。
东岭因为地理优势,后来也颇受旧政府的重视。所以文姐的寨头是最清高的,要开口让他们帮忙也最不容易。
阿大已经做好了吃闭门羹的准备,毕竟受到袭击的是北坡,自己的西头较为稳定,南沟又离得远,中土皋则不关他们的事,所以东岭不愿意插手帮忙也是情理之中。
但阿大不能不来,要是不来,鸭姨真带着伤势未愈的北坡村民打出去,后果则是以北坡覆灭收场。
所以无论是什么结果,阿大都得走一趟。至少得做做样子,然后回去告诉阿姐——东岭的人在筹划,再给多一点时间,准备好了就进攻。
可出乎阿大预料的事,他还没把来意说明,独眼砂就上了两壶酒,给他和乌鸦一人一壶,自己也开了一壶。
猛灌了几口酒后,他将酒壶一拍,喷着酒气问道——“你要几多人?”
第57章 第章
阿大说我不知道几多人够,“你们能给我多少?”
“一两百人可以,”独眼砂说。
他的面骨嶙峋凹陷,让幸存的一只独眼显得更加突兀狠厉。
他的眼珠转了转,看看乌鸦,又看看阿大,“我听说你们还有两个俘虏,你知道他们的布防吧?”
“不知道,抓来的那两个没什么屁用,但之前他们进攻北坡,应该减少了西头的兵力,”阿大说,“西头多文官,把他们杀了,也能让他们乱阵脚。”
独眼砂点点头,想了一会,又说,要搞就搞一次大的,不然给他们这样一次吃一点,撑不得几久。
阿大心里咯噔一下,这是他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其实有些事情不仅仅是他看得到,其他人也看得到。但如果没有人点明,自己更容易自欺欺人。而一旦被人说破,有的想法就再压制不住了。
阿大明白,连东岭都能那么干脆地出人手,估摸着大家都猜到当下局势的变化。
消耗是可以打,毕竟他们可以一只麻雀战下去。打到别人军心乱,打到他们的气焰不那么嚣张,然后偃旗息鼓,知难而退。
这也是这四年来苦山一致采取的策略。他们相信外面的人命贵,要真十人换一命,新政府是不敢这么冒险的。说到底新狮国才刚刚成立,打下他们这片又穷又偏的地方也没什么意义,不需要做那么大的牺牲。
可已经过去四年了,眼看着第五个年头都要满了,外头却一点撤退的意思都没有,估计新政府是铁了心要把他们收回来。那苦山再继续这么耗,结果可想而知。
越到后期,两者的差距就会越大。等到连东岭的军火都用光了,他们就剩下弓///nu和弯刀。这还是打吗?不,这是英勇赴死。
所以如果这一次不能击退外头的人,或者给他们造成重创,那苦山大概再撑个两年就了不起了,到时候人家飞机大炮轰进来,死活也能轰出一条路。
阿大等了一整天,到傍晚时候文姐才回来。
文姐说怎么的呢,阿良还亲自过来,鸭姨怎么个情况,你们有多少把握。
阿大说把握没有,只能靠运气了。他把告诉独眼砂的信息和文姐说了一遍,文姐放下弯刀,没马上表态。
这也是阿大必然要等文姐回来的原因。独眼砂说什么是不算的,最终还是得等文姐拍板。
文姐叹了几口气,中途有个小姑娘跑进来,文姐呼喝了几声,她又赶紧朝阿大鞠个躬,转身跑走了。
文姐看着小姑娘的背影消失在外头的夕阳里,有些惆怅地说,唉,真的是,本来还打算让她嫁到你们寨子去,现在都不知道她还能不能活到嫁人的年纪。
跑进来的是文姐的小女儿,今年不过十四岁。看得出文姐年纪越来越大,也比早年更不好战了。
她不像鸭姨,鸭姨只有两个小崽,还在襁褓里。鸭姨经常说若是他们意外被打死了,那也好,没多少记忆,死了不受苦。投胎了别再投苦山,也算这辈子没白死。
但文姐的孩子更多,最大的已经娶亲了。东岭的村民也确实过得更安逸,在安逸的条件下大家为自己小家庭考虑得会更多。
所以她不愿意拿人命做最终的赌注,也在所难免。
“我不需要那么多人,”阿大说,“给我一百,其余的人我自己填上。”
但文姐却摇摇头,她把烟掐灭,朝阿大扬扬下巴,道,“我给你们三百,把他们在西头驻扎的营地拿下,做得到吗,阿良?”
阿大咽了口唾沫,最终轻轻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