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像一根刺,始终扎在阿大的心间。
它时时让阿大怀疑当下的所作所为——他这样抵抗真的有意义吗,这样的牺牲真的有必要吗。
文姐和独眼砂说得对,孩子要活下来。他们可以死,但不好把孩子也一起带着死。
可那些漂洋过海的孩子最终会在鹰省或者说鹰国长大,他们有着苦山人的根,却一天一天,再也不会有苦山人的模样。
“有意义的。”从哥说,他搓了搓阿大的胳膊,道,“苦山的意义不在乎会不会被招安,而在于招安之后的命运如何。”
见着阿大不吭声,从哥又道——“你们的流血牺牲不在于苦山到底是个省还是个国,而是苦山人对它有多大的管理权,这一场耗时耗力的战争过后,你们能否继续把它当成自己的家乡,自己的地盘。”
阿大仍然不说话,从哥最终点明——“现在的胜仗就是在向政府要这一份话语权。赢得越多,话语权就越大。我说过政府已经有了退意,那只要再坚持久一点,他们必然会再次求和。”
“坚持多久,”阿大问,“坚持到下一个五年吗?到时候我们还剩多少人,即便有了话语权,又还有多少人能有力气去管事情?”
“不会,”从哥喷出一口酒气,心里头掂量了一下,“相信我,不出五个月。”
五个月足够让已经没有战意的士兵更加消极,随后必将有人再次试图与蜥蜴城的寨主们接触。只要接触,就有谈判,而谈判的筹码,便是由现在一场场小的胜战积累而成的。
这是阿大等人要求自辖权力的一个机会,也是让苦山暂时避免变成兵工厂,避免这里的人彻底沦为劳工的机会。
不仅仅是从哥,山鸡和阿言等的也是这个机会。
机会来了,一切也就结束了。
第93章 第章
苦山的冬日湿冷且漫长,所以过年的节庆是在深春之后才有。
蝾螈节是入冬之时,过年则是深春。恍惚间从哥和阿言竟在苦山待了好一段日子,而到了现在他才反应过来。
阿大说过节之后还会有一波寒潮,但持续不了太久,寒潮过后就入夏了,天气会迅速地暖起来,现在还裹着大袄子,不用两周就可以着背心了。
从哥说,那岂不是又要抓士兵,又要血祭。
从哥对那场血祭的印象太深了,估计在短时间内他都没有办法忘记那个鲜血淋漓的场景。战争杀人是杀人,可是当杀人具备了仪式性就会变得更加残忍与可怖。
阿大说不用的,“只有蝾螈要血,所以只有蝾螈节血祭。”
从哥稍稍安定了一点,看着重新摆起的长桥宴,心里头也有了一点点喜庆的感觉。
苦山人不仅嗜酒,酒量也很了得。乌鸦更是嗜酒至极,而一旦乌鸦喝起来,他必然拉着阿大一块喝。
摆宴席时阿大和乌鸦坐在一块,原本是让从哥和阿言坐在左右两侧,但从哥说让阿言陪着自己坐远些就好,他们两个好讲话,其他人说苦山话自己也听不太明白。
阿大同意了,这一次阿大再递酒来,从哥没有打翻它。
开席之后,气氛十分热络,鞭炮在远处延绵不绝地炸响,以至于每个人说话几乎都用喊的音量。
加上喝了酒嗓门更壮,村民们一个两个不停地往阿大的方向去,从哥也看不着阿大的脸,只知道阿大接过一碗再一碗,那酒淋在他的胸口,又顺着胸口滑下。
从哥喜欢阿大的胸口,他的胸口挂着兽牙挂坠,挂坠在深色皮肤和结实的肌肉上晃晃荡荡,用从哥家乡的说法,看着还有一点点的性感。
肢体的接触在某种程度上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或许阿大确实不那么健谈,即便用苦山话,阿大也多是嗯嗯啊啊地应着。
可自从有了那日以及后来一段时间的交集之后,从哥莫名地觉得他和阿大的距离更近了。
至少他见到阿大对他笑了,这是之前几乎没有过的。
从哥收回目光,见着阿言夹了一堆的辣椒在碗里。一边喝着酒,一边哈着气,看似被辣得要命,却还不停往嘴里塞。
从哥赶紧摁住他的碗口,说你喝多了吧,你吃那么多辣椒干什么。
“你不知道,”阿言道,“这叫苦山防狼术。”
“什么防狼?有狼吗?”从哥的脑海中浮现出关于血狼的传言。
岂料阿言抬抬头,往乌鸦那边看了一眼,又回头瞥了瞥从哥,“乌鸦不像你的阿大,你说不要就不要的。我只能自己用化学方式防一下,不然我明天又痛得厉害。”
从哥想说你吃那么多辣椒明天一样痛,这还是自内而外地痛,想缓解都缓解不了,但想想他还是住了口。
他知道阿言挺喜欢乌鸦的,现在不过是还没适应罢了。
TBC
第94章 第章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疯狂的日子。
他们真真正正地在一起,一起筹划,一起征战。以一种歇斯底里的方式爱着,犹如飞蛾扑火。
从哥喜欢阿大,喜欢他身上的那种匪气,喜欢他的冷漠强硬和偶尔的不讲道理。
后来的他也曾经随同阿大去过要踩的营地,他远远地看着阿大突然拔出弯刀,让苦山人和自己如山洪般倾泻而下的场景。
阿大是英勇的,是苦山人里的一个勇士,他可以单枪匹马一个人冲到敌后方,再杀出一条血路与正面突入的村民会合。
他会用弯刀放干敌人的血,然后将鲜血染红自己的衣服,染红被囚在牢里的苦山俘虏。他挥刀斩断铁链,再操起士兵的枪扫射,然后敌人便会倒下,如在收割麦田。
他还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唱着苦山人凯旋的歌谣,然后披着被划烂的衣服回来,与大部分时候守在驻扎岗的从哥及山鸡等人相见,大踏步地上前揽住从哥,再把从哥抱起来。
他是一个蛮人,可来自文明社会的从哥却爱上了这样一个蛮人。
他有着未开化的兽性,那兽性是他胳膊上的刺青,是茹毛饮血的秉性,是嗜血好战的烙印,以及从哥所未曾见识过,却被深深吸引的不顾生死的忘我与狠厉。
它时时让阿大怀疑当下的所作所为——他这样抵抗真的有意义吗,这样的牺牲真的有必要吗。
文姐和独眼砂说得对,孩子要活下来。他们可以死,但不好把孩子也一起带着死。
可那些漂洋过海的孩子最终会在鹰省或者说鹰国长大,他们有着苦山人的根,却一天一天,再也不会有苦山人的模样。
“有意义的。”从哥说,他搓了搓阿大的胳膊,道,“苦山的意义不在乎会不会被招安,而在于招安之后的命运如何。”
见着阿大不吭声,从哥又道——“你们的流血牺牲不在于苦山到底是个省还是个国,而是苦山人对它有多大的管理权,这一场耗时耗力的战争过后,你们能否继续把它当成自己的家乡,自己的地盘。”
阿大仍然不说话,从哥最终点明——“现在的胜仗就是在向政府要这一份话语权。赢得越多,话语权就越大。我说过政府已经有了退意,那只要再坚持久一点,他们必然会再次求和。”
“坚持多久,”阿大问,“坚持到下一个五年吗?到时候我们还剩多少人,即便有了话语权,又还有多少人能有力气去管事情?”
“不会,”从哥喷出一口酒气,心里头掂量了一下,“相信我,不出五个月。”
五个月足够让已经没有战意的士兵更加消极,随后必将有人再次试图与蜥蜴城的寨主们接触。只要接触,就有谈判,而谈判的筹码,便是由现在一场场小的胜战积累而成的。
这是阿大等人要求自辖权力的一个机会,也是让苦山暂时避免变成兵工厂,避免这里的人彻底沦为劳工的机会。
不仅仅是从哥,山鸡和阿言等的也是这个机会。
机会来了,一切也就结束了。
第93章 第章
苦山的冬日湿冷且漫长,所以过年的节庆是在深春之后才有。
蝾螈节是入冬之时,过年则是深春。恍惚间从哥和阿言竟在苦山待了好一段日子,而到了现在他才反应过来。
阿大说过节之后还会有一波寒潮,但持续不了太久,寒潮过后就入夏了,天气会迅速地暖起来,现在还裹着大袄子,不用两周就可以着背心了。
从哥说,那岂不是又要抓士兵,又要血祭。
从哥对那场血祭的印象太深了,估计在短时间内他都没有办法忘记那个鲜血淋漓的场景。战争杀人是杀人,可是当杀人具备了仪式性就会变得更加残忍与可怖。
阿大说不用的,“只有蝾螈要血,所以只有蝾螈节血祭。”
从哥稍稍安定了一点,看着重新摆起的长桥宴,心里头也有了一点点喜庆的感觉。
苦山人不仅嗜酒,酒量也很了得。乌鸦更是嗜酒至极,而一旦乌鸦喝起来,他必然拉着阿大一块喝。
摆宴席时阿大和乌鸦坐在一块,原本是让从哥和阿言坐在左右两侧,但从哥说让阿言陪着自己坐远些就好,他们两个好讲话,其他人说苦山话自己也听不太明白。
阿大同意了,这一次阿大再递酒来,从哥没有打翻它。
开席之后,气氛十分热络,鞭炮在远处延绵不绝地炸响,以至于每个人说话几乎都用喊的音量。
加上喝了酒嗓门更壮,村民们一个两个不停地往阿大的方向去,从哥也看不着阿大的脸,只知道阿大接过一碗再一碗,那酒淋在他的胸口,又顺着胸口滑下。
从哥喜欢阿大的胸口,他的胸口挂着兽牙挂坠,挂坠在深色皮肤和结实的肌肉上晃晃荡荡,用从哥家乡的说法,看着还有一点点的性感。
肢体的接触在某种程度上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或许阿大确实不那么健谈,即便用苦山话,阿大也多是嗯嗯啊啊地应着。
可自从有了那日以及后来一段时间的交集之后,从哥莫名地觉得他和阿大的距离更近了。
至少他见到阿大对他笑了,这是之前几乎没有过的。
从哥收回目光,见着阿言夹了一堆的辣椒在碗里。一边喝着酒,一边哈着气,看似被辣得要命,却还不停往嘴里塞。
从哥赶紧摁住他的碗口,说你喝多了吧,你吃那么多辣椒干什么。
“你不知道,”阿言道,“这叫苦山防狼术。”
“什么防狼?有狼吗?”从哥的脑海中浮现出关于血狼的传言。
岂料阿言抬抬头,往乌鸦那边看了一眼,又回头瞥了瞥从哥,“乌鸦不像你的阿大,你说不要就不要的。我只能自己用化学方式防一下,不然我明天又痛得厉害。”
从哥想说你吃那么多辣椒明天一样痛,这还是自内而外地痛,想缓解都缓解不了,但想想他还是住了口。
他知道阿言挺喜欢乌鸦的,现在不过是还没适应罢了。
TBC
第94章 第章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疯狂的日子。
他们真真正正地在一起,一起筹划,一起征战。以一种歇斯底里的方式爱着,犹如飞蛾扑火。
从哥喜欢阿大,喜欢他身上的那种匪气,喜欢他的冷漠强硬和偶尔的不讲道理。
后来的他也曾经随同阿大去过要踩的营地,他远远地看着阿大突然拔出弯刀,让苦山人和自己如山洪般倾泻而下的场景。
阿大是英勇的,是苦山人里的一个勇士,他可以单枪匹马一个人冲到敌后方,再杀出一条血路与正面突入的村民会合。
他会用弯刀放干敌人的血,然后将鲜血染红自己的衣服,染红被囚在牢里的苦山俘虏。他挥刀斩断铁链,再操起士兵的枪扫射,然后敌人便会倒下,如在收割麦田。
他还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唱着苦山人凯旋的歌谣,然后披着被划烂的衣服回来,与大部分时候守在驻扎岗的从哥及山鸡等人相见,大踏步地上前揽住从哥,再把从哥抱起来。
他是一个蛮人,可来自文明社会的从哥却爱上了这样一个蛮人。
他有着未开化的兽性,那兽性是他胳膊上的刺青,是茹毛饮血的秉性,是嗜血好战的烙印,以及从哥所未曾见识过,却被深深吸引的不顾生死的忘我与狠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