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兰川其实还没说完,可是“孙悟空和唐僧结婚”的论断如鲠在喉,卡得他嗓子疼,只好作罢,拂袖而去。
    杨总找人把甘卿给的录音处理了一下,又截了几个聊天记录图,匿名发给了聂恪,当晚,喻兰川就收到了于严的电话,说聂恪忽然改口,承认自己喝多了报假警,还主动要交罚款。
    闫皓被杨大爷和江老板押到喻兰川面前,唯唯诺诺地为他惹出来的麻烦道了歉,还是没拿回手办——这是江老板让的,要再观察一阵,等确定他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彻底不闯祸了,才能还给他。
    反正在老一辈人眼里,那无非就是个塑料娃娃。一个大小伙子整天沉迷这玩意,一点人样也没有,给他拿走更好。
    闫皓走的时候,眼泪都快下来了,一步三回头,不知道喻兰川能不能善待他的绫波丽。
    他以前还有过一个蜘蛛侠,绫波丽是他的知己,蜘蛛侠寄托过他的渴望,他有时候会幻想自己能像小蜘蛛一样,变身蜘蛛侠,就能获得超能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去战斗、救人。可是那个小蜘蛛的手办被他妈看见后,亲手砸了,而他穿上蜘蛛侠的衣服,也没有变成什么侠,只是在人们的指指点点中,被警察当成变态嫌疑人带走。
    他也救不了任何人,只会给别人找麻烦。
    幻想都如泡影。
    现在,最后的慰藉也不在了,江老板和杨大爷他们都是为他好,闫皓心里明白,说不出“不”来,他只是觉得很孤独。
    好像自己生下来,就派不上什么用场的孤独。
    闫皓一百一十号院楼下的十字路口,心里忽然想:“我是不是该走了?”
    就在这时,旁边的宠物店开了门,店员送两个客人出来。
    店员是个脸上有雀斑的哑巴女孩,一对小情侣刚从店里出来,带走了一只猫,看花色,应该是领养的。
    猫安静地蜷缩在猫包里,望着哑巴女孩,女孩像是很不放心似的,下意识地跟了几步,直到客人以为她还有什么事,停下来回头问。
    哑巴女孩目送客人走远,正好发现不远处的闫皓,她眼睛一亮,“啊”了一声,转身钻进店里,拿出了他放的那箱罐头,指了指闫皓,又指了指罐头,冲他鞠躬。
    闫皓本来就害怕女孩子,吓成了一根人棍,没留神,被那哑巴女孩一把揪住袖子,强行拉进了店里。
    角落里几只大猫正在吃罐头,吃得全神贯注,听见动静,只是耳朵动了动,头也不抬。
    这时,有点嘶哑的猫叫声响起,他俩抬头一看,只见一只小一点的猫不知怎么的爬上了很高的柜子,下不来,急得来回打转,哑巴女孩赶紧放开闫皓,去解救小猫。
    她松了手,闫皓也跟着松了口大气。
    只见哑巴女孩轻盈地跳起来,脚尖在猫爬架上一点,没有重量似的够到了柜顶,然后她一脚踩着猫爬架,一脚踩着一扇打开的小柜门,就这么把猫抱了下来。
    猫爬架和活柜门居然纹丝不动。
    闫皓吃了一惊,忽然觉得她有点过于灵活了。
    虽然看起来很纤细,但……就算再瘦小的女孩,七八十斤也总是有的,可以这么轻吗?
    不等他看分明,那女孩已经跳了下来,把猫放在地上,落地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冲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拿出个小本,写字给他看:“谢谢你,流浪猫太多,老板不高兴了,以后每个月拿给它们吃的猫粮有限额,不能超,要不是你,我就不能让小白来了。”
    闫皓回过神来,也觉得写字比说话好多了,于是自愿加入了聋哑人行列,在本子上写:“不客气,下个月呢?”
    哑巴女孩:“毛线球刚才被领走了,要是它不被送回来,店里也不来新猫,就差不多够吃。”
    顿了顿,她又在本子上写:“不过经常被送回来。”
    闫皓:“刚才那两位看起来是挺好的人。”
    “但愿吧。”女孩写,“猫在别人家里,受了委屈也不会说。”
    两个人一起发愁地蹲在地上,闫皓心里轻轻一动,转头望向一百一十号院,从这个角度看不见八楼。
    他闹了那么一出,聂恪肯定不敢在这住了,他把孩子送走,现在不知跑哪去了。用不了多久,他就该搬家了,804会租给其他人,碎了的窗户修补好,没有人知道这里曾经囚禁过一个女人。
    闫皓叹了口气,跟哑巴女孩告了别,站起来走了,他决定还是先按着江老板他们的安排去工作,赚一点钱,好歹能给宠物店的女孩支援些罐头。
    过了一个礼拜,804果然搬家了,院里来了两个搬家公司的车,甘卿早晨出门上班,正好碰见聂恪在楼下,跟搬家工人说话,她站在楼门口,一只手在兜里摸索着什么,盯着聂恪的背影看了片刻。
    聂恪无端感觉背后掠过一阵阴风,神经过敏地梗起脖子,往四周看。
    几天不见,这男人憔悴了不少,据说是那个黑心大夫自首的时候顺便举报了他们,聂恪被警察带走调查,闹得公司里八卦满天飞,以后可能是待不下去了。
    不过,正像他们预想的那样,聂恪请了律师,很有技巧地把自己做过的事一推二五六,到最后数来数去,只承认了自己有“道德问题”。
    这次他虽然栽了个大跟头,被折腾得够呛,但并不伤筋动骨。至于工作,大可以避避风头,以后再找。以聂恪的资历和学历,换工作不难。反正人们忘性大。
    第三十四章
    甘卿歪着头,从楼道一角射出目光,看见聂恪皱着眉,吆五喝六,占了院子中间很大一片空地,把搬家工人们指挥得团团转。
    这男人虽然已经人近中年,但绝不难看,甚至堪称眉清目秀,体型也保持得很好,会穿,还很有些衣服架子的意思,石墨色的长外套衬得他脸色很干净,一个路过的女车主被他挡了路,拉下车窗看了他一眼,竟连眉头都没皱,很耐心地等他挪开。
    聂恪看清这位车主的玛莎拉蒂车标,立刻又变了一副嘴脸,风度翩翩地走过去跟女车主说了几句话,可能是道歉解释之类,三言两语的功夫,还就聊在了一起。
    这二位谈笑风生,大概都嫌搬家货车挪得快了。
    等女车主把车开走,聂恪脸上忧郁的笑容就不见了,他目送着载着女人的车,点了根烟,狠狠地抽,像是不服不忿、又有些不怀好意的样子。周正的眼角和嘴角拉扯出了尖锐的角,这面孔看着就不怎么像人了,像一头五官端正的豺狼之类。
    甘卿的目光扫过他露在外面的脖颈和手腕,眼神专注,像考场上的中学生看最后一道解析几何题,冷静地盘算着从哪下手。
    聂恪随手把烟头往井盖上一扔,又仰头看了一眼八楼,想起了向小满,他脸上露出了一个讥诮的冷笑,后悔自己心慈手软,没把这女人处理干净,留着她找了那么大的一个麻烦。
    “可是你还能把我怎么样呢?看着吧,疯婆子。”聂恪这么想着,啐了一口,爬上搬家车的副驾驶。
    他喜欢女人,但在他眼里,女人就像是某种游戏道具,不是人,也不必有感情,应该让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最好能为他自残自杀一下,给他的个人魅力再添勋章。可她们如果胆敢反抗,胆敢让他麻烦缠身,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自古,人驯烈马,是英雄、是斗士,可是野马不甘心被驯服,还装作老实巴交的样子伺机伤人,那就是罪该万死了。
    就在这时,甘卿动了——她所在的楼门口距离搬家货车的尾巴只有几米,中间有一个自行车棚,能完美地挡住她的身形,只要几步,她就能钻进搬家车底,然后……
    去青年才俊聂先生的新家转上一圈,晚上给他点“惊喜”。
    然而,就在她滑出去的瞬间,一只手凭空横了出来,拦腰截住她:“回来!”
    甘卿听出了来人是谁,不理会,硬是往前闯——她手肘一竖撞了过去,而对方也不肯退让,胳膊肘撞上了胳膊肘,一声闷响。
    两个人硬撞,谁瘦谁吃亏,甘卿被迫侧身卸力,同时,对方一抬胳膊抓住门框,把她堵了回去。
    甘卿的目光没离开聂恪,手上在较劲,嘴上却客客气气地寒暄:“小喻爷,今天怎么没上班?”
    “家长会,请假半天。”喻兰川避开甘卿撞过来的肩头,往前抢了半步,另一只手抓住了她那始终插兜的手肘,“拿出来!”
    “不容易啊小喻爷,”甘卿皮笑肉不笑地说,膝盖别住他的腿,“天天早出晚归……”
    喻兰川的腿撤回来,人却没动,依然堵着,两个人在方寸大的空间里拆了好几招——幸亏这个楼道门被货车挡住了,否则外人会看见七八条腿和七八条胳膊乱飞。
    “……要管弟弟,”甘卿一个手刀下切,捅向他小腹,喻兰川手肘往下一压,却发现她手虽然快,却没用力,在他手肘压下来的一瞬间,她的指尖飞快地一动,化指为刃,准而重的擦过了他的麻筋。
    喻兰川:“嘶……”
    甘卿:“还能抽出时间管闲事。”
    “还行,”喻兰川半条胳膊没了知觉,但忍住了没缩——人的手指毕竟不是真刀,疼归疼,没造成实质伤害,他就势一侧身,以肩打中路,长腿横开,绊住甘卿,再一次逼她重新退进了楼道,“我的时间管理勉强过得去。”
    一个是以手为刀,一个是以身为剑。
    刀是三寸的指尖刀,见血封喉。
    剑是厚背宽刃的重剑,含着浩然之气。
    甘卿终于收回了视线,正眼看向喻兰川。
    外面人声嘈杂,这一块被自行车棚遮盖的小小空隙里,已经悄无声息地刀光剑影了一轮。
    上午的阳光不进朝北的窗户,甘卿退回到了阴影里,沉默了一会,她轻轻地笑了一声:“小喻爷的功夫比我想象得扎实多了,不愧是得了‘寒江喻’真传。”
    喻兰川没说话,警惕地防备她再出幺蛾子。
    他没什么跟人动手的经验,而且文明惯了,顾忌很多,力道打出去的瞬间,就总带着点往回收的意思,好像唯恐把别人打坏了。
    甘卿如果想要他的命,可能都不需要一分钟。
    但如果她不想伤人,这就自缚手脚了,外加楼门口空间有限,她力量欠缺——要是掰手腕,小喻爷恐怕得先让她一只手才行——居然生生地被他拦住了。
    这时,货车油门一声响,缓缓地开了出去,再追也迟了。
    甘卿叹了口气,晃了晃被喻兰川扣住的胳膊:“我可没请假,小喻爷,再不松手,你又要赔我误工费了。”
    喻兰川问:“刚才想干什么?”
    甘卿:“不干什么,出门上班。”
    “兜里是什么?”
    “钥匙。”
    喻兰川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把她的手从兜里拽了出来,甘卿松了手劲,“哗啦”一声——她手上拎的还真是一串钥匙。
    “大白天的,”甘卿把食指伸进钥匙圈里,转了两圈,无奈道,“你以为我想干什么?”
    喻兰川先是松了口气,然而下一刻,他的目光突然死死地钉在了那串钥匙上——
    她的钥匙圈上挂着个绳结装饰,是用两根不同的荧光色鞋带打的!
    鞋带眼熟!
    甘卿把钥匙往手心一攥,掖回兜里:“我通过安检了吧?”
    喻兰川下意识地伸出手,半途又缩了回来:“你这……钥匙链挺别致的。”
    “你喜欢这种?回头给你一个,”甘卿一边往外走,一边信口胡说,“彩色绳结,辟邪镇宅,可以加持正能量,‘邻居价’二十块钱,我晚上给你送过去,谢谢惠顾。”
    喻兰川抬腿跟上她:“那是鞋带吧?”
    甘卿:“……”
    不会吧?
    她飞快地掏出来仔细看了一眼——还真是鞋带。
    “这么骚气的鞋带,准不是我的,从哪捡的?”她有点纳闷地想,这东西的来历记不清了。
    她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很迷恋绳结,会打好几种复杂的中国结……当然,现在都忘了。
    这些鸡零狗碎的旧物,都是孟老板转交给她的,其实很多东西的来历她都想不起来了,可见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没想到,会被师父一样一样地收起来。
    长辈笨拙起来,好像总是这样,不了解孩子在想什么,又不敢细问,生怕自己太琐碎,于是她的每一件小东西都不敢乱碰,唯恐自己不小心丢了什么重要物品。可是风一阵雨一阵的少年哪有那么多重要物品,过几年再看,多半自己也莫名其妙。
    而那个小心翼翼地保存她“莫名其妙”的人,已经不在了。
    甘卿心里轻轻地往下沉了一下,她深吸一口气兜住,不让它沉到底——她对保持“没心没肺”的状态很有经验。
    脚步一顿,甘卿转头说:“还有什么事?二十块钱没得砍,小喻爷,别跟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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