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绯烟目光深沉,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记不起第一次见到赤末炎是什么时候了,是两个月,三个月,还是四个月之前?
那个时候的赤末炎身材高大魁梧,一袭黑色紧身骑马装更是将他衬的越发俊朗非凡,他坐在高高的骏马之上,神色严谨,一身凛然正气,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不出来的阳刚迷人。
那时候的赤末炎,当真是鲜衣怒马,少年啊。
整个楚州城想要嫁给他的姑娘能从城门口排到四海镖局后院,甚至曾传言有姑娘为了一个给赤末炎端茶递水的活计而大打出手,争得那叫一个惨烈,双双打的头破血流不,还闹上了公堂,当真是可笑又可怜。
而当时的自己呢,嗯,颜楼余孽,天性,完完全全一个反面角色。她对男色有着偏执的爱好,她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她故意接近赤末炎,她对他亲亲摸摸搂搂抱抱,他自然是奋力反抗,可抗着抗着也就莫名其妙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赤末炎习惯了落绯烟的时不时出现,习惯了她的动手动脚,甚至习惯了她的存在,他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沦陷了,“”了。
落绯烟自认为不是个好人,她喜欢刺激,喜欢新鲜,她厌倦一成不变,墨守成规。
其实通俗来,就是喜新厌旧,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当她得到了赤末炎之后,她觉得索然无味了,一个成天板着脸让你改邪归正的男人,你可不可恶,你烦不烦。
反正落绯烟是厌烦了,所以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不过春风一度,图个彼此快活罢了,啧,还能当真不是。
事实上,赤末炎当真了,他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卑贱,一边又不可遏制想要见她,想要跟她在一起,他像是吃了毒药一样,不能自已。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听话的男人——”落绯烟话音方落,身体却已经靠在了罗汉椅上,她的手轻轻轻抚上了赤末炎的脸颊,若有似无的搔弄着。
赤末炎浑身僵硬如铁,他的眼神越过落绯烟,看向窗外,夕阳,只留下了一抹残余的光辉,安静的阁楼里只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落绯烟轻笑一声,柔软的身体好似一条蛇一样,很快就缠上了赤末炎的胸膛,她的手指顺着赤末炎凌乱的领口滑了进去,手指擦过他的锁骨,停在了他的脖颈处,她的声音妖魅迷离,“这一次,我原谅你的不敬,若有下一次,我就杀了你再一次,本宫主只喜欢听话的男人”
落绯烟的穿着本来就暴露,这样一个折腾之下,更是,一片凝白如脂的胸、脯软软的抵在了赤末炎的胸口,她那修长白皙的更是紧紧勾住了对方的,慢慢的蹭着他的身体。
赤末炎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放在袖下的双手紧紧握拳,他的身体不再僵硬,反而微微颤抖起来,他痛苦而又无奈的闭上眼睛,猛吸一口气,重重的推开她,咬牙道,“落绯烟,我不是你的男宠!”
闻言落绯烟一愣,倏而大笑起来,整个人直接扑倒在了赤末炎身上,艳红的身影明亮的刺眼。
“男宠?”落绯烟终于笑够了,她撑着手臂,居高临下的看着赤末炎,妩媚的一撩垂下的长发,媚眼如丝,“你知道男宠是什么样吗?”
赤末炎闭口不语。
落绯烟似乎也没想过要他回答,“啪啪”两个掌声响起,落绯烟盯着赤末炎的眼睛,一动不动,“寰笙,你进来告诉这位赤大公,什么才叫男宠。”
很快,一个约莫十四五岁,容貌俊俏,身形颀长的少年郎走了进来,他撩开帘,一见到落绯烟便满脸欢快的喊了声“宫主”。
“寰笙你过来。”落绯烟朝少年招了招手,眼中染了一层淡淡的宠爱。
寰笙笑的眉眼弯弯,年轻的脸庞上稚气未脱,走起路来更是连蹦带跳,甚至连礼节都不需要行就朝落绯烟跑了过来。
落绯烟牵起寰笙的手,柔软白皙,捏在手里,好似拿着一根根温玉,果然还是年轻好。
赤末炎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双紧握的双手,好像被一柄血淋淋的尖刀刺中了正中心口,简直痛的痉挛。
落绯烟指着笑容满面的寰笙,笑的有些讥讽,“看到没,我落绯烟的男宠,至少也得有这番姿色才行。”
赤末炎看着她,看着她那张曾过千晚句甜言蜜语的嘴,如今是如何出这般刻薄尖锐的话来。
心,一点点变凉,一开始就仿佛刀搅动心脏的肉一般剧痛无比,渐渐却因为寒冷而变得麻木,甚至连一点痛都感觉不到了。
只觉得血在不停的的流,仿佛骨髓里都嗖嗖透着冷风。
原来,当一个人不爱你的时候,就算你为她舍弃了性命,最终得到的,也只是更加卑微的自己,低到了泥土里,低到了尘埃里。
太可怜,太可悲了。
赤末炎深深的看了眼兀自与那少年调笑逗乐的落绯烟,那般短短的一眼,竟像是一幅永远静止了的画面。让赤末炎不由眼眶一热,慌忙闭上了眼睛,颓然的倒在了椅背上。
赤末炎是从来都不相信命的,可是这一刻,他信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不是他的,终归不是他的,强求不得,罢了,罢了
这,风声格外的大,吹得窗柩“呜呜呜”响了半夜,阁楼里守夜的婢女战战兢兢,这声音怎么听起来就跟有人在哭泣一样,瘆得慌,又堵得很。
寰笙是山抹微云里的倌,是清倌。
他年纪轻,长得又讨人喜欢,一张巧嘴更是能让最难缠的客人瞬间眉开眼笑。但这都不能成为他能够在山抹微云立足脚跟而数年都不失宠的原因。
经过了昨夜狂风的洗劫,很多院都在修补屋顶或打扫地上的残枝落叶。
院里打扫落叶的厮耸了耸鼻尖,馋嘴喊道,“寰笙公,你又做了什么好吃的?这味道好香啊!”
寰笙为人也不清高,反倒尤为平易近人,他作势防备的护住了怀里的食盒,打趣道,“你个馋猫,每次我一做什么吃的,你就立刻闻出来了,也不知是不是狗鼻。”
那厮闻言哈哈大笑,显然他与寰笙很是熟悉,“哎呀,寰笙公别气了,快点给我们一块尝尝嘛,你这味道都勾起了我肚里的馋虫呢!”
寰笙瞪了他一眼,却是笑了,从食盒最上一层拿出了一碟糕点递了过去,佯装生气道,“喏,拿去吧。哼,每次给宫主做吃的,都要平白给你们稍一份,这是什么世道啊。”
“哎呀,谢谢寰笙公了,有口福咯”
厮们赶紧接过碟,也顾不得跟寰笙顶嘴,都嚷嚷着分糕点去了。
寰笙瞧着他们那副急吼吼的模样,抿嘴失笑。
正文 第七十六章余修炼药
“宫主?”
那个时候的赤末炎身材高大魁梧,一袭黑色紧身骑马装更是将他衬的越发俊朗非凡,他坐在高高的骏马之上,神色严谨,一身凛然正气,举手投足之间,都是不出来的阳刚迷人。
那时候的赤末炎,当真是鲜衣怒马,少年啊。
整个楚州城想要嫁给他的姑娘能从城门口排到四海镖局后院,甚至曾传言有姑娘为了一个给赤末炎端茶递水的活计而大打出手,争得那叫一个惨烈,双双打的头破血流不,还闹上了公堂,当真是可笑又可怜。
而当时的自己呢,嗯,颜楼余孽,天性,完完全全一个反面角色。她对男色有着偏执的爱好,她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不管是东西还是人!
她故意接近赤末炎,她对他亲亲摸摸搂搂抱抱,他自然是奋力反抗,可抗着抗着也就莫名其妙的习惯了。
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当赤末炎习惯了落绯烟的时不时出现,习惯了她的动手动脚,甚至习惯了她的存在,他就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沦陷了,“”了。
落绯烟自认为不是个好人,她喜欢刺激,喜欢新鲜,她厌倦一成不变,墨守成规。
其实通俗来,就是喜新厌旧,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当她得到了赤末炎之后,她觉得索然无味了,一个成天板着脸让你改邪归正的男人,你可不可恶,你烦不烦。
反正落绯烟是厌烦了,所以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不过春风一度,图个彼此快活罢了,啧,还能当真不是。
事实上,赤末炎当真了,他一边唾弃自己的无耻卑贱,一边又不可遏制想要见她,想要跟她在一起,他像是吃了毒药一样,不能自已。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喜欢听话的男人——”落绯烟话音方落,身体却已经靠在了罗汉椅上,她的手轻轻轻抚上了赤末炎的脸颊,若有似无的搔弄着。
赤末炎浑身僵硬如铁,他的眼神越过落绯烟,看向窗外,夕阳,只留下了一抹残余的光辉,安静的阁楼里只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落绯烟轻笑一声,柔软的身体好似一条蛇一样,很快就缠上了赤末炎的胸膛,她的手指顺着赤末炎凌乱的领口滑了进去,手指擦过他的锁骨,停在了他的脖颈处,她的声音妖魅迷离,“这一次,我原谅你的不敬,若有下一次,我就杀了你再一次,本宫主只喜欢听话的男人”
落绯烟的穿着本来就暴露,这样一个折腾之下,更是,一片凝白如脂的胸、脯软软的抵在了赤末炎的胸口,她那修长白皙的更是紧紧勾住了对方的,慢慢的蹭着他的身体。
赤末炎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放在袖下的双手紧紧握拳,他的身体不再僵硬,反而微微颤抖起来,他痛苦而又无奈的闭上眼睛,猛吸一口气,重重的推开她,咬牙道,“落绯烟,我不是你的男宠!”
闻言落绯烟一愣,倏而大笑起来,整个人直接扑倒在了赤末炎身上,艳红的身影明亮的刺眼。
“男宠?”落绯烟终于笑够了,她撑着手臂,居高临下的看着赤末炎,妩媚的一撩垂下的长发,媚眼如丝,“你知道男宠是什么样吗?”
赤末炎闭口不语。
落绯烟似乎也没想过要他回答,“啪啪”两个掌声响起,落绯烟盯着赤末炎的眼睛,一动不动,“寰笙,你进来告诉这位赤大公,什么才叫男宠。”
很快,一个约莫十四五岁,容貌俊俏,身形颀长的少年郎走了进来,他撩开帘,一见到落绯烟便满脸欢快的喊了声“宫主”。
“寰笙你过来。”落绯烟朝少年招了招手,眼中染了一层淡淡的宠爱。
寰笙笑的眉眼弯弯,年轻的脸庞上稚气未脱,走起路来更是连蹦带跳,甚至连礼节都不需要行就朝落绯烟跑了过来。
落绯烟牵起寰笙的手,柔软白皙,捏在手里,好似拿着一根根温玉,果然还是年轻好。
赤末炎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双紧握的双手,好像被一柄血淋淋的尖刀刺中了正中心口,简直痛的痉挛。
落绯烟指着笑容满面的寰笙,笑的有些讥讽,“看到没,我落绯烟的男宠,至少也得有这番姿色才行。”
赤末炎看着她,看着她那张曾过千晚句甜言蜜语的嘴,如今是如何出这般刻薄尖锐的话来。
心,一点点变凉,一开始就仿佛刀搅动心脏的肉一般剧痛无比,渐渐却因为寒冷而变得麻木,甚至连一点痛都感觉不到了。
只觉得血在不停的的流,仿佛骨髓里都嗖嗖透着冷风。
原来,当一个人不爱你的时候,就算你为她舍弃了性命,最终得到的,也只是更加卑微的自己,低到了泥土里,低到了尘埃里。
太可怜,太可悲了。
赤末炎深深的看了眼兀自与那少年调笑逗乐的落绯烟,那般短短的一眼,竟像是一幅永远静止了的画面。让赤末炎不由眼眶一热,慌忙闭上了眼睛,颓然的倒在了椅背上。
赤末炎是从来都不相信命的,可是这一刻,他信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不是他的,终归不是他的,强求不得,罢了,罢了
这,风声格外的大,吹得窗柩“呜呜呜”响了半夜,阁楼里守夜的婢女战战兢兢,这声音怎么听起来就跟有人在哭泣一样,瘆得慌,又堵得很。
寰笙是山抹微云里的倌,是清倌。
他年纪轻,长得又讨人喜欢,一张巧嘴更是能让最难缠的客人瞬间眉开眼笑。但这都不能成为他能够在山抹微云立足脚跟而数年都不失宠的原因。
经过了昨夜狂风的洗劫,很多院都在修补屋顶或打扫地上的残枝落叶。
院里打扫落叶的厮耸了耸鼻尖,馋嘴喊道,“寰笙公,你又做了什么好吃的?这味道好香啊!”
寰笙为人也不清高,反倒尤为平易近人,他作势防备的护住了怀里的食盒,打趣道,“你个馋猫,每次我一做什么吃的,你就立刻闻出来了,也不知是不是狗鼻。”
那厮闻言哈哈大笑,显然他与寰笙很是熟悉,“哎呀,寰笙公别气了,快点给我们一块尝尝嘛,你这味道都勾起了我肚里的馋虫呢!”
寰笙瞪了他一眼,却是笑了,从食盒最上一层拿出了一碟糕点递了过去,佯装生气道,“喏,拿去吧。哼,每次给宫主做吃的,都要平白给你们稍一份,这是什么世道啊。”
“哎呀,谢谢寰笙公了,有口福咯”
厮们赶紧接过碟,也顾不得跟寰笙顶嘴,都嚷嚷着分糕点去了。
寰笙瞧着他们那副急吼吼的模样,抿嘴失笑。
正文 第七十六章余修炼药
“宫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