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瀚调转马身,喝道:“我便用二百人穿过敕勒川!”
“我便要从此处回雁鸣关!”
“哪个怕了的,从这里掉头回去,我弘瀚决不阻拦!”
“哪个跟我走的,就要做好在大漠留命的打算!”
“前方会有蛮匪挡道,会有血战厮杀,会有彻夜奔袭,唯独没有退路!”
“我弘瀚在西疆征战十年,从未怕过,千里大漠有何可惧?”
“我要让他们知道,关外蛮族,并非坚不可摧!”
“我要让他们知道,西炎弘瀚,能走穿千里荒漠!”
“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强,什么是真正的快!”
“上马!”他大喝一声,带头奔下山岗。二百人的马队无一人退缩,齐齐向前,激流一般随着那火红的身影奔向关外的原野。
允一身黑衣,骑着栗马,紧紧随在弘瀚左后方,只落后一个马身。他旁边跑着荆曲江。
他们两人是侍卫中最年轻,身手最好的,分别护卫在主将两侧。经过了马家堡一战,这支队伍装备一新。荆曲江已经换上了亮闪闪的护心甲,亮闪闪的肩甲,亮闪闪的护臂护腿。加上他那把本就十分威武的大刀,十足一个亮闪闪的马上悍将。
允就截然不同了。
他仍是一身黑衣,只右肩多了个皮护肩,背后多了一把长弓,马侧挂了一桶羽箭一根铜锏。
铜锏是籍坎给他的。这小子在兵器库了翻腾了半天,挑挑拣拣,给自己划拉了一整套装备之后,把这个塞给了允。马上兵器,一分长一分强,一分短一分险,铜锏不过一根粗铜棍,半长不短,很少有人能用的好。他把这个送给允,说法是:“这玩意沉,值钱,回到城里把它卖了,能换不少银子。”
允收下了,诚恳道谢。虽然不擅长使用长兵刃,但他不太懂得拒绝别人。
皮护肩是荆曲江给的。御城之后,荆曲江对允十分鄙夷,或者说,他以为自己应该十分鄙夷。但还是经不住籍坎的撺掇,把自己淘换下来的皮护肩送给了允。他心里很舍不得,那是出来的时候师父给他准备的行头。但他口上却说:“反正我用不上了,送给你,总比扔了好。”
允收下了,诚恳的道谢。皮护肩要比铜锏有用。
只有那把长弓是允自己选的。
这是他第一次挑选自己的兵器,第一次由着自己性子,随着自己心意挑选。
他就选了一把弓。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说不上为什么的喜欢。或许是他曾在圻山看过弘瀚拉弓射箭,又或许是藏在骨血中的某些深沉的记忆,让他对弓箭有种莫名的亲切。
他在马家堡的空场中尝试着拉弓。第一箭,箭矢从草标左边飞了过去,连边都没蹭到,扎在了寨子围墙新修补上的的圆木上。第二箭,箭矢擦着草标右边飞过,仍旧扎了栅栏上,却是透木而过。第三箭,草标嘭的一下被射散了,箭矢余力未绝,将后面的圆木射了个对穿。
籍坎作为斥候,带了五个人提前出发了。但和以前任何一次的任务都不一样,他不需要引导队伍避开游牧的蛮族,这一次,他只需要做好一只眼睛,看到动向并且及时回报就够了。
西炎伯根本不打算回避任何人,他忠实而又任性的沿着自己在羊皮地图所画的那一道弧线奔驰。如果斥候回报说前面有游牧的部落,他会命令众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冲散对方的马群和羊群,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就已经扬长而去。
如果斥候回报说有小股胡人马队,他也不会绕行,而是将队伍收束成尖刀般,加速疾冲,冲的对方人仰马翻,他们也并不连战,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关外的大地平坦而碧绿,他们如同一股流火,任性而张扬的狂奔着。
这群人里面,小半是弘瀚从西疆带来的本部人马,大半是入中原平叛之时投奔而来。这群人里面有当年跟他打架的强盗,有炎城某些家族的子弟,有领主的亲信,有想要找良主而栖的武人,也有无路可走的贱奴。他们或许各有才智武力,但这还远远不是弘瀚所要的。
想要淬炼一支绝对忠诚的队伍,想要将一群各怀目的的人拧在一起,唯有死里来,死里去。
弘瀚不在乎什么炎国之主的位置,但如果他要回炎城,必不会听人摆布,必是极端霸道。
那些人愿意奉他为主,无非是西境蛮荒,不得不寻求强力者当政罢了。弘瀚从来就对那些软乎乎的领主和贵人们十分不齿,也懒得对付这里面乱七八糟的平衡权谋,讨厌妥协和让步。他要做一方领主,那只能是大权在握,令他们胆寒惧怕的,真正的王者!
他要以绝对强者的姿态回国。他只要最忠诚的人,来一起完成这个疯狂的举动。
他们每日日出而驰,日落而息。遇到游牧部族,就顺几只肥羊烤了吃,遇不到人,就吃身上带的干粮和肉干。
第一日,他们足足奔行了三百里。只遇到两拨放牧的胡人。
第二日,他们奔行了二百里,跨过一条河,遇到一个部族,冲散了一支百人的胡人队伍。
第三日,他们奔行了一百五十里,没有遇到牧民,却碰到了两只胡人组织的马队,一支二百人,一支三百人。
第四日,他们一早便开始遇到胡人拦截的马队,一支接着一支,他们这一日只奔行了一百里,在一处草坡上驻足扎营。
雁鸣关不远了,就在二百里外,如果全力奔驰,一日之内即可到达。
然而从他们驻扎的草坡上望去,四周都是点点的星火,越来越多的胡人马队聚集在附近。甚至有一顶金顶的帐篷在星火中树立起来。终于惊动了大人物了。
他们跑的路线太张扬,太直接,几乎就是一条规整的直线。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可以猜到他们要做什么。
他们就像是一支射入草原的利箭,箭到此处力尽,不得不停下来。
弘瀚十分痞气的坐在草坡顶上,啃着烤羊腿,望着远处的星星点点。“怎么样,这样的风景爽不爽?”
允跪坐在他身侧,仍是规规矩矩的坐姿,点头道:“很好看。”然后他补充道:“也很危险。”
弘瀚哈哈一笑:“来的好,就怕他们不来!”
他没有多说,允也就不再问。
连续几日的奔驰,作战。说不疲累是假的。但是少年的心中却越来越热,有种莫名的东西在胸中生长,可能是激情,可能是热血,也可能是疯狂。
他觉得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活着。
允曾用了十年的时间努力忘记自己是谁,如今他要重新寻找自己。
我是谁呢?
在他的记忆中,六岁之前的生活是深深的宫殿,他总是攥着母亲或者嬷妈的手,谨小慎微。即便很多事不懂,但是却知晓自己不能任性。现在他已经明白,哪怕做到完美,在那座庞大的宫殿中也不存在自己的位置。
他清晰的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事,而那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他知道自己是谁,一直都知道。
“我便要从此处回雁鸣关!”
“哪个怕了的,从这里掉头回去,我弘瀚决不阻拦!”
“哪个跟我走的,就要做好在大漠留命的打算!”
“前方会有蛮匪挡道,会有血战厮杀,会有彻夜奔袭,唯独没有退路!”
“我弘瀚在西疆征战十年,从未怕过,千里大漠有何可惧?”
“我要让他们知道,关外蛮族,并非坚不可摧!”
“我要让他们知道,西炎弘瀚,能走穿千里荒漠!”
“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强,什么是真正的快!”
“上马!”他大喝一声,带头奔下山岗。二百人的马队无一人退缩,齐齐向前,激流一般随着那火红的身影奔向关外的原野。
允一身黑衣,骑着栗马,紧紧随在弘瀚左后方,只落后一个马身。他旁边跑着荆曲江。
他们两人是侍卫中最年轻,身手最好的,分别护卫在主将两侧。经过了马家堡一战,这支队伍装备一新。荆曲江已经换上了亮闪闪的护心甲,亮闪闪的肩甲,亮闪闪的护臂护腿。加上他那把本就十分威武的大刀,十足一个亮闪闪的马上悍将。
允就截然不同了。
他仍是一身黑衣,只右肩多了个皮护肩,背后多了一把长弓,马侧挂了一桶羽箭一根铜锏。
铜锏是籍坎给他的。这小子在兵器库了翻腾了半天,挑挑拣拣,给自己划拉了一整套装备之后,把这个塞给了允。马上兵器,一分长一分强,一分短一分险,铜锏不过一根粗铜棍,半长不短,很少有人能用的好。他把这个送给允,说法是:“这玩意沉,值钱,回到城里把它卖了,能换不少银子。”
允收下了,诚恳道谢。虽然不擅长使用长兵刃,但他不太懂得拒绝别人。
皮护肩是荆曲江给的。御城之后,荆曲江对允十分鄙夷,或者说,他以为自己应该十分鄙夷。但还是经不住籍坎的撺掇,把自己淘换下来的皮护肩送给了允。他心里很舍不得,那是出来的时候师父给他准备的行头。但他口上却说:“反正我用不上了,送给你,总比扔了好。”
允收下了,诚恳的道谢。皮护肩要比铜锏有用。
只有那把长弓是允自己选的。
这是他第一次挑选自己的兵器,第一次由着自己性子,随着自己心意挑选。
他就选了一把弓。
没有别的原因,就是说不上为什么的喜欢。或许是他曾在圻山看过弘瀚拉弓射箭,又或许是藏在骨血中的某些深沉的记忆,让他对弓箭有种莫名的亲切。
他在马家堡的空场中尝试着拉弓。第一箭,箭矢从草标左边飞了过去,连边都没蹭到,扎在了寨子围墙新修补上的的圆木上。第二箭,箭矢擦着草标右边飞过,仍旧扎了栅栏上,却是透木而过。第三箭,草标嘭的一下被射散了,箭矢余力未绝,将后面的圆木射了个对穿。
籍坎作为斥候,带了五个人提前出发了。但和以前任何一次的任务都不一样,他不需要引导队伍避开游牧的蛮族,这一次,他只需要做好一只眼睛,看到动向并且及时回报就够了。
西炎伯根本不打算回避任何人,他忠实而又任性的沿着自己在羊皮地图所画的那一道弧线奔驰。如果斥候回报说前面有游牧的部落,他会命令众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去,冲散对方的马群和羊群,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之时,就已经扬长而去。
如果斥候回报说有小股胡人马队,他也不会绕行,而是将队伍收束成尖刀般,加速疾冲,冲的对方人仰马翻,他们也并不连战,头也不回扬长而去。
关外的大地平坦而碧绿,他们如同一股流火,任性而张扬的狂奔着。
这群人里面,小半是弘瀚从西疆带来的本部人马,大半是入中原平叛之时投奔而来。这群人里面有当年跟他打架的强盗,有炎城某些家族的子弟,有领主的亲信,有想要找良主而栖的武人,也有无路可走的贱奴。他们或许各有才智武力,但这还远远不是弘瀚所要的。
想要淬炼一支绝对忠诚的队伍,想要将一群各怀目的的人拧在一起,唯有死里来,死里去。
弘瀚不在乎什么炎国之主的位置,但如果他要回炎城,必不会听人摆布,必是极端霸道。
那些人愿意奉他为主,无非是西境蛮荒,不得不寻求强力者当政罢了。弘瀚从来就对那些软乎乎的领主和贵人们十分不齿,也懒得对付这里面乱七八糟的平衡权谋,讨厌妥协和让步。他要做一方领主,那只能是大权在握,令他们胆寒惧怕的,真正的王者!
他要以绝对强者的姿态回国。他只要最忠诚的人,来一起完成这个疯狂的举动。
他们每日日出而驰,日落而息。遇到游牧部族,就顺几只肥羊烤了吃,遇不到人,就吃身上带的干粮和肉干。
第一日,他们足足奔行了三百里。只遇到两拨放牧的胡人。
第二日,他们奔行了二百里,跨过一条河,遇到一个部族,冲散了一支百人的胡人队伍。
第三日,他们奔行了一百五十里,没有遇到牧民,却碰到了两只胡人组织的马队,一支二百人,一支三百人。
第四日,他们一早便开始遇到胡人拦截的马队,一支接着一支,他们这一日只奔行了一百里,在一处草坡上驻足扎营。
雁鸣关不远了,就在二百里外,如果全力奔驰,一日之内即可到达。
然而从他们驻扎的草坡上望去,四周都是点点的星火,越来越多的胡人马队聚集在附近。甚至有一顶金顶的帐篷在星火中树立起来。终于惊动了大人物了。
他们跑的路线太张扬,太直接,几乎就是一条规整的直线。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可以猜到他们要做什么。
他们就像是一支射入草原的利箭,箭到此处力尽,不得不停下来。
弘瀚十分痞气的坐在草坡顶上,啃着烤羊腿,望着远处的星星点点。“怎么样,这样的风景爽不爽?”
允跪坐在他身侧,仍是规规矩矩的坐姿,点头道:“很好看。”然后他补充道:“也很危险。”
弘瀚哈哈一笑:“来的好,就怕他们不来!”
他没有多说,允也就不再问。
连续几日的奔驰,作战。说不疲累是假的。但是少年的心中却越来越热,有种莫名的东西在胸中生长,可能是激情,可能是热血,也可能是疯狂。
他觉得自己这才是真正的活着。
允曾用了十年的时间努力忘记自己是谁,如今他要重新寻找自己。
我是谁呢?
在他的记忆中,六岁之前的生活是深深的宫殿,他总是攥着母亲或者嬷妈的手,谨小慎微。即便很多事不懂,但是却知晓自己不能任性。现在他已经明白,哪怕做到完美,在那座庞大的宫殿中也不存在自己的位置。
他清晰的记得那一天发生的事,而那其实只是一个开始。
他知道自己是谁,一直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