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没有答应,片刻之后,才低声道:“小栗是我第一个朋友。”
“小栗?”弘瀚才发现这是马的名字。“不是说不要给马起名字!”
“没有名字,就会忘记了。”
“忘记了又怎样!”弘瀚放下酒囊,他常在马上征战,会对马匹非常在意非常好,但从来不会给马起名字,因为负不起这个债。
允突然抬头。他眼眸湿润清澈,直直望向弘瀚,他以前极少这样直视。
他慢慢的说:“我的名字叫允,我的姓氏是玘,我叫玘允。
弘瀚想,原来他有姓氏,是天下最尊贵的姓氏,是皇族的姓氏。
第18章 鹰
草原上的篝火狂欢进行了整整一夜。次日清晨,各部落便收整人马,陆续离开了。
双方的约定已经十分清楚,也确定了各种细节。雁鸣关何处开市,何时交易何种货物,各自是否有上限,是使用金银购买还是必须以货易货,哪个部落何时轮到交易,种种细节,都一一敲定。
于是这一场对峙,劫持,要挟,谈判,到达成协议,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前后不过用了一日的时间。
胡尔特带着各部头领离开的时候,面上爽朗客套,心中却暗自打着小主意。姑且先与南人做交易,待过得十年八年,我部必然强大,一统草原,再回头去啃中原的肥羊。
弘瀚整队待发,和几个部落头领告别的时候大力拥抱,简直亲热的如同兄弟。转头却想着,先和北边搞好关系,励精图治个十年八年,西炎国必然强盛,称霸诸侯,到时候再回头去北方打狼。
众人各自心怀鬼胎,面上冠冕堂皇的称兄道弟,盟约友好,话别不提。
大巫也来找允话别。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从狼皮坎肩里面掏摸半天,摸出一个狼牙挂坠。据说这是巫的信物,以后拿着这个来草原,各个部族都会对他友好客气。
允十分真诚的向老人家道谢,可惜自己身无长物,没什么可以送给大巫。
大巫哈哈一笑,并不在意,道:“草原有句俗语,能为了马哭泣的孩子,都有一颗柔软的心。以后常来草原玩!”
允也想邀请大巫去中原,但自己身份只是个影卫,也并无固定的落脚之处,这话就说不出口。
这时候弘瀚凑了过来,勾着允的肩膀,十分豪爽大方的道:“大巫也可常来炎城做客啊!在下不胜荣幸!”
老人哈哈大笑,“你小子讲话没几句真的!”
弘瀚不干了,“我可是一言九鼎的西炎伯,诚心诚意的!”
“狗屁。你小子会诚心诚意……”大巫看看黑衣少年,“就和他会撒谎一样不靠谱。”他摇摇手,拄着歪歪曲曲的拐杖,赤着脚,向草原深处走了。
允牵起自己的新马——是四王子胡尔特送的。胡尔特虽然曾被允用匕首指着,于乱军之中被擒,却不是个小气的人,酒宴之上哈哈一笑抿了恩仇,还特意让人牵了一匹好马送给年轻的勇士。
和小栗不同,这是一匹很有精神的灰马,总是傲气十足的昂着头,就像一个王子。允觉得王子这个名字不合适,但也一时没想好应该叫什么——即便经过了这么多事,被这么多人劝,他还是固执的决定给马起个名字。
他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件的装在灰马身上,除了马垫、嚼头、粮袋、水囊,还有自己的铜锏、箭桶,以及一个小皮袋子。这个小袋子是别的侍卫没有的,允自从出了圻山,就一直带着。
弘瀚有些好奇,想要看看那袋子中放的什么。伸手的瞬间,他看到了允的眼神。
允的眼睛总是很清澈,很干净,干净的令人完全猜不透他想什么,有时候又能一眼望见底,心思简单的就像是透明的。
“不想让我看?” 弘瀚讷讷收回手。马家堡之后,他已经知道影无法拒绝主人,否则必会受到反噬,他开始学着询问少年自己的意思,而非像以往一样霸道的下令。
“请您……”允试探着道:“能请您不要看吗?”
“当然!”弘瀚改为摸摸少年的头,“我说过的,不会强迫你做不愿意的事。”
“嗯。”允想到什么,垂眸道:“等我不在的时候,您再打开看罢。”
这是准许他偷看的意思吗?弘瀚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笑声。他当然不是那么没有忍耐力的人!
雁鸣关就在不远的地方,二百里的距离,策马疾驰不到一天可到。然而弘瀚又不着急了,他放缓马蹄,踢踢踏踏,任队伍就这么缓缓前行着。
他横穿草原,生擒四王子,与漠南诸部达成协议的消息,恐怕很快就会传回西炎。他不着急,他要等着这些消息在西炎传播开,在炎城发酵,看看究竟能长出什么来。雁鸣关守将是他的人,是在西荒共过生死的弟兄,所以他才放心将与蛮族交易的事放在雁鸣关,才放心这么悠闲的走回去。
这么悠闲的走,才有利于伤口的恢复。
那一场战斗虽然快速,损失不大,但众人都多少带了伤。带兵就像做文章,也讲究一张一弛,弘瀚不会做文章,带兵却几乎是骨子里生来就会的。
夏日的草原,风景美极了。天高的就像是触手可及,地面宽广的就像是可以恣意打滚。
这样走着,籍坎忽然唱起歌来。
他的嗓门并不好听,简直就是扯开了一通乱吼。
然而在如此宽广的天地间,多么难听的歌都是可以容忍的,都是十分快意的。
他一吼,荆曲江也扯着嗓子吼起来。一时间众人此起彼伏。有故意捏着嗓子又尖又亮划破云霄的,有沙哑如破锣乱吼的,有低沉如鼓向四方阔开的,还有呜呜呜学狼叫的。
允跟在弘瀚身后,紧跟在左后方一个马身的距离,信马由缰的缓慢走着。
这是最没有调子的歌,他想。
这是此生听到最好听的歌,他想。
弘瀚转身,便看到少年噙着微笑的面容。这一瞬间,心头就像被柔软的羽毛撩过,轻轻一颤。
弘瀚策马登上一个草坡,从背后取下了弓箭。
天空中有鹰在飞。在蔚蓝的一碧如洗的背景上,只是一个极小的黑点。
允跟在他身边。他知道弘瀚用的是铁胎硬弓,上的是牦牛筋弦,满弦之力,能够将箭射出八百尺。然而,他看看蓝天上的黑点,鹰飞的何止八百尺高呢?他忍不住问:“射的到吗?”
弘瀚搭弓拉满,答道:“当然射不到。”
允有些不懂,“射不到也要射?”
“小栗?”弘瀚才发现这是马的名字。“不是说不要给马起名字!”
“没有名字,就会忘记了。”
“忘记了又怎样!”弘瀚放下酒囊,他常在马上征战,会对马匹非常在意非常好,但从来不会给马起名字,因为负不起这个债。
允突然抬头。他眼眸湿润清澈,直直望向弘瀚,他以前极少这样直视。
他慢慢的说:“我的名字叫允,我的姓氏是玘,我叫玘允。
弘瀚想,原来他有姓氏,是天下最尊贵的姓氏,是皇族的姓氏。
第18章 鹰
草原上的篝火狂欢进行了整整一夜。次日清晨,各部落便收整人马,陆续离开了。
双方的约定已经十分清楚,也确定了各种细节。雁鸣关何处开市,何时交易何种货物,各自是否有上限,是使用金银购买还是必须以货易货,哪个部落何时轮到交易,种种细节,都一一敲定。
于是这一场对峙,劫持,要挟,谈判,到达成协议,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前后不过用了一日的时间。
胡尔特带着各部头领离开的时候,面上爽朗客套,心中却暗自打着小主意。姑且先与南人做交易,待过得十年八年,我部必然强大,一统草原,再回头去啃中原的肥羊。
弘瀚整队待发,和几个部落头领告别的时候大力拥抱,简直亲热的如同兄弟。转头却想着,先和北边搞好关系,励精图治个十年八年,西炎国必然强盛,称霸诸侯,到时候再回头去北方打狼。
众人各自心怀鬼胎,面上冠冕堂皇的称兄道弟,盟约友好,话别不提。
大巫也来找允话别。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从狼皮坎肩里面掏摸半天,摸出一个狼牙挂坠。据说这是巫的信物,以后拿着这个来草原,各个部族都会对他友好客气。
允十分真诚的向老人家道谢,可惜自己身无长物,没什么可以送给大巫。
大巫哈哈一笑,并不在意,道:“草原有句俗语,能为了马哭泣的孩子,都有一颗柔软的心。以后常来草原玩!”
允也想邀请大巫去中原,但自己身份只是个影卫,也并无固定的落脚之处,这话就说不出口。
这时候弘瀚凑了过来,勾着允的肩膀,十分豪爽大方的道:“大巫也可常来炎城做客啊!在下不胜荣幸!”
老人哈哈大笑,“你小子讲话没几句真的!”
弘瀚不干了,“我可是一言九鼎的西炎伯,诚心诚意的!”
“狗屁。你小子会诚心诚意……”大巫看看黑衣少年,“就和他会撒谎一样不靠谱。”他摇摇手,拄着歪歪曲曲的拐杖,赤着脚,向草原深处走了。
允牵起自己的新马——是四王子胡尔特送的。胡尔特虽然曾被允用匕首指着,于乱军之中被擒,却不是个小气的人,酒宴之上哈哈一笑抿了恩仇,还特意让人牵了一匹好马送给年轻的勇士。
和小栗不同,这是一匹很有精神的灰马,总是傲气十足的昂着头,就像一个王子。允觉得王子这个名字不合适,但也一时没想好应该叫什么——即便经过了这么多事,被这么多人劝,他还是固执的决定给马起个名字。
他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件的装在灰马身上,除了马垫、嚼头、粮袋、水囊,还有自己的铜锏、箭桶,以及一个小皮袋子。这个小袋子是别的侍卫没有的,允自从出了圻山,就一直带着。
弘瀚有些好奇,想要看看那袋子中放的什么。伸手的瞬间,他看到了允的眼神。
允的眼睛总是很清澈,很干净,干净的令人完全猜不透他想什么,有时候又能一眼望见底,心思简单的就像是透明的。
“不想让我看?” 弘瀚讷讷收回手。马家堡之后,他已经知道影无法拒绝主人,否则必会受到反噬,他开始学着询问少年自己的意思,而非像以往一样霸道的下令。
“请您……”允试探着道:“能请您不要看吗?”
“当然!”弘瀚改为摸摸少年的头,“我说过的,不会强迫你做不愿意的事。”
“嗯。”允想到什么,垂眸道:“等我不在的时候,您再打开看罢。”
这是准许他偷看的意思吗?弘瀚从胸腔里发出低沉的笑声。他当然不是那么没有忍耐力的人!
雁鸣关就在不远的地方,二百里的距离,策马疾驰不到一天可到。然而弘瀚又不着急了,他放缓马蹄,踢踢踏踏,任队伍就这么缓缓前行着。
他横穿草原,生擒四王子,与漠南诸部达成协议的消息,恐怕很快就会传回西炎。他不着急,他要等着这些消息在西炎传播开,在炎城发酵,看看究竟能长出什么来。雁鸣关守将是他的人,是在西荒共过生死的弟兄,所以他才放心将与蛮族交易的事放在雁鸣关,才放心这么悠闲的走回去。
这么悠闲的走,才有利于伤口的恢复。
那一场战斗虽然快速,损失不大,但众人都多少带了伤。带兵就像做文章,也讲究一张一弛,弘瀚不会做文章,带兵却几乎是骨子里生来就会的。
夏日的草原,风景美极了。天高的就像是触手可及,地面宽广的就像是可以恣意打滚。
这样走着,籍坎忽然唱起歌来。
他的嗓门并不好听,简直就是扯开了一通乱吼。
然而在如此宽广的天地间,多么难听的歌都是可以容忍的,都是十分快意的。
他一吼,荆曲江也扯着嗓子吼起来。一时间众人此起彼伏。有故意捏着嗓子又尖又亮划破云霄的,有沙哑如破锣乱吼的,有低沉如鼓向四方阔开的,还有呜呜呜学狼叫的。
允跟在弘瀚身后,紧跟在左后方一个马身的距离,信马由缰的缓慢走着。
这是最没有调子的歌,他想。
这是此生听到最好听的歌,他想。
弘瀚转身,便看到少年噙着微笑的面容。这一瞬间,心头就像被柔软的羽毛撩过,轻轻一颤。
弘瀚策马登上一个草坡,从背后取下了弓箭。
天空中有鹰在飞。在蔚蓝的一碧如洗的背景上,只是一个极小的黑点。
允跟在他身边。他知道弘瀚用的是铁胎硬弓,上的是牦牛筋弦,满弦之力,能够将箭射出八百尺。然而,他看看蓝天上的黑点,鹰飞的何止八百尺高呢?他忍不住问:“射的到吗?”
弘瀚搭弓拉满,答道:“当然射不到。”
允有些不懂,“射不到也要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