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
羽闻言立即急急道:“我和你一起!”怎么可以放任雌性独自外出,羽光想一想就要窒息了。
凤还没说话。
郑之南又接着说:“如果我没猜错,白虎的耐性也有限,我继续在部落里待着,只会让他有借口发难,这个时候正是训练的关键时刻,不宜发生波折,加上要去说服玄武部落,刚好可以趁机出门一趟,免得白虎部落扰乱我们的计划。”说完看向凤。
郑之南说的非常有道理,加上关于礼物的事情,也只有郑之南最懂,最了解这份礼物,换旁人未必有郑之南了解的那么透彻,这个提议,凤其实无法拒绝。
因此他看向要一起去的弟弟,对郑之南说:“原本没有道理放雌性在外面独自活动,这很危险,但事情特殊,你去是最佳的人选这没错,不过你要带上羽才可以,他是部落里最出色的武士,也是学弓箭和元戎驽最快的兽人,有他在,我会很放心。”凤知道郑之南的价值,所以非常看重他的安危,不想他出一点差错,除了羽之外,还会另外派6个侍卫跟着。
郑之南点了点头:“恩,一周后出发,我先去睡了。”
羽说:“我送你上去!”
挥别了凤之后,羽扶着脚步有些凌乱的郑之南回他的住所。
他现在已经在想着和郑之南出去的事情了。
等扶着郑之南到了床上,郑之南直接翻身枕在了刚制作好的枕头上,很柔软,很舒服,让他直接沉入到了梦乡。
羽去打水,用柔软吸水的兽皮给郑之南擦脸和手还有脚。
等收拾完了后,羽准备离开,这个时候郑之南忽然翻过来,嘴里喃喃了一句:“念念……”
羽一怔,他知道念念,他之前对郑之南很好奇,就去问凤许多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知道他曾经有过一个雄性,被白虎部落的诃杀死,为了救他,而念念是他和那个雄性的孩子,被诃下了药毒死。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来,诃的兽性太重,这不是一个部落首领该有的性格,这是危险的。
想到他曾经的遭遇,看到他现在这么坚强,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做着一切,他的心就会隐隐作痛,感到心疼。
郑之南没提过那些往事,谁也没有去碰他的伤口。
原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伤口已经愈合,却没想到,午夜梦回,仍旧会被那些痛苦的记忆所折磨。
羽靠过去,看着他的睡颜,在那红润的脸上看到了从眼角滑落下来的泪,默默无声。
让人心疼。
羽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情不自禁吻了吻郑之南的额头。
他想给此时脆弱不堪的郑之南一点力量,想让他知道,有人会一直陪在他身边。
此时,郑之南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
在睡梦中的郑之南并不知道系统提示出现了。
系统:好感度已激活,已达80。
不论是梦呢还是好感度,郑之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羽的心意,他满脑子都是杀了诃,给念念还有玦报仇雪恨,然后将白虎部落踩在脚下给蝴蝶兽人一个交代。
什么疯狂模式,什么进度点,郑之南已经完全顾不上了。
虽然梦呢不记得,但郑之南还记得自己回去的路上说过要给玄武部落送一份礼物。
早上起来后,随便吃了点东西,他就开始做准备,其实材料是有的。
他为玄武部落准备的是护盾,玄武部落虽然兽身高大,但比起兽人身躯,他们还是喜欢用兽人身躯作战,因为兽人身躯要比原身灵活的多。
但这样的话,身体的防护能力就没有原身要强大。
护盾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其实比起护盾,郑之南更想做的是护甲,但护甲比护盾更强大,也更方便行动,作战,只是这个时候还不知道玄武部落的态度,贸然送护甲,有些不合适,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给自己制造个强大的对手,多尴尬。
护甲当然是偷偷做好留给自己人啦。
不过在天上飞的朱雀部落,要不要护甲都一样,反正长矛扔的再高也没有弓箭有效率,威力大,扔长矛,长矛能有多少根,白虎部落要想吞并朱雀部落,还早呢,未必谁吞并谁。
一周后,郑之南拿着成品护盾,和羽以及6个侍卫前往玄武部落,为了早点去早点回,他们都变成兽身,郑之南爬坐在羽的背上,感受着疾风。
玄武部落离朱雀部落最远,不像去青龙和朱雀,最多一天就到了,去玄武不仅要跨过平原,还有河流和山川。
三天都是快的,但这指的是不吃不喝只顾飞的情况下,如果每天飞下去休息一次,最少四天才能到。
不过这已经是快的了,郑之南并不想大家一身疲倦的去玄武部落,毕竟气场这个东西也是很重要的,你一脸萎靡的去见“客户”,客户肯定得无语一阵,没准你还没开口说话,对方已经把你否定了。
到达玄武部落的边界时,一队人找到一处山洞,飞下来休整。
郑之南光坐在羽的身上,飞那么久都觉得累,下来就得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才有力气。
结果那几个兽人,尤其是羽,竟然一点疲惫都没有,精神抖擞的让他羡慕。
总觉得,说是休整,其实是给他时间恢复体力。
就他最废了。
没办法,这是雄性和雌性天生的身体差异,雌性再强大,在体力方面也永远赶不上雄性。
大概是这样设定,才能衬托出雄性的高大威武吧,郑之南躺在石床上闭上了眼睛。
他太累了,维持一个姿势趴在上面飞那么久,坐飞机,比这个舒服多了,但飞几个小时也会觉得疲惫,别说这次坐的是毫无遮掩物,直面疾风的鸟背上,被疾风吹得脸发干,嘴唇更是翘皮的厉害。
侍卫一部分去打猎准备晚餐,一部分去找水和点火堆。
羽则给郑之南捏腿还有手臂,刚刚落地的时候,郑之南差点跪地上,腿估计维持久了一个姿势太酸,难受也不说,也太能忍了,羽有些心疼,却又明白他的坚持。
当羽一行人在休整的时候,在各个地方跑了大半年的亥也一无所获的回到了玄武部落。
他作为首领之子,本应该历练结束后就开始逐步参与到部落事物中,但自从与那个雌性相遇后,他的心思就全部变了,一觉醒来发现山洞里只有他,那个他喜欢的不得了的雌性早已不见。
一开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着,根本没想过是郑之南用野果迷昏了他。
担心是什么卑鄙的兽人想要他的雌性,却不敢挑战他,因此用了卑鄙的手段弄昏了他,把自己的雌性带走了。
后来回到部落后,看到医师手里相似的果子,就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
才知道他的作用,可以让人镇静下来,量大能让兽人陷入昏迷,一般情况下是药用,给狂躁的病人使用,以及给受伤的病人镇痛的。
不过就算发现了是果子的问题,亥也没想过是郑之南故意把他弄昏的,毕竟两种果子长得一样,没准他只是不懂,无意间把他迷晕了,然后以为他死了,就离开了。
所以他一直在寻找那个独自流浪的雌性,希望快点找到他,然后庇护他不被欺负,但大半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找到,一无所获的亥最终放弃了寻找,回到了部落,他的时间有限,大半年的时间是父亲给出的极限,再这么执迷不悟下去,只会让父亲对他失望,他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刚回到部落不久,父亲就说朱雀部落派人过来和他们谈事情,知知鸟带来的讯息,四天后到达,现在三天过去了,明天一行人应该就到了。
“我要出席吗?”
“当然,你是未来的首领,该接触接触这方面的事物。”
“可我刚回来,想好好休息休息。”
看儿子那一脸的落寞,最终心里还是泛起一丝柔软,叹了口气说:“好吧,到时候你想来就来,不想来就好好休息休息,问起来,我就说你还没回来。”
“谢谢父亲。”失魂落魄的亥转身回自己的住所。
他该一点点忘了那个雌性。
他也必须要忘了那个雌性。
虽然很痛苦。
第122章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 郑之南恢复了体力,接下来就是进入玄武部落的地盘, 需要谨慎一点。
羽之前在郑之南面前还表现的少年气了一些,但此时此刻, 他神情严肃, 露出了成年雄性应有的态度,他可以独当一面,凤知道,郑之南也知道,不然凤也不会排他来。
在这段时间的相处里他就发现了羽是非常出色的兽人, 任何东西都是一点就通。
性格也很可爱。
看到羽平静的脸,他不觉得好笑, 反倒觉得,真是长大了。
若是之前还觉得他是个弟弟般的存在, 现在在郑之南的眼里,羽已经是个成年雄性的存在。
其实郑之南比羽还要严肃, 因为他之前和玄武部落的一个雄性兽人接触过, 不知道对方是普通兽人, 还是哪家高层的孩子。
如果是高层的孩子,就有些棘手了, 希望到时候不要生出什么波折。
为了避免生出事端, 再次出发之前, 郑之南跟羽说了一件事, 同时也想了一个对策。
“之前玄武部落有个叫亥的雄性追求过我, 我担心他位置不一般,到时候发现了我,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为了不让事情变得很糟糕,到时候进去的时候,我们的身份就是一对夫夫。”
夫夫……
一开始听到玄武部落有人追求过郑之南,羽是皱着眉头的,有一瞬间他都想把郑之南连夜送回朱雀部落了,但后面听到他说话,又舒展了眉头,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有事相商的时候,像你看中我的雌性想单挑我,在这样的场合是不知轻重的举动,也是不被允许的,私下里单独遇到想发起挑战,那是私人的事情,但部落与部落之间会晤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能出现的。
所以如果郑之南和羽是以结合的身份进入玄武部落,那么就算碰到了亥,他也拿郑之南没办法,更不会去挑战一个部落的颜面。
他敢挑战,看似是挑战羽,可羽此次来是代表了部落,所以亥也同时在对一个部落挑衅,这种事情,愚蠢的人都不会犯。
羽听完就立即答应了。
“好啊好啊。”不仅能保护南,还占了个夫夫的便宜,他求之不得。
如果郑之南不知道羽是朱雀部落的兽人的话,他会以为羽变身成为了狗狗,说这句话的时候,仿佛能看到隐形的大尾巴一晃一晃的。
郑之南以为羽只是猎奇心理,觉得好玩,随口说了句:“有那么好玩吗?看你笑得跟偷到了糖似的。”
羽好奇地问:“糖是什么?”
糖是什么,郑之南听到这句才想起来,这个地方还没有糖,只有蜜,而蜜是甜的,所以他们知道有蜜,也知道甜,而糖还没有出现,所以不明白。
郑之南说:“感觉到甜的东西就是糖,比如说蜜。”
郑之南的无心之语却让羽感到了思索。
感觉到甜,他天天看得到南,每次看到他的笑容就觉得很甜,那就是吃到了糖吗?”那我天天在吃糖啊,刚刚就吃了一次!
“原来是这样,那我吃过糖了,很甜!”
郑之南用“你四不四傻”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两人牛头不对马嘴竟然也说得很和谐,在郑之南的催促下,大家起飞,出发。
早上起飞,到了下午才到达玄武部落的大门,因为凤派知知鸟提前通知过玄武部落,所以他们到的时候,验明身份便顺利进入到了玄武部落内部。
玄武部落的首领琥,亲自出来迎接,看到郑之南手里的盾牌,露出了兴味的眼神。
因为这东西是第一次见,难免会好奇。
不过,没等他疑惑多久,到了大厅,郑之南就将这手中的盾牌赠与了琥。
凤还没说话。
郑之南又接着说:“如果我没猜错,白虎的耐性也有限,我继续在部落里待着,只会让他有借口发难,这个时候正是训练的关键时刻,不宜发生波折,加上要去说服玄武部落,刚好可以趁机出门一趟,免得白虎部落扰乱我们的计划。”说完看向凤。
郑之南说的非常有道理,加上关于礼物的事情,也只有郑之南最懂,最了解这份礼物,换旁人未必有郑之南了解的那么透彻,这个提议,凤其实无法拒绝。
因此他看向要一起去的弟弟,对郑之南说:“原本没有道理放雌性在外面独自活动,这很危险,但事情特殊,你去是最佳的人选这没错,不过你要带上羽才可以,他是部落里最出色的武士,也是学弓箭和元戎驽最快的兽人,有他在,我会很放心。”凤知道郑之南的价值,所以非常看重他的安危,不想他出一点差错,除了羽之外,还会另外派6个侍卫跟着。
郑之南点了点头:“恩,一周后出发,我先去睡了。”
羽说:“我送你上去!”
挥别了凤之后,羽扶着脚步有些凌乱的郑之南回他的住所。
他现在已经在想着和郑之南出去的事情了。
等扶着郑之南到了床上,郑之南直接翻身枕在了刚制作好的枕头上,很柔软,很舒服,让他直接沉入到了梦乡。
羽去打水,用柔软吸水的兽皮给郑之南擦脸和手还有脚。
等收拾完了后,羽准备离开,这个时候郑之南忽然翻过来,嘴里喃喃了一句:“念念……”
羽一怔,他知道念念,他之前对郑之南很好奇,就去问凤许多关于郑之南的事情。
知道他曾经有过一个雄性,被白虎部落的诃杀死,为了救他,而念念是他和那个雄性的孩子,被诃下了药毒死。
从这一点上就可以看出来,诃的兽性太重,这不是一个部落首领该有的性格,这是危险的。
想到他曾经的遭遇,看到他现在这么坚强,就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那样做着一切,他的心就会隐隐作痛,感到心疼。
郑之南没提过那些往事,谁也没有去碰他的伤口。
原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伤口已经愈合,却没想到,午夜梦回,仍旧会被那些痛苦的记忆所折磨。
羽靠过去,看着他的睡颜,在那红润的脸上看到了从眼角滑落下来的泪,默默无声。
让人心疼。
羽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情不自禁吻了吻郑之南的额头。
他想给此时脆弱不堪的郑之南一点力量,想让他知道,有人会一直陪在他身边。
此时,郑之南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
在睡梦中的郑之南并不知道系统提示出现了。
系统:好感度已激活,已达80。
不论是梦呢还是好感度,郑之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羽的心意,他满脑子都是杀了诃,给念念还有玦报仇雪恨,然后将白虎部落踩在脚下给蝴蝶兽人一个交代。
什么疯狂模式,什么进度点,郑之南已经完全顾不上了。
虽然梦呢不记得,但郑之南还记得自己回去的路上说过要给玄武部落送一份礼物。
早上起来后,随便吃了点东西,他就开始做准备,其实材料是有的。
他为玄武部落准备的是护盾,玄武部落虽然兽身高大,但比起兽人身躯,他们还是喜欢用兽人身躯作战,因为兽人身躯要比原身灵活的多。
但这样的话,身体的防护能力就没有原身要强大。
护盾就是为他们准备的。
其实比起护盾,郑之南更想做的是护甲,但护甲比护盾更强大,也更方便行动,作战,只是这个时候还不知道玄武部落的态度,贸然送护甲,有些不合适,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给自己制造个强大的对手,多尴尬。
护甲当然是偷偷做好留给自己人啦。
不过在天上飞的朱雀部落,要不要护甲都一样,反正长矛扔的再高也没有弓箭有效率,威力大,扔长矛,长矛能有多少根,白虎部落要想吞并朱雀部落,还早呢,未必谁吞并谁。
一周后,郑之南拿着成品护盾,和羽以及6个侍卫前往玄武部落,为了早点去早点回,他们都变成兽身,郑之南爬坐在羽的背上,感受着疾风。
玄武部落离朱雀部落最远,不像去青龙和朱雀,最多一天就到了,去玄武不仅要跨过平原,还有河流和山川。
三天都是快的,但这指的是不吃不喝只顾飞的情况下,如果每天飞下去休息一次,最少四天才能到。
不过这已经是快的了,郑之南并不想大家一身疲倦的去玄武部落,毕竟气场这个东西也是很重要的,你一脸萎靡的去见“客户”,客户肯定得无语一阵,没准你还没开口说话,对方已经把你否定了。
到达玄武部落的边界时,一队人找到一处山洞,飞下来休整。
郑之南光坐在羽的身上,飞那么久都觉得累,下来就得躺在床上休息一会儿才有力气。
结果那几个兽人,尤其是羽,竟然一点疲惫都没有,精神抖擞的让他羡慕。
总觉得,说是休整,其实是给他时间恢复体力。
就他最废了。
没办法,这是雄性和雌性天生的身体差异,雌性再强大,在体力方面也永远赶不上雄性。
大概是这样设定,才能衬托出雄性的高大威武吧,郑之南躺在石床上闭上了眼睛。
他太累了,维持一个姿势趴在上面飞那么久,坐飞机,比这个舒服多了,但飞几个小时也会觉得疲惫,别说这次坐的是毫无遮掩物,直面疾风的鸟背上,被疾风吹得脸发干,嘴唇更是翘皮的厉害。
侍卫一部分去打猎准备晚餐,一部分去找水和点火堆。
羽则给郑之南捏腿还有手臂,刚刚落地的时候,郑之南差点跪地上,腿估计维持久了一个姿势太酸,难受也不说,也太能忍了,羽有些心疼,却又明白他的坚持。
当羽一行人在休整的时候,在各个地方跑了大半年的亥也一无所获的回到了玄武部落。
他作为首领之子,本应该历练结束后就开始逐步参与到部落事物中,但自从与那个雌性相遇后,他的心思就全部变了,一觉醒来发现山洞里只有他,那个他喜欢的不得了的雌性早已不见。
一开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着,根本没想过是郑之南用野果迷昏了他。
担心是什么卑鄙的兽人想要他的雌性,却不敢挑战他,因此用了卑鄙的手段弄昏了他,把自己的雌性带走了。
后来回到部落后,看到医师手里相似的果子,就问这个是干什么用的。
才知道他的作用,可以让人镇静下来,量大能让兽人陷入昏迷,一般情况下是药用,给狂躁的病人使用,以及给受伤的病人镇痛的。
不过就算发现了是果子的问题,亥也没想过是郑之南故意把他弄昏的,毕竟两种果子长得一样,没准他只是不懂,无意间把他迷晕了,然后以为他死了,就离开了。
所以他一直在寻找那个独自流浪的雌性,希望快点找到他,然后庇护他不被欺负,但大半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找到,一无所获的亥最终放弃了寻找,回到了部落,他的时间有限,大半年的时间是父亲给出的极限,再这么执迷不悟下去,只会让父亲对他失望,他该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了。
刚回到部落不久,父亲就说朱雀部落派人过来和他们谈事情,知知鸟带来的讯息,四天后到达,现在三天过去了,明天一行人应该就到了。
“我要出席吗?”
“当然,你是未来的首领,该接触接触这方面的事物。”
“可我刚回来,想好好休息休息。”
看儿子那一脸的落寞,最终心里还是泛起一丝柔软,叹了口气说:“好吧,到时候你想来就来,不想来就好好休息休息,问起来,我就说你还没回来。”
“谢谢父亲。”失魂落魄的亥转身回自己的住所。
他该一点点忘了那个雌性。
他也必须要忘了那个雌性。
虽然很痛苦。
第122章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 郑之南恢复了体力,接下来就是进入玄武部落的地盘, 需要谨慎一点。
羽之前在郑之南面前还表现的少年气了一些,但此时此刻, 他神情严肃, 露出了成年雄性应有的态度,他可以独当一面,凤知道,郑之南也知道,不然凤也不会排他来。
在这段时间的相处里他就发现了羽是非常出色的兽人, 任何东西都是一点就通。
性格也很可爱。
看到羽平静的脸,他不觉得好笑, 反倒觉得,真是长大了。
若是之前还觉得他是个弟弟般的存在, 现在在郑之南的眼里,羽已经是个成年雄性的存在。
其实郑之南比羽还要严肃, 因为他之前和玄武部落的一个雄性兽人接触过, 不知道对方是普通兽人, 还是哪家高层的孩子。
如果是高层的孩子,就有些棘手了, 希望到时候不要生出什么波折。
为了避免生出事端, 再次出发之前, 郑之南跟羽说了一件事, 同时也想了一个对策。
“之前玄武部落有个叫亥的雄性追求过我, 我担心他位置不一般,到时候发现了我,可能会产生一些变化,为了不让事情变得很糟糕,到时候进去的时候,我们的身份就是一对夫夫。”
夫夫……
一开始听到玄武部落有人追求过郑之南,羽是皱着眉头的,有一瞬间他都想把郑之南连夜送回朱雀部落了,但后面听到他说话,又舒展了眉头,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有事相商的时候,像你看中我的雌性想单挑我,在这样的场合是不知轻重的举动,也是不被允许的,私下里单独遇到想发起挑战,那是私人的事情,但部落与部落之间会晤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能出现的。
所以如果郑之南和羽是以结合的身份进入玄武部落,那么就算碰到了亥,他也拿郑之南没办法,更不会去挑战一个部落的颜面。
他敢挑战,看似是挑战羽,可羽此次来是代表了部落,所以亥也同时在对一个部落挑衅,这种事情,愚蠢的人都不会犯。
羽听完就立即答应了。
“好啊好啊。”不仅能保护南,还占了个夫夫的便宜,他求之不得。
如果郑之南不知道羽是朱雀部落的兽人的话,他会以为羽变身成为了狗狗,说这句话的时候,仿佛能看到隐形的大尾巴一晃一晃的。
郑之南以为羽只是猎奇心理,觉得好玩,随口说了句:“有那么好玩吗?看你笑得跟偷到了糖似的。”
羽好奇地问:“糖是什么?”
糖是什么,郑之南听到这句才想起来,这个地方还没有糖,只有蜜,而蜜是甜的,所以他们知道有蜜,也知道甜,而糖还没有出现,所以不明白。
郑之南说:“感觉到甜的东西就是糖,比如说蜜。”
郑之南的无心之语却让羽感到了思索。
感觉到甜,他天天看得到南,每次看到他的笑容就觉得很甜,那就是吃到了糖吗?”那我天天在吃糖啊,刚刚就吃了一次!
“原来是这样,那我吃过糖了,很甜!”
郑之南用“你四不四傻”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两人牛头不对马嘴竟然也说得很和谐,在郑之南的催促下,大家起飞,出发。
早上起飞,到了下午才到达玄武部落的大门,因为凤派知知鸟提前通知过玄武部落,所以他们到的时候,验明身份便顺利进入到了玄武部落内部。
玄武部落的首领琥,亲自出来迎接,看到郑之南手里的盾牌,露出了兴味的眼神。
因为这东西是第一次见,难免会好奇。
不过,没等他疑惑多久,到了大厅,郑之南就将这手中的盾牌赠与了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