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濛曾经强烈地憎恨过司潆,可如今再回过头去看,一切都释然了。说到底司潆也是个可怜之人。
    而她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她间接地逼疯了司潆。
    母女俩聊了很久。说到最后秦琬歌忍不住红了眼眶。
    好在一切总归已经有了了断,尘归尘,土归土。往后她会往前看。
    ——
    司濛和母亲聊完,问了袁叔才知道晏竟宁被二哥喊去打羽毛球去了。
    她去院子里找他,两个年轻的男人打累了坐在一起喝茶聊天。
    她站在身后,远远地看着,日光柔和地映照在晏竟宁身上,他脱了外套,单穿一件亮白色的套头毛衣,衣着简约休闲。
    午后的阳光,明媚和煦,暖意融融。他的脸隐藏在阴影处,低柔而优雅。
    她看了两眼,慢腾腾地走过去,笑着说:“你俩谁赢?”
    晏竟宁爽朗一笑,道:“二哥轻轻松松甩我几条街。”
    司澄挑了挑眉,扬声说:“那是你老公没使出真本事,光想着讨好我这个大舅子了。”
    晏竟宁:“……”
    男人倒是谦虚,“二哥说笑了,是你本来就打的好。”
    司澄摆摆手,“跟你打没意思的很。”
    说着就大摇大摆的走了。
    司濛往晏竟宁身侧坐下,往嘴里塞了块曲奇饼,笑着说:“二哥这人最讨厌别人让着他,你就得拿出真本事跟他打。”
    晏竟宁很冤枉:“羽毛球不是我的强项,我是真打不好,并非故意相让。”
    “呵,齐了!”司濛惊诧道:“我还以为你是十项全能选手,没想到竟然也有不擅长的东西。”
    晏竟宁:“晏太太,那你可就高估我了,哪有人什么都会的。”
    说话间小半碟曲奇饼就进了司濛的肚子。
    “濛濛,你最近胃口很好啊!”暖阳之下,男人本能地眯了眯眼。
    司濛咧嘴一笑,说得很是理所当然,“冬天嘛,就是长膘的季节啊!”
    晏竟宁轻轻一抬手就看到了一棵光.裸的大叔。那树高耸健硕,笔直地立在院子里。
    他扬手指了指,压低声音问:“是那棵树吗?”
    司濛的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听到男人清润好听的嗓音猛然抬头,“什么?”
    “广玉兰是吗?”
    顺着男人的目光看向远处,她点点头,“是。”
    一棵长进了司濛生命里的树。
    幼年的自己,透过逼仄的小窗,静静地看着它。那是当时自己唯一的寄托。
    而晏竟宁又何尝不是和那棵树一样,真正地长进了她的生命里,让她此后的人生变得不一样。成为她强有力的倚靠,也是全部的希望。
    ☆、第50章 第50阵风
    第50阵风
    头一日还是艳阳天,第二天晨起,却见阴雨绵绵。
    宛丘的天气竟也和横桑一样多变,反复无常。
    宛丘有句古话:“清爽冬至,邋遢年。”
    意思就是说冬至那日若是大晴天,除夕便是雨天。反之冬至若是下雨,除夕就会是大晴天。
    准不准司濛不知道,也没真切地去验证过。不过在她儿时的记忆里,那些老者都是很信的。
    天空灰扑扑的,雨丝缠绵,天光暗淡。远处的树和建筑藏匿在惨淡的天光之下,朦胧缥缈。
    一下雨,寒意越发明显,丝丝缕缕,无孔不入。冷风一吹,骨头都能给人冻掉。
    吃过午饭,司濛睡了一觉,然后再去郊区的墓地。
    近来总是嗜睡,一天到晚总也睡不够。
    睡得昏昏沉沉之际,她被人叫醒。朦胧见,看到晏竟宁的脸,“濛濛,到时间了,醒醒。”
    男人的嗓音低迷而清润,好听极了,像是雨滴敲打在芭蕉叶上头。其实真要究根溯源,她最先对晏竟宁有印象便是因为他这管嗓音。他的声音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只要一入耳,却过耳不忘。
    过去她一直觉得神奇,不知道原因。如今想来这便是命运的神奇之处。或许她命里就该遇到她,他的出现,让她接下去的人生发生了剧烈的改变。
    她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好困啊,没睡够!”
    晏竟宁哑然失笑,抬起腕表看了眼,说:“你都睡了两个多小时了,还没睡够啊?你最近怎么这么嗜睡?”
    她捞起毛衣套在身上,很是不解。
    她嘟囔:“我也不知道啊,老是觉得睡不够。”
    晏竟宁悠悠道:“你说说你,春困秋乏,夏天嫌热,冬天嫌冷,一年到头就知道窝在家里睡觉。你就是睡出习惯来了。”
    司濛:“……”
    她瘪瘪嘴,没反驳。抬了抬手臂,指挥道:“帮我把大衣拿过来。”
    晏竟宁瞅一眼挂在衣架上的那件咖啡色的毛呢大衣,当即皱了皱眉,“穿羽绒服,今天这么冷,山上的气温恐怕会更低。”
    “好。”她听话地点点头,“那你帮我送柜子里翻件羽绒服出来。”
    晏竟宁替她从衣柜里拿出来一件黑色的长款羽绒服。
    这是司濛出嫁之前的衣物。当初结婚突然,婚礼一办,人就留在横桑了。这些衣服都没来得及搬过去。如今正好可以应急。
    套上了厚厚的羽绒服,司濛又顺道把围巾和毛线帽都给套上,全副武装。
    长辈不宜给小辈扫墓。秦琬歌没去。司家那几个兄弟都有工作,自然也去不成。一道去的除了司濛和晏竟宁,还有袁叔。袁叔给两人开车。
    雨天,天气昏沉无边,更添几分萧索。
    司潆葬在郊区的墓园,在一座小山的半山腰上。群山环绕,远离城市的喧嚣,环境倒也雅致。
    车子停在山脚,有条小路蜿蜒曲折地通往山顶。
    小路经政府修整过,灌了水泥,路两旁很干净,连杂草都看不见几棵。
    陈叔撑了把黑伞,在前面带路,晏竟宁和司濛跟在后面。
    郊区草木清寒,萧索荒凉。
    小路两旁皆是成排笔直高耸的松树。树梢之上松针碧绿,绿意盎然。地上则铺了厚厚的一层松针,枯红的色调,像是一条地毯。脚踩上去,松软无比,脆脆的发响。
    “袁叔,葬礼那天,有人来送她吗?”司濛眉眼低垂,神色自若。
    袁叔走在前面,听闻司濛的话,脚步一顿,扭头轻声说:“有,特别多,她的粉丝都挤满了。”
    百晓生短暂而充满传奇的一生,几乎是整个油画界的神话。离开时也是轰轰烈烈的,有无数人来送她。
    没有人知道她曾病入膏肓,对自己的姐姐做了一件又一件疯狂的事情,将姐姐逼得抑郁。也不会有人看见她癫狂疯魔的样子和那凶残丑陋的嘴脸。
    随着她的自杀,她的离开,一切都化为泡影,归于寂静。百晓生依旧是百晓生,是神一样的存在。人们只会记住她的音容笑貌,记住她美好的样子,记住她是天才美女画家。
    司濛曾经真切地恨过她,恨意甚至融进了骨血。两人的关系几乎到了你死我亡的地步。
    可事到如今,一切都释然了。
    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将司潆的那些恶行公之于众,哪怕是最煎熬的那段时光。网上的那些键盘侠疯狂地攻击她,言语辱骂,人身攻击。
    逝去的人,应给获得安息。即便她生前十恶不赦。人没了,一切就都可以勾销。
    明明没几步路,路面也很平整,司濛却走得十分吃力,双脚很重。
    不过就是十来分钟的脚程,可她却是气喘吁吁。
    “你该多锻炼了,就这么两步路,看你喘成什么样了。”晏竟宁拿出纸巾替她擦汗,将她额头渗出的汗水一点点擦干。
    司濛喝了口水,呼吸这才渐渐平稳下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一段时间体力越来越不行了。每天带牛皮糖出去遛弯,走两步就喘。”
    晏竟宁悠悠道:“你就是待家里待久了,缺乏运动,才会这样。”
    被教育了,司濛瘪瘪嘴,“哦。”
    半山腰的墓园,周围全是坟墓,一排排整齐划一地立着。时不时就能看到几个人影。都是冬至来扫墓的。
    陈叔将两人带到司潆墓前,“四小姐,这就是。”
    司濛轻轻抬头,瞥了一眼,墓碑上刻的是——爱女司潆之墓。
    父母那么爱她,对她那么好。如果不是无意中撞破父母的谈话,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司潆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
    可就是一味的放纵和溺爱,让她彻底走上了不归路。
    善良的司机拼死救了主人。李叔的死,父母心怀愧疚。李家家破人亡,父母更是自责难耐。留下司潆的这根独苗,父女将他们对李叔的愧疚和自责全部转化成了对司潆无休止的溺爱。他们觉得只有加倍对司潆好,才能对得起死去的李叔。
    看着墓碑,司濛不自觉地捏紧了伞柄,指节微微泛白。
    有人显然比他们还要早,墓碑前已经被放了一束白色的郁金香。
    那花儿娇艳,过了雨水,花瓣和叶子上都布着一层水珠。包装纸也早已被雨水打湿,变了颜色。
    很少有人知道司潆生前钟爱郁金香。看来来人必定是很熟悉她的人。想必该是身边某个亲近之人。
    袁叔看到那郁金香,开口:“每年清明冬至,总有这么一束郁金香搁在墓前,就是不知道来人是谁。”
    司濛微微抬眸,温声细语,“从来没碰见过吗?”
    袁叔摇摇脑袋,“他总是比我们到的早,一次都没撞见过,可能是五小姐的粉丝也说不准。”
    这是极有可能的。百晓生生前红极一时,在圈子里简直就是神话。她的粉丝数不胜数。
    都说人走茶凉。倒是难为有人还记得她。
    司濛扭过头,对两人说:“我想单独和她说几句话。”
    “好。”晏竟宁点点头,“我们在边上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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