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屏幕上的来电用户称谓无所遁形。
    果然,是女性名字。
    安娜贝儿。
    现在是晚间九点半左右时间,往宋猷烈手机里打电话的用户叫做安娜贝儿。
    安娜贝儿这名字让人很容易和那些金发碧眼的甜妞联系在一起。
    手机在戈樾琇的手掌上一个劲儿震动着,伴随着单调的铃声。
    那位安娜贝儿还真有耐心,那份耐心是不是和宋猷烈有着一张漂亮脸蛋有关?
    拿着手机的手高举向头顶,她要不要代替她的表弟接电话?
    第114章 回忆杀.金丝雀吃了猫
    手机在戈樾琇手掌里一个劲儿震动着,高举手,她要不要代替她的表弟接电话?
    厚厚的阴影朝她脸上罩了过来,拿着手机的手迅速别于背后。
    宋猷烈一步步逼近,她一步步往后退。
    手机还在她手掌里头震动着,安娜贝儿甜心耐心可真好,不过,像宋猷烈这样的漂亮男孩,花点时间是值得的。
    最终,退无可退,拿眼睛瞪他:你敢?
    “把手机还给我。”宋猷烈冷冷说。
    “我不。”冷冷回。
    一个月没见,她可不是来看他冷眼的。
    宋猷烈改成以行动讨要手机。
    她力气怎么可能及他,几下之后手机就回到宋猷烈手上,巧地是,手机铃声到了宋猷烈手上戛然而止。
    他站着,她气喘吁吁站着。
    “我还有功课没完成。”他和她下起了逐客令。
    都说了,她不是来讨冷眼的。
    猛地对他扑了过去,在她的想象中,这么出其不意的出击肯定会让他非常狼狈,最好,给他弄出了一个脑震荡什么的。
    也许是力气使用得太猛,她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双双往玄关和卧室间的装饰柜撞去,装饰柜微微摇晃着,她上他下往地上倒。
    惊魂未定间,宋猷烈一个反扑把她压在身下,她从背朝天花板变成面朝天花板,放在装饰柜上的水晶球在摇摇晃晃着。
    水晶球有一个成人头颅那么大大,要是被砸到了,水晶球更加距离摇晃着,大有最后一搏的架势,眼看——
    吓得戈樾琇一下子闭上了眼睛。
    转而,又想,水晶球要是掉下来的话砸到的也是宋猷烈,被那么大的一个家伙砸到,有可能让宋猷烈变成脑震荡,这不是她所想要的吗?
    不,不要,不行!
    也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身体结合手部力量一个回旋,差点……都差点成功翻倒宋猷烈了,最后一下还是功亏一篑。
    身体依然被他牢牢压在身下。
    心惊胆战睁开眼睛。
    谢天谢地,水晶球没有掉落,反而经过一番摇动稳住了。
    细想他把她压在身下的那番原因,戈樾琇心里有一点点快活,可是……也得等弄清楚到底是不是她想的那样,才能把那快活吃进去。
    “你是不是怕我被水晶球砸到?”直直看着他,问。
    目光轻飘飘往她脸上一扫,回答的声音也是轻飘飘的:“不是要我记住,你就是这里的小主人吗?”
    “什么意思?”
    “如果你不偷懒的话,明天早上六点起床,六点十分,在跑道那边,你就可以听到管家的训话,每天早上,管家都会说,当你在劳作合同签上你名字时,你就有责任照顾,保护这个家庭的主人,小主人,虽然我没有劳作合同束缚,但有那么一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会牢牢记住我和妈妈的衣食住行来自于谁。”
    微微敛眉,宋猷烈似乎变得会说话。
    变得会说话了,说话语气也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细细听的话,可以从那些话语中窥见到一丝丝的嘲讽。
    虽然,她嘴里说“我才是这幢房子的小主人”但心里并没有那个意思。
    落在她脸上目光很淡,带有一丝丝的游离。
    就是那丝游离让戈樾琇心里产生了不适感。
    明明,之前她和他还好好的。
    为了找回那个会很耐心给她采摘花朵的他,她低声和宋猷烈说我想你了,每天都在想你。
    他没应答。
    “知道你会来接我,我昨晚都梦到你了,不对,在昨晚之前,隔几天你就在我梦里出现,有时候看得清楚,有时候看不清楚,我也不知道那是为什么。”低低诉说。
    是啊,这种征兆连戈樾琇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又隐隐约约知道是为了什么,从小姨背叛她之后,她就只剩下格陵兰岛来的孩子。
    那是她的甜莓。
    她的甜莓,她很珍惜,想一直拥有着,想和他亲吻,还想看着他手躲在她毛衣里,在她的感觉中,那是一种很亲很亲的关系,虽然,每次慌张又不安,但不能否认地是,她一点拒绝的想法都没有,红着脸,垂着头,心里住着一头小鹿。
    很近的距离,她看到他的眼睫毛抖了抖,眼睫毛又长又密集,一抖,轻柔得像羽翼,直把她看得恍恍惚惚的。
    恍恍惚惚间,他拉起她的手。
    朝南的那扇窗打开着,她被露珠打湿的鞋就放在窗台上,连同一盏橘黄色的台灯。
    问他为什么要把台灯搬到窗台上去呢,他说橘黄色的光线可以起到烘干作用,问他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说是在夏令营学到的。
    他在学外语,她坐在摇摇椅上,窗外吹进来的风有一下没一下吹着她的裙摆,窗台上的台灯招来了若干只飞虫,飞虫围绕着橘黄色的光晕。
    一时之间,戈樾琇像坠入梦中,这光景,是她喜欢的。
    喜欢,想靠近。
    拉来一把椅子,和他并排坐在书桌前。
    每隔五个分钟就问他,宋猷烈,好了没有?
    终于,他完成了俄语课程。
    手掌托腮,问:给你打电话的安娜贝儿是谁?
    没回应,继续收拾课本。
    “安娜贝儿是谁?”好脾气问着。
    “我在夏令营认识的一名华裔女孩。”课本重重往书架上一搁,脸对上她,“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加详细讯息的话,我可以告诉你的是,她的性质和约翰差不多。”
    “约翰是佛州男孩,我们三人是小组成员关系,所谓小组成员,就是有人负责后勤,有人负责野外作业,通过合作一起完成任务。”
    她的甜莓,还真变得能言善道了。
    不,应该说是十五岁的少年变得强大自信,以强大自信为背景,性格开始有了一定的侵略性。
    这种侵略性也可理解为攻击力。
    这应该是戈鸿煊想要的吧,以前,戈鸿煊总是说阿烈太安静了。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她漂亮吗?”
    “据说,是好看,但不是漂亮。”
    好看?但不算漂亮,这是什么意思?
    似是听到她的心里话。
    “大致意思是你在干活过程中会忍不住去看那张脸,你以为那是因为漂亮,把那张脸和那些贴着漂亮美丽标签的电影明星们摆在一起,你觉得那张脸压根不漂亮,但这个发现一点也不妨碍你眼睛去找寻那张脸,以上,就是约翰对于安娜贝儿是否漂亮的言论。”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好看,但不算漂亮。”
    看来,那位叫约翰的佛洲男孩被安娜贝儿甜心给迷住了。
    那么,三人小组的另外一位成员呢?
    问:“那你觉得她漂亮吗?”
    答:“我可以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摇头。
    等了近一分钟,戈樾琇还是没等来关于安娜贝儿是否漂亮这个问题的答案。
    在她的一再催促下,宋猷烈语气无奈告诉“我想不起她具体的样子,就知道她和你一样是长头发。”
    这个答案让戈樾琇还算满意。
    “问完了吗?”
    点头。
    宋猷烈把她的鞋从窗台上拿下,摆在她面前。
    她的甜莓这是在以行动在和她传达逐客令来着,但这会儿她心情不错,距离他睡觉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呢。
    “你学了社交课程?”歪着头问,不去理会他的冷眼,“告诉我,都学了什么?”
    无动于衷。
    好脾气说着:“你告诉完这个,我就回去。”
    宋猷烈这才不情不愿告诉她,他目前在学习如何在不同场合给不同身份年龄段的女士拿包。
    这话惹来戈樾琇浓浓兴趣,她和宋猷烈提出自己的建议。
    “戈樾琇!”
    扯了扯他手:“反正我现在回去也睡不着,我保证未来一个礼拜时间里不会打扰你学习外语。”
    戈樾琇眉开眼笑穿上鞋,理了理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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