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一起去。”郑兴安毫不犹豫地回答。
    以前他确实不喜欢跟陌生人见面,宁愿一个人呆在家里。
    但是今天的经历,让他见识到自己和姐姐的差距,让他突然有了帮姐姐的想法,免得姐姐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吃苦。
    作为男子汉,既然想帮姐姐,自然要接触外面的世界,不能宅在家里。
    “那我们走吧。”感觉到弟弟语气里的坚定,叶纤红咧嘴笑了。
    ……
    苏思诗开车到乡下外婆家的时候,看到妈妈也在,正坐在客厅里陪外婆聊天。
    苏妈妈有兄弟姐妹五个,她是老大,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最好,弟弟妹妹或多或少都受过苏家的提携,所以比较尊重她这个大姐。
    像今天这样,听说大姐过来探望妈妈,居住在各地的弟弟妹妹都赶回老家,一大家族二十多个人聚在一起,吃饭都要两桌,非常热闹。
    外婆身体虽然不舒服,但是看着这么多晚辈围在膝下,陪她说话解闷,感觉精神一下子就好了许多。
    “诗诗你怎么也来了?”看到大外甥女苏思诗提着一个袋子进来,耳不聋眼不花的外婆,一眼就注意到了,于是惊讶地问。
    “外婆,我今天在朋友家,吃到一道泡菜,酸酸的特别开胃,我想着你最近胃口不好,就马上带过来给你尝尝——”苏思诗把袋子放在桌子上,蹲在外婆脚边笑着说道。
    “我都这把年纪了,有时吃不下东西也正常——”外婆伸出布青筋的手,摸了摸苏思诗的头,慈祥地脸上露出笑容。“倒是你,管着这么大一家公司,还要分心记挂我这个老太婆,实在辛苦你了——”
    “什么辛苦不辛苦的,她是你的处甥女,记挂你也应该。”苏妈妈笑着插了一句。
    转头又对苏思诗道:“还不快把泡菜拿出来,如果你外婆今天真的喝得下粥,那我先给你记一功——”
    “妈,你就放心吧!姐什么时候说过大话——”苏思诗的弟弟苏思文从后面挤过来,笑着斜了苏思诗一眼,嘴里嚷道:“你还是先准备好粥,让外婆喝吧——”
    “对,对。”苏妈妈站起来,要去厨房盛粥。
    “姐,你坐着吧!这种小事交给我们就行。”早有弟弟妹妹抢着去厨房忙了。
    苏妈妈笑着道谢,重新重下来。
    苏思诗脸上挂着笑,没有出声。
    父亲把家里的财政大权交给了自己后,弟弟原本没什么意见,毕竟姐弟俩感情一直很好,苏思诗从小大到大,没有亏待过这个弟弟。
    等弟弟结婚后,情况就变了。
    弟弟是个耳根子比较软的人,架不住弟媳天天吹枕边风,姐弟俩的感情慢慢变淡了。
    像今天这样,拿话挤兑一下姐姐,还算小事,更多时候,是利用厂里的亲信,在公司决策上跟姐姐唱对台戏,借此证明自己的存在感。
    苏思诗对此毫无办法。
    她们家是父亲疼长女,母亲疼幺儿。父亲把公司交给了自己后,母亲并没有完全放手,很多时候被弟弟弟媳一撺掇,就会找她的麻烦,给她管理公司凭添了许多阻力。
    更让她难过的是,家里人好像也分成了两派,再也没有以前那种和睦的气氛了。
    见婶子已盛了一碗白粥过来,苏思诗已没有了退路,只能将坛子从袋子里拿出来,小心解开绳子,揭开盖在上面的保鲜纸,顿时一股泡菜的香味散开来,酸中带着咸香,刺激得众人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好香。”奶奶孩子气地吸了吸鼻子,笑着接过粥和筷子,就等苏思诗拿泡菜给她吃。
    坛子里泡菜很多,自然不能直接伸筷子去夹,那样明天变坏了。
    苏思诗接过一只空碟和筷子,夹了些更爽脆的黄瓜和萝卜,递到外婆的面前。“外婆,你慢吃。”
    外婆牙齿已掉了几颗,太硬的东西吃不了,不过喝萝卜还是没问题。
    “好吃。”她喝了一小口粥,却像贪吃的孩子一样,咬了一大块萝卜,顿时满嘴都是酸酸的咸香味,她舒服地眯起了眼睛,点头夸道。
    “那外婆慢慢吃,这坛泡菜够你吃几天了。”见外婆吃得开心,苏思诗心里的烦闷也消下去了,脸上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给我也尝一块。”这个香味刺激得人不停分泌唾液,让苏妈妈才吃过晚饭的肚子,感觉又有些饿了。又见自己的老母亲就着继,吃得特别香甜,忍不住开口道。
    苏思诗用牙签挑了一片黄瓜,递给妈妈。
    “不错,真的很好吃。”苏妈妈接过,一口咬进嘴里,嚼了几下就下了肚,对这个味道赞不绝口。
    “我也尝尝。”屋里坐满了人,大家都开口向苏思诗讨要。
    “那我多夹一些到盘子里,大家都尝一尝——”苏思诗笑着提醒道。“不过别多吃,得留给外婆下粥啊?”
    “我们知道的。”大家拿了牙签过来挑着吃,嘴里应着,手却不慢,抢着塞进嘴里。
    这东西不吃还好,一尝只会更想吃。
    于是有人不淡定了。
    “诗诗,你这个朋友家里是不是开饭店的?”有人问道。
    “是啊?味道这么好的泡菜,普通人肯定做不出来,要不你辛苦一下,帮我们每人买一些回来——”有人嫌吃不过瘾,七嘴八舌地要苏思诗帮他们多带一些回家。
    “这是我朋友的独家秘方,只做给自己人吃,外面买不到的。”苏思诗嫌麻烦,又想抬高这些泡菜的价值,就把叶纤红的手艺,往大里吹。
    “这么麻烦啊!那我们多出点钱,向她买行不行?”有人依然不死心,求着苏思诗帮忙。
    “那我试试看吧,如果她家里还有,就全部买过来。如果没有了,就让她买上再泡几坛,这样总行了吧?”苏思诗也没把话说死,给她们留了点希望。
    既然她做的泡菜这么好吃,其实可以把这个当成职业的。
    反正叶妈妈在农村也没事做,可以在农贸市场附近找间小店面,叫她来负责管店,专门卖泡菜赚钱。
    第四十一章开窍了
    今晚风很大,吹在脸上感觉特别清爽,叶纤红姐弟下楼后,走到小区门口,正要找一辆三轮车兜风,看到胡向阳骑着一辆边三轮,等在那里了。
    “怎么来得这么快?”叶纤红惊讶地问。
    挂掉电话到现在,才过去十来分钟,胡向阳就出现在这里了,就算骑摩托车过来,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更让叶纤红欣喜的是,胡向阳这种出乎意料的暖心举动,老实说她真的没奢望他会过来接她。
    “急着见你呗!”能让叶纤红意外,胡向阳得意地笑了笑,习惯地伸手往后捋了捋头发,忽然发现叶纤红身边的郑兴安,正神奇古怪地望着自己,顿时窘了,强作镇定地干笑两声,向他们挥了挥手,“不说了,快上车。”
    明确自己对叶纤红的心意后,又得到姨夫这个最重要长辈的支持,胡向阳已准备公开追求她。
    如果是其它人,凭他出色的外表和唬人的身份,随便施展点小手段,就分分秒秒让女孩子,死心蹋地得爱上自己了。
    偏偏叶纤红不是普通人,以她的眼界和见识,随时可以结识到比自己更优秀的男人,这让他犯了难。
    就像一只孔雀,原本打算展开漂亮的翅膀,在异性面前风骚一下,没想到对方见多识广,比他更漂亮的孔雀也见多了,他这几根自以为靓丽的羽毛,对她一点也没有吸引力。
    可是要他就此放弃,他更舍不得。
    这几天他一直在思考,怎么样才能追到叶纤红,可是一直毫无头绪。
    最后还是市长表哥一句话,让他恍然大悟:女孩子嘛,用心追就是了,搞得那么功利干什么?
    所以今天接到叶纤红的电话后,他抛下出门前要照半天镜子的坏习惯,跑到楼上骑了摩托车,飞一般赶到叶纤红住的小区门口,就是怕去晚了,她已离开错过了。
    本来还想顺便装装帅,博取一点好感,没想到被郑兴安冷眼看了个正着。
    叶纤红倒是暗暗高兴,胡向阳终于开窍了,总算拿出行动,有点追求自己的样子了。
    可是看他吃瘪时的委屈小模样,明知道是装出来的,还是忍不住有点小心疼。
    原本打算自己坐车斗里,让弟弟坐在胡向阳的身后,这会儿也改变主意,叫弟弟坐到车斗里,她自己坐到胡向阳的身后。
    为了安抚他的情绪,也鼓励他今天优秀的表现,叶纤红坐到他身后,搂住他的腰。在弟弟没留意的刹那,身体在他后背贴了贴,又飞快恢复了正襟危坐。
    胡向阳感觉整个腰部因为被叶纤红的手搂住,一下子热得发烫,又飞快往全身扩散。
    当叶纤红的身体贴紧自己时,两条叉在摩托两侧的腿,不受控制地抖了抖,让他不得不用力夹紧大腿,防止因为太兴奋,让人看出自己身体某些部位正在颤栗。
    可是这样紧绷着身体,反而让某些部位变得更敏感,那种心醉神驰的愉悦感,也变得更加强烈,让他产生错觉,似乎只要叶纤红稍稍再刺激一下,就会马上把自己带上云霄。
    叶纤红感受到了他的激动,脑中又想起那天在卫生间看到的情景,忍不住红了脸。
    跟胡向阳近在咫尺,他身上清新的运动男气息,让叶纤红意乱情迷,很想当场把胡向阳扑倒,跟他大战三百个回合,即使因此下不了床,也心甘情愿。
    “姐。”郑兴安已在车斗坐好,见车子没有动,姐姐和胡向阳却脸红红的,神情古怪,担心地叫了一声。
    叶纤红一个激灵,人清醒过来,忍不住老脸更红了。
    真要命,自己这具身体正处于一生中欲望最强烈年纪,加上心理年龄又是个老司机,最经不起诱惑和刺激。跟胡向阳这具移动荷尔蒙靠在一起,不沦陷才怪了。
    “还停着干什么,开车啊!”叶纤红恼羞成怒地拍了一下胡向阳的后背,气呼呼地叫道。
    如果碰到有心人,应该听得出她的声音还有些沙哑,这是女人情动时,才特有的生理现象。
    “哦。”胡向阳毕竟是个毛头小伙子,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不过叶纤红声音里异样,依然被他捕捉到了。他的手抖了抖,以致发动机踩下后,摩托车晃动得厉害,几乎要把身后的叶纤红甩出去了。
    “你会不会开车啊?”见他的技术这么烂,叶纤红真的恼怒了。
    弟弟就在身边,如果胡向阳毛手毛脚地把摩托车开进沟里,害得弟弟受伤,那她肯定不会原谅他。
    “你放心,我的车技好得很。”胡向阳自己也吓出一身冷汗,连忙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双手握紧车把,摩托车才平稳地朝前面开去。
    一路平安来到肖市长家,依然受到热情的款待,特别是郑兴安第一次上门,肖市长专门去儿子房间拿出一堆的零食,放到安安面前。
    又去厨房洗水果,把它们装在一个大果盘里,端出来招待他们。
    盘子里水果品种非常多,很多是本地比较少见的,像新鲜的荔枝、龙眼和芒果,安安就没有吃过,只吃过晒干的荔枝和桂园,还是过年送长辈的礼包破了,漏出来几颗,妈妈悄悄塞给他吃的。
    其它如草莓、水蜜桃、进口提子、枇杷和蛇果,本地还容易见到,只是价格高,大家舍不得去买。
    只有苹果和香蕉,才比较家常,普通人家过年时,也会少量买一些招待贵客。
    “你们随便拿,我就不动手了。”肖市长抓了些荔枝和龙眼,递给安安,又向叶纤红做了手势,要她自己动手拿取。
    “谢谢肖市长。”叶纤红随手抓了几粒提子,放到自己面前,拿起一颗小心剥开皮,嘴里礼貌地道谢。
    因为运输原因,热带水果这时候还不能大量供应北方,所以价格比较高,普通家庭肯定舍不得花钱买。
    肖市长用它们来招待叶纤红姐弟,其实规格已经不低了。
    不过看叶纤红的样子,似乎对提子非常熟悉,不像第一次吃到。
    他记得有一次接待一个镇上来的客人,对方看到提子,以为是葡萄,居然直接丢进嘴里咬,闹出了笑话。
    不过他对叶纤红的神奇已免疫了,看到姐弟俩都开始吃水果,拿起叶纤红手写的方案,认真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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