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相貌上说,她应该算是普通人的相貌,不过很有青春活力,就是头发有些枯黄,如果是一头黑亮的秀发,会给她加不少分。
“我没事,我很好。”她也用英文回应道,目光在张子安的皮肤和头发上扫了一眼,“这是你的狗吗?”
“是的。”他点头。
“谢谢,它救了我的黄油——哦,黄油就是我的狗。”她抱起自己的博美。这是一条橘黄色的博美,确实有几分像黄油。
“你应该跑的。”张子安劝道,“当那条郊狼向你冲过来的时候。”
“郊狼?那就是郊狼吗?”她睁大眼睛,“我还是头一次在生活中见到……你说得对,我应该跑,但我不能抛下我的黄油……”
“你可以换条路线,找条人多的路,或者把跑步时间推迟,避开清晨和黄昏。”张子安建议道。
“或者养一条像这样勇猛无畏的大狗。”她一脸羡慕地盯着飞玛斯。
张子安无奈地笑了笑,她以为所有的大狗都能吓跑一条郊狼?
这时候应该礼貌地叮嘱她小心,然后告辞离开,当然如果想泡妹子的话,这时候应该邀请她进屋喝杯咖啡压压惊,毕竟他刚才也算是英雄(的狗)救了美?
“冒昧地问一句,你是来自中国?”妹子突然开口道。
张子安愣了愣,“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的口语被理查德训练了这么久还是带有中国口音的英语?
她抬手指着他的衣服。
他低头一看,原来是衣服上的国产品牌标志被她认出来了。
他没带睡衣睡裤什么的,为了图方便,直接带了一身国产运动服,屋里屋外都能穿,出门不用特意换衣服,昨天入住之后他就换上了,现在也穿着。
能一眼认出国产品牌标志的……
“其实我也是中国人。”她改用汉语说道,“在这边上学,顺便打工。”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尽管没到泪汪汪的程度,但相同的母语令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
“那你小心啊,我听说最近旧金山的郊狼很猖獗,最好推迟一下跑步时间,等太阳完全升起来。”他再次强调道。
她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起这么早,但是没时间,我一会儿回公寓冲个淋浴,就要去上课,下了课还要去海洋馆打工,不然付不起昂贵的房租……”
“等下,你在海洋馆打工?”
张子安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词。
她点头,“在海洋馆里负责扮演美人鱼逗游客开心,不然你以为我很想每天晨跑么?”
说着,她稍微弯腰拍拍自己的大腿,“扮演美人鱼的时候,我腿上要套着2米长、50斤重的鱼尾,腿上没力气的话根本游不动,或者游得像一条溺水的咸鱼,所以我必须每天跑步和健身,以保持体力。”
原来如此……张子安若有所思地瞟了一眼她的头发。
她的头发并非天生如此枯黄,而是在盐度很高的海水里长期浸泡所致。
离近之后,就会发现她的皮肤也不太好,微微泛红,这都是长时间泡在海水里的原因。
美人鱼表演,是一些海洋馆招揽生意的招牌,当游客徜徉于深邃幽暗的海底隧道中,看着稀奇古怪的海洋生物在周围飘来荡去,这时突然有一条半人半鱼的神奇女郎从鱼群中穿过,甚至还会向游客招手,一定会给很多游客带来惊喜,特别是天性好奇的小孩子们。
但扮演美人鱼不像上去那么优哉游哉,仿佛只要套上一条轻飘飘的鱼尾然后跟鱼群一起游泳就能轻松赚钱,这个妹子以她的头发和皮肤为代价,才换取了支撑学业的打工钱,而且还要每天坚持跑步健身,很早就要起床,奔跑在旧金山的大街小巷中,唯一陪伴她的就是这条博美。
“对了,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周菁。”她伸出手。
“我叫张子安。”
他与她握手。
“你是来旧金山旅游的?”周菁问道。
“算是吧。”他点头,“昨天刚到。”
“出远门旅游还带着狗的人可不多见。”她又弯腰抓了抓飞玛斯的背毛。
同为中国来的,同为养狗者,而且还被飞玛斯救了黄油,令她的好感度一开始就很高。
“如果你想来海洋馆玩,可以找我。”周菁笑道,“虽然我只是个打工的,不能给你免票,但带你去后台逛逛应该没问题。”
“那就太好了,我也对海洋馆的后台运作很好奇。”张子安暂时保留了蒋飞飞的嘱托没说出来,毕竟一上来就求人帮忙显得似乎是挟恩图报。
“我得走了,再晚了上课就迟到了,回去还要先冲个淋浴,我把电话留给你,你来海洋馆之前可以给我打电话。”
她带着笔,但两人都没带着纸,于是张子安让她把电话写在自己的手背上。
“我先走了,拜拜!咱们走,黄油!”
先是被郊狼袭击,又跟张子安谈话,令她今天的晨跑计划半途而废,她带着黄油原路返回,急着去上课。
第1460章 传染途径
周菁走了之后,张子安突然想起忘问她是在哪个海洋馆打工了,因为旧金山及周边地区有好几个海洋馆,她打工的到底是哪个?
不过这事也不急,等决定去海洋馆的时候再打电话问她也不迟,现在暂时没必要问,不要打扰人家上课,一边读书一边勤工俭学很不容易,特别是在旧金山这座房租贵的离谱的城市里。
如果运气好,可以向她打听一下她所在的海洋馆还招不招人,就算不招也可以介绍一下其他海洋馆的状况,毕竟她在旧金山大概待了不短的时间。
飞玛斯问道:“刚才那动物,是叫郊狼?”
“嗯。”张子安问道:“你没被它的牙齿或者唾液接触到吧?”
“没有。”飞玛斯很确信这点。
“郊狼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旧金山市内会有这种野兽?”它问道,并且迈腿随着张子安一起回屋。
“等一下。”
张子安注意到路面有一处湿渍,拦住飞玛斯,因为飞玛斯再走两步之后可能正好会踏在这处湿渍上。
“这是……水吗?还是汗?”他弯腰仔细看了看,但看不出来,也许是周菁的汗,也许是路过的汽车滴的水,也许是博美狂吠时喷出来的口水……都有可能。
飞玛斯不明白一小滩湿渍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张子安的神情郑重其事,所以它也不敢掉以轻心。
“不是水也不是汗,好像是……郊狼的尿。”它的鼻子已经分辨出这滩湿渍的性质。
张子安沉吟片刻,对它划了个弧线,“绕过来吧,别踩在上面。”
“保护现场?”飞玛斯纳闷道,它只能想到这种解释。
“不是。”张子安摇头,“某些疾病,比如疯牛病,是可以通过尿液传播的,就是说,哪怕只是光脚踩过沾有病牛尿液的草坪,都可能感染。”
“啊?”
飞玛斯大吃一惊,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光脚踩过沾有尿液的草坪,就能感染?”
“理论上如此,当然感染机率很低,但没必要冒这个险对吧?”他四下找了找,捡起一根树枝,挖了点土盖在那滩尿液之上。
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导致疯牛病传播的是一种特殊的病毒……说是病毒也不准确,正确的说法是一种人类了解很少的特殊蛋白质,而尿液中就可能含有这种特殊蛋白。
他不希望自己一语成谶,但小心驶得万年船,真要是因为踩过尿而被传染,那真是冤死了。
人类穿着鞋还好,即使踩过疯牛的尿液也问题不大,但飞玛斯是光着脚,其他精灵也是光着脚,不可不防。
飞玛斯绕过那滩被土盖住的尿,还心有余悸地频频转头回望。
一人一狗从楼梯回到二楼卧室里,其他精灵也好奇地聚在阳台门旁边目睹了刚才的经历,并且听到了张子安的话。
张子安先把周菁的号码记进手机里,然后把杨神父在飞机上的谈话转述给精灵们,理查德还多余地做了一些关于根特大学的补充。
没想到的是,在飞机上听了关于郊狼袭人的叙述,到了旧金山的第一天就亲眼目睹。
“郊狼为什么发疯呢?”飞玛斯这个问题也是张子安和其他精灵的共同疑问。
从原始时代开始,人类称霸地球几万年了,灭绝的动物自不必说,现存的陆生动物基本上都会本能地畏惧人类,或者像猫狗一样尝试与人类和谐相处,郊狼这种无名小卒怎么敢主动攻击人类呢?
集体得了神经病的可能性不存在,最可能的解释是它们生病了,或者中毒了,这导致它们神智不清,变得富于攻击性。
中毒的话其实还好,起码不会传染,除非死后被其他动物啃食尸体导致毒素扩散,但扩散的范围也很限。
就怕是某种人类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或者是某种人类已经发现,但不知道可以被犬科动物感染的传染病。
飞玛斯想起刚才对峙的一幕,把那条郊狼的神态描述了一遍,主要是眼睛黯淡发灰,以及方向感缺失的特征。
这令张子安想起在宠物诊所里看到的那条狗,似乎也是眼睛泛白泛灰,这种异常的特征相当罕见。
中国的狗,美国的郊狼……隔着太平洋,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联系?
狗和郊狼都是犬科动物,很多人有误解,以为狗是狗,狼是狼,其实狗根本不是一种单独的物种,在生物学上和狼是等同的。
定义一个物种,要求这个物种在种内繁殖时生下的后代性状稳定且可育,而跟其他物种无法繁育后代且生下的后代不可育,简而言之就是生殖隔离。
从这个定义上讲,狗、狼、郊狼都是同一物种,它们之间可以自由配对繁衍,生下来的后代也是可育的。
如果某种传染病可以传染给狼,那一定也可以传染给狗和郊狼,反之亦然。
他试着理清思路。
他之前怀疑是那款名为乐世的美国狗粮导致中国的狗患上怪病,并且进而令偷偷吃狗肉的废品回收站员工也患上怪病了,但并不能确定怪病的根源是狗粮里的毒素引起的还是狗粮里的病菌引起的,也不确定会不会传染——若是毒素在狗粮、狗肉与人之间扩散,那叫传播,不叫传染。
但卫康给出的检测报告,从常规检查中,查不出狗粮中有什么特别的有害成分……
除了一点之外——狗粮中的肉类,也就是蛋白质来源成分复杂,大块的颗粒来自于鸡肉、鸭肉、鱼肉和牛肉这几种常规肉类,而磨碎的肉粉没有检测出来源。
肉粉并不一定是肉,或者说,99%的可能性不是肉,如果是肉就没必要磨成粉,一般是骨头或者动物内脏干燥后磨成的粉。
至于是什么动物……他一直以为是流浪猫或者流浪狗,从动物收容所搞来的、因为无人收养而被安乐死的猫狗尸体,难道其实另有其物?毕竟这么做容易走漏风声,一旦被多嘴的动物收容所员工透漏出去,很可能千夫所指。
那会不会是某种野生动物——某种可以同时作为郊狼猎物和狗粮成分的野生动物?
第1461章 线索中断
张子安毕竟不是学生物的,狗、郊狼、狗粮、人,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像乱麻般缠成一片,但其中偏偏少了个最关键的空白,所以怎么理也理不顺。
“π,你如果有空闲时间,能不能帮我查查,到底是什么令旧金山的郊狼变得疯狂?”
他看到π已经睡醒了,便开口拜托道。
若不是到了实在理不清头绪的程度,他不愿意麻烦π,它每天坐在电脑前打字已经挺累了,有时间的时候应该多活动身体,跟大家一起玩,而不是翻开无名书穷经皓首地探询世间的隐秘,再说他刚让它查过这家房东老两口的底细。
如果遇到大事小情就让它翻阅无名书查找原因,无形中就大大增加它的负担,也会增长他的惰性——看看街头上那些手脚齐全却混吃等死的流浪汉们,他们已经习惯了不需要努力就能填饱肚子,慢慢就成了废人。
脑子是个好东西,应该多用。
“我没事,我很好。”她也用英文回应道,目光在张子安的皮肤和头发上扫了一眼,“这是你的狗吗?”
“是的。”他点头。
“谢谢,它救了我的黄油——哦,黄油就是我的狗。”她抱起自己的博美。这是一条橘黄色的博美,确实有几分像黄油。
“你应该跑的。”张子安劝道,“当那条郊狼向你冲过来的时候。”
“郊狼?那就是郊狼吗?”她睁大眼睛,“我还是头一次在生活中见到……你说得对,我应该跑,但我不能抛下我的黄油……”
“你可以换条路线,找条人多的路,或者把跑步时间推迟,避开清晨和黄昏。”张子安建议道。
“或者养一条像这样勇猛无畏的大狗。”她一脸羡慕地盯着飞玛斯。
张子安无奈地笑了笑,她以为所有的大狗都能吓跑一条郊狼?
这时候应该礼貌地叮嘱她小心,然后告辞离开,当然如果想泡妹子的话,这时候应该邀请她进屋喝杯咖啡压压惊,毕竟他刚才也算是英雄(的狗)救了美?
“冒昧地问一句,你是来自中国?”妹子突然开口道。
张子安愣了愣,“你怎么知道的?”
难道他的口语被理查德训练了这么久还是带有中国口音的英语?
她抬手指着他的衣服。
他低头一看,原来是衣服上的国产品牌标志被她认出来了。
他没带睡衣睡裤什么的,为了图方便,直接带了一身国产运动服,屋里屋外都能穿,出门不用特意换衣服,昨天入住之后他就换上了,现在也穿着。
能一眼认出国产品牌标志的……
“其实我也是中国人。”她改用汉语说道,“在这边上学,顺便打工。”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尽管没到泪汪汪的程度,但相同的母语令两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
“那你小心啊,我听说最近旧金山的郊狼很猖獗,最好推迟一下跑步时间,等太阳完全升起来。”他再次强调道。
她叹了口气,“我也不想起这么早,但是没时间,我一会儿回公寓冲个淋浴,就要去上课,下了课还要去海洋馆打工,不然付不起昂贵的房租……”
“等下,你在海洋馆打工?”
张子安敏感地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词。
她点头,“在海洋馆里负责扮演美人鱼逗游客开心,不然你以为我很想每天晨跑么?”
说着,她稍微弯腰拍拍自己的大腿,“扮演美人鱼的时候,我腿上要套着2米长、50斤重的鱼尾,腿上没力气的话根本游不动,或者游得像一条溺水的咸鱼,所以我必须每天跑步和健身,以保持体力。”
原来如此……张子安若有所思地瞟了一眼她的头发。
她的头发并非天生如此枯黄,而是在盐度很高的海水里长期浸泡所致。
离近之后,就会发现她的皮肤也不太好,微微泛红,这都是长时间泡在海水里的原因。
美人鱼表演,是一些海洋馆招揽生意的招牌,当游客徜徉于深邃幽暗的海底隧道中,看着稀奇古怪的海洋生物在周围飘来荡去,这时突然有一条半人半鱼的神奇女郎从鱼群中穿过,甚至还会向游客招手,一定会给很多游客带来惊喜,特别是天性好奇的小孩子们。
但扮演美人鱼不像上去那么优哉游哉,仿佛只要套上一条轻飘飘的鱼尾然后跟鱼群一起游泳就能轻松赚钱,这个妹子以她的头发和皮肤为代价,才换取了支撑学业的打工钱,而且还要每天坚持跑步健身,很早就要起床,奔跑在旧金山的大街小巷中,唯一陪伴她的就是这条博美。
“对了,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周菁。”她伸出手。
“我叫张子安。”
他与她握手。
“你是来旧金山旅游的?”周菁问道。
“算是吧。”他点头,“昨天刚到。”
“出远门旅游还带着狗的人可不多见。”她又弯腰抓了抓飞玛斯的背毛。
同为中国来的,同为养狗者,而且还被飞玛斯救了黄油,令她的好感度一开始就很高。
“如果你想来海洋馆玩,可以找我。”周菁笑道,“虽然我只是个打工的,不能给你免票,但带你去后台逛逛应该没问题。”
“那就太好了,我也对海洋馆的后台运作很好奇。”张子安暂时保留了蒋飞飞的嘱托没说出来,毕竟一上来就求人帮忙显得似乎是挟恩图报。
“我得走了,再晚了上课就迟到了,回去还要先冲个淋浴,我把电话留给你,你来海洋馆之前可以给我打电话。”
她带着笔,但两人都没带着纸,于是张子安让她把电话写在自己的手背上。
“我先走了,拜拜!咱们走,黄油!”
先是被郊狼袭击,又跟张子安谈话,令她今天的晨跑计划半途而废,她带着黄油原路返回,急着去上课。
第1460章 传染途径
周菁走了之后,张子安突然想起忘问她是在哪个海洋馆打工了,因为旧金山及周边地区有好几个海洋馆,她打工的到底是哪个?
不过这事也不急,等决定去海洋馆的时候再打电话问她也不迟,现在暂时没必要问,不要打扰人家上课,一边读书一边勤工俭学很不容易,特别是在旧金山这座房租贵的离谱的城市里。
如果运气好,可以向她打听一下她所在的海洋馆还招不招人,就算不招也可以介绍一下其他海洋馆的状况,毕竟她在旧金山大概待了不短的时间。
飞玛斯问道:“刚才那动物,是叫郊狼?”
“嗯。”张子安问道:“你没被它的牙齿或者唾液接触到吧?”
“没有。”飞玛斯很确信这点。
“郊狼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旧金山市内会有这种野兽?”它问道,并且迈腿随着张子安一起回屋。
“等一下。”
张子安注意到路面有一处湿渍,拦住飞玛斯,因为飞玛斯再走两步之后可能正好会踏在这处湿渍上。
“这是……水吗?还是汗?”他弯腰仔细看了看,但看不出来,也许是周菁的汗,也许是路过的汽车滴的水,也许是博美狂吠时喷出来的口水……都有可能。
飞玛斯不明白一小滩湿渍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但张子安的神情郑重其事,所以它也不敢掉以轻心。
“不是水也不是汗,好像是……郊狼的尿。”它的鼻子已经分辨出这滩湿渍的性质。
张子安沉吟片刻,对它划了个弧线,“绕过来吧,别踩在上面。”
“保护现场?”飞玛斯纳闷道,它只能想到这种解释。
“不是。”张子安摇头,“某些疾病,比如疯牛病,是可以通过尿液传播的,就是说,哪怕只是光脚踩过沾有病牛尿液的草坪,都可能感染。”
“啊?”
飞玛斯大吃一惊,甚至以为自己听错了,“光脚踩过沾有尿液的草坪,就能感染?”
“理论上如此,当然感染机率很低,但没必要冒这个险对吧?”他四下找了找,捡起一根树枝,挖了点土盖在那滩尿液之上。
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如此。导致疯牛病传播的是一种特殊的病毒……说是病毒也不准确,正确的说法是一种人类了解很少的特殊蛋白质,而尿液中就可能含有这种特殊蛋白。
他不希望自己一语成谶,但小心驶得万年船,真要是因为踩过尿而被传染,那真是冤死了。
人类穿着鞋还好,即使踩过疯牛的尿液也问题不大,但飞玛斯是光着脚,其他精灵也是光着脚,不可不防。
飞玛斯绕过那滩被土盖住的尿,还心有余悸地频频转头回望。
一人一狗从楼梯回到二楼卧室里,其他精灵也好奇地聚在阳台门旁边目睹了刚才的经历,并且听到了张子安的话。
张子安先把周菁的号码记进手机里,然后把杨神父在飞机上的谈话转述给精灵们,理查德还多余地做了一些关于根特大学的补充。
没想到的是,在飞机上听了关于郊狼袭人的叙述,到了旧金山的第一天就亲眼目睹。
“郊狼为什么发疯呢?”飞玛斯这个问题也是张子安和其他精灵的共同疑问。
从原始时代开始,人类称霸地球几万年了,灭绝的动物自不必说,现存的陆生动物基本上都会本能地畏惧人类,或者像猫狗一样尝试与人类和谐相处,郊狼这种无名小卒怎么敢主动攻击人类呢?
集体得了神经病的可能性不存在,最可能的解释是它们生病了,或者中毒了,这导致它们神智不清,变得富于攻击性。
中毒的话其实还好,起码不会传染,除非死后被其他动物啃食尸体导致毒素扩散,但扩散的范围也很限。
就怕是某种人类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或者是某种人类已经发现,但不知道可以被犬科动物感染的传染病。
飞玛斯想起刚才对峙的一幕,把那条郊狼的神态描述了一遍,主要是眼睛黯淡发灰,以及方向感缺失的特征。
这令张子安想起在宠物诊所里看到的那条狗,似乎也是眼睛泛白泛灰,这种异常的特征相当罕见。
中国的狗,美国的郊狼……隔着太平洋,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联系?
狗和郊狼都是犬科动物,很多人有误解,以为狗是狗,狼是狼,其实狗根本不是一种单独的物种,在生物学上和狼是等同的。
定义一个物种,要求这个物种在种内繁殖时生下的后代性状稳定且可育,而跟其他物种无法繁育后代且生下的后代不可育,简而言之就是生殖隔离。
从这个定义上讲,狗、狼、郊狼都是同一物种,它们之间可以自由配对繁衍,生下来的后代也是可育的。
如果某种传染病可以传染给狼,那一定也可以传染给狗和郊狼,反之亦然。
他试着理清思路。
他之前怀疑是那款名为乐世的美国狗粮导致中国的狗患上怪病,并且进而令偷偷吃狗肉的废品回收站员工也患上怪病了,但并不能确定怪病的根源是狗粮里的毒素引起的还是狗粮里的病菌引起的,也不确定会不会传染——若是毒素在狗粮、狗肉与人之间扩散,那叫传播,不叫传染。
但卫康给出的检测报告,从常规检查中,查不出狗粮中有什么特别的有害成分……
除了一点之外——狗粮中的肉类,也就是蛋白质来源成分复杂,大块的颗粒来自于鸡肉、鸭肉、鱼肉和牛肉这几种常规肉类,而磨碎的肉粉没有检测出来源。
肉粉并不一定是肉,或者说,99%的可能性不是肉,如果是肉就没必要磨成粉,一般是骨头或者动物内脏干燥后磨成的粉。
至于是什么动物……他一直以为是流浪猫或者流浪狗,从动物收容所搞来的、因为无人收养而被安乐死的猫狗尸体,难道其实另有其物?毕竟这么做容易走漏风声,一旦被多嘴的动物收容所员工透漏出去,很可能千夫所指。
那会不会是某种野生动物——某种可以同时作为郊狼猎物和狗粮成分的野生动物?
第1461章 线索中断
张子安毕竟不是学生物的,狗、郊狼、狗粮、人,这四者之间的关系像乱麻般缠成一片,但其中偏偏少了个最关键的空白,所以怎么理也理不顺。
“π,你如果有空闲时间,能不能帮我查查,到底是什么令旧金山的郊狼变得疯狂?”
他看到π已经睡醒了,便开口拜托道。
若不是到了实在理不清头绪的程度,他不愿意麻烦π,它每天坐在电脑前打字已经挺累了,有时间的时候应该多活动身体,跟大家一起玩,而不是翻开无名书穷经皓首地探询世间的隐秘,再说他刚让它查过这家房东老两口的底细。
如果遇到大事小情就让它翻阅无名书查找原因,无形中就大大增加它的负担,也会增长他的惰性——看看街头上那些手脚齐全却混吃等死的流浪汉们,他们已经习惯了不需要努力就能填饱肚子,慢慢就成了废人。
脑子是个好东西,应该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