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落在了后面的云义,只看见二人突然同时加速朝前掠去,云姓男子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罗尘则顺手捡了一根棍子在手上。
两人很快便闪进草丛不见了。
‘野狼’的两人显然也闻到了那股血腥味,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迟疑地停下了脚步。小公子却不管那么多,同样长剑出鞘,带着巴朗紧随其后。
云义没有加速朝前,却也没有如‘野狼’的二人一般停下,依旧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暗中却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
好在这个地方的草丛并没有多宽广,比起之前穿过的那片花海要小得多。只走了十来丈,就已经踏在了一片不大的空地上。
云义小心地四处张望了一番,却没见到之前出来的四人,不禁微微愣了一下。
“啊——”
突然,前方不远处的巨石后面,传来一声尖叫,正是那个小公子的声音。
云义一听,脸上不禁微微变色。据他的观察,这位小公子身手可不弱,至少比他要高得多。更别说他的身边,还有一个铁塔般的壮汉随身保护。
虽然与他素不相识,但是也算一路同行。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二人都是为了寻人,才被罗尘忽悠而来,所以也可以说是临时同盟,搭把手是应有之义。而且,如果以小公子的身手都遇险了的话,那么他云义自然也逃不掉,还不如趁现在就联手,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思及此,云义顺手抄起地上的一把朴刀,朝声音传来的地方快步而去。同时警觉地注意着四周的动静,生怕从哪里冷不丁扑出一个人。
不过好在有惊无险,一直走到巨石附近,都没有什么异动。
云义心中疑虑顿起,突然有些怀疑,这是不是敌人在故布疑阵引他上钩,其实他们四人早就走远了。
正在这时,便听到一个声音道问:“怎么样?”正是云姓男子的声音。
“无一活口!”罗尘答道。
云义一听,心中略微松了一口气,好在不是遇袭,也没有走远。不过听他们的谈话,仿佛发现了什么。
他紧走了几步,刚绕过那块巨石,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地上那长长的一排,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居然全部都是——尸体!
除了最左侧的几具以外,其他的尸体均是满身鲜血,死状凄惨。每张鲜血遍布的脸上,都是错愕、惊讶、震惊的表情,似乎对自己突然被杀而感到难以置信。
不过,看他们身上衣衫的凌乱程度,不太像是生前所为,倒像是死后被人翻动过。
难道,这里还有人来过?
云义扭过头去正要开口,却发现罗尘已经掏出了怀中的一个小布包,取出一双银丝手套戴上,紧接着又取出一根长长的银针,朝最近的一具尸体走去。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罗尘蹲下了身,将尸体的衣衫解了开来,露出了结实的胸膛。在胸口位置,赫然印着一个青黑色的掌印。
就在这时,罗尘做了一个极其怪异的举动,先将自己的手掌放在掌印上比了比,这才举起手中的银针,从尸体的气海处扎了下去,轻轻捻动几下后将银针抽出,放在眼前仔细查看,渐渐地眉头紧紧皱起。
云姓男子其实一眼便认出了掌法的来历,但见罗尘良久都不出声,甚至还掏出了银丝手套跟银针。深知其底细来历的他,自然非常清楚他们崃山一脉的独到之处,不禁对自己的判断有了怀疑,试探着轻声道:“玄阴掌?”
罗尘将手中的银针,凑到鼻端轻轻嗅了嗅,面色有些凝重,微微摇了摇头,道:“这确实很像江湖上传闻已久的玄阴掌。”
小公子这会儿,也从最初的惊吓中回过了神,不禁对自己的失态感到有些难为情,见二人一问一答就是不说重点,忍不住问道:“玄阴掌是什么武功?怎么从来没听过?”
这个问题要是放在平时,倒也没什么。但是现在,在这种安静得有些诡异的情况下,她这一声,未免显得有些突兀。
很显然,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慌忙捂住了嘴。
罗尘置若罔闻,似乎没听见她的话一般,只是看着手中的银针,继续苦苦思索着什么。
云姓男子则收回了紧盯着罗尘的视线,朝她淡淡地扫了一眼。
虽然他并没有责骂,或者鄙视。但是就这一眼,已经让小公子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难堪。脸上迅速泛起了红晕,心中在暗骂自己鲁莽的同时,也将云姓男子问候了几遍。
第三十八章 天蛛草
数息之后,罗尘长吐了一口气,对云姓男子道:“如果我所料不差,这应该不是近年来,在江湖上名声很响的玄阴掌,只是一种刚猛霸道的掌法。譬如少林的金刚掌,武当的六合掌,华山的混元掌等等,都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云姓男子眉头微皱,看了一眼地上的死尸一眼,实在难以将那几种掌法,与现在的情形联系在一起,略带迟疑地道:“你确定?”
“嗯,我确定!”罗尘闻言肯定地点了点头,道,“不过,这个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些人的中掌力度,被控制得很好,让他们在心脉不断的同时,斩断了他们的行动能力。也就是说,这些人是看着自己的血管爆裂的。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在江湖上屈指可数。”说到这里再次蹲下身,用手举起了一只血糊糊的胳膊,指了指那上面裂开的痕迹,接着道,“还有一点,这些人在中掌之前都中了毒。我暂时还判断不出是什么毒,不过,却有一个大胆的猜测……”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神色略显犹豫,几番欲言又止,似乎也对自己的这个发现感到不可思议。
见到罗尘这番神色,云姓男子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能让崃山一脉的嫡传弟子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毒,该有多么的石破天惊,忍不住问道:“什么毒?”
罗尘深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下心神,紧盯着他缓缓吐出了三个字:“天、蛛、草!”
小公子还没觉得什么,她身侧的云义却是大吃一惊,一连倒退了好几步,满脸的震惊,良久没说出话来。引得巴朗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无他,因为云义刚好踩住了,他放在脚边的大布袋而已。
天蛛草,一种极其稀有的剧毒药草。与银炎果、幽冥花,并称世间三大奇毒。
这种药草的奇特之处在于,它生而为草的时候奇毒无比,但是如果达到了一定的年份,结出了果子,那这些天蛛果就变成了灵药,传闻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虽然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丝毫不影响世人对其的追捧,虽然这么多年以来,从没听说有谁得到过天蛛果。
不过,天蛛草却相对容易得到得多。所以,在江湖上还是有那么一两个,有鼻子有眼的传说。
据传,江湖上有一种名曰‘刹那芳华’的丹药,服用者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自身功力提升数倍,而且肉体坚若金石,可谓是战斗力大增。
可这种药丸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正如其的名字所言‘刹那芳华’,这种药丸消耗的不是别的,正是服用者的寿命。
多年前,籍籍无名的天松道长,无意中得到了这种丹药的丹方,还让他配齐了材料,顺利炼制成功。借着这‘刹那芳华’的威力,轻松打败了无双榜上排名第三的楚思烈。就在他信誓旦旦,声言不日将挑战榜上前两名的时候,突然就销声匿迹了。这种丹药的制作之法也就随之再次失传了。
有传言说,天松道长是老死在了自己修炼的道观里;也有人说,他是在去寻找炼丹材料的途中,遭到了数位高手围攻,力战而死;更有人说,是他最喜爱的徒弟对他下了手……
这些暂且不谈,据说制作‘刹那芳华’最主要的材料之一,就是这天蛛草。由于其生长条件的苛刻,一直以来只两处地方有少量,一处就是云雾山庄的九环峰,另一处则是南疆的迦叶寺。
云义作为云雾山庄的少庄主,能认出来并不稀奇。真正让他感到震惊的是,云雾山庄能生长天蛛草的九环峰,早就被朝廷控制,连那一片都被划为了禁地。就连他父亲想要一株使用,都需要预先凑请,征得朝廷同意之后,才能在监视下摘取一小株。
所以,从云雾山庄流出来的可能性,其实并不大。那么除此之外,只有迦叶寺了。可是迦叶寺远在南疆。那里瘴气遍布,毒虫猛兽更是数不胜数,除了离火教那群怪物,没人能在那里生存。而离火教的人行踪诡秘,从不跟世人打交道,只是潜心修炼他们那本,传闻到了大成境界,便能羽化登仙的离火心经。
当年父亲告诉他这些江湖秘闻的时候,其实还说了一点,如果有人中了天蛛草之毒,人的肉体固然会出现血管爆裂的情况,但是死状远没有如此‘整齐’。
有的中毒者,四肢会蜷缩成一小团,宛如新生的婴儿一般;而有的中毒者,四肢则会被拉扯得极细极长,只剩下躯干正常,就像巨型螳螂;更有的中毒者,骨骼会无形地膨胀,最终将整个身体撕裂,只看见骨头与筋络……
毒性并不是固定的,它在每个人身上的体现都不同,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死状都极为诡异。
不过,这些都是云雾山庄,第一任庄主记载下来的东西。
而崃山一脉的罗尘,显然有不同的看法,只听到他沉声道:“这是天蛛草混合了另外几种毒物与毒草,炼制而成的一种毒药。我暂时还没看出来是什么,不过现在的情势不容我慢慢研究,我会尽快赶回崃山请教两位师尊。并请两位师尊出山。”说到这里,不由自主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好不容易平静了这些年的江湖,又要掀起一股腥风血雨了!”之前的轻松写意,完全消失不见,英俊的面容上有说不出的沉重,还有无尽的忧愁。
云姓男子闻言,半晌没有说话,最终也叹了一口气,道:“江湖,何时又平静过?”像是在跟罗尘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二人跟猜谜一样,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听得一旁的小公子直翻白眼。她可是没看出来,几个奇怪一些的尸体,怎么就跟江湖安危联系起来了。
“有人来了!”
满脸凝重之色的罗尘突然耳朵微动,身子伏在地上听了听,冲傻愣在原地的几人招了招手,率先闪进了草丛。
果然,没过一会便听见凌乱的脚步声,听起来人数还不少。
第三十九章 浑身都是戏
“这也敢叫葡萄?皮太厚不说,汁水还少,而且不够甜,更离谱的是,居然带着一股酸涩味……”
“那你别吃,还给我!”
“那哪能行,送出去的东西,还能要回去?这要是传了出去,我是无所谓,倒是你,堂堂唐家大小姐,居然会跟一介食不果腹的草民,要回施舍出去的食物,那还不笑掉人家的大牙!咦,你干嘛瞪着我?我这可是为你好……停!别让它过来,好好好,我不说了。”
“还不叫你的小东西松爪!”
人还没走近,一个大呼小叫的声音已经传了来,听得藏在草丛中的人面面相觑。
不止他们惊讶,连跟李渔同行的人,也忍不住皱起了眉。这哪里是一个‘受了伤的无助少年’,分明就是一个话痨、无赖。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他一个人就能撑起一个戏台子。要不是他口口声声说是大小姐的朋友,他们真想把手上的担架扔出去。
没错!因为李渔的死皮赖脸,对着唐子昔不停地诉苦,声称自己腿折了不能走路,逼得戚威等人出了地下河,又用竹排做了一副担架,将他也抬了出来。
戚威心疼大小姐,将仅剩的一个肉馒头拿了出来,吩咐一个小兵慢慢喂给大小姐吃。
这下可好了,刚刚还在大呼小叫,直喊‘颠得疼’的李渔李公子,见唐子昔有肉馒头吃,双眼瞬间亮晶晶的,也不喊疼了,兴冲冲地将头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唐大小姐蠕动的嘴巴,不时还点评一句。
“褶子包得不太好,都塌了。”
“是猪肉大葱馅儿的么?”
“这香味儿,里面加了小茴香吧?”
“其实和俩鸡蛋更好吃!”
……
这种情况,换了谁能吃得下去?
唐大小姐在李渔全神贯注的注视下,挣扎着咽下嘴里的那一口,忙不迭让那个小兵,将那个肉馒头递给了他。
谁知李渔讪笑一声,嘴里连声推辞道:“这怎么好意思,我昨天早上吃过了,要不还是你吃吧!”话没说完,手已经不由自主地伸了出去。
唐子昔看着他虚伪的模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一旁不知所措的小兵道:“给他!”
小兵听到唐子昔的话,赶紧松开了手。
紧接着,让他吃惊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李渔闪电般从小兵手上,抓起了被捏得有些皱巴的肉馒头,也不嫌褶捏得不好看了,张嘴就是一大口。
才被唐子昔吃了一小口的肉馒头,转眼就剩个月牙儿了。
就在这时,队伍最前面的倪鹏程,让人将一小袋水果糕点送了过来。
小兵还没来得及打开,李渔已经迅速将剩下的肉馒头塞进了嘴里,脑袋不出意外地又凑了过来。可能是不太好意思,毕竟才吃完人家的肉馒头,尽对着小兵傻笑。
那笑容既灿烂又真诚,但是配上他贼溜溜的双眼,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
好在唐大小姐也没有要吃独食的意思,直接吩咐小兵分给他一半,自己则跟小白分享另外一半。
这次,唐子昔可使了个昏招。
不知道是李渔吃饱了,还是吃个肉馒头又有劲了,他的毛病又犯了。
先从千层糕开始挑剔,接着是杏仁酥,然后是金丝小枣……一直到西域进贡的葡萄。就没有一样他满意的,一直唠叨个不停。
初始唐大小姐还不想与之计较。一来,她身体本就虚弱,没有多余的精力跟他废话;二来,她也想在这些将士们面前,展现一下唐家的风度。所以一直默默忍耐着。
看着李渔不停开合的嘴,她的心中不停地回荡着一句话: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倒是能忍着不吭声,旁边的小白可不干了,直接丢下手上正啃着的小枣,跳到李渔的担架上,对准他的耳朵就开始下黑手。
这可是能控制那个大家伙的利器啊,细皮嫩肉的李渔哪能受得住,忙不迭开始求饶。
见到他鬼哭狼嚎求饶的模样,唐子昔嘴角一撇,差点没笑出声。心里存了让他多吃点苦头的想法,于是装作没听见似的,对身侧喂她吃东西的小兵笑道:“我吃饱了,剩下的给你吃吧!”
“谢大小姐赏!”小兵憨厚地笑了笑,却没有吃手上的食物,而是掏出一块布仔细地包好,然后小心地塞进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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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很快便闪进草丛不见了。
‘野狼’的两人显然也闻到了那股血腥味,看着他们消失的方向,迟疑地停下了脚步。小公子却不管那么多,同样长剑出鞘,带着巴朗紧随其后。
云义没有加速朝前,却也没有如‘野狼’的二人一般停下,依旧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暗中却提起了十二分的小心。
好在这个地方的草丛并没有多宽广,比起之前穿过的那片花海要小得多。只走了十来丈,就已经踏在了一片不大的空地上。
云义小心地四处张望了一番,却没见到之前出来的四人,不禁微微愣了一下。
“啊——”
突然,前方不远处的巨石后面,传来一声尖叫,正是那个小公子的声音。
云义一听,脸上不禁微微变色。据他的观察,这位小公子身手可不弱,至少比他要高得多。更别说他的身边,还有一个铁塔般的壮汉随身保护。
虽然与他素不相识,但是也算一路同行。从另一个层面来讲,二人都是为了寻人,才被罗尘忽悠而来,所以也可以说是临时同盟,搭把手是应有之义。而且,如果以小公子的身手都遇险了的话,那么他云义自然也逃不掉,还不如趁现在就联手,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思及此,云义顺手抄起地上的一把朴刀,朝声音传来的地方快步而去。同时警觉地注意着四周的动静,生怕从哪里冷不丁扑出一个人。
不过好在有惊无险,一直走到巨石附近,都没有什么异动。
云义心中疑虑顿起,突然有些怀疑,这是不是敌人在故布疑阵引他上钩,其实他们四人早就走远了。
正在这时,便听到一个声音道问:“怎么样?”正是云姓男子的声音。
“无一活口!”罗尘答道。
云义一听,心中略微松了一口气,好在不是遇袭,也没有走远。不过听他们的谈话,仿佛发现了什么。
他紧走了几步,刚绕过那块巨石,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地上那长长的一排,排列得整整齐齐的,居然全部都是——尸体!
除了最左侧的几具以外,其他的尸体均是满身鲜血,死状凄惨。每张鲜血遍布的脸上,都是错愕、惊讶、震惊的表情,似乎对自己突然被杀而感到难以置信。
不过,看他们身上衣衫的凌乱程度,不太像是生前所为,倒像是死后被人翻动过。
难道,这里还有人来过?
云义扭过头去正要开口,却发现罗尘已经掏出了怀中的一个小布包,取出一双银丝手套戴上,紧接着又取出一根长长的银针,朝最近的一具尸体走去。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罗尘蹲下了身,将尸体的衣衫解了开来,露出了结实的胸膛。在胸口位置,赫然印着一个青黑色的掌印。
就在这时,罗尘做了一个极其怪异的举动,先将自己的手掌放在掌印上比了比,这才举起手中的银针,从尸体的气海处扎了下去,轻轻捻动几下后将银针抽出,放在眼前仔细查看,渐渐地眉头紧紧皱起。
云姓男子其实一眼便认出了掌法的来历,但见罗尘良久都不出声,甚至还掏出了银丝手套跟银针。深知其底细来历的他,自然非常清楚他们崃山一脉的独到之处,不禁对自己的判断有了怀疑,试探着轻声道:“玄阴掌?”
罗尘将手中的银针,凑到鼻端轻轻嗅了嗅,面色有些凝重,微微摇了摇头,道:“这确实很像江湖上传闻已久的玄阴掌。”
小公子这会儿,也从最初的惊吓中回过了神,不禁对自己的失态感到有些难为情,见二人一问一答就是不说重点,忍不住问道:“玄阴掌是什么武功?怎么从来没听过?”
这个问题要是放在平时,倒也没什么。但是现在,在这种安静得有些诡异的情况下,她这一声,未免显得有些突兀。
很显然,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慌忙捂住了嘴。
罗尘置若罔闻,似乎没听见她的话一般,只是看着手中的银针,继续苦苦思索着什么。
云姓男子则收回了紧盯着罗尘的视线,朝她淡淡地扫了一眼。
虽然他并没有责骂,或者鄙视。但是就这一眼,已经让小公子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难堪。脸上迅速泛起了红晕,心中在暗骂自己鲁莽的同时,也将云姓男子问候了几遍。
第三十八章 天蛛草
数息之后,罗尘长吐了一口气,对云姓男子道:“如果我所料不差,这应该不是近年来,在江湖上名声很响的玄阴掌,只是一种刚猛霸道的掌法。譬如少林的金刚掌,武当的六合掌,华山的混元掌等等,都可以达到这个效果。”
云姓男子眉头微皱,看了一眼地上的死尸一眼,实在难以将那几种掌法,与现在的情形联系在一起,略带迟疑地道:“你确定?”
“嗯,我确定!”罗尘闻言肯定地点了点头,道,“不过,这个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些人的中掌力度,被控制得很好,让他们在心脉不断的同时,斩断了他们的行动能力。也就是说,这些人是看着自己的血管爆裂的。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在江湖上屈指可数。”说到这里再次蹲下身,用手举起了一只血糊糊的胳膊,指了指那上面裂开的痕迹,接着道,“还有一点,这些人在中掌之前都中了毒。我暂时还判断不出是什么毒,不过,却有一个大胆的猜测……”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神色略显犹豫,几番欲言又止,似乎也对自己的这个发现感到不可思议。
见到罗尘这番神色,云姓男子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能让崃山一脉的嫡传弟子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毒,该有多么的石破天惊,忍不住问道:“什么毒?”
罗尘深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了下心神,紧盯着他缓缓吐出了三个字:“天、蛛、草!”
小公子还没觉得什么,她身侧的云义却是大吃一惊,一连倒退了好几步,满脸的震惊,良久没说出话来。引得巴朗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无他,因为云义刚好踩住了,他放在脚边的大布袋而已。
天蛛草,一种极其稀有的剧毒药草。与银炎果、幽冥花,并称世间三大奇毒。
这种药草的奇特之处在于,它生而为草的时候奇毒无比,但是如果达到了一定的年份,结出了果子,那这些天蛛果就变成了灵药,传闻可以活死人、肉白骨。虽然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丝毫不影响世人对其的追捧,虽然这么多年以来,从没听说有谁得到过天蛛果。
不过,天蛛草却相对容易得到得多。所以,在江湖上还是有那么一两个,有鼻子有眼的传说。
据传,江湖上有一种名曰‘刹那芳华’的丹药,服用者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自身功力提升数倍,而且肉体坚若金石,可谓是战斗力大增。
可这种药丸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正如其的名字所言‘刹那芳华’,这种药丸消耗的不是别的,正是服用者的寿命。
多年前,籍籍无名的天松道长,无意中得到了这种丹药的丹方,还让他配齐了材料,顺利炼制成功。借着这‘刹那芳华’的威力,轻松打败了无双榜上排名第三的楚思烈。就在他信誓旦旦,声言不日将挑战榜上前两名的时候,突然就销声匿迹了。这种丹药的制作之法也就随之再次失传了。
有传言说,天松道长是老死在了自己修炼的道观里;也有人说,他是在去寻找炼丹材料的途中,遭到了数位高手围攻,力战而死;更有人说,是他最喜爱的徒弟对他下了手……
这些暂且不谈,据说制作‘刹那芳华’最主要的材料之一,就是这天蛛草。由于其生长条件的苛刻,一直以来只两处地方有少量,一处就是云雾山庄的九环峰,另一处则是南疆的迦叶寺。
云义作为云雾山庄的少庄主,能认出来并不稀奇。真正让他感到震惊的是,云雾山庄能生长天蛛草的九环峰,早就被朝廷控制,连那一片都被划为了禁地。就连他父亲想要一株使用,都需要预先凑请,征得朝廷同意之后,才能在监视下摘取一小株。
所以,从云雾山庄流出来的可能性,其实并不大。那么除此之外,只有迦叶寺了。可是迦叶寺远在南疆。那里瘴气遍布,毒虫猛兽更是数不胜数,除了离火教那群怪物,没人能在那里生存。而离火教的人行踪诡秘,从不跟世人打交道,只是潜心修炼他们那本,传闻到了大成境界,便能羽化登仙的离火心经。
当年父亲告诉他这些江湖秘闻的时候,其实还说了一点,如果有人中了天蛛草之毒,人的肉体固然会出现血管爆裂的情况,但是死状远没有如此‘整齐’。
有的中毒者,四肢会蜷缩成一小团,宛如新生的婴儿一般;而有的中毒者,四肢则会被拉扯得极细极长,只剩下躯干正常,就像巨型螳螂;更有的中毒者,骨骼会无形地膨胀,最终将整个身体撕裂,只看见骨头与筋络……
毒性并不是固定的,它在每个人身上的体现都不同,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死状都极为诡异。
不过,这些都是云雾山庄,第一任庄主记载下来的东西。
而崃山一脉的罗尘,显然有不同的看法,只听到他沉声道:“这是天蛛草混合了另外几种毒物与毒草,炼制而成的一种毒药。我暂时还没看出来是什么,不过现在的情势不容我慢慢研究,我会尽快赶回崃山请教两位师尊。并请两位师尊出山。”说到这里,不由自主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好不容易平静了这些年的江湖,又要掀起一股腥风血雨了!”之前的轻松写意,完全消失不见,英俊的面容上有说不出的沉重,还有无尽的忧愁。
云姓男子闻言,半晌没有说话,最终也叹了一口气,道:“江湖,何时又平静过?”像是在跟罗尘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二人跟猜谜一样,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听得一旁的小公子直翻白眼。她可是没看出来,几个奇怪一些的尸体,怎么就跟江湖安危联系起来了。
“有人来了!”
满脸凝重之色的罗尘突然耳朵微动,身子伏在地上听了听,冲傻愣在原地的几人招了招手,率先闪进了草丛。
果然,没过一会便听见凌乱的脚步声,听起来人数还不少。
第三十九章 浑身都是戏
“这也敢叫葡萄?皮太厚不说,汁水还少,而且不够甜,更离谱的是,居然带着一股酸涩味……”
“那你别吃,还给我!”
“那哪能行,送出去的东西,还能要回去?这要是传了出去,我是无所谓,倒是你,堂堂唐家大小姐,居然会跟一介食不果腹的草民,要回施舍出去的食物,那还不笑掉人家的大牙!咦,你干嘛瞪着我?我这可是为你好……停!别让它过来,好好好,我不说了。”
“还不叫你的小东西松爪!”
人还没走近,一个大呼小叫的声音已经传了来,听得藏在草丛中的人面面相觑。
不止他们惊讶,连跟李渔同行的人,也忍不住皱起了眉。这哪里是一个‘受了伤的无助少年’,分明就是一个话痨、无赖。说句毫不夸张的话,他一个人就能撑起一个戏台子。要不是他口口声声说是大小姐的朋友,他们真想把手上的担架扔出去。
没错!因为李渔的死皮赖脸,对着唐子昔不停地诉苦,声称自己腿折了不能走路,逼得戚威等人出了地下河,又用竹排做了一副担架,将他也抬了出来。
戚威心疼大小姐,将仅剩的一个肉馒头拿了出来,吩咐一个小兵慢慢喂给大小姐吃。
这下可好了,刚刚还在大呼小叫,直喊‘颠得疼’的李渔李公子,见唐子昔有肉馒头吃,双眼瞬间亮晶晶的,也不喊疼了,兴冲冲地将头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唐大小姐蠕动的嘴巴,不时还点评一句。
“褶子包得不太好,都塌了。”
“是猪肉大葱馅儿的么?”
“这香味儿,里面加了小茴香吧?”
“其实和俩鸡蛋更好吃!”
……
这种情况,换了谁能吃得下去?
唐大小姐在李渔全神贯注的注视下,挣扎着咽下嘴里的那一口,忙不迭让那个小兵,将那个肉馒头递给了他。
谁知李渔讪笑一声,嘴里连声推辞道:“这怎么好意思,我昨天早上吃过了,要不还是你吃吧!”话没说完,手已经不由自主地伸了出去。
唐子昔看着他虚伪的模样,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对一旁不知所措的小兵道:“给他!”
小兵听到唐子昔的话,赶紧松开了手。
紧接着,让他吃惊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李渔闪电般从小兵手上,抓起了被捏得有些皱巴的肉馒头,也不嫌褶捏得不好看了,张嘴就是一大口。
才被唐子昔吃了一小口的肉馒头,转眼就剩个月牙儿了。
就在这时,队伍最前面的倪鹏程,让人将一小袋水果糕点送了过来。
小兵还没来得及打开,李渔已经迅速将剩下的肉馒头塞进了嘴里,脑袋不出意外地又凑了过来。可能是不太好意思,毕竟才吃完人家的肉馒头,尽对着小兵傻笑。
那笑容既灿烂又真诚,但是配上他贼溜溜的双眼,怎么看怎么不怀好意。
好在唐大小姐也没有要吃独食的意思,直接吩咐小兵分给他一半,自己则跟小白分享另外一半。
这次,唐子昔可使了个昏招。
不知道是李渔吃饱了,还是吃个肉馒头又有劲了,他的毛病又犯了。
先从千层糕开始挑剔,接着是杏仁酥,然后是金丝小枣……一直到西域进贡的葡萄。就没有一样他满意的,一直唠叨个不停。
初始唐大小姐还不想与之计较。一来,她身体本就虚弱,没有多余的精力跟他废话;二来,她也想在这些将士们面前,展现一下唐家的风度。所以一直默默忍耐着。
看着李渔不停开合的嘴,她的心中不停地回荡着一句话:俗话说,升米恩斗米仇,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倒是能忍着不吭声,旁边的小白可不干了,直接丢下手上正啃着的小枣,跳到李渔的担架上,对准他的耳朵就开始下黑手。
这可是能控制那个大家伙的利器啊,细皮嫩肉的李渔哪能受得住,忙不迭开始求饶。
见到他鬼哭狼嚎求饶的模样,唐子昔嘴角一撇,差点没笑出声。心里存了让他多吃点苦头的想法,于是装作没听见似的,对身侧喂她吃东西的小兵笑道:“我吃饱了,剩下的给你吃吧!”
“谢大小姐赏!”小兵憨厚地笑了笑,却没有吃手上的食物,而是掏出一块布仔细地包好,然后小心地塞进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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