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民国之写文(45)
    大雪下银装素裹的北平城固然美丽, 但是也只有那些吃喝不愁的闲人,才有心情欣赏这份美景。对于很多穷人来说,冬天是一年中最难熬的季节。
    乐景每天上下学,都能看到路边新倒下去的尸体, 以老人和孩子居多。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清道夫把他们的尸体拉出北平城。
    入冬后, 春燕也正式开始在外面摆摊卖早点了。
    她和她娘两个人在路边支了个不大的小吃摊, 早晚卖一些简单的吃食, 因为春燕手艺很好,价钱也实惠,所以生意颇为红火。只是扣除掉给警察上交的保护费和本钱一个月也挣不了多少钱。但是对于春燕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了, 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春燕摆摊的位置位于乐景上下学的必经之路上, 所以他每次经过春燕都会热情的招呼他过去吃东西。不得不说, 春燕的手艺确实不错, 她包的包子皮薄馅厚, 肉汁浓郁, 味道很好, 乐景这样不爱吃肉的人一顿都能吃三四个。
    后来乐景干脆就把每天的早晚饭在春燕的小吃摊那边解决了, 这样也省得春燕每天两头兼顾。
    这些日子以来,乐景的《流浪奇遇》一直在《文学报》上进行连载, 大毛在北平城到处流浪, 也由此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奇人异事, 有劫富济贫的猫妖, 有金盆洗手的前山贼,有偶然流落在外的富家公子……
    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相继粉墨登场,在丰富了剧情的同时, 也烘托出了大毛机智勇敢,天真善良, 爱憎分明,富有同情心的性格特征。
    在不知不觉中,大毛凭借着自己高超的人格魅力在读者中收获到了很高的人气,也因此使很多人开始关注起了流浪儿群体。春燕也是其中一个。她每次撤摊时,都会把一些剩饭施舍给附近的流浪儿。
    除了她之外,乐景也发现最近街上对流浪儿的施舍力度变大了,虽然这对北平数不清的流浪儿悲惨现状来说不过人杯水车薪,但是起码事情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就是在这种时候,乐景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来信。
    寄信人还是个熟人,署名是鹿鸣中学流浪儿童救助协会会长傅柯茂。
    他在信中说他因为乐景的小说太受震动,决心要为像大毛这般可怜的流浪儿做些什么。所以他专门在学校里成立了流浪儿童救助协会,鼓励号召同学们对此积极捐款捐物。
    最后,他又期期艾艾地邀请乐景有空的时候可以来他们协会看一看,指导一下他们的工作。
    乐景当然不会去了。
    这些日子以来乐景也时刻在关注着傅柯茂那家孤儿院的动静。傅柯茂本来就不是什么蠢人,只是之前生活的环境太单纯,缺乏社会经验罢了。乐景给他提出的建议他都好好的听进去了,也真的做出了改变。
    乐景就听说,每逢周六周日,傅柯茂都会组织一些慈善义卖,拍卖一些孩子们之前做的手工艺品,然后用卖来的钱给孩子们请老师。傅家的名头在那里摆着的,再加上做慈善也是好事,所以一时间慈善拍卖倒成了很多少爷小姐炫富的场合。傅柯茂也因此回笼了一些资金,可以把这些钱用于孤儿院的后续建设上。
    同时他在孤儿院内部也定下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孩子绝不容情。
    乐景后来再去孤儿院时,就发现里面的风气正多了,起码不会有频繁的打架斗殴了。
    所以他觉得是时候在自己的作品里开始对傅柯茂的孤儿院和慈善事业进行宣传了,希望那时候傅柯茂不要被吓到才好。
    ……
    第二天早上乐景和李淑然如往常一般来春燕的小吃摊,吃早饭的时候,却发现小吃摊中多了几个陌生的孩子身影。
    这是童工?
    春燕:“先生最近有没有看《流浪奇遇》?”
    乐景面不改色:“看过一点,怎么了?”
    春燕眼中浮现了泪光,“麦田先生太会写了,大毛太让我心疼了,所以我才想多帮这些苦命的孩子。”
    乐景恍然:“你这是在做慈善?”
    春燕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哪里称得上是慈善,只是管他们吃顿饭罢了,平时这些孩子手脚麻利,也帮了我不少忙。”
    “这就够了,起码能活下来。”
    他的文章真的帮助一些流浪儿改变了处境,虽然这种帮助现在还微小,但是起码多几个流浪儿获救,华夏未来就多了几分希望。
    在前来帮工的几个孩子们中间,有个女孩格外吸引了乐景的注意力。
    这女孩看起来年纪不大,大概六七岁的模样,面黄肌瘦,头大身小,穿着带着打着补丁的衣服,露出的脖颈、手腕和小腿遍布密密麻麻的青紫伤痕。她光着脚跑来跑去招呼客人。
    春燕给乐景介绍道:“这是小妮。”然后又对小妮说:“小妮,这是我平时做厨娘时的主家老爷,乐景先生。”
    小妮年纪不大,眼神看起来有点木纳,熟练地跪下给乐景磕头,一顿一顿地说道:“小妮见过老爷,我一定会好好干活的。”
    乐景看着她脖子上清晰的勒痕,在心里长长叹了口气,心里有些厌烦。
    他不知道小妮的过去,但是想也知道会是一个多么恶心腌臜的故事。左不过是一些人身上卑劣丑陋的兽性作用的结果罢了。
    越是见识到的人和事越多,乐景越是会对人性感到好奇。
    人类真是太复杂了,也太难以捉摸了。好人会做坏事,坏人也会做好事,无动于衷随波逐流的平庸之恶却导致了犹太大屠杀,华夏建国后的十年浩劫。
    每当这种时候,他都会很烦躁。若不是时不时会有人性光辉自人类的星空闪过,他说不定会对人类彻底失望,成为一名彻头彻尾的反人类分子也说不定。
    乐景蹲了下来,扶起小妮,平视着她微微一笑,“不用叫我老爷,老爷都把我叫老了,你叫我哥哥就行了。而且现在是新时代了,可不许跪了,以后遇到人鞠躬就够了。”
    小妮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似乎没想到乐景这个有钱佬爷竟然这么和气平易近人,他愣了很久才怯生生的点了点头。
    乐景吃饭的时候就发现小妮特别勤快,眼里有活,特别会看人眼色。虽然她年纪小,但是收拾桌子,上菜端盘子和洗盘子都干的麻利得很,一看就知道平时没少干活。只是她还是太过沉默,说话腔调也有些奇怪,乐景猜可能是她声带受伤的的缘故。
    只是小吃摊毕竟很小,客人有限,春燕和她娘两个人就能顾得住,小妮能帮的忙也有限。在乐景看来,春燕如今创业初期,挣钱不多,客流量也小,请帮工完全是不必要的开支。春燕这么做也许和小妮身上的伤脱离不了关系。
    中午春燕去乐景家里给他们做饭时,主动说明了原因。
    “小妮这孩子,也是命苦。”春燕叹息着把小妮的身世娓娓道来。
    只能说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总是有各种各样的不幸。
    小妮出生于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在她之前,她的父母已经溺死了她的三个姐姐。原本小妮也是要被溺死的,但是就在这时候村里来了个算命的。
    乐景不知道是那个算命的信口胡诌,还是心有善念,总之他告诉小妮的父亲,他之所以生不出儿子,就是因为溺死太多女儿,损了阴德。小妮就这样活下来了。
    只是这是世上多的是生不如死的活法,也多的是糟践人的方法。
    “我见到小妮的时候,她正被人拴在猪圈里,赤身裸体和猪一起吃猪食。”春燕红着眼睛,时隔今日想到那日看到的情景她还是一阵愤慨:“畜生,他家所有人都是畜生!小妮在家里的地位还不如狗!她天天吃睡在猪圈里,平时还要包揽家里所有的家务,而且她爹娘稍有不顺心就对她又打又骂!我要是再不把她带出来,她迟早要被她爹娘打死的。”
    是这样啊。
    乐景再次想起小妮那古怪的,一顿一顿的腔调。现在想来,应该不是声带受损,而是因为长久没好好说话的缘故。
    沉浸在愤怒中的春燕没有注意到,随着她的叙说,少年眸光暗沉,里面似乎酝酿着什么危险的情绪:“他们愿意你领走小妮?”
    “当然不愿意了!”春燕冷笑道:“我花了两块大洋才把小妮买了下来!”
    两块大洋。
    以现在的购买力来看,就相当于两三百元。
    还真是……廉价。
    这种来自人类的纯粹恶意从来没有让乐景失望过。
    这个世界有割肉救人的圣母,就有草菅人命的恶魔,明明同为人类,性情差异却宛如两个不同物种。
    有些人披着人皮,看着倒也是个人。
    然后又一次,乐景去春燕的小吃摊吃饭时,他悄声问小妮:“你想报复你爹娘吗?”
    小妮擦桌子的动作一顿,木纳的双眸突然燃起了滚烫的火焰。
    她一字一句说:“我想让他们死。”
    于是乐景便笑道:“让我帮忙杀了他们吗?”
    小妮摇了摇头,双眸是一片纯粹的天然,她对乐景腼腆一笑,有些不熟练的说:“谢谢哥哥,不过不用了,我以后会杀了他们的。”
    乐景就在这一刻,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
    哈哈哈哈哈哈哈多么有意思啊。
    那对人渣不会知道他们究竟养出了什么样的怪物。
    被他们关在猪圈里和猪一起养大的女孩儿,没有形成人类的善恶观,她身上只有天真的,蒙昧的,兽性。
    她甚至连自我都没有。
    驱使她活到现在的,只有生物活着的本能而已。
    这个女孩会杀了她的父母的,总有一天。
    然后她会变成一个杀人魔。
    因为她没有被养出同理心,也没有善恶的观念,所以也就无所谓原则和底线。
    若她真的要走到这一步,那么乐景也只能杀了她了。
    “春燕,你若信得过我的话,就把这个孩子交给我吧。”乐景对春燕说:“她现在还缺了一个最重要的东西,我必须帮她找到。”要不然我就只能杀了她了。
    春燕对乐景很信任,乐景可是她见过的最有文化内涵的人了!所以她立刻点头同意了。
    于是乐景就带着小妮去了开明中学,给她办了入学手续。他这次非常独断专行,没有过问小妮的意见。
    小妮迷惑地站在校园里,望着川流不息地学生,问乐景:“我以后要来这里读书,不工作了吗?”
    “当然不是了。我不会白花钱让你读书。”他有些冷酷地对小妮说道:“你课余时间要给我干活抵债。”
    小妮点了点头,柔顺的,毫不反抗地接受了这一切。这是自然,毕竟她现在连自我都没有。
    乐景不是什么圣母,他会选择帮助小妮,不过是因为她既是个孩子,又是个异类罢了。乐景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久违的新鲜和好奇。
    他很好奇,一头读过书,明白常识和道理的野兽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
    几日后,乐景接到了季祺发给他的电报,他在电报里告诉他,《名妓回忆录》电影已经拍好了,他邀请乐景去上海观赏。
    白芍药最终还是没能出演《名妓回忆录》的女主角。薛大帅再喜欢白芍药,对她再纵容,也不可能放自己的姨太太千里迢迢跑去上海演戏,他和上海那边的政府可不对付。
    所以最终的女主演是曾经誓不为妾的前清吟小班秋菊。她被那个山东来的医生赎身后,没有跟着丈夫回山东老家,两人就留在了北平定居,秋菊也没有告别舞台,平日里继续自己的表演事业。
    在白芍药辞演后,新的女主演就重新优先在《名妓回忆录》的话剧演员中选拔,秋菊凭借精湛的演技很快被选中成了女主演了。电影的其余的配角演员也大多是从话剧演员中选出的。
    于是乐景就替自己和李淑然向学校请了病假,和编辑杨经纶一起坐上了去上海的火车。
    作者有话要说:
    百年后小剧场:
    李玄孙的历史课
    历史老师:李景然先生和未来的开国女上将王小妮的初遇始于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
    李玄孙昏昏欲睡
    历史老师:乐景先生就是发现了王小妮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没有他,王小妮注定会被淹没在历史的云海里……李xx!!你还睡!起来!我问你,你说你家先祖当初为什么要收养王小妮将军?是不是一见面就发现了王小妮将军的非同一般才华?
    李玄孙睡眼朦胧脱口而出:……不啊,我祖爷爷认为她是个杀人的好苗子,将来可能反人类,本来是想干掉她来着。
    历史老师:……闭嘴!别仗着你是李景然先生的玄孙就可以胡咧咧!我教了几十年书,你有我懂李景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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