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尾活得久一点的鱼,怎么就成了神仙药了?”赵平安哭笑不得。
她中毒的后遗症,她自己倒不怎么当回事,感觉就是当初毒药的烈性把胃烧坏了,伤了胃壁,或者形成溃疡,或者令胃肠功能紊乱了而已,只要通过长时间的调理,除非是不可逆的损伤,人体的自愈功能会令她好起来。可这事,却成了三大宫女的心病。
“那这事岂不成了吉祥变不吉?”敏夏提出问题的关键。
秋香摇了摇手道,“事儿还没说完呢,你们不要打断我。听说那鱼为了挣脱,曾奋力咬破鱼网。这么一折腾,居然从鱼腹中吐出一物。”
啊?!
再度集体惊叹。
“是一块书板这么大的黄玉,天然带着墨色的山河纹路。不过只是一块玉而已,捧在手里也不过数斤,然而在水中却坠得鱼网不断下沉,就像定海神针似的,更像是往河底钻,不想现世呢。当时好多兵士亲眼看到,那鱼王正是趁此机会逃走的。”秋香惋惜地叹了声。
“哎,鱼儿虽小,入水后的力量却大于平日数倍不止,何况还是这么大条的鱼王?何况还是开了灵智的鱼王?所以只能眼睁睁看它游入黄河深处,转眼就不见了,士兵们无论如何也再抓不到。就算让神箭手放箭,也连它的影子都没伤到。”
“那显然,就是成精了呀,机灵着呢,凡人凡箭能耐其何?”赵平安赶紧断言,“不过一尾鱼,能活到现在不易,只怕有几百岁了。别说它逃了,就算没有,我也会让……”
第212章 熙和佑江
说到这儿,赵平安不由得顿了顿。
“唔,我会恳请九……皇帝不锈钢板下令把它放生。上天有好生之德,肯修行的,就算是水里的鱼虾玩意,也要网开一面才是。”
她是在警惕了下自己无意中的口误。
因为始终觉得九哥儿不适合当皇帝,心中有那种十四哥儿长大后才是皇帝的想法,于是在态度上难免习惯性的轻忽九哥儿。
但这样是不行的!
小胖子不仅是她的亲侄子,还是实际上的新皇。若连她也不恭敬他,九哥儿就更会被别的臣子看轻。而她,即无当辅国公主的打算,又无抢班夺权的意思,就不要摆出太上皇的感觉来,应该会很讨人厌的吧?
那样是不对的,对九哥儿也不好。
事实上,任何一件事都有好有坏,要辩证的看问题。
叶家倒了,对九哥儿终究是有影响的。他现在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孤独地坐在那个危险性极高又万众人盯着的位置上,特别容易被当成靶子。最近,那些有私心的大臣反而更拥护九哥儿了,因为这样的九哥儿更好摆布,这样的他更容易成为傀儡。这样新皇,也更可能被臣子决定生杀,以及生死。
她扳倒了叶家,就有义务保护九哥儿呀。
那么至少在外人面前,她要维护他的权威和皇帝的尊严。至于九哥儿是否禅让给十四哥儿,那是将来的事。
“公主就是心软。”秋香不怎么赞同地道,又反问,“但是公主,您不是更应该关心那块玉板吗?”
“我不问,你也会说的。”赵平安调侃了句,“再说了,水里的东西生出异物的也不算少啊。珍珠,就是蚌里产出的吧?”
她说着,叹了口气,“珍珠虽美,可却是蚌儿们不小心吞进泥沙慢慢形成,说起来也是它们的痛苦酝酿的呀。”
绯儿下意识的抚了抚耳钉。
那是唐太医私下送她的,她极喜欢。但听公主那么说,觉得蚌儿生珠居然是那么多血泪造成的,怎么有点罪恶感了呢?
“我还听说,有人不小心把非常名贵的戒子掉进河里,遗憾不已。多年后买了条鱼,宰来吃,结果发现鱼腹中正有那枚丢了的戒子呢。”赵平安说起在现代时的见闻,“就是那鱼把落入水中的戒子当食物吞掉,又克化不动。天机使然,又回到正主儿手中。你们看,造物之主,就是说老天爷有多神奇呀。”
三大宫女齐齐点头,想想还真是。
可很快,秋香回过味来,反驳道,“那不一样的,那是杀鱼取物,而且那物再名贵也是人间有的常物。但是,这次的开河鲤鱼事件可不同哦。”
“怎么个不同法?”敏夏完全且彻底的好奇了。
“鱼王是活着的时候把它吐出来的,你们有谁听过鱼儿吐物?”秋香很认真地说,“而且在水中时,它还沉若万钧,出水后就能轻松捧起。最奇特的,不仅是它先天就有墨色山河纹,背面还有四个极古的字。经当地最有声望的老学究们研究断定,那四个字是:熙和佑江!”
咣当一声,赵平安本来端起茶盏到唇边,却一下子摔到地上了。
“你说什么?可有听错?那四字字再说一遍!”赵平安紧着问。
就算知道原由和因果,当一切实现,她还是有点不敢确定。
“我没听错,打听了好几遍。”秋香说着,走上前来,又拿个杯子给赵平安又倒了一盏茶,同时淋了水在玉石桌面上,写下四个字。
“虽说我识字不多,但这四个字却记得牢牢的。”她用力点头。
熙和佑江!
她皇兄的年号是熙和,于是这四个字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这么就是说,熙和帝就算驾崩了,但就像天上的神一样,始终护佑着他最爱的大江国和它的万千黎民!
“奇怪了,民间的传闻都到了,怎么没听到朝廷的正式文书?居然听都没听过!”她定了定神,声音带了点嘲讽。
但转瞬,又释然。
大江国的政府机构设置不当,有的地方没人管,有的地方拖沓繁冗,有的人忙得鞠躬尽瘁,更多的人尸位素餐。不然,哪有闲心搞党争?
这种说起来特别吉祥,又特别神奇的事,虽说那尾大鱼跑了,河曲知县照例应当立即上表奏报,先是谴责自己的失职,假惺惺的请罪,然后用更大篇幅歌功颂德于朝廷和国家,最后把它说成天意使然。
他不仅无过,还有大功。
哪个当皇帝的不喜欢吹捧呢?就算赞的是前朝,也能说明大赵天下是天选,大赵皇帝是合格的天子,必定千朝万代的。
也就是说,这种奏章必定是早早就送上来的。
可到现在朝廷还没动静,一是文书积压着没人理,工作效率低下,没有责任心,哪怕是标记了加急的文字。二是有心人压着,不让这利于皇族的事传得太快,太广。希望事先想到应对之策,再做冷处理。
但民间是不管这套的,自然越传越神,越传越邪乎,因为越是有演义成分的,反而越容易被万人相信,膜拜和折服。
特别是,有人有意要大力宣传,这种事怎么压得下去?
唉,真是的,无论做什么都需要博弈呀。
幸好,她是下手早的一方。
赵平安心中暗乐,脸上却流露出激动的神情来,甚至眼圈都红了。
之前也不是她连共过生死的贴身宫女都隐瞒,现在更不是有意演戏。知道的人少,是怕这三个丫头露馅,特别是秋香这种心里藏不住事的。现在的反应,其实也很真实。
皇兄身子不好,却一心为国为民,她亲眼所见,深知皇兄有多么辛苦。可是在祖宗留下的烂摊子面前,他挣扎于臣子的束缚中,得到的始终是诟病。
就算天气干旱,也被叶家宣传为失德。人都走了,还要用九哥儿的福气衬托他并非真龙天子。这次的疫情,也曾被泼脏水来着。
她很想扭转世人对皇兄的看法,安慰他的在天之灵。不然,这世上就无公平可言!
第213章 披着羊皮的狼
所以,她早就和穆远商量过要做些手脚。
不是她要造假,是大江国的人相信这些所谓的天兆,民众需要精神向往。而之前那些不利的传言,自然也是被恶人营造出来的。
那么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纵观中国古代的历史就知道,哪个想谋朝篡位的人不弄点类似的东西蛊惑民心呢,太小儿科了。对于身为现代人的她来说,真不算个事!
她期望真诚相待,但也不怕用阴谋诡计。
她只是很好奇,大主意是她出的,穆远是如何做到的呢?
什么半人高,上百斤的鱼王,他是怎么找的?什么半夜挣脱逃走,他是怎么操作的?什么口吐带着天然江山纹路和天将之言的黄玉板,重如千斤,他怎么制造的?什么兵士们亲眼见到,他又是怎么安排的?
事件虽小,但一件件串起来,也需要奇思妙想呢。
至于事后的推波助澜,却是她的手笔了。
毕竟,皇兄给她留了人,还全是间谍型人才,君易小同学什么的,简直不要太机灵能干了好不好?
再想想,只怕这消息不久都能传到边境,以及大夏国去。操作得当,就可提高本国将士的士气,还能打击大夏人的心理。
大夏国的君主一直向臣民灌输一个理论:他们是狼,而大江国是肥羊。不打,是要把羊养肥。打,是因为要剪羊毛,顺带着宰羊了好吃肉。
可她赵平安要让大夏人看看:大江人是披着羊皮的狼。
呃,这比喻不准确,大江国人是假羊羔子,哎,也不对。但是!总体意思大概可能也许差不多就是这样子吧。
所以这个消息来得多么及时啊,她是总导演,可是这出戏什么时候上演,还真不是她能控制的。现在看来,时机正好。
毕竟东京城的灾疫事件才传于四海,而东京城居然有惊无险的平安渡过了,加上之前关于抗哮喘的事……她被吹为药神仙女临世,皇兄是仙女的哥哥,能差到哪儿去?
再者,叶家倾覆,今年却风调雨顺的,岂不知是叶家从前祸国殃民才至天灾人祸?只要有心引导一下,百姓们必然就坚信。
对不起了叶氏父女,你们祸害大江国这么多年,以后就当背锅侠吧,只当稍减罪孽。
而事实上,也不正是如此吗?叶家确定是导致大江国如此孱弱的罪魁祸首之一。
剩下的人要么改过自新,要么就洗干净脖子等着,一个也跑不了!
“公主您去催问催问呗。”敏夏道,“先皇福荫,要让百姓知道啊。”
赵平安却坚决摇头,“不催!公道自在人心,本宫倒要看看,他们能捂着这个消息到几时?顺带着,消息晚于民间,身为皇家公主,我不得干政,但也是有资格问一句:为什么政令下达慢,基层反应也慢呢?东西二府的大佬们,可得给本宫好好解释解释。”
“问的时候,要不带我过去吧。”秋香一脸期待,好喜欢看那些高官们吃瘪呢。
赵平安本来心情有点沉重,此时却忽然失笑,只觉得阳光都明亮起来。
她按住那颗凑过来的头,轻轻推远,“别八卦了,快去做正事。我看今天天气好,不太冷也没风,阳光充足,你们忙你们的,我去园子里溜达一下,消消食。”
三大宫女一听,绯儿立即给赵平安找了件轻而保暖的大披风,还戴上帽兜,袖筒,手炉等物,敏夏就麻利的收拾了账本等物,因为还有细节要扒,拉着秋香就走。
她们都知道,公主不点她们的名,就是要自己散步。好在上次冲击公主府事件以来,府里好好整顿了下护卫工作,公主又不出府,只在自家园子里转转,肯定没事的。
过了片刻,赵平安转啊转啊,就转到荒园那边去了。
虽说这地方还是没人住,却把枯萎的杂草都清理了,定时还有人来打扫。重要的是,留了一间宽阔明亮的正堂,取名“有名堂”,里面的家居物事,一应俱全。
赵平安声称她喜欢这边清静,不喜欢人打扰,但偶尔走累了要坐坐或者歇歇,喝口茶。
事实上,是她体恤下属,阿布每天像个隐形人一样在公主府蹿来蹿去,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不能让他连府里拉车的马都不如,极端天气都没个棚子遮风挡雨。
某天晚上,她亲眼见过阿布蹲在荒草堆里打滚,跟一条小流浪狗似的。
她从小喜欢狗,又怜惜流浪动物,所以当时就起意,转天就发布了命令。
她中毒的后遗症,她自己倒不怎么当回事,感觉就是当初毒药的烈性把胃烧坏了,伤了胃壁,或者形成溃疡,或者令胃肠功能紊乱了而已,只要通过长时间的调理,除非是不可逆的损伤,人体的自愈功能会令她好起来。可这事,却成了三大宫女的心病。
“那这事岂不成了吉祥变不吉?”敏夏提出问题的关键。
秋香摇了摇手道,“事儿还没说完呢,你们不要打断我。听说那鱼为了挣脱,曾奋力咬破鱼网。这么一折腾,居然从鱼腹中吐出一物。”
啊?!
再度集体惊叹。
“是一块书板这么大的黄玉,天然带着墨色的山河纹路。不过只是一块玉而已,捧在手里也不过数斤,然而在水中却坠得鱼网不断下沉,就像定海神针似的,更像是往河底钻,不想现世呢。当时好多兵士亲眼看到,那鱼王正是趁此机会逃走的。”秋香惋惜地叹了声。
“哎,鱼儿虽小,入水后的力量却大于平日数倍不止,何况还是这么大条的鱼王?何况还是开了灵智的鱼王?所以只能眼睁睁看它游入黄河深处,转眼就不见了,士兵们无论如何也再抓不到。就算让神箭手放箭,也连它的影子都没伤到。”
“那显然,就是成精了呀,机灵着呢,凡人凡箭能耐其何?”赵平安赶紧断言,“不过一尾鱼,能活到现在不易,只怕有几百岁了。别说它逃了,就算没有,我也会让……”
第212章 熙和佑江
说到这儿,赵平安不由得顿了顿。
“唔,我会恳请九……皇帝不锈钢板下令把它放生。上天有好生之德,肯修行的,就算是水里的鱼虾玩意,也要网开一面才是。”
她是在警惕了下自己无意中的口误。
因为始终觉得九哥儿不适合当皇帝,心中有那种十四哥儿长大后才是皇帝的想法,于是在态度上难免习惯性的轻忽九哥儿。
但这样是不行的!
小胖子不仅是她的亲侄子,还是实际上的新皇。若连她也不恭敬他,九哥儿就更会被别的臣子看轻。而她,即无当辅国公主的打算,又无抢班夺权的意思,就不要摆出太上皇的感觉来,应该会很讨人厌的吧?
那样是不对的,对九哥儿也不好。
事实上,任何一件事都有好有坏,要辩证的看问题。
叶家倒了,对九哥儿终究是有影响的。他现在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孤独地坐在那个危险性极高又万众人盯着的位置上,特别容易被当成靶子。最近,那些有私心的大臣反而更拥护九哥儿了,因为这样的九哥儿更好摆布,这样的他更容易成为傀儡。这样新皇,也更可能被臣子决定生杀,以及生死。
她扳倒了叶家,就有义务保护九哥儿呀。
那么至少在外人面前,她要维护他的权威和皇帝的尊严。至于九哥儿是否禅让给十四哥儿,那是将来的事。
“公主就是心软。”秋香不怎么赞同地道,又反问,“但是公主,您不是更应该关心那块玉板吗?”
“我不问,你也会说的。”赵平安调侃了句,“再说了,水里的东西生出异物的也不算少啊。珍珠,就是蚌里产出的吧?”
她说着,叹了口气,“珍珠虽美,可却是蚌儿们不小心吞进泥沙慢慢形成,说起来也是它们的痛苦酝酿的呀。”
绯儿下意识的抚了抚耳钉。
那是唐太医私下送她的,她极喜欢。但听公主那么说,觉得蚌儿生珠居然是那么多血泪造成的,怎么有点罪恶感了呢?
“我还听说,有人不小心把非常名贵的戒子掉进河里,遗憾不已。多年后买了条鱼,宰来吃,结果发现鱼腹中正有那枚丢了的戒子呢。”赵平安说起在现代时的见闻,“就是那鱼把落入水中的戒子当食物吞掉,又克化不动。天机使然,又回到正主儿手中。你们看,造物之主,就是说老天爷有多神奇呀。”
三大宫女齐齐点头,想想还真是。
可很快,秋香回过味来,反驳道,“那不一样的,那是杀鱼取物,而且那物再名贵也是人间有的常物。但是,这次的开河鲤鱼事件可不同哦。”
“怎么个不同法?”敏夏完全且彻底的好奇了。
“鱼王是活着的时候把它吐出来的,你们有谁听过鱼儿吐物?”秋香很认真地说,“而且在水中时,它还沉若万钧,出水后就能轻松捧起。最奇特的,不仅是它先天就有墨色山河纹,背面还有四个极古的字。经当地最有声望的老学究们研究断定,那四个字是:熙和佑江!”
咣当一声,赵平安本来端起茶盏到唇边,却一下子摔到地上了。
“你说什么?可有听错?那四字字再说一遍!”赵平安紧着问。
就算知道原由和因果,当一切实现,她还是有点不敢确定。
“我没听错,打听了好几遍。”秋香说着,走上前来,又拿个杯子给赵平安又倒了一盏茶,同时淋了水在玉石桌面上,写下四个字。
“虽说我识字不多,但这四个字却记得牢牢的。”她用力点头。
熙和佑江!
她皇兄的年号是熙和,于是这四个字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这么就是说,熙和帝就算驾崩了,但就像天上的神一样,始终护佑着他最爱的大江国和它的万千黎民!
“奇怪了,民间的传闻都到了,怎么没听到朝廷的正式文书?居然听都没听过!”她定了定神,声音带了点嘲讽。
但转瞬,又释然。
大江国的政府机构设置不当,有的地方没人管,有的地方拖沓繁冗,有的人忙得鞠躬尽瘁,更多的人尸位素餐。不然,哪有闲心搞党争?
这种说起来特别吉祥,又特别神奇的事,虽说那尾大鱼跑了,河曲知县照例应当立即上表奏报,先是谴责自己的失职,假惺惺的请罪,然后用更大篇幅歌功颂德于朝廷和国家,最后把它说成天意使然。
他不仅无过,还有大功。
哪个当皇帝的不喜欢吹捧呢?就算赞的是前朝,也能说明大赵天下是天选,大赵皇帝是合格的天子,必定千朝万代的。
也就是说,这种奏章必定是早早就送上来的。
可到现在朝廷还没动静,一是文书积压着没人理,工作效率低下,没有责任心,哪怕是标记了加急的文字。二是有心人压着,不让这利于皇族的事传得太快,太广。希望事先想到应对之策,再做冷处理。
但民间是不管这套的,自然越传越神,越传越邪乎,因为越是有演义成分的,反而越容易被万人相信,膜拜和折服。
特别是,有人有意要大力宣传,这种事怎么压得下去?
唉,真是的,无论做什么都需要博弈呀。
幸好,她是下手早的一方。
赵平安心中暗乐,脸上却流露出激动的神情来,甚至眼圈都红了。
之前也不是她连共过生死的贴身宫女都隐瞒,现在更不是有意演戏。知道的人少,是怕这三个丫头露馅,特别是秋香这种心里藏不住事的。现在的反应,其实也很真实。
皇兄身子不好,却一心为国为民,她亲眼所见,深知皇兄有多么辛苦。可是在祖宗留下的烂摊子面前,他挣扎于臣子的束缚中,得到的始终是诟病。
就算天气干旱,也被叶家宣传为失德。人都走了,还要用九哥儿的福气衬托他并非真龙天子。这次的疫情,也曾被泼脏水来着。
她很想扭转世人对皇兄的看法,安慰他的在天之灵。不然,这世上就无公平可言!
第213章 披着羊皮的狼
所以,她早就和穆远商量过要做些手脚。
不是她要造假,是大江国的人相信这些所谓的天兆,民众需要精神向往。而之前那些不利的传言,自然也是被恶人营造出来的。
那么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纵观中国古代的历史就知道,哪个想谋朝篡位的人不弄点类似的东西蛊惑民心呢,太小儿科了。对于身为现代人的她来说,真不算个事!
她期望真诚相待,但也不怕用阴谋诡计。
她只是很好奇,大主意是她出的,穆远是如何做到的呢?
什么半人高,上百斤的鱼王,他是怎么找的?什么半夜挣脱逃走,他是怎么操作的?什么口吐带着天然江山纹路和天将之言的黄玉板,重如千斤,他怎么制造的?什么兵士们亲眼见到,他又是怎么安排的?
事件虽小,但一件件串起来,也需要奇思妙想呢。
至于事后的推波助澜,却是她的手笔了。
毕竟,皇兄给她留了人,还全是间谍型人才,君易小同学什么的,简直不要太机灵能干了好不好?
再想想,只怕这消息不久都能传到边境,以及大夏国去。操作得当,就可提高本国将士的士气,还能打击大夏人的心理。
大夏国的君主一直向臣民灌输一个理论:他们是狼,而大江国是肥羊。不打,是要把羊养肥。打,是因为要剪羊毛,顺带着宰羊了好吃肉。
可她赵平安要让大夏人看看:大江人是披着羊皮的狼。
呃,这比喻不准确,大江国人是假羊羔子,哎,也不对。但是!总体意思大概可能也许差不多就是这样子吧。
所以这个消息来得多么及时啊,她是总导演,可是这出戏什么时候上演,还真不是她能控制的。现在看来,时机正好。
毕竟东京城的灾疫事件才传于四海,而东京城居然有惊无险的平安渡过了,加上之前关于抗哮喘的事……她被吹为药神仙女临世,皇兄是仙女的哥哥,能差到哪儿去?
再者,叶家倾覆,今年却风调雨顺的,岂不知是叶家从前祸国殃民才至天灾人祸?只要有心引导一下,百姓们必然就坚信。
对不起了叶氏父女,你们祸害大江国这么多年,以后就当背锅侠吧,只当稍减罪孽。
而事实上,也不正是如此吗?叶家确定是导致大江国如此孱弱的罪魁祸首之一。
剩下的人要么改过自新,要么就洗干净脖子等着,一个也跑不了!
“公主您去催问催问呗。”敏夏道,“先皇福荫,要让百姓知道啊。”
赵平安却坚决摇头,“不催!公道自在人心,本宫倒要看看,他们能捂着这个消息到几时?顺带着,消息晚于民间,身为皇家公主,我不得干政,但也是有资格问一句:为什么政令下达慢,基层反应也慢呢?东西二府的大佬们,可得给本宫好好解释解释。”
“问的时候,要不带我过去吧。”秋香一脸期待,好喜欢看那些高官们吃瘪呢。
赵平安本来心情有点沉重,此时却忽然失笑,只觉得阳光都明亮起来。
她按住那颗凑过来的头,轻轻推远,“别八卦了,快去做正事。我看今天天气好,不太冷也没风,阳光充足,你们忙你们的,我去园子里溜达一下,消消食。”
三大宫女一听,绯儿立即给赵平安找了件轻而保暖的大披风,还戴上帽兜,袖筒,手炉等物,敏夏就麻利的收拾了账本等物,因为还有细节要扒,拉着秋香就走。
她们都知道,公主不点她们的名,就是要自己散步。好在上次冲击公主府事件以来,府里好好整顿了下护卫工作,公主又不出府,只在自家园子里转转,肯定没事的。
过了片刻,赵平安转啊转啊,就转到荒园那边去了。
虽说这地方还是没人住,却把枯萎的杂草都清理了,定时还有人来打扫。重要的是,留了一间宽阔明亮的正堂,取名“有名堂”,里面的家居物事,一应俱全。
赵平安声称她喜欢这边清静,不喜欢人打扰,但偶尔走累了要坐坐或者歇歇,喝口茶。
事实上,是她体恤下属,阿布每天像个隐形人一样在公主府蹿来蹿去,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不能让他连府里拉车的马都不如,极端天气都没个棚子遮风挡雨。
某天晚上,她亲眼见过阿布蹲在荒草堆里打滚,跟一条小流浪狗似的。
她从小喜欢狗,又怜惜流浪动物,所以当时就起意,转天就发布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