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
    刚刚的一切都被看到了?!
    林苒腿倏地一软,直直往后倒,沈煜顺势扶住她的腰,忍不住轻笑:“知道羞了。”
    林苒又羞又气,站直了身子瞪他,“你是不是先前就知道了。”
    “怎么会。”
    骗人。
    他就是一只狡猾的狼,林苒才不会轻易相信他,看了眼走廊上的人,一张小脸都胀成西红柿色了,一把抓起他的手,“你给我过来。”
    沈煜无奈地笑了笑,任她拉着走,一前一后,这样子,倒是让他想起了当初他被师傅打伤,姑娘心疼了,非要拉着他去马路对面的诊所。
    林苒脸蛋绯红,低着头,腮帮鼓鼓的,她脚步很快,拉着他一只手,沿着一条石子路走,沈煜跟在后头,倒是格外老实。
    两人在校里是出了名的,沿途不少人看了过来,见状,无不露出惊讶的表情,有认识沈煜的,忍不住玩笑道:“哟,沈煜,惹女朋友生气啦?”
    “啧啧啧,煜哥再牛逼,也和我们一样,怕女朋友啊。”
    “哈哈哈哈哈——沈煜,你这是干啥坏事儿了,把人姑娘气成这样,可得好好哄哄。”
    沈煜人缘好,又经常参加比赛,虽说是刚入校不久的新生,熟人却不少,几个你一句我一句,闹得林苒更羞了,甩开沈煜的手,红着脸转身跑了。
    沈煜知道这丫头脸皮向来薄,赶紧追上去,拉住她的手,弯弯绕绕跑了好长一段距离,直到拐进一条安静的林荫小道,两人才停下来。
    林苒累得气喘吁吁的,弯着腰调整了好一会儿,呼吸才渐渐慢下来。
    沈煜低头,盯着她瞧了半晌,忽然笑道:“看来,军训对你而言,最大的收获就是健康肤色,这体力可没多大改善——”
    林苒抬眼瞪他,下一刻,直起身子,直接一脚踢过去。
    沈煜皱眉,抱着腿喊疼。
    林苒那力道,哪里会真把人踢疼,上了好几次当,这回也学机灵了,非但不信,还加了两脚,又瞪圆了眼睛警告他。
    “这么狠心?”沈煜瞧着她脸上的表情,没绷住,一下笑了出来,伸手把人带进怀里,大力揉着她脑袋,说,“一点儿不心疼你男朋友。”
    林苒面上虽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心里却在琢磨着,刚刚踢他时的力道有没有掌控住,可别真把人给踢疼了。
    到底还是心疼啊,林苒哼哼唧唧地说了声“活该”,瞥他两眼,抬手去勾他脖子,在他唇上亲了亲,看着他,忽然正经起来,“那个……你比赛的时候,压力不要太大,正常发挥就好,我相信,以你的实力,一定可以的。”
    林苒望着他,乌黑眼珠分外明亮。
    无论此次比赛的结果如何,她都会在这里,等着他,归来。
    沈煜第二天便启程,和国家队的另外三名队员,一起征战世界街舞大赛。
    这样的世界级大赛,圈内圈外都有不少人关注着,毕竟事关国家荣誉,谁都希望,冠军席位上,出现的是五星红旗。
    决赛当天,林苒和三个室友并排坐在寝室的椅子上,盯着电脑看了几个小时,到了宣布结果的时刻,她用力抠着手指,浑身直冒汗,紧张到了极点。
    林苒死死地盯着电脑屏幕,一遍一遍地在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直到宣布冠军时,裁判说出的名字,和她心里想的那个名字相重合,一股浓浓的喜悦瞬间盛满胸腔。
    看吧,他就是这么厉害。
    比赛结束后,需要参加一些活动,耽误个一两天,加上是在国外,坐飞机回来也要一定时间,当天,沈煜抽空跟林苒打了个电话。
    林苒的手机正好放在桌上,铃声响起时,三个室友齐齐转头,看到来电显示,噗地一声笑了出来。
    沈大怪。
    没错,这是林苒最早给沈煜的备注,一直没有改过来。
    在室友们暧昧的目光下,林苒拿起手机,躲到洗手间,她看着镜子里面色绯红的女孩,忽然间就紧张起来,抿了抿唇,呼出一口气,稍作调整之后,才接通。
    “恭喜你。”林苒说。
    沈煜本还奇怪她怎么这么久才接电话,话到嘴边还没问出来,就听到她先开口了,道:“看了?”
    林苒:“嗯。”
    沈煜问:“哥哥帅不帅?”
    林苒毫不吝啬地夸奖,“特别帅。”
    她说的是实话,也是心里话。
    她的男朋友,真的特别特别帅,尤其是比赛的时候,那种高于外表的帅气,最是吸引人。
    她看到现场的观众欢呼,听到学校里的人高兴得呐喊,那一刻,她知道,他这颗钻石,会越来越耀眼,得到更多人的赞赏。
    林苒说完,又发自内心地加了一句:“沈煜哥哥,你真的特别棒。”
    沈煜这样优秀的人,是从小听身边人夸到大的,不过,被自己的女朋友表扬还是头一回,心里甜滋滋的,笑了笑,痞痞地说:“林苒,哥哥在某些方面更棒。”
    林苒听这语气就知道他在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直接岔开话题,结果没说几句,就被沈煜给带进了坑里,还说到什么体力方面的问题,越说林苒耳根越烫,脑子里忽然闪现那天梦里的情景,身体瞬间发热,就像是在火上烤似的,脑子也跟着乱了起来,越发承受不住,连忙匆匆结束谈话。
    她呼出一口气,热得发慌,打开水龙头洗了把冷水脸,才开门出去。
    三个室友立马围上来,元沛问道:“哎,沈煜给你备注的什么呀,林小妖?”
    尤娜笑嘻嘻地说:“林小妖,沈大怪,一听就知道是情侣,你们会玩儿啊。”
    何苗苗:“浪漫浪漫。”
    “不是。”林苒走到床边坐下,说道,“我也不知道他给我的备注是什么。”
    说起来,她还真有些好奇。
    第70章 亲七十下
    沈煜夺冠以后, 名气大涨, 不少娱乐公司想签他,他却表示,志不在此,连续吃了几回闭门羹,那些人也不再来找他。
    除此之外,许多人挤破头皮都想去他的工作室学习街舞,哪怕知道他在上大学, 哪怕知道他亲自授课的机会非常少,大家都觉得,能够在世界冠军的工作室学习, 说出去都是一件非常光荣自豪的事情。
    那些在沈煜成名前,工作室成立初期上过他的课的学员,一个个的, 走路时身板都挺得笔直笔直的, 总惹来新学员们羡慕的目光。
    这些,沈煜都了解,不过, 在校期间,他的心思全然放在两件大事上, 第二件大事是学习,每天不停地写程序,与杨教授一起研究各种学术,各种科技难题。
    至于这第一件大事嘛, 自然是调戏自家女朋友。
    沈煜骨子里就透着点儿坏,反正都已经公开了,便没那么顾忌,每天至少三次,早安午安晚安,只要逮着机会就调戏人,语言加行动 ,回回都把人闹得颊粉脖子红的。
    林苒脸皮薄,哪怕是在一起这么久了,照样不禁逗,气极了就挥着小拳头砸他胸口,他顶顶腮帮,忍不住笑,姑娘瞪他几眼,哼哼唧唧地低着头小声嘟囔,沈煜笑够了,手指轻轻挑起她的下巴,不等她反应过来,弯腰将那粉嫩双唇堵住。
    明明已经亲吻过无数遍,可每一次,他都像初次吻她那般,抑制不住地激动。
    然而,每一次又都有所不同,唇齿厮磨,情侣间最简单不过的亲吻,她带给他的惊喜,总是无穷的。
    只怪姑娘的唇太软,粉嫩如樱,光是看一眼,就让人不能自已。
    说起来,这一日三次由早安午安晚安引起的调戏,还是林苒“自投罗网”,两人虽是同校同专业,真正独处的时间却不多。
    哪怕在清华,沈煜也是人中翘楚,过人的天赋加上后天的勤奋,注定他会走在别人前面。
    进入大学以后,他更加严格地对待自己,仅仅用了一年时间,就学完所有课程,当别人一边上学一边忙着找兼职的时候,他已经与人合伙开了一家科技公司,并将校里一些高科技人才招致麾下。
    开头总是比较困难,前期公司完全处于亏损状态,主要资金来源就是街舞工作室的盈利和合伙人顾瞬从家里借来的钱。
    顾瞬是个豪门苦逼富二代,在那个复杂而又庞大的家庭里,哪怕他是最有能力接掌公司的人,得不到父亲的喜爱,一切都是空。
    人很多时候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和沈煜合伙开公司的钱是从母亲娘家那边借的,没用顾家一分。
    合伙干这事儿是顾瞬先开的口,沈煜狡猾,故意把消息透给他,等人家来找他谈了,他还假装不干,话里话外都说顾瞬还在惦记他的小女友,想借此接近。
    顾瞬刚开始的确对林苒有意思,第一眼就觉得这姑娘与别人不一样,真真儿觉得一见钟情遇见真爱了。
    然而,就在他即将单方面坠入爱河之际,沈煜突然冒出来,一句“这丫头高中就被我收了”,登时,犹如一盆冷水兜头泼下,还是夹了冰块的,将他砸得七荤八素。
    顾瞬这人是有点花心,看见清纯可人的漂亮妹子就容易心猿意马,倒还是有底的,沈煜和林苒恋爱的事儿在学校里传得风风火火,他除了默默收起爱意单方面宣布失恋然后在无尽的黑夜里独自走出悲痛,还能什么办?
    还能怎么办?
    招谁也不能招有主的妹子啊,尤其是林苒这妹子的主,特记仇,这都一年多过去了,还把他当情敌防着,浑身带刺时不时扎他两下,话不多,句句戳心,怼他都成了习惯。
    顾瞬是真怕了他了,平常见了都绕道走,结果又自己送上门找人谈合伙的事儿,沈煜当时瞥他两眼,抓住机会可劲儿怼。
    顾瞬欲哭无泪,无奈,最后只得举起三根手指头一本正经地发完誓,又用激将法激他,两人才开始谈正事儿。
    沈煜和顾瞬都是有能力有头脑的人,认识三年,对对方了解、信任,强强联手,很快便把公司开了起来。
    现如今公司虽在亏损,两个老板却异常淡定,尤其是沈煜,跟个没事儿人一样,还不断地给公司招贤纳士,生怕人手不够似的,就连自个儿女朋友都给弄了进来。
    顾瞬自然知道他的心思,倒也不戳穿,否则又要被怼上一番。
    看着沈煜这颗钻石越发闪耀,林苒身为其女友,自豪的同时,也有不小的心理压力,她不断给自己找事情做,从未落下一节课,努力地想要追上他的脚步,像一根紧绷的弦,半点不敢松懈。
    林苒也是后来才知道公司目前的情况,不免有些担忧,一连好几天都愁眉苦脸的,想帮他,却不知道该什么办,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公司亏损,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些压力,一群优秀的年轻人,初入社会,心头都憋着一股劲儿,想在这个行业占据一定位置。
    之前开发出来的几款软件还没上线便发现了许多问题,于是又进入新一轮的深层研发。
    沈煜在工作上是完美主义者,他们这样的新公司,想要在业内立足,开头很重要,他宁愿花上比别人多十倍的时间和精力,也要做出真正拿得出手,能够代表公司实力的东西。
    沈煜的领导能力很强,每次开完会,整个研发部的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越挫越勇,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在公司。
    他们是追梦人,克服着一个又一个难点,想让业内那些瞧不上他们的老家伙们看看,这一辈的年轻人,一点儿也不差。
    沈煜这段时间都是在办公室睡的,连续熬夜,俩眼睛下面深黑眼圈特别明显,林苒看着心疼极了,他倒好,午饭时,以老板的身份命令大家回去休息半天,自己却几口扒完饭又坐到电脑面前去了。
    林苒担心他身体,有点小小的生气,嘟着嘴巴闷登登地站在他身后。
    沈煜回头看她一眼,忍不住勾唇笑了下,右手仍旧控制着鼠标,左手抬起来,轻轻揉了把她脑袋,很快收回来,噼里啪啦快速敲打着键盘。
    瞧着他那样子,林苒倒是真发不出脾气来,许久之后,她颇为无奈地轻叹。
    闻声,沈煜耳朵微微动了动,刚要转过头去,后背忽然贴上一具温软的身体,紧接着,腰被姑娘纤细手臂扣住。
    她弯着腰,整个身子靠在他身上,下巴磕着他肩膀,在上面用力蹭了好几下,咬着他脖子,像只发毛的小老虎。
    沈煜被她这一系列的动作逗乐了,抬头抚摸着她脑袋,给她顺毛,“这段时间没怎么陪你,生气了?”
    林苒将他抱得更紧了些,喃喃道:“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越发炽热,沈煜喉结滚了滚,看着她眼睛,语气坏坏的,“嗯?”
    林苒不语,低头用门牙咬他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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