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娶我的手下败将[足球]_分节阅读_166
那个昵称叫做卡卡的球员,使用条件其实也挺含糊,什么【请做到‘他们不是输给了你的队伍,而只是输给了你’】之类的。
但让江繁自己都有点迷糊的是,他那时居然成功完成了。
……而且那张卡还没有什么别的奇奇怪怪的附加惩罚条件。
那么……先按照,【上帝之子】的感觉,去试试?
毕竟……这算是跟上帝关系最近的,能够参考的经验了……
于是开场不到五分钟,江繁就狂奔了起来。
(二百六十三)
“格雷戈里启动了!”
演播室里,巴尼叫了起来。
“长途奔袭如今已经渐渐成为了格雷戈里标志性的招式之一,我只希望他能比萨利奔跑的时间更加长久。我想,这也是所有球迷所希望的——好!一个急速变向,除了当年的萨利,恐怕再也没有人能像现在的格雷戈里一样,在如此高速的突进中,还能如此精妙的把握住快慢节奏,并且切换的如此游刃有余,仿佛和足球融为了一体!”
“他晃开了四个对手!啊啊啊啊,这条后防线在兰洲小王子的面前,脆弱的像是一张纸!不堪一击!好现在格雷戈里的面前只剩下了门将!!但对手正在快速回防,格雷戈里必须把握住机会,他能……”
“他可以!他可以!!他把握住了机会!!!进了!!进了!!现在是兰洲主场,比分1:0!!!赫卡忒球场不愧被称之为‘噩梦剧场’!这样的开局,这样的表现,对于兰洲的对手来说,毫无疑问,就像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江繁微微喘着气,转身朝着向自己扑来的队友们张开双手,被他们一个个猛地抱住了。
哦,对了——他当然没忘记,抬起手来,吻了吻自己的左手无名指。
少年的表情如此自然又坦率,眼中又因为刚才的进球而带着笑意,以至于将这个亲吻,衬托的格外诚挚又温柔。
“啊哈,我想,最近随着长途奔袭一起成为格雷戈里标志的,大概就是这个庆祝举动了。”巴尼在演播室看见这个镜头,顿时笑了起来,“要知道,格雷戈里以前是没有庆祝动作的,但在不久之前,他突然买了一枚戒指,还将照片放在了**上,似乎是公开了自己的恋爱情况?自那以后,比赛中每进一球,格雷戈里都会亲吻戒指,但直到今日,还是没有人知道他的亲吻究竟是献给了谁,这不得不说实在是一个遗憾。”
巴尼的搭档汉克笑道:“据我所知,《花与周四》已经开了悬赏,只要有人能提供关于格雷戈里恋人的消息,就可以拿到不少钱。不过现在仍然没有一条消息是靠谱的。格雷戈里看起来藏得很严实啊。”
《花与周四》是布列塔尼亚最为出名的一本八卦小报,以毫无下限、断章取义、胡编乱造出名。看见一个女演员的脸色稍微有些苍白,就敢报道她在嗑药。为了吸引眼球和引人注意,不择手段的制造噱头,没有新闻,甚至可以自己制造新闻——比如之前曾经雇女性给某位体育明星发送求爱消息,钓鱼执法得到了对方的露骨回信后曝光整个聊天记录。
总之,臭名昭著,却又因为作风大胆的《花与周四》,颇有一种“你们敢买我们就敢编”的气势,一边被骂的狗血淋头,一边销量一直居高不下。
(二百六十四)
而进了一球之后,江繁又开始放缓步调,恢复力气,同时让其他的队友们开始表演——倒也不是他故意偷懒,只是名气向来是把双刃剑。
他现在兰洲小王子、下一个风之子的绰号已经渐渐流传了开来,在兰洲一线队里都光彩熠熠,就更别提在预备队里了,简直是被对手当做头号威胁给死死围堵着。
就算在球场上看似散步,都能换来对方好几个球员虎视眈眈的防守。江繁有心想要再拿球射门,却一直没能找到机会。
既然如此……
他心想,那我干脆就用自己吸引对方的注意,为队友创造出更多的机会好了。
随着他的跑位,并朝着禁区做出攻击的姿态,对方球队的防线顿时就像是波浪一样出现了断层,一边试图围堵江繁,另一边还要全神贯注的应付此刻带着球的兰洲球员,霎时有些撕裂——
兰洲的中场埃迪森,在这一片乱战中带球突破到了禁区前,但就差临门一脚的时候,他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人墙,顿时头皮一麻,下意识就觉得自己冲过去的机会不大,立刻一记短传,传给了不远处的江繁。
人群霎时朝着金发的少年一拥而上,江繁下意识的将球接过,回过神来愣了一下。
——不是你也太相信我了吧??我这个角度要射门有点困难啊大哥!!你看看位置啊大哥!!
好在这时,兰洲的边锋马克瞅准机会,抓住漏洞,迅速前插进入禁区,江繁立刻冷静下来一脚直塞,将球力度适中的传至马克脚下,成功的将险些被抢的足球变成一记射门,助攻一球。
上半场的比分就在第三十分钟,变成了2:0。
(二百六十四)
接下来的时间,江繁为了保存体力,准备一波爆发,而开始了韬光养晦。
上半场最终以2:0的分数暂时结束,开始了中场休息。
江繁心想,下半场他必须“疯狂”一下了。但即便如此,他也没什么底气——倒不是说没有底气去赢,只是拿不准自己现在技能全开、点数全用上的拼尽全力,能不能完成使用要求。虽然用之前【上帝之子】的感觉试了试,可江繁觉得自己的状态,好像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
说到底,要求球员的表现配得上自称是上帝的人……
江繁心想,虽然【上帝】和【上帝之子】看起来很接近,但【上帝】听起来还是更吓人一点……
如果【上帝之子】的标准都是“他们不是输给了你的队伍,而是输给了你”,那【上帝】是不是起码也要达到这一点?
但让江繁自己都有点迷糊的是,他那时居然成功完成了。
……而且那张卡还没有什么别的奇奇怪怪的附加惩罚条件。
那么……先按照,【上帝之子】的感觉,去试试?
毕竟……这算是跟上帝关系最近的,能够参考的经验了……
于是开场不到五分钟,江繁就狂奔了起来。
(二百六十三)
“格雷戈里启动了!”
演播室里,巴尼叫了起来。
“长途奔袭如今已经渐渐成为了格雷戈里标志性的招式之一,我只希望他能比萨利奔跑的时间更加长久。我想,这也是所有球迷所希望的——好!一个急速变向,除了当年的萨利,恐怕再也没有人能像现在的格雷戈里一样,在如此高速的突进中,还能如此精妙的把握住快慢节奏,并且切换的如此游刃有余,仿佛和足球融为了一体!”
“他晃开了四个对手!啊啊啊啊,这条后防线在兰洲小王子的面前,脆弱的像是一张纸!不堪一击!好现在格雷戈里的面前只剩下了门将!!但对手正在快速回防,格雷戈里必须把握住机会,他能……”
“他可以!他可以!!他把握住了机会!!!进了!!进了!!现在是兰洲主场,比分1:0!!!赫卡忒球场不愧被称之为‘噩梦剧场’!这样的开局,这样的表现,对于兰洲的对手来说,毫无疑问,就像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江繁微微喘着气,转身朝着向自己扑来的队友们张开双手,被他们一个个猛地抱住了。
哦,对了——他当然没忘记,抬起手来,吻了吻自己的左手无名指。
少年的表情如此自然又坦率,眼中又因为刚才的进球而带着笑意,以至于将这个亲吻,衬托的格外诚挚又温柔。
“啊哈,我想,最近随着长途奔袭一起成为格雷戈里标志的,大概就是这个庆祝举动了。”巴尼在演播室看见这个镜头,顿时笑了起来,“要知道,格雷戈里以前是没有庆祝动作的,但在不久之前,他突然买了一枚戒指,还将照片放在了**上,似乎是公开了自己的恋爱情况?自那以后,比赛中每进一球,格雷戈里都会亲吻戒指,但直到今日,还是没有人知道他的亲吻究竟是献给了谁,这不得不说实在是一个遗憾。”
巴尼的搭档汉克笑道:“据我所知,《花与周四》已经开了悬赏,只要有人能提供关于格雷戈里恋人的消息,就可以拿到不少钱。不过现在仍然没有一条消息是靠谱的。格雷戈里看起来藏得很严实啊。”
《花与周四》是布列塔尼亚最为出名的一本八卦小报,以毫无下限、断章取义、胡编乱造出名。看见一个女演员的脸色稍微有些苍白,就敢报道她在嗑药。为了吸引眼球和引人注意,不择手段的制造噱头,没有新闻,甚至可以自己制造新闻——比如之前曾经雇女性给某位体育明星发送求爱消息,钓鱼执法得到了对方的露骨回信后曝光整个聊天记录。
总之,臭名昭著,却又因为作风大胆的《花与周四》,颇有一种“你们敢买我们就敢编”的气势,一边被骂的狗血淋头,一边销量一直居高不下。
(二百六十四)
而进了一球之后,江繁又开始放缓步调,恢复力气,同时让其他的队友们开始表演——倒也不是他故意偷懒,只是名气向来是把双刃剑。
他现在兰洲小王子、下一个风之子的绰号已经渐渐流传了开来,在兰洲一线队里都光彩熠熠,就更别提在预备队里了,简直是被对手当做头号威胁给死死围堵着。
就算在球场上看似散步,都能换来对方好几个球员虎视眈眈的防守。江繁有心想要再拿球射门,却一直没能找到机会。
既然如此……
他心想,那我干脆就用自己吸引对方的注意,为队友创造出更多的机会好了。
随着他的跑位,并朝着禁区做出攻击的姿态,对方球队的防线顿时就像是波浪一样出现了断层,一边试图围堵江繁,另一边还要全神贯注的应付此刻带着球的兰洲球员,霎时有些撕裂——
兰洲的中场埃迪森,在这一片乱战中带球突破到了禁区前,但就差临门一脚的时候,他看着面前密密麻麻的人墙,顿时头皮一麻,下意识就觉得自己冲过去的机会不大,立刻一记短传,传给了不远处的江繁。
人群霎时朝着金发的少年一拥而上,江繁下意识的将球接过,回过神来愣了一下。
——不是你也太相信我了吧??我这个角度要射门有点困难啊大哥!!你看看位置啊大哥!!
好在这时,兰洲的边锋马克瞅准机会,抓住漏洞,迅速前插进入禁区,江繁立刻冷静下来一脚直塞,将球力度适中的传至马克脚下,成功的将险些被抢的足球变成一记射门,助攻一球。
上半场的比分就在第三十分钟,变成了2:0。
(二百六十四)
接下来的时间,江繁为了保存体力,准备一波爆发,而开始了韬光养晦。
上半场最终以2:0的分数暂时结束,开始了中场休息。
江繁心想,下半场他必须“疯狂”一下了。但即便如此,他也没什么底气——倒不是说没有底气去赢,只是拿不准自己现在技能全开、点数全用上的拼尽全力,能不能完成使用要求。虽然用之前【上帝之子】的感觉试了试,可江繁觉得自己的状态,好像还没有完全调动起来。
说到底,要求球员的表现配得上自称是上帝的人……
江繁心想,虽然【上帝】和【上帝之子】看起来很接近,但【上帝】听起来还是更吓人一点……
如果【上帝之子】的标准都是“他们不是输给了你的队伍,而是输给了你”,那【上帝】是不是起码也要达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