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出的各种武器。
    《恶魔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吸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吸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进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吸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下败将。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下,肾脏破裂了。
    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器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头皮肤裂开的伤口那样快。
    我捂住腰间血液汩汩而出的破损处,逃出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吸血鬼的力量是那样强大。强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可是从那里逃出来时,我感到脸上奔腾的眼泪。
    多么可笑。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忘记跑出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我不止一个仇敌。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花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精神控制这种法门。
    《恶魔法则》里说,低阶的吸血鬼臣服于高阶吸血鬼,人类则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这种特定的情形,就是精神控制。
    但这个黑魔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物的血液所蕴含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出精神控制的。
    我去血站顺了点血袋。
    很快就找出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看情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郑丽同学,”血族强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接下来是吹蜡烛,切蛋糕。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却起了狂风巨浪。
    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我决定要报仇。
    以吸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杀人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肉体毁灭。
    诛心才是。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上是什么女人,只是粉而混沌的一小团。嫩藕似的手臂放在毯子外边。柔软的脸颊上隐约有泪痕。
    …奇怪,分明方才还笑得那么开怀的小孩…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先是舔了她眼角的泪珠,吻了她的额头,祝过她好运之后,再拉过她的手臂,闭上眼睛,亮出尖牙,咔地一口咬破了她的手腕。
    一声尖锐的哭喊声刺破了夜空。
    随即响起混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下楼来了。
    房间里,我与她面对面相望,彼此都有些不知所措。
    我初次对人行凶,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才好。
    而她,肯定也是头一回见到我这样人面獠牙的怪物,所以惊恐得瞪大了她那双本来就够大了的眼睛。
    “悠悠,悠悠。”门外的女人用低沉的声音呼唤,“做噩梦了吗?来开门。妈妈来陪你。”
    叫做悠悠的女孩子,咕嘟咽了咽口水,对门外说道:“我刚刚摔了一跤。已经好了。你、你回去睡吧,晚安妈妈。”
    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叮叮当当像是渺远的风铃声。我从未听过这样接近于天籁的声音。一时之间有些失神。
    女人又叮嘱了她几句,见她应对如常,便真的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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