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入军营,吃过苦受过累挨过军棍被禁过足,绞过贼匪杀过水寇。他曾为追击一队突袭的游牧兵而背靠潮湿山壁,半截身子泡在水里一天一夜,以至高烧数日才行。曾因在外艰苦的环境而不慎食用了毒蘑菇以果腹,险些没了半条命。至于顶着太阳冒着风雪习武射箭,更是家常便饭。最初他也难以忍受,却没想过退缩。
    陆家的男儿,都是这么过来的。
    但季家不同,尤其是,那样一个瘦弱的小姑娘。
    十二岁的姑娘,看着只有十岁,脸上瘦得没二两肉,手上全是冻疮和茧子,还有些浅浅的伤痕。他知道,乡下的女孩子其实大多都跟她差不多,甚至还有比她更惨的。
    所以他并未有多少的同情心。
    可若本应出身富贵,却落魄乡野,吃不饱穿不暖。不但要担负长姐的责任,还要为了生计而抛头露面四处奔波。
    陆家女眷,都躲在男人们的羽翼下衣食无忧,荣光无限。
    她本也应该是无忧无虑,与他的妹妹一般,穿着漂亮的衣服佩戴精致的首饰,纤细的手指应该握着笔应该拨弄琴弦插花泡茶或者拿着书本读那些晦涩又意蕴深奥的诗经,像没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子那样,娇贵矜持,懵懂纯真。而不是过早的懂得生活的艰辛,学得长袖善舞,圆滑世故。
    他难得的对这个小姑娘有了些微的怜惜,想要帮帮她。出乎意料的,她不想不劳而获,也不想接受旁人的施舍。尽管,他并没有那么想过,却也为她的清高正直而钦佩。
    想要不露声色的施以援手,其实有很多种方法。
    其实他不大喜欢生意人的虚伪和势利,好在小姑娘到底年纪小,本性纯良,没有那些商人的老道和唯利是图。他觉着,这才是一个十二岁的姑娘应该有的特质。
    纯朴、阳光。
    即便在那样艰苦的日子里,在面对亲人的不理解和掠夺残害的时候,她依旧没有对这现实而残酷的人生失望,未曾被仇恨吞噬,而是依旧开朗乐观的面对重重困难。
    他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勇敢,也很坚毅。
    这份勇敢和坚毅,实在难能可贵。
    她渐渐成长,终于活成了一个女孩子在这个年纪应有的模样,洒脱灵动,无拘无束。
    他欣慰的同时,又觉得,这姑娘实在不该埋没在这样的地方。她再有非凡的头脑和心智,终究还是农家出来的小姑娘。到了一定年龄,就该遵从母命嫁给一个门户相对的人家,从此后宅那一亩三分地,就是她的全部。
    这世间的女子,也都是这样的。
    哪怕她有些特别,终究还是无法逃出这个漩涡。
    但同样的结局,她却可以换一个环境。
    所以他屡次试图劝周氏回到京城,哪怕是为了那个渐渐长大的小姑娘。
    周家终于来人了,周氏也终于松了口。
    可即便如此,他也没想过季菀和自己除了有些交情意外,还会扯上其他什么关系。
    齐纠素来顽劣,喜欢开玩笑打趣他,他也从未放在心上过。哪怕是在今天之前,他想的最多的,也是怎样安全将他们一家护送回京,算是完成了任务。
    如果齐纠没提起江家,如果他没想到那晚上刀光剑影之中,明明吓得汗流浃背却死死握着弓弩的小姑娘。那天他打马疾驰而来,借着不甚明亮甚至有些昏暗的月色,看清了她猝然抬头时的目光。
    明亮而欣喜。
    那目光忽然让他有些心疼。
    当他将她从对方手里救下来的时候,她害怕的抱住他,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他看见了她苍白的脸色和微红的眼眶,只是不愿母亲担心,所以强撑着没有落泪。
    这场祸患,是自己带给她的,她却连连感激自己的出手相救。
    头一次,他在这个小姑娘面前,觉得有些羞愧。
    他思绪有些远了,心情也随之起伏不定。无意识的,他的目光移动,穿透墙壁——他知道,她就在隔壁。
    齐纠瞅瞅明显神思不属的某人,嘴角勾起一抹玩味儿的弧度。
    木头要开窍了。
    第100章 季红出嫁
    分店开业当天毫无疑问生意大火。虽然明县人口比登县少,但只有那么一个火锅店,自然每天也是人满为患。
    季菀翻看着账簿,如今两家火锅店加起来,每天最高的盈利将近一百两。但她知道,不是每天都能有这样好的生意,必然夏季炎热之时,就不适合吃汤锅。
    她之所以这么急切的开分店,就是因为知道这是火锅的旺季。等招牌打出去了,火锅深入人心了,以后她无论去哪儿开分店,都容易多了。
    这几个月来,但靠火锅店,她已赚了近两千两。
    去年卖酱板鸭和腊肠腊肉,赚了差不多有一万两,再加上去年一整年卖炸鲜奶、沙琪玛、山楂糕和山楂片,以及卖给齐纠的菜方子收入,已有一万五千多两。这些都只是做买卖赚的。
    陛下赏赐的那些金银珠宝加起来,可比她的家底多多了。
    只可惜,不能典当。
    不过季菀还是很满足,一年多前他们家还住在青砖瓦房里,她和妹妹挤一张床,如今已住进了三进的大宅子。虽然要搬走了,周家…听陆非离的口气,那应该是顶级豪门世家。
    自己那点身家,完全不够看。
    哎!
    其实季菀心里还是有些惆怅,这段时间,她向长福打听了周家的内部情况。
    周老太师,也就是她的太祖父,今年就会致仕。膝下三个儿子,除了她的外祖父,还有两个叔公。但早在老太夫人去世后三年,周长儒娶妻后,老太师就亲自主持分了家。
    周家四代同堂,人口也不少。
    她外祖父一生只有两个儿子,长子就是周长儒,还有个庶子。周长儒有一妻三妾,膝下五个孩子。两男三女,其中长子和长女都是正室夫人程氏所出,其余三个都是庶出。庶子周长林,则只有一妻两妾,膝下也是五个孩子。一个嫡出,四个庶出。
    这十个孩子中,最大的才八岁,最小的还不到两岁。
    如今掌着府中中馈的,自然是程氏,据说是个十分贤德的女子。
    可那么一个大家庭,人口复杂,尤其女人孩子多,住在后院里,肯定会有矛盾摩擦。
    尤其母亲怎么说都是外嫁的女儿,即便能够重回族谱,带着子女回去,不可能得到周家上上所有人的肯定。所以季菀早早叮嘱妹妹,到了周家后,要低调谨慎,不可张扬,别让母亲难做。
    至于弟弟季珩,素来乖巧听话,凡是母亲姐姐叮嘱的,他都会牢牢记在心里。
    原本季菀和母亲都打算今年送弟弟去上私塾,如今要搬去周家了,将来大概也是和周家的那些姑娘少爷们一起读书。
    也就是说,自己这个大表姑娘,也得跟着一块儿学。
    最可怕的是,周家是清贵世家,肯定是不会允许族中子女在外做生意的。
    每每想到这个,季菀就觉得憋屈。思虑再三,她找到母亲,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娘,我们以后是要一直住在周家吗?”
    按理说,越是世家贵族,越是不能收容外嫁的女儿才是。暂住没问题,常住的话,怕是还是有些不妥。
    周氏沉默半晌,道:“我是已被划出族谱的人,即便祖父父亲同意让我重上族谱,族中其他人却也未必答应。毕竟已过了十多年,你们这一辈的孩子,堂亲表亲,嫡庶子女,加起来都有二三十个人。要加我的名字,后头的就得先毁掉,再重上族谱。这对他们来说,是个污点。这些,祖父和父亲自是明白的。所以我们此次回京,应是以亲戚的关系住进周家。既非本家,自不能常住。”
    她摸摸女儿的头,轻声道:“我已在信中告知你舅舅,让他帮我们在京城内城买一座宅子。等祭拜过你太祖母,咱们就搬出来单独住。”
    对外说是亲戚,但京城有头有脸的,多少都心知肚明。所以,周家还是能作为他们的靠山。她便再也不用担心女儿因为容色太过,而落入歹人手中。
    季菀松了口气。
    虽说他们大概要在周家住上很长一段时间,但只要能搬出来,她就可以毫无顾忌的继续开她的火锅店和作坊了。
    周氏猜到女儿的心思,笑了笑没戳破,“明天阿红出嫁,咱们要回义村的,早些睡吧。”
    “嗯。”
    先前他们家与洪家米铺签了契约,长期买洪家的米。如今要搬走了,这契约却不能断,供她的火锅店用。除此以外,她还得教厨子做凉虾,等夏天的时候,摆上餐桌供食客享用。
    ……
    三月十六,季红出嫁。
    作为娘家亲眷,就连怀着孩子的袁氏,都陪着季远不辞辛劳的回来了。
    当初三叔季远续娶的时候,袁氏蒙着盖头,季菀没瞧见她的模样,今日是头一次见到她的真面目。
    袁氏长得不算多漂亮,甚至比不上李氏,但小巧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倒是别有一番柔婉的韵味。主要是,她年轻。不到十九的少妇,眉眼都是新婚的甜蜜幸福,扶着还不显的肚子,笑得如同一朵花儿一样。
    作为长辈,袁氏给季红的添妆礼也不俗。一头赤金头面,外带一对翠玉镯子。
    刘氏瞧见后很是不满,像是在割她的肉一般。季红出门上花轿前,季菀就听见她在后头小声嘀咕。
    “他们家现在可不缺钱,你给那么好的东西干嘛?不如留着…”
    外面鞭炮和宾客的欢笑声合在一起,盖过了她的低语。但故意放慢脚步的季菀还是听清了。
    “娘,阿红是夫君的侄女,我这个新婶娘头一次见她,还是出嫁的日子,自然不能太过小气。虽说季家已经分家,但阿红怎么说还是您的亲孙女。大喜的日子,该说些高兴的事儿。”
    短短几句话,季菀就知道。这位新婶子看着温和乖巧,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人。刘氏想要压制她,怕不那么容易。
    刘氏脸色一僵,有些难看。
    袁氏看着娇娇弱弱的,她以为是个好拿捏的人,屡次想要摆婆母的威风。谁知道屡次交锋下来,才知道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如外表看起来那么柔顺听话。表面恭敬,实则一点都不把她这个婆母放在眼里。
    就连怀孕了,宁可把家里大小内务交给身边的婆子打理,都不愿放给她这个婆母。
    不到两个月,刘氏便连连吃瘪,几次与儿子说起,可儿子却一再的维护那个女人,反让她别闹事。
    气得刘氏心肝儿脾肺都在疼。
    她几个儿媳妇中,袁氏是最听话的。即便从前的李氏,在外头无论怎么横,在她面前也得伏小做低的讨好。其他两个,分家之前更是一直被她压得死死的。
    唯独这个袁氏,软硬不吃。她拿出长辈的身份施压,袁氏不为所动。这个女人很聪明,她从不会向季远告婆母的状,但总能让季远看见自己母亲的泼辣和刻薄。
    季远本就知晓自己母亲是个什么性子,所以对于母亲对妻子的控诉,他自是一个字都不信,反而怪她为长不慈。
    刘氏越发恨袁氏勾走了儿子的魂儿,更家过分。
    直到季远黑着脸告诉她,“如果您再继续闹下去,我只能将您送回义村安享晚年。”
    刘氏不可置信的盯着他,到底还是消停了下来,可好景不长。因为今年的童试中,季远没能考上秀才。
    刘氏失望之余更气愤,觉得是袁氏耽误了儿子读书,儿子才没能考上。因此各种找茬。直到传到袁掌柜耳中,他不得不适当的敲打敲打自己的女婿。
    当初季远是怎么说承诺的?一定不会让女儿吃亏受罪。可这才多久?打着照顾媳妇的婆母非但没有体贴儿媳怀孕的辛苦,反而各种挑剔为难。她忘记自己是靠入赘的儿子才享到如今的清福的了吗?
    季远被岳父暗示性的话说得面红耳赤,头一次对着自己的母亲发了一通脾气。
    “以前在义村,你就是这个脾气,不是嫉妒二嫂就是为难大嫂。如今我把您接过来了,让你过着衣食无忧,丫鬟仆从伺候的好日子,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非要闹得我们夫妻决裂,让袁家对我失望,把你连带阿云和阿松都扫地出门你才高兴是不是?”
    刘氏从未见过儿子这般愤怒,连敬称都不用了,当即吓得目瞪口呆。
    季远想到自己忍辱负重入赘袁家,一步步哄得妻子开心接了老母和子女过来一起住,本该是令人艳羡的日子。可就因为母亲三天两头的闹,妻子口中不说,却郁郁寡欢。家中不宁,他两面为难无心读书,以至于童试失利。
    母亲非但不理解,反而变本加厉,让他挨了岳父斥责,心中便一肚子火气。
    看着呆愣住的母亲,他深吸一口气,沉声说道:“我再说一次,你如果继续闹下去,不等岳父开口,我便将您送回去。到时候,村里的人会如何笑话你,都不关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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