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翩公子,洒脱侠士,方尚清的眼神中满满的都是理解与温柔,阳光似乎对他格外偏爱,不但泼洒在他的眉眼发上,也凝在了他的眼底。曲青邪远远看着,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
    自从揭露的彼此的身份,丹青就再也没有与焦尾联系过,虽然他们因为师父的原因一道行着,但是两人互相看不顺眼,一见面就忍不住开始互嘲,这样温柔的待遇,他可是从来没有受过。可是明明他们、他们是挚友啊……
    曲青邪有些烦躁地别开头,就当是眼不见心不烦,但是方尚清的模样与焦尾与他来往信件里的言语在他面前交替闪过,让他暴躁地想拔出长鞭与源头好好地打上一架。他知道这里面有自己的问题,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幼年时那看似保护实名囚禁的魔教,令他从未见过同龄人,掉下崖底之后,所见又只有洛书一人,虽说是亦师亦友,但毕竟把他当孩子一样教着。因此,虽然洛书教的了他武功,养得了他心性,却无法将如何与好友相处言传身教于他。等到潜入魔教,重塑邪道,身边之人不是下属便是敌人。细细数来这人生数十载,被他倾心以待的,唯有焦尾一人。
    都说鞭柔,实则比剑更为绝情,一鞭既出,再难回头,触之皮开肉绽,收之沾血勾肉。两天之前的曲青邪可以毫不迟疑地一往无前,但是两天之后的曲青邪却乱了阵脚,面对厌恶的、不屑的、恐惧的,他可以利落果断地挥鞭而战,但是当想保护的与厌恶的融为一体,他便茫然不知所措,当鞭子失了方向,难免伤及自身。
    ……
    “啊……所以说是本来雪教应该在这里经过,所以他们埋伏在这条路上,但是等来等去他们没来,等到了咱们几个?”洛书愕然。
    方尚清也有点无奈,默默点了点头。
    “不是吧老兄!你怎么连人都没有看清就硬来啊!”洛书不可置信地看向王成,老实憨厚的汉子羞愧地低下了头。
    “俺们这块儿地儿平日里没人过,就你们两家子,还、还讲究拉个车棚子,这不是瞅差了吗……”
    汉子小小地尴尬地掩饰了一句,越说越觉得自己在强词夺理,深深低下了头,好像要把头扎到胸口。
    洛书摸摸鼻子,也不再多问。其实他是能理解大汉的,毕竟一个村子被折腾的就剩下一半人了,这二十几个汉子,便是村子里大半的劳动力,也是殊死一搏。若是他的徒儿被人炼了蛊,他的表现怕是比这些人还不如。
    洛书想到老六,一股厉色一闪而过,随后便是深深的思念。
    阿筹也是蛊师,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呢?
    二零八八看着洛书,突然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在洛书炸毛之前眼疾手快地塞了一块糕点进去。
    你可一定要好好的,别成了你师父的心魔。
    “师父!”
    方尚清看见像只仓鼠似的啃着麻球的师父,已经练就了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功夫,直接无视了洛书种种“为老不尊”的行为,沉稳道:“师父,既然雪教没有来,方才咱们又遇上了一伙……同路人,那那一伙人是不是有可能就是雪教众人?”
    洛书闻言仔细想了想,他为了不让一人背着一块石头的徒儿们被围观,挑的是挑鸟不拉屎的荒道,路面凹凸不平,因为许久未曾打理,已经生了草,若不是他的马车垫子够厚实,小八的驾车技术又高超,估计要被晃出五脏六腑来。
    那烂桃花一伙人,衣着华丽,贵气逼人,同样有马车,走这条路若不是来此有图谋,就是故意找罪受。
    洛书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怀里掏进空间,拿出了一块令牌,正面写着“月栖云”,反面写着一个“雪”字。整块令牌精美无比,是飘花翡翠所制,碧色的玉牌上飘着点点莹白,便如同晴天落雪便美轮美奂。洛书也是因为这块令牌委实太过精美才印象深刻。
    洛书方将令牌拿出来,还不等问,那众村民便露出了憎恶又恐惧的神情,其中有人失声叫道:“那混账的令牌!”
    这便没错了。
    洛书面色凝重,与几人对视一眼,匆匆与村民别过。
    在方尚清询问的功夫,百骨知已经用轻功在坟地与此处来往了一个来回,那些尸体确实是有虫卵寄居的痕迹。他们说的全是实话。
    那么接下来便是要赶回去了。
    最后地问一下那烂桃花“月栖云”雪教的作为,若那些混账事都是真的,那么他下的那些药,他们受的那些晒,还是太轻了。
    至少要用命偿才是。
    洛书也不再令几个徒儿负重,全力往回赶,力求在失去药效之前赶到原地。
    然而纵使他们急速奔波,最后看见的,却是一林的尸体。
    第73章
    奇怪,月栖云一行人怎会被炼了蛊?莫非炼制人蛊的蛊师与雪教不和?那这两派势力究竟是孰敌孰友?亦或是皆为敌?
    洛书走着神,有一搭没一搭地往身上浇着水,冰凉凉的水洗去一身暑气,却浇不灭洛书心底的疑虑。@无限好文:尽在
    蛊虫为极阴之物,而太阳为至刚至阳之物,被晒上几个小时,自然会忍不住暴动,自然也就会留下一地尸体。洛书虽说心里明白这一点,却依旧忍不住心生疑虑,无他,这实在是太像灭口的手段。
    洛书有十分的把握,若是这几个人落到了他的手里,一定会把知道的东西统统吐干净。
    二零八八看着洛书皱起的眉头,明明是烦闷的表情,在不过十二岁的少年的身上却可爱到逗人发笑,颇有些故作成熟的童稚感。只是二零八八随着洛书的眉头皱起,也敛了长眉,微微抿起薄唇,似乎是认真地想了什么,然后捧起一把水泼向洛书。
    “什么……咳咳!”洛书被猝不及防地泼了一脸,整个人就像是被夹住后颈的猫咪,完全地陷入了懵逼状态。等到回过神来,恼羞成怒地回泼了过去,“小八你够了!”
    二零八八看着这毫无杀伤力地一捧水,乖乖地被淋了一身,然后更加激烈地反泼了回去。
    洛书一见,好胜心顿起——这还了得?自己之前虽然身体不好,但毕竟也是玩过水的人,怎么能在打水仗之时落于下风?!索性像游鱼一样往下一潜,出其不意地握住二零八八的脚踝把人一起拖下了水——
    “扑通!”
    百骨知眨眨眼睛,向着师父的方向望过去,却只看见了一片灌木林。好奇地抓耳挠腮,然而想想师父身边的护卫,莫名地心里发憷。
    “小七,师父那边怎么了?”方尚清凑过来好奇地问。
    百骨知嘴角抽搐着摇摇头。
    不要因为我是听风楼主就以为我什么都知道啊大师兄!我还不想死的那么早!
    “啊……”
    方尚清无奈地笑了笑,“我也是傻了。”
    哪里傻两人都知道。
    一个是出于听风者特性练就的敏锐,一个则是天生的本能,具是察觉到了二零八八身上的不对劲。
    方尚清点点头,眉眼间都是温和的笑意,带了些无奈与好奇。虽说是常年奔波在外,但大抵是内功深厚的缘故,皮肤却玉似的白。因为入了水,他的一头长发披散下来,像墨一样在水中荡开,阳光暖暖,水波微微,百骨知突然觉得大师兄只是站在那里,就像是某种救赎。
    真羡慕啊。
    百骨知的目光定定得落在左肩上的一道疤痕上,除此之外,身上再无伤疤。这对于一个江湖人,尤其还是盟主来说,是决计不可能的。那么现如今方尚清身上全无伤痕,想也知道谁做的。而那道疤,百骨知自然也知道有着什么含义。
    大师兄是师父最得意的弟子吧。
    百骨知依旧看着方尚清,但是意识已经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
    他知道师父最想看到他们什么样子,不是功成名就,而是放下心里的执念。只是六师兄不知所踪,五师兄的心结未解,四师兄的面具还不能摘下,三师兄依旧陷在险恶皇城,二师兄现在还……
    百骨知的眼神下意识地飘向曲青邪,却被对方饱含着不解、愤怒、委屈、狂躁、嫉妒……种种复杂感情的目光吓地打了一个哆嗦。
    等、等等!什么情况?!
    我不就是发了一会呆,怎么就成功吸引了二师兄的注意力???
    “小七?”方尚清被百骨知的一个哆嗦惊了一下,看着突然惊恐的百骨知下意识地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就看见曲青邪百无聊赖地倚在一块石头上,举着一只叶子折成的小碗往身上浇水,水流折射着阳光,长发湿漉漉地贴在皮肤上,有水珠晶莹,顺着鬓角滑下。眼尾绯红。似乎是察觉到了他们的目光,仰头斜斜地一瞥,似笑非笑,邪气凌然。
    方尚清:……这里又没有旁人,乱发什么春?看把小师弟吓的。
    百骨知:我擦!这哪里不对吧!二师兄你刚刚明明不是这样的!!
    百骨知僵硬着身子,大脑却在飞速运转,慢慢地面上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缓缓转头看向大师兄,仿佛听见了脖子被锈蚀一样的“咔咔”声。
    ……不是我想的那样吧?
    百骨知一寸一寸地向着远离大师兄的方向移动。
    不、不管怎么说,还是离得远点的好qwq。
    ……
    “小清清,二青,小七!你们洗好了没?”气氛正陷入奇怪的静寂之时,洛书的声音传了过来,听在百骨知耳中简直如同天籁。
    “洗好了洗好了!”百骨知忙不迭地往岸上爬,连轻功都忘了用,脚下一滑整个人摔进水里,连忙钻出来甩甩脑袋,像只被按进水里洗的狗子,抖了抖身上的毛。
    洛书一脸不忍直视,自己家的老七明明也是长相高于人均平均值的大好青年,怎么就蠢到拉低颜值呢。
    洛书捂着脸单手把可怜兮兮的落水狗子捞出来,用一块大浴巾形象地演示了字面意义上的“劈头盖脸”。
    百骨知满心的“谢天谢地”,结果好容易把狗头从浴巾里扒拉出来,就对上了二零八八的眸子。
    百骨知:……
    ***
    “小七,附近有什么可以歇脚的地方吗?”
    洗浴也是很累人的事情,尤其是还不用内力和小八打了一场水仗。虽然换了一身新衣服,也不能抵挡洛书睡觉的欲望。
    “嗯……再走上一盏茶的时间,有一家酒肆。”百骨知回想起四处的听风者返回来的信息,肯定地回答。
    “嗯好,就在那里休息一下吧。”洛书眯起眼睛,勉强维持着清醒,虽说用内力一驱就可以重新精神起来,但是他现在的身体毕竟还在“长身体”,还是老老实实地睡的好。
    洛书揉揉眼睛,摸了一块雪花酥放进嘴里,冰冰甜甜的味道刺激着大脑皮层,明明困成一坨狗子,居然还非常欣慰地赞叹了一句:“小七牌导航仪,真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哈欠~”
    导航仪?
    百骨知把这个词在脑海里转了转,愉快地归为夸赞自己的词语里。
    不久,在洛书快要把脑袋点掉之前,一行人到达了酒肆。
    今日来有关“围剿”血巢的活动浩浩大大,而这家小酒馆则是前往血巢的必经之地,来往侠客都会在这里停留一下歇歇脚,喝几碗酒水壮壮胆。几日之内酒馆老板赚的盆满钵满,赚上了几年的赏钱。只是这老板却依旧苦着脸,手里捧着大把的银子,却像是捧着一捧火炭。
    “老爹,你做什么愁眉苦脸的?这几日的进账……嘿嘿嘿,俺们哥俩是不是该涨涨月钱了?”福禄凑过去傻呵呵地笑着,一只大手挠着脑袋。
    “对呀对呀,老爹,要是这一票干完,我回家娶媳妇的钱都够了,老婆孩子热炕头嘿嘿……哎呦!”寿喜小眼睛精明地转来转去,被掌柜的打了一下脑袋。
    “瞎说什么?!”
    掌柜的左右看了一下,见无人注意这边松了口气,接着狠狠一巴掌打到了寿喜的脑袋上,“这江湖人之间万一有个什么不和,打了起来,咱们小店一准遭殃,到时候有没有命用这些钱还不一定!”
    福禄脑子不灵光,傻呵呵地问:“这些都是大侠,怎么会打俺们这些老百姓?”
    寿喜倒是灵光,左右一看,悄声问:“这里面……也不一定都是大侠吧?我看那一桌五个就凶地很!”
    掌柜的点点头,忧心地道:“都说血蛊师血蛊师的,也不一定是为血蛊师来的。”说着低头叹了口气,不再多说。寿喜眼睛一转,左右看看,又回到了厨房里端酒端菜。福禄还想再问,被掌柜的挥手赶去了里间生火。
    忽闻铃声作响,门帘被掀开,众人别头去看,掌柜的随之迎上前去。
    打头的是个汉子,长相平平无奇,他掀起帘子让出身后的人来,刹那间厅堂为之一亮。这是一个小少年,看上去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年纪,却已经初露锋芒,俊秀的面庞不难看出,日后将是如何让人神魂颠倒,可惜一身傲气,打眼一看就是个嚣张跋扈是小少爷。
    那牵头的汉子垂手道:“公子,先在此处歇歇脚罢。”
    少年环视一周,眉目间露出的嫌弃毫不遮掩,但似乎又是想到了什么,挥挥手皱眉道:“罢了,就这里吧,把这里最好的酒菜都上来一份。”锦衣玉食娇养的公子哥受了委屈似的皱着眉头,一身具是上好的天蚕丝,似是坐在这里都嫌脏衣服。
    掌柜的开店,来往人群鱼龙混杂见的多了,倒是没有被看轻了的愤怒,笑呵呵地引着人坐下。
    打前头的汉子自怀里掏出一块细布,将桌椅都细细地擦了,才请小少爷坐下,看得众人直皱眉头。打下了个“命不久矣”的标签,也就回头去做自己的事情,这种端着少爷架子的人,往往是活不长的。
    只是,这少年是洛书扮的。
    一行人就坐,洛书纠结着想改人设,这嚣张跋扈的角色分明就是炮灰必备,一般都活不过一章的,他是不是换个人设比较好,比如世外高人就很不错嘛。
    越想越心动,洛书随手拉过百骨知像就这件事认真讨论一下,结果恰好发现了一个人,死死盯着百骨知,正慢慢地向他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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