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打包行李一边跟冬冬讲电话,他说你去处理也可以,我回上海了你再走。赶不上,我说,你到的时候我都上飞机了。
    “那就在飞机场见一面吧?”冬冬说。
    我用脖子夹着电话,手里在整理化妆品:“……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你在邮件里交代,或者你在电话里说就
    好了,干嘛非得在机场见面呢?为什么?”
    “哦… …”他停了停,“其实也不为什么。”
    “那就回来再见吧。”
    “也好。”
    … …
    我在印度呆了十几天。我给会计师和律师们在新德里的美国医院旁边租了一个大别墅,配备保姆司机,还有一位中国厨师,昂贵精致的食物不在话下,基本上美国大使吃什么他们吃什么,水都是花大价钱买的依云,洗菜都用。生活卫生方面多花点钱是正常的开销,我的预算做得很大,得把查账做尽调的专家们服务好,他们状态好了干活儿才能快,干活儿快了我们的投资才敢落地,冬冬老板才有钱赚。
    在我悉心的照顾和督促下,专家们活计干的不错,两周之后有效数据都采集完毕,回国不久就可以出报告。谁知道快要回国的当口出状况的是我,刚开始只是浑身酸疼,我以为自己仅仅是有点累,谁能在一个热带国家得重感冒呢,再说我本来就比常人结实。可是两瓶藿香正气水也没把我那个劲头压下去,到了第二天我发烧到了四十度,起床都费劲更别提赶飞机了。几个一道来的专家们商量,说要总得留下一个人照看我,我一听这话心里面发抖,硬是挣扎着坐起来,一边喘一边说照看什么照看,谁用你照看,赶快回上海作报告去!我老板着急要呢!——我真是超凶的。
    同行的人乘飞机准时走了,我
    被中餐厨师和司机送到美国医院打点滴。原来租这个地方就是怕专家们生病,倒是在我这儿派上了用场。昏昏沉沉地也不知道被扎了多少针,一时醒一时睡,好不容易睁开眼睛,谁想到好大一个脸就在我鼻子前面,是冬冬老板,他把我额头上的头发拨开,笑嘻嘻地像朵花:“对就是我,我来印度了。我给你算工伤,给你放假。”
    两天之后我退烧出院。
    我们没有马上回国。
    我跟冬冬在别墅里呆了三天,并没做那件正经事情。我刚打了那么多的抗生素,还没有好利索,身上也没有力气,一直在咳嗽流鼻涕,哪里会有兴致呢?
    但是那几天不可说不美妙。
    热浪来了。空调坏了。佛祖故乡的物业比佛还佛。冬冬怎么都叫不动他们。他便把别墅窗子全都大打开,从冰箱里拿了冰块冰水放在通风处,房间里面果然便凉爽一些。巨大的铜床上面罩着白纱帐子,被风吹得鼓鼓的,像朵云彩,我们窝在床上,一只一只地去辨认落在帐子外面的各种虫子,蝴蝶和蛾子。冬冬比我怕热,一直都没怎么穿衣服,他在房间中心放了一大盆水,不时去把汗洗掉,把身体弄湿,有锡克人在外面叫门送餐,冬冬把一块白布缠在腰上去开门,他那样子好像壁画里的人物。有一天他自己出了门,带回来一种黑色的酸甜剧烈的小果子,另一只袋子里是各种颜色的
    印度墨。他在我肩膀上画了很多枚尖尖的树叶,绿色的金色的红色的,边缘勾着黑色的细线,我在镜子里看居然还像模像样的,他说商人说了,这种墨好好画上,可以一个月都不褪色。
    他说真的在街上看见有人耍蛇,我从床上撑起来,穿上裙子要他带我去。不知道是因为身边有冬冬的缘故,还是我因病放假不用工作的缘故,那个下午我发现印度这地方虽然脏点乱点但是也没有那么糟糕,渐渐地还有点讨人喜欢。红色砂土,被藤蔓缠绕的阔叶子的热带树木,人们赶着鸡鸭在市集上经过,家禽的叫声跟卖艺人的歌声,跟空气中各种气味混在一起,复杂得好像大眼睛的舞娘脸上的彩妆,穷人很多,衣衫褴褛,在河水边靠乞讨和信仰为生,苦行僧的一条手臂举了七年不肯放下来,那根手臂上因为血液长期倒流,肌肉早已开始萎缩,变得好像一根枯树枝,他坚信这是要靠近神佛必经的考验,你可以给他食物,也有不明白的游客把硬币放在他跟前的碗里,被他用另一只手轻轻地倒掉——钱在这里毫无意义,只能让他远离理想。我身上穿着prada的裙子,被疯跑的小孩子的手抓脏了,若是人在上海必定心疼得鸡飞狗跳,到了这里也没太当回事儿。我们买了当地人黑色的手指做出来的食物,居然味道上佳,就坐在河边吃东西,远远
    看见水面上有牛的尸体漂浮而过。黑夜里河面上亮起了无数灯火,人们跪地诵经,祈祷幸福或者送别死去的亲朋。冬冬一直握着我的手,手被他放在背后,我看着他的侧脸,我认识了十几年的男孩儿,温柔的让人舒适的男孩儿,我在那一刻有点忘乎所以,忘了那个努力赚钱的自己,我想要是这个假期能够一直持续下去该多好呀,我想叫他一声。可我还是忍住了。
    第二十三章(2)
    那个想要一直在印度放假的想法从在回航的飞机上看到黄浦江上的商船和浦东机场的大型货柜开始显得那么滑稽,最终荡然无存。就像我肩膀上的印度墨,洗了三天澡就消失不见——冬冬被印度的小贩给骗了。
    印度之行成了宁晓丹宁总终于跟我撕破脸皮跟我发难的直接动因。
    我回来上班的第一天下午,员工餐厅,我吃完了午餐,要了一杯咖啡正在刷手机,宁总提了一把椅子,就坐在我旁边,她黑色的针织衫上有个绿宝石胸针,是个好东西。
    “你跟徐冬冬在印度干什么了?”她问我,“最后那几天。”
    碧池,我心里说,真是个碧池。她撕破脸了,真刀真枪地过来了,跟几年前非逼着我离开银行的时候同样的嘴脸。
    “我们干什么了?… …”我喝了一杯咖啡,“你觉得我们干什么了?”
    “睡了?”宁晓丹呵地一声,皮笑肉不笑。
    “没有。”我老实说,“一下都没睡。”
    她是出乎意料的,有瞬间的放松,但马上又紧张起来,她说我撒谎。
    “我没有必要跟你撒这个谎。”我说,“你非得问,那好吧,我们早就好上了。我得因为这个跟你说对不起吗?你又是哪一位呢?徐冬冬是你的什么人?”
    宁晓丹看了我半天,从那个恨我恨得牙根痒痒的状态里平静下来,慢慢说道:“你走吧,现在走,体面一点。免得我出手把你弄走。就不好
    看了。”
    我之前一边刷朋友圈一边跟她对付,听她说到这里,我放下电话,看着她眼睛:“宁总你多大了?”
    “很重要吗?”
    “还是年轻。”我说,“你当我留在这里是靠跟老板睡觉来的吗?公司有我没我不一样的。你们家有钱你了不起呀?不见得。回去问问你爸爸,徐冬冬可能很快找到另一个出资方,但是不一定马上找到一个跟我一样的伙计。更何况我还陪他睡觉呢!”我笑起来。
    “你怎么不要脸呢?”宁晓丹咬着牙问我,快被气死了。
    “不要脸都被你这么欺负,我要是要脸就得更被你踩脚底下了。”我还是笑着说。
    还是小姑娘呀,脸红了,眼睛也红了,她也认识冬冬好久了,义无反顾地来到这里,说到底还是动了真情。她曾经为他做过什么呢?为他争取资源,给他最大的支持,单独相处时话里话外的暗示,想要抚摸他的手,帮他整理领带,陪他溜冰,做运动,点上他喜欢的香水… …我从来没有问过,冬冬也从来没有说起过他跟宁晓丹之间的交往。但是明摆着的:他们在彼此面前是绅士和淑女,条件登对,冬冬至少没有讨厌过她。他们是有可能的,很大的可能性。
    “你是想跟他结婚吗?”我看着宁晓丹问。
    “跟你没关。”
    “别那么紧张,我就是问问。”我说,“可是你知道的,结了婚也不一定就长久。”
    “你们这
    样更不长久。”
    “当然了,这还用你讲。”我说,“所以我劝你别闹。你要是现在找到他说,有我没你,有你没我,那就更愚蠢了?我也这么想过的,我就不那么做,年长几岁怎么都比你狡猾一点。听我说,冬冬从小就喜欢我,十几年了,我们才好上,你要是现在逼他做选择,你赢不了的。但这个东西不一定能持续多久,两个人再好也有生分的一天。可能是他走,可能是我走,你完全不用着急。你要是这个时候介入只会适得其反。”
    我这话进了她的耳朵,宁晓丹半天没说话,终于抬起头来,恢复了平静,自己拿定了主意:“你得走,你得快点走。我等不得。”
    我跟她推心置腹地,但是白说了,我拿了电话站起来:“随你便吧。”
    后来我跟欧先生又见面了,把这些话,这些八卦讲给他听,一边说一边笑,一边喝酒,嘲笑着宁晓丹,身为这段故事里的女配角,是多么的年轻冲动,拎不清。说得欧先生也笑起来,淡淡地笑,可是悦悦呀,你曾经也是这样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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