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女上下看我:“你是谁呀?!”
    韩冰呼吸急促,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副怂样。
    段晓书快哭了:“你是我
    孩子爸爸呀,你怎么做这种事情?”
    艳女还真是厉害呢:“你孩子上次生病的时候,孩子爸爸在我那里不肯走嘞。”
    段晓书一记耳光打在韩冰脸上。
    艳女拿起酒杯就泼段晓书。
    我从桌子上抄起花瓶整个扣在她头上,连水带花挂了一脸。
    艳女把头上的东西扒拉下来,到底哭了,指着我:“你好凶呀,到底是哪一个?!”
    “我是他前女友,”我指了指韩冰对女人说,“现在可以揍你了吗?”
    ... ...
    那天的场面一度混乱,后来表现最好的是鹏鹏,他让服务生把介入别人婚姻的艳女给请了出去,安抚了餐厅里的客人和聚会的同学,又亲自安排车子送走了晓书和韩冰。临走之前,他跟晓书握了握手,热情诚恳地表示,晓书你放心,无论发生什么事,老同学都站在你这边。他这么一说,晓书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下巴软了,点点头,“嗯”了一声,扭头而去,姿势态度极为哀怨,鹏鹏在她身后久久凝望。我在旁边就很生气,我都替你出手打架了,也不如鹏鹏一句话让她感动。
    我当时隐隐约约地觉得段晓书和鹏鹏之间有问题,只不过在段晓书彻底发现韩冰出轨之前,二人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罢了。这一下封印解除,晓书就是跟鹏鹏好上,也不必有任何思想和道德的负担。
    以段晓书当时的表现和我对她多年的
    了解,之后的情节大致应该这样:只要韩冰能妥协,那么晓书不会离婚,女儿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晓书是最要面子的人,为了这个,她也要维持这个婚姻关系;她跟鹏鹏大有可能,鹏鹏身上有一个晓书最为欣赏的男性珍贵品质,有钱,而且他还喜欢她,她还年轻漂亮着,少妇类型的性感,如果两人能够达成共识的话,很有可能是一个相当稳定融洽的关系,要知道鹏鹏可能善于经营餐厅,晓书则善于经营男人。
    我有预感,我的朋友段晓书很有可能以自己为中心构造成一个时髦的先锋的“开放性婚姻”的关系。而我这种非黑即白,在感情官司上永远也找不到中间地带的人只有吃瓜看戏的份儿。
    段晓书这边如此,你以为徐冬冬就安静了吗?他就不是个骚包了吗?
    我跟高中同学聚会的这个周五的晚上,上海市小白龙业余男子冰球队迎战来访的赫尔辛基流浪者男子冰球队,小白龙队输了,可是队里的执行者徐冬冬却显得格外凶狠,他在裁判裁定的单挑中几下就把对方球队那个北欧大汉给揍倒了。
    比赛之后他洗澡换衣服然后跟队友和来访的对手去喝啤酒,人们问冬冬陪他来的女孩儿是谁?这么好看,是他的女朋友吗?冬冬说不是,这位是宁小姐,我们是大学同学,现在是同事,她陪我来是因为她喜欢看冰球。一个蓝眼睛
    的男孩问,如果她不是你的女朋友,那我可以请她喝一杯吗?冬冬说那恐怕不行,宁小姐酒精过敏。运动员们哄笑起来,笑他太不实在了。冬冬耸耸肩膀,没再分辩,他没当大事体。
    第二十四章(1)
    他不讨厌宁晓丹。相反,她身上还有好些个让他欣赏,讨他喜欢的地方。他们曾经在同一座城市的大学,她念书很好,美,家境富裕,也是华人留学生圈子里面受关注的人物,被那么多的男孩儿捧着。他刚到美国不久,正处于从一个小胖子到一个运动少年的蜕变过程中,美好的样子刚见雏形,年纪比别人都小一点,不太爱说话,也不太会跟人交往,但他记得我说的话,我告诉他不要在外面找打的警告,他这个时候已经知道闭嘴了,在心里笑话别人都是猴子,当然此时别人看他也实在是缺乏魅力,有点nerd。宁晓丹就对他很好。邀请他参加聚会,约他去看在北美最受欢迎的冰球比赛。他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了冰球,认真训练,加入了球队,成了一个运动好手,也成了一个让人瞩目的美少年。
    本来就聪明富裕,模样上的最终变化让他的四周环境格外友好起来,冬冬在一段时间里自信爆棚,他觉得一切唾手可得,而在我跟欧先生在他面前惨痛分手,事情又没有像他想要的那样发展之后,他又觉得最想要的几乎全无可能。很长的时间里,他是迷惑的,分裂的,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一个人不快乐的时候要找快乐,不自信的时候要去找自信,他在离开我回美国之后,好长一段日子,每天换一个女朋友,荒唐无比,自己都后悔
    了,后来把人情算在我头上,说那些花哨的手段和技巧都是为我积累的。
    话说回来,宁晓丹从来不是他的女朋友。她是个好朋友。温柔的忠实的好朋友,细心聆听,善解人意。她就是在这个时候知道我了,我跟冬冬的前因后果,我们两个较的劲。她是学哲学的,解释事情引导想法有其道行,她安慰冬冬,让他好受些,同时又尽力让他明白,世间沧桑原本如此,你对命运的强势安排最好接受,否则就是让自己痛苦,让自己成了自己不喜欢的人。
    这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好朋友宁晓丹引经据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虽然没有直说,但是她把中心意思跟冬冬渗透明白了:你不要死心眼地牵挂着那个不喜欢你的女人了,你们两个没可能,你也不要再跟那些乱七八糟的女朋友混日子了,你就应该好好的念书工作,我不是说我,但你实在应该好好看看,你喜欢的,你交往过的,哪个有我这么好?
    可是她还是把冬冬给想简单了。
    我说过,徐冬冬自己脑袋里面有个宇宙,他是那里面的大王,戴宝石手套的灭霸,归零者文明。别人说的话,好听的,他听进去了,放在柜子里,还不一定用。别人说的话,我不同意的,那就是彻底没说,就算唐三藏贴着他耳朵念咒语他也能给过滤掉。
    冬冬结束了那段时间的浪() 荡生活,但是他也没有结交固
    定交往的女朋友。他在华尔街工作两年之后要回国了,就算断了联系也要找到我弄明白不可。宁晓丹一直在好朋友的位子上停滞不前,哪怕成了投资方的代表,哪怕她在他们共处的圈子里通过种种手段营造出了两人亲密的关系,也不能在实质上跟冬冬更加接近。人人都有怎么努力都化解不开的怨念,宁晓丹的怨念就是冬冬,越得不到越想要的冬冬。
    停。打住。
    谁在为冬冬叫好呢?谁在想这个专情的男孩真是世间至宝,2019年中国上海的梁山伯和罗密欧。不,他并非如此,骚包着呢,如果你有了那个片面的印象,那一定是我的故事没讲好。
    我们再梳理一下。
    二十六岁的徐冬冬,金融精英,家财万贯,一副最上等的皮囊,爱穿迪奥西装,浑身最下流的手段,可以在床上把那“正经事情”做个三天三夜,这种人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去当一个专一的情人,那另一件事情也把这微小的可能性给击碎了:他觉得我不那么爱他,他在我这里没有安全感。
    我们睡了,但这事情我不愿意别人知道,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彼此不介入对方的圈子;我对物质和金钱的渴望,怎么看都比对他的欲望强烈,他甚至有点后悔第一次在我家过夜的时候拿去了那个鸵鸟皮的birkin,是谁让这个女人high的?我亲弟弟还是birkin?
    我们后来好几天没见面,她不想我吗?不想在去印度之前见一面?她为了看一个破电影赶我走,我后来居然又拿着啤酒回去找虐,我是不是贱?她为什么就是不肯来看我打冰球呢?… …
    冬冬心里已经有所不满,但是他没跟人讲,酒多喝了几杯。宁晓丹一直在旁边陪着,跟他的朋友们说笑话,给他要零食,冬冬完全享受。夜深了,她开车送他回家。到公寓楼下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她轻轻喊他名字,冬冬,到家了,快醒醒呀。
    他咕哝一声,脸从窗户的一侧转过来,半睁开来,看了一会儿宁晓丹。
    宁晓丹心里那么疼爱他——谁能不呢——她伸手碰了碰他脸,到家了冬冬,下车吧。
    他点点头。嗯。他有一会儿没动,脸上身上懒懒的。
    她于是侧过头吻他。
    他没回应,也没拒绝,心里面想的是,瞧我还不错,有人那么喜欢我呢。晓丹很好呀,我们也认识了那么久,她很美很温柔,待我好。他想着想着好像说服了自己,身体坐起来,双手捧着她的脸认真的亲吻,亲了半天,松开来,替她擦了擦嘴巴旁边糊成一片的唇膏。
    “冬冬… …”宁晓丹看着他,“我送你上去吗?”
    他看了她一会儿:“… …你先回去吧。”
    “那也好。”她早就看清了局面,给自己订了规矩,她不逼他,哪怕一步。
    他就站在楼下,目送宁晓丹的车子离开。
    我没在现场,我怎么会知道这么详细的呢?
    第二十四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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