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想学箜篌,是突如其来跳出来的一个想法,谢忘之没仔细想过,究竟是为了什么。这几个月学着箜篌,在窗口拨弦,她又不是木头人,指尖发疼不是感觉不出,但她像是个机器一样反复弹奏箜篌,在渐渐熟练的曲子里感觉到莫名的安宁。
    现下袁三娘一句问,她还真答不出来。
    ……为了谁?
    看谢忘之一脸茫然的样子,袁三娘就知道她答不了,摇摇头:“娘子需知,箜篌也好,琴也好,都是乐器,若非吃这口饭,那为的是陶冶情操,终归是为了自己。若是为了学个乐器,伤了手,是得不偿失。”
    “……是。”
    “时候不早,这便回去了。”袁三娘说,“既然娘子伤了手,这几日只需回想谱子即可,七日后我再来。”
    “今日也多谢先生。”
    谢忘之把袁三娘送到院子门口,刚转身,红云迎上来:“娘子,丰州来信了。”
    “丰州?!”这还是头回收到丰州来的信,谢忘之一惊,追问,“是天德军城来的吗?”
    “您怎么知道?”红云有点诧异,“是那儿来的,寄信的好像是……雁阳郡王。”
    谢忘之愣了片刻,心底猛地涌起股欣喜,先前和袁三娘交谈时略微的落寞一扫而空,她向着红云点点头,转头急匆匆地往书房跑。
    一进书房,果真在书桌上看到一封信。从丰州到长安,这封信一路颠沛流离,信封边儿都有点发毛,好在封口的东西没坏。信封边上还压了个小小的罐子,看不出是什么。
    “娘子,那是獭子油。”红云其实也没见过,只会复述信使的话,“是旱獭子熬出的油,说是治烧伤、烫伤有奇效。”
    “……我知道了。”谢忘之看着桌上的信和小罐子,心口一酸,万千情绪涌上来,一时都不敢上前,生怕这也是一场梦,等她碰那封信,梦就醒了。
    一别三个月,李齐慎的信终于送到,顺带来的就是能收信的地址,她终于能以书信为托,再度和他相逢。
    谢忘之强压下心里涌动的东西,在书桌前坐下,执起开信封的小刀,忍着指尖微微的刺痛,一点点拆开信。
    出乎意料,信封里就一张浣花笺,薄得很。字也很少,清清淡淡几行,笔走银钩自成风骨,末尾几笔却有些飘,像是信手急匆匆写的,又像是大醉后提笔。
    李齐慎只字未提那罐旱獭子油,也没说自己在哪儿、过得如何、去丰州的路上辛苦不辛苦,他说的话简直莫名其妙。大意是说以前听闻北边冷,过了四月还有桃花,现下在丰州这么北边,他寻遍了草原,却没有桃花可折,只好自己画一枝,随信相赠。
    总共几行字,就占了浣花笺的上半截,下半截是水墨的桃花,枝叶分明,花瓣宛然,简直是栩栩如生。
    谢忘之看着那枝迟来的桃花,盯了一会儿,忽然笑了出声。
    “……笨死了。”她擦去眼尾微微的濡湿,“丰州可是大漠草场,哪里来的桃花?”
    第60章 行猎
    先元十二年, 李齐慎到丰州的第二年。
    丰州靠近北边, 气候和长安城颇为不同,一到十一月, 草场上的草一律枯黄,隐约露出底下的土, 站在高处一看,倒有点像是天德军里一位姓田的校尉,把他头毛稀疏的脑壳放大若干倍, 居高临下看下去, 大概就是如今的草场。
    草场如何暂且不论,丰州的雪也下得早, 十月起开始下零零星星的雪,十一月就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天寒地冻,雪片儿用鹅毛形容都不够,拴在外边的马身上挂满白霜, 负责写檄文的几位文职天天皱着眉抱怨墨研不开。
    偏偏这时间最需要防备,将士冒着严寒,天天在外边巡逻, 李齐慎也别想跑。他有个郡王的封位,可惜丰州天高皇帝远, 李容津才不管这个, 让他挑了匹战马, 塞给他一杆枪, 每天带着他在外边游走。
    今天倒还好, 不像前几天那样,风雪大得睁不开眼睛,李齐慎放慢马步,跟着李容津往前走。细细碎碎的雪落到他身上,在披风上的自然积起来,发上或是眼睫上的倒是能因体温渐渐化去,在化干净前又有新的落下,衬得他像是尊玉雕。
    “冷不冷?”李容津回头看他一眼,“来口酒?”
    能带出来的都是烈酒,一口下去,身子自然暖起来,李齐慎却摇头,含笑说:“不喝,怕醉。栽下去还得劳烦叔父带我回去。”
    “放你……”李容津顿了顿,强行把军中的脏话吞下去,枪尖不轻不重地在李齐慎的战马马腿上敲了敲,被喷了个响鼻才收手,“少来,前天你溜出去和哲步他们喝酒,别以为我不知道。”
    李齐慎面色不变:“有这回事?”
    “再给我装!好家伙,喝倒了那帮兔崽子,我说那天见你,怎么一身酒气,还撒谎说是被人泼的酒。”李容津说,“当年阿古达木的一口酒,都只抿一口,现在我看你是要对着酒坛喝。”
    “酒坛多没意思,”被这么戳穿,李齐慎也懒得再装,笑吟吟的,“不如直接找个酒缸。”
    “去!”李容津瞪了他一眼,旋即笑起来,打马往前几步,声音沉下来,“冷也没辙,熬着吧,往年都是这时候不安分,若是不巡,真会出大事。”
    李齐慎纵马跟上:“突厥?”
    “突厥早没了,现在这群强盗可不是突厥人,最多沾亲带故,借个名头罢了。不过就这么叫吧。”李容津提着枪,缓缓前行,“你来这儿也快两年了,看见草场变化了吧?”
    李齐慎明白他指的是什么:“夏时草最茂盛,春秋尚可,冬天就枯了,且多风雪。”
    “对,就是这个。这帮人不像城里的汉人有地耕种,也不像牧民那样划草场而居,养的牛羊赶到哪儿吃到哪儿。前三季能这么凑合过,到冬天就完了,能吃的牛羊杀干净,”李容津叹了口气,“再熬不过去,就明抢了。”
    “我记得城外特地放了多余的谷物,留给他们的?”
    “好歹是人命,有余粮,给些也无妨,就当换个安静。”李容津说,“不过今年收成不好,留的不多,我总得紧着自家人。若是这帮人安分,倒也无妨,若是不安分……”
    他没接着说,李齐慎却懂,信手挽了个枪花,带起猎猎的风声,枪尖破开风雪,刃光寒凉。
    “收心。”李容津说,“你这人哪儿都好,就是心性太凶,少年时倒不要紧,等到了我这年纪,有你好受的。”
    “那等我到叔父这年纪再说。”李齐慎笑着接话。
    李容津看他一眼,也笑了一下,摇摇头,继续往前走。李齐慎赶紧跟上。
    叔侄俩沉默地走了一段,眼看快要到巡城的边界,是该回去的时候,忽然一阵大风,冰冷刺骨,吹到脸上像是刀割,细细的雪粒擦过去,李齐慎怀疑自己脸上被擦出了血,不由摸了一把。
    这当然是幻觉,他只摸到满手冰凉,刚放下手,恰好发现李容津停了脚步:“叔父?”
    “别说话。”李容津警觉地侧耳,“听。”
    李齐慎微微一怔,学着他的样子,从风里听声音。
    草场开阔,风声格外响,呜呜咽咽,像是哀哭。李齐慎听了一会儿,在风声里听见混杂的声音,悠远苍凉,彼此之间似乎应和。
    他一勒马:“狼?”
    “对,是狼。”
    李容津刚说完,李齐慎来不及惊诧,远处隐约浮出狼的身形。不算多,但隔着风雪,一眼看也有六七只。
    草原上有狼这事儿李齐慎早就知道,但从未正面碰上过,且还是一来一小群。狼这玩意在草原上所向披靡,牧民都得养成群的大狗来对付,战马能驮着人冲锋,骨子里却依旧怕狼,不住地喷着响鼻,前蹄焦躁地在地上敲击。
    李齐慎倒没慌,迅速定下心神。马鞍边上栓了弓和箭筒,里边就十二支箭,身上还有随身的短刀,他估了估,不一定有胜算:“是遇上狼群了吗?”
    “不算,正儿八经的狼群得有几十只。”李容津丝毫不慌,自上往下顺了一把马鬃,“这倒是巧,遇见狼王出来打猎。”
    “狼王?”
    “你看。”李容津抬起下颌示意,“打头那个,左耳朵缺了一块。”
    李齐慎顺着看过去,果真看到李容津所说的那只狼。这狼在最前面,安静地立着,身形矫健,肩膀比跟在后边的狼都高一截。确实一看就是头狼的料子,但左耳缺了一块,像是被什么野兽咬的。
    “怎么,叔父和它认识?”李齐慎看向李容津,“不如和它说说,就当没看见我们,各自过去?”
    “不用说,遇上它也不是一回两回。它又不傻,不会扑过来。”李容津勒着缰绳,并不掉转马头,控着战马缓缓后退,“不算认识,有段缘分,这狼小时候被它阿耶赶出去,没吃没喝,跑到阿古达木家里叼羊羔,差点被打死。我看它可怜,拦了阿古达木,之后它就没来过了。”
    “赶出去?”
    “你不知道?这是狼群的规矩。它阿耶是头狼,自己生的崽子,雌的留在群里,雄的一律赶出去,免得将来和自己抢。”
    “原来如此。”李齐慎学着李容津的样子,同样让马后退,“我倒真不知道。”
    他们不转身,那边的狼群不转身,也不前进,任由叔侄两人缓缓拉开距离。
    “后来我又意外见着一回,好像是它遇上了狼群,被它阿耶咬得半死不活,耳朵就是那时候咬残的。我觉得也是缘分,让军医给它包扎,灌了一帖草药。”
    “叔父心善。”
    李齐慎是随口一说,李容津却接着话题:“后来你猜怎么着?”
    “怎么?”
    “我刚不说了吗,它可是如今的头狼。”李容津看了李齐慎一眼,顿了顿,才接着说,“它在外流浪了大半年,跑回狼群,咬死了它阿耶,就成了新狼王。”
    李齐慎神色一凝,旋即又笑起来,像是什么都没听出来:“那它还挺厉害。”
    “这事儿不好说对错,它阿耶当时若让它留在狼群里,或许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但又不好说,万一它心就是这么野,非要当狼王不可呢。”退得差不多,李容津一扯缰绳,掉转马头,“行了,回去!”
    他一马鞭抽下去,战马吃痛,撒开蹄子往城里跑。李齐慎赶紧也掉转方向,跟上李容津。
    在扯缰绳之前,他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正好隔着风雪对上狼群。雪渐渐大起来,成群的狼立在雪里,全在狼王后边,没有一只赶率先往前迈一步。狼王肃穆地迎着风雪,看着这边的人和马离开,始终没有往前一步,简直要站成一具雕塑。
    和后边狼群绿莹莹的眼睛不同,它的瞳色偏黄,仿佛脸上镶着两块浅色的琥珀。
    **
    长安城,山水池。
    长宁公主好宴饮是长安城里人尽皆知的事儿,都到了十一月中,天冷得出门都觉得寒风刮脸,她却照常开宴。这回设宴的地方是山水池,这园子是靖穆皇后娘家居住的宅邸,因靖穆皇后无兄弟姊妹,膝下的皇子公主自然也不可能来捞回去,时过境迁,等到如今,就成了皇家园林的一部分。
    能进山水池,且是长宁公主宴,长安城里多少世家权贵虎视眈眈,就等着能在宴上搭上长宁公主这条线,故而自从帖子发出去,拿到帖子的沾沾自喜,没拿到帖子的则是捶胸顿足,绞尽脑汁想着下回该找个什么由头靠近她。
    宴是午宴,开宴前各家受邀的贵人有来得早的,都聚在外院,三三两两,郎君聊前程,娘子聊闺阁,聊来聊去,还是聊到了人身上。
    其中聊的最多的,自然是长安谢氏,谢侍郎家的那位嫡女。当朝风气开放,世家权贵好交游,这位娘子前几年却仿佛没这个人,从今年起才露头,且一露面就是在长宁公主宴上。
    她似乎不怎么爱见人,除了长宁公主,其他人一概不搭理,听着像是嚣张跋扈之辈,见过她的人却没有不夸好的。别管是客套话还是什么,反正说起来都夸谢娘子美貌惊人且温婉贤淑,倒也不是非见不可,但见一面绝对不亏。
    长安谢氏的出身,引人夸赞的性子和美貌,不论藏着的心思是艳羡、嫉妒还是好奇,总归现下院里不少人等着的就是这位谢娘子。
    这么等着聊着,开宴前差不多一刻钟,谢府的马车终于停在了山水池大开的门前。
    第61章 赴宴
    马车一来, 院里原本凑在一块儿聊天的郎君娘子当即都顿了顿, 没见过谢忘之的有些难言的忐忑;见过的就轻松得多,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看着边上的人,心里暗暗发笑。当然,心里再好奇,面子还是得捡起来, 总不能盯着别人的马车看,多数人只敢偶尔瞥一眼, 反倒是那些以风流闻名的郎君肆无忌惮, 视线落在车帘上,就等着看里边能走出个什么美人。
    顶着众人的目光, 车帘终于掀开一角,马车里出来个身姿曼妙的娘子,一身湖绿的冬衣,发髻上只斜斜地簪了支珍珠簪。她扶着仆役的手,踩着事先移来的胡床下马车,回身时只给了众人一个侧脸。
    候在门口的郎君看了看,都没什么上前的意思,其中一个身着锦衣的甚至往门边一靠, 打开折扇摇了摇。
    “你这什么意思?”杜二郎拿手肘顶顶孙远道,“我瞧着这谢娘子也是个美人儿, 你怎么这个模样?”
    孙远道摇摇头:“美则美矣, 没什么味道。”
    杜二郎看了那绿衣娘子一眼, 没反驳。
    自少年时起混迹平康坊,什么美人没见过,或许是先前听传闻太多,心里的期待抬起来,等真看见马车里的人,反倒没什么惊艳之感。
    下车的娘子确实漂亮,五官挑不出什么错,湖绿的衣裙衬得也好,乍一眼确实美,压过了不少到场的贵女,能让人魂牵梦萦几天。
    可惜,头上就一支珍珠簪,有些寡淡。这娘子的神色也和想象中不太一样,温柔贤淑,但有些过了,近乎低眉顺眼,好像能随意揉搓,反倒少了几分滋味。
    是个小美人儿,玩玩尚可,却没兴致认真,杜二郎叹了口气,心说真是被那群没见识的坑了。
    他摇摇头,刚想转身,忽然听见那绿衣娘子开口,语调低柔:“娘子,到了,奴婢扶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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