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谌蹙起眉头说:“舅舅爱他,但也爱着我。”
    庄弘兰轻轻摇摇头,看向山顶的方向说:“不一样的。”真是个傻孩子。
    第96章
    庄谨这边在想着郑之南的时候,郑之南没空想庄谨,因为他终于找到了那个门卫。
    其实不是找到的,算是狭路相逢碰上的。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
    他拿着一个捕网兜,郑之南在树上,伸着脑袋朝下嗅了嗅,是鱼干的味道,郑之南在四处看了看,这附近好几个地方都有鱼干的味道。
    这个人用鱼干引诱流浪猫,等到猫嗅到鱼干去吃的时候,他就会用手里的捕网兜将猫套住,再装到他带来的麻布袋里。
    一开始郑之南还担心是自己认错了人。
    为了不让这个人得逞,一旦有猫咪想过来,他就去将这些猫赶走,有的猫比较油滑老练,且个头也比郑之南大,这些郑之南赶不走,只好随它们便了。
    还好大部分都被赶走,这老头一晚上也就抓了一只猫,有的猫溜得快,他手慢一点,猫只是被打到,没有被捕网兜罩住就跑了。
    那老头一脸的扫兴,平时来抓猫都能抓到几个,今天却很费劲儿才抓到一只。
    在等待中,费了一两个小时才捉到一只的老头收拾东西要走了。
    老头的确是郑之南要找到的剧情任务的主角,吃猫人。
    他不值夜班,一般下了班吃完饭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出来抓猫,有时候是下班的路上在附近转转,如果抓到猫了,他就骑个自行车回去,不乘坐地铁,怕被人看到,有次他抓猫,被人发现了,就谴责他,他不敢声张,放了猫后灰溜溜的揍了。
    老头拎着袋子,另一只手拿着捕网兜往家走。
    他住的地方离他上班的地方要坐40多分钟的地铁,比较偏僻,是一个巷子里的小矮房子,老头进屋后,郑之南跳到房顶,然后又顺着房顶跳到了有窗户的对面那棵树上。
    透过橙色的灯光,他看到里面有一个铁笼子,猝不及防看到了笼子里面的花花。
    花花的皮毛大部分是白的,但两只前爪和眼睛那块有棕色和黑色,所以郑之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花花。
    看到花花,郑之南就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深入虎穴,救下猫猫们,然后受伤,接着被庄谨的人找到,或者他自己带着伤跑回去。
    好啦,他得先想想要怎么救它们。
    其实办法还是有的。
    比如说,等这个老头睡着后,偷偷潜进去,打开笼子,让猫猫们出来。
    猫不会开,他拥有人类灵魂,开个笼子的门还是会开的。
    他估算了一下大概,笼子分了三层,每层有三个格子,格子里都有一只或者两只猫,本来其中一个是空的,但是老头把他新抓到的猫塞进去就凑够了12只。
    本来郑之南并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情况,等老头走到院子里,打开院子的灯,郑之南看清楚院子里的东西后,瞳孔猛地一缩。
    饶是他再见多识广也被这院子里的猫肉和猫皮震惊了。
    院子的绳子上挂着两只已经被扒了皮的猫,头和四只爪子都不见了,几张猫皮被他钉在墙上,已经干掉,其中一张的毛色非常漂亮,就算已经干硬,可毛色还是在灯光下令人移不开眼,这怎么看都不像是是流浪猫,这毛色,这尾巴的蓬松度,像极了一只被照顾的很好的家猫,而且还是品种很好的那种。
    郑之南忽然觉得无形中有一股令人欲吐的血腥气冲他扑来,让他险些就弄出响动惊动了老头。
    还好他跳到了更高的地方,没有让抬起头的老头看到树顶上的他。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开始等待。
    现在是夏天,这房子没有空调,晚上睡觉必定是要开着窗户的,不然就算开了风扇也是又闷又热。
    当老头在院子里搭出来的案板上拿了一些食物进屋后,郑之南才从树顶跳下来了一点,跳下来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他拿着东西去干什么。
    老头在喂这些猫吃东西。
    还没个格子里都添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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