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过考警校吗?”话一出口,吴关觉得不妥,讪笑道:“算我没问,那么大的家业等着你继承,你当什么警校。”
    谁知,闫思弦却认真道:“想考来着。”
    “哦?”
    “家里让我出国,国外大学的入学考试已经通过了,过几天就走。”
    “张雅兰不是要跟你考一所学校吗?她也出国?我可查过她的家庭情况,父母都是普通工人……”
    “我还没告诉她。”
    “哦。”
    沉默片刻,闫思弦道:“你们会找到她的尸体吧?”
    “一定会。”
    闫思弦本不太相信警察,可这个小警察说出的话,他却信了。
    小警察终于按耐不住八卦之心,又问道:“那你和张雅兰……王子和灰姑娘?”
    “你这比喻真够土的。”
    吴关咧嘴笑,也不反驳,闫思弦又认真道:“她是我朋友。她失踪,连父母都不管……我就是觉得,可能我是她最后的希望,要是连我都不管,那她……”
    吴关突然觉得眼前的少年十分可爱。
    扪心自问,如果他的朋友被人害死,他会去查吗?
    会,出于情谊,也出于警察的职责。
    可如果他不是警察呢?他会以身涉险地查清真相吗?
    不会。
    吴关知道自己没那个胆量。
    他羡慕闫思弦,羡慕他这般肆意妄为,克服重重危险,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结果。英雄电影里的情节不都是这样的吗?
    闫思弦道:“对了,手机让我用用。”
    “打给家里?”吴关递上手机。
    “不是,我答应过小眼镜,给他爷爷打个电话。”闫思弦一边说话,一边娴熟地拨号。
    “你连号码都背下来了?”
    “没什么,擅长背书而已。”
    闫思弦说得云淡风轻,吴关却很清楚,记忆力是智商最直接的体现,记忆力强的人往往智商超群,所谓过目不忘。
    他重新打量闫思弦,只能用天之骄子来形容,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聪明、多金、样貌好。
    这种人也不算太稀奇,稀奇的是,他还仗义、仁爱、守信,不因为优越的条件而骄纵跋扈眼高于顶,似乎上帝造人时格外偏爱他,无论内在外在,将好处统统给了他。
    这人上辈子拯救过银河系吧,不能比不能比啊……
    闫思弦没注意到吴关研究艺术品一般的目光,这通电话打得不太顺利,如小眼镜所说,他爷爷耳背,闫思弦扯着嗓子猛喊了一通,才将事情说清楚,电话那头老爷子火冒三丈,当即发话要亲自来接孙女回家。
    等等……孙女?
    挂了电话,闫思弦道:“小眼镜是个女孩?”
    想想也是,十一二岁,还没开始发育,加上她长得瘦瘦小小,又是短发,认错了情有可原。
    不等吴关和他一起表示惊讶,闫思弦又道:“配合调查做笔录什么的就算了吧,回家解释起来太麻烦了,我在这儿都干了些啥你最清楚,能不能行个方便……”
    说着,闫思弦已经脚底抹油,向楼梯口走去。
    吴关乐了,“我送你出去吧。”
    “多谢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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