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出言讥讽的妓子正笑着,突然被临江仙扇了一耳光,听她慢条斯理地说道:“谁说不是?妹妹可莫要步姐姐的后尘,长个记性。”
    那妓子面上表情还未变,泪珠已汩汩落下,登时捂着脸跑了。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吃过饭后相继回去休息。
    临江仙没什么胃口,望着埋头苦吃的白马,捏了捏他白玉似的耳朵,笑道:“咱们这出身入宫的,几人能有好下场?更莫说广陵王……唉,韶华易逝,她就是不明白。”
    广陵王为惠帝庶长子,其母只是个宫女且被皇后毒杀,他的身后没有什么势力,常年郁郁寡欢,直到娶了一寸金,为心爱之人彻底改变。
    周朝立嫡、立长、立贤,惠帝的皇后萧氏多年没有生育,眼下广陵王作太子实至名归,被册封是早晚的事情,一寸金也算是押对宝了。
    临江仙为何欲言又止?她很重义气,决计不会嫉妒别人。
    韶华易逝,是不是指一寸金选了一条必定会没有善终的错路?这条路的关键在于广陵王是否能夺得太子位,临江仙的意思,大概是广陵王会出问题。
    白马想到便问:“姐姐是收到了什么风声?”
    临江仙苦笑道:“左不过是街头巷尾传得那些。广陵王独宠一寸金,为她改了往日的脾气,跟从名师修学,礼贤下士,数次在议政时得到朝臣们首肯。从前广陵王年幼时,先帝便对他万分的器重,眼下今上对他也十分满意,你说还能有什么?许韶华要享福了,可这时来运转的福气,当真能长久么?”
    白马点头道:“我明白了。”
    临江仙颇感惊异,低声问:“你明白什么了?”
    “天底下的父亲,都是爱儿子的。”白马想到父亲,他的面目已经模糊,但那一轮剪影,一直透着夕阳柔和温暖的金光。他看了眼临江仙,知道不好说破,只言 ,“即使天家,也有这人之常情。然而,有时候家业大了,父亲的偏爱只会让儿子被亲戚们仇恨。可是他的儿子说到底,似乎并没有与亲戚们周旋的能力,只要一着不慎,便会万劫不复,身边的人也会被殃及。姐姐,还是在为故人忧心。”
    问题确实出在广陵王的改变上。
    他无能继承大统也就罢了,可现在极有可能被立为太子。先前,白马与常人一般,只看到太子的好,却没有再想深一层。
    太子位是一柄双刃剑,广陵王继承大统,就是断了别人即位的可能。
    广陵王梁遹并非当朝皇后萧氏所出,一直为皇后所忌惮,这是一个敌人。
    他的叔公赵王梁伦,早在惠帝为太子时就敢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白马不信他会对现在的太子多么恭敬,这是第二个敌人。
    老国丈、谢皇太后的父亲、当朝太傅谢瑛,在武帝死后就将与自己同为托孤重臣的赵王逼出了洛阳,他专权干政、把持朝纲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是第三个敌人。
    齐王梁炅虽远离权力中心,可从他对楼兰秘宝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来看,似乎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这是第四个敌人。
    现在随便数数,大的敌人就已经有四个,广陵王若真被册封为太子,届时,皇后萧淑穆、太傅谢瑛、赵王梁伦、齐王梁炅以及前后两代、数十个手握兵权的藩王决计再坐不住,凭他在街头巷尾那些传言中所展现出的智谋心性,白马可不相信这些人他都能对付。
    即使广陵王敢于争这一把,即使他有些谋略,可他无依无靠,又能用什么去与人争斗?王妃桓婉,桓家,桓温?白马觉得桓家不过是广撒网罢了,若真是风口浪尖,他们不一定会站在广陵王的身后,因为他的路确实很难走。
    白马不懂朝政,只是从人之常情来推断,就知道广陵王这样既没有势力依靠、也没有什么雄才大略的人,是很难在众多豺狼虎豹似的藩王、外戚间守住自己的江山。
    那么,一寸金也就有可能被卷入危险中,临江仙果然还以心忧一寸金的安危。
    然而,一寸金既然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被广陵王看上,则也是个极聪明的女子。临江仙晓得危险,她自己更不会不晓得此路难行。
    只怕此中真的有人在推波助澜,她不得不去,不能不去。
    白马转念一想。
    泰熙元年,广陵王纳一寸金为妾。
    泰熙元年,周望舒出塞查案。
    莫非这也是周望舒一早的布置?莫非他从那时开始,就把一寸金安插在广陵王的身边?他想要一个根本没什么势力的王子,为他做什么?
    白马一时间没法再想得深入一层,不过他觉得朝廷越乱越好,乱了,他的机会也就到了。
    临江仙见白马一脸兴奋,幽幽叹道:“许韶华走时,与你一般大,却没有你这样聪明。俱是苦命人,你可莫要去走他们的老路,还是……为自己活着罢。二爷是个好人,若你喜欢,跟了他真的不亏。”
    白马:“……”
    临江仙摇头,明明是笑,却莫名带着些悲凉,唱着:“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楼塌了。”
    白马抬头,见罡风自九天飞落,扬花漫天,云中有雾。日光是凉的,金粉浮光也是白的,天地间充斥着暴雨将至的征兆。
    第23章 探听
    “抢我馄饨、封我穴道、吓唬我,还说……说那样的话。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大混蛋。”约莫是被临江仙说的话给惊着,夜里二爷入梦,白马抱着枕头磨着牙,呓语不止。
    他身披金甲,手握长枪,踏碎成片的白骨,趟过尸山血海,来到红彤彤的婚房前。红烛帐暖,鸳鸯锦被,殷红的盖头掀开,面前赫然现出二爷那张野性的俊脸。
    白马呼吸急促,翻个身猛然坐起,发现原是被子裹得太紧,此刻自己已被憋得满面通红、汗湿衣襟。他一面喘气,脑海中断断续续浮现着梦中的情景,恐怖血腥混合着梦幻绮丽,余韵久久不去。
    我为何会做那样的梦?白马呆坐了一会儿,实在想不明白,只能猛捶枕头、一阵自言自语:“臭流氓,看我把你的老底儿掀出来! 啊、啊——且!”说罢鼻尖一算,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喷嚏。
    四月清晨微寒,凉风自窗口钻入。
    白马三两下穿好衣服,打着呵欠爬起来关窗,疑惑道:“昨夜睡前我不是关窗了么?”
    窗外,一名黑衣人两脚勾在房檐上,倒悬于窗框右侧两寸处,收敛了气息,在空中微微摇晃。
    啪——!
    随着白马扣上窗户,黑衣人脚腕与腰腹同时发力,跃起至半空,继而一个翻身,稳稳当当地落在屋顶。他明明生得高大健壮,这一落地却未曾发出丝毫声响,仿佛是猫儿变来、脚底长着肉垫,可见是个轻功了得的人物。
    此人穿着墨色夜行服,半长的头发高高束起,以一条腥红三角巾覆住口鼻,只露出琥珀色的双眼。他蹲在檐边,探出脑袋,饶有兴致地朝下张望,见白马抱着个磕破角的木盆向水渠走去,立即无声无息地踩着屋檐瓦顶尾行其后。
    清晨雾气未散,花叶上蒸腾着微蒙的白烟。小径两旁林花着雨,都成了胭脂颜色。
    白马值此年岁,抽条很快,为省钱,平日总是穿着不合身的宽大衣袍,紧紧系一条掌宽的腰带,七尺余的男儿竟也显得有些弱不胜衣。
    他从林间疾行而过,无意间触动了道旁的树木,枝头水露带着落花砸下来,他便笑着把木盆举在头顶,高高兴兴地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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