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其慕至今仍然能记得, 霍金说出憎恨这个词的时候, 犹如实质,深入眼底的恨意。
这位物理学天才并不需要对他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他只是给他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全身瘫痪, 但是获得了比普通人要伟大数百倍的人生。
从21岁开始,从未停止过的鄙夷,蔑视,叱骂。
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习惯。
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淡然一笑, 毫不放在心上。
嘲笑瞎子掉坑里,丑人怎么这么难看, 聋子被球砸了,胖子被门卡住了, 瘫子尿在自己身上了。
一个正常人, 以讥讽有残缺的人为乐,甚至专门为此去电影院看此类电影, 去恶意采访一个残疾人。
这个时候,他的嘴脸丑陋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只有何等内心狭隘,精神鄙薄的人,才能从残缺的人身上寻找到满足跟优越感。
仿佛他人的不幸, 就变成了他们的笑料。
但是从古至今,无数的人都在做这样的事情。
终他们一生,乐此不疲。
旁观者乃至亲人朋友都会说, 这样的人说你, 你就当被狗咬了一口。狗咬了你一口, 难道你还要咬回去?
可事实是,狗咬了你一口,你的伤口会流血,你一定要去打狂犬疫苗,还要去打破伤风针。
现如今,可靠的狂犬疫苗什么价格,是随随便便打得起的吗?
被这些人谩骂过后,人的心里,真得能够毫无波澜,丝毫没有芥蒂?
哪怕就是上帝,也说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但是残疾人还不了。
他们身体残缺,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现实。
所以他们就该受着?
声名成就如同霍金,都无法躲开这样的嘲讽。
苏其慕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根本不能细想。
全身瘫痪的人,大多不能长寿。
霍金从21岁收到第一份病危通知书,到现在,活了55年。
苏其慕扪心自问,如果阿鹤如同他们所期望的,也这么在惶惶不可终日,永无止境的羞辱,从未停止的自我厌弃中,活了50年。
那个时候,他肯定已经不在了。
他无法再去问阿鹤一声,这辈子,过得开心吗?
作为父母,他们对阿鹤唯一的期望,就是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如果霍金的父亲活着,听到霍金这些话,究竟会不会后悔,一定强求霍金活下来,过这样的一生?
他们所认为的,阿鹤应该活下来。
为什么应该?
阿鹤的梦想,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自由,隐私,都被磨灭得干干净净,一丝一毫都没有留下。
她还要每时每刻,都担忧并发症,担忧下一刻就要进急诊室。
她还要为他们担心,担心他们受不了。
她为了健康,什么爱吃的都不能吃,只能吃清淡寡水,连盐都必须少放的东西。
因为她连多吃盐都不行。
阿鹤是一个在成都,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的人。
她每年都要出国好几次,天南海北地逛。
可是现在,她连出去散步,都需要人推轮椅,还不能走得太远。
走得太远,万一发病了,要怎么办?
她再也不能跟着苏彬檀整夜地去山顶观星,她根本爬不上最高的山顶。
苏其慕打开保温瓶的盖子,倒出来一些热水,喂给苏碧曦,“你小时候,爸爸带你来公园玩,也是这样喂你喝水。”
苏碧曦也笑,“前几天,妈妈给我洗澡,还说也是小时候,才能这样给我洗澡。”
她说话的时候,苏其慕看着她的眼睛,她脸上有笑容,眼睛里却没有任何喜悦的温度。
小的时候父母给孩子洗澡,是因为孩子小。
孩子长大了,父母还给孩子洗澡,本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苏其慕把保温杯收拾好,摸了摸苏碧曦手里的热水袋温度,她的额头,轻声道,“阿鹤,爸爸打了你,是爸爸不对。”
阿鹤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对阿鹤动过手。
他这辈子最大的耐心,都用在了女儿身上。
小时候是女儿身体太不好,时时生病。
女儿长大以后,他觉得女儿怎么样都是好的。
再不好,女儿也肯听劝。
那一巴掌打下去的时候,苏其慕根本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动的手。
他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这件事上,没有对错。
他坚持让阿鹤灌肠,本就没有妥协的余地,只是可以换一些柔和的方式。
“我明白爸爸的心意”苏碧曦看着苏其慕,神色认真,“爸爸也明白我。”
温暖的春风,带着河边的湿气,拂过苏碧曦的发梢,几根发丝随风而动。
苏其慕给小女儿理了理头发,再给她戴上轮椅上的毛线帽子,粉色的,带着绒毛球款式。
苏其慕看见这款帽子就笑了,“这肯定是你哥哥给你买的。”
苏彬檀从苏碧曦小的时候就认为,女孩子就该穿白色,粉色。
他自作主张,把苏碧曦的房间墙纸贴成了粉色,沙发是粉色的,地毯是白色的,娃娃都是穿着粉色的裙子的hellokitty。
“我们家的阿鹤,就要像小公主一样得活着。”
苏彬檀每次这么说,都会换来妹妹一个嫌弃的白眼,但是嘴角却是笑着的。
等到苏碧曦大了,就不是那么爱穿粉色或者毛绒绒的衣服,苏彬檀还是乐此不疲地一件件往家里带。
因为他日复一日的宣传,导致所有亲戚朋友给苏碧曦送的礼物,只要是衣服玩具,也都是白色粉色的居多。
苏碧曦出事以后,苏彬檀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礼物,这个粉色的毛绒帽子,便是其中之一。
苏碧曦现在几乎不出门,也不见外人,根本不挑剔穿什么衣服。
但是如果要外出散步,她必然会穿上宋宜给她买的毛绒绒的外套,苏其慕给她买的成套保暖内衣,苏彬檀给她积了一个冬天的粉色帽子,粉色手套。
“也不知道是谁告诉哥哥,女孩子就要喜欢粉色”苏碧曦抱怨,“妈妈说,他从我还没生下来,就开始买粉色的衣服玩具了。”
苏其慕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又觉得理所应当,语声都柔和了许多,“当初知道你是个女孩子的时候,我就带着你哥哥出去给你买东西。你哥哥问我,女孩子都喜欢什么,我就跟他说,女孩子都喜欢可爱的,粉嫩的东西。”
可爱的,粉嫩的究竟是什么?
苏彬檀并没有特别的概念,但是一个粉色,被他重点提取了。
于是在当年没有网络,电脑都不普及,也没有社交媒体的年代,傻傻的苏彬檀就相信了爸爸,开始了一辈子都跟粉色扛上的征程。
苏碧曦:“…….”
这么有点骄傲,又深信不疑的神情,苏碧曦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就说哥哥平时那么精明,怎么就在这一点上矢志不渝地相信她喜欢粉色。
给被爸爸坑了的蠢哥哥点蜡。
苏其慕绕着柳树走了一圈,意外地看见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伸手摘了下来,小心地戴在了苏碧曦的帽子上。
苏碧曦看不见,双眼滴溜溜地转着,“爸爸,你给我戴了什么啊?”
“一朵紫色的野花”苏其慕道,“阿鹤,爸爸跟你说过,爸爸的一位老师,也跟你一样,最喜欢紫色吗?”
苏其慕从来没跟她说起过这些。
苏碧曦怔愣了一会儿,才回道,“是怎么样的一位老师?”
“爸爸中学时候的副校长,当时教的是历史”苏其慕脸色平常,声音清冷,“她是被爸爸跟一群学生,亲手打死的。”
这位物理学天才并不需要对他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他只是给他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一个全身瘫痪, 但是获得了比普通人要伟大数百倍的人生。
从21岁开始,从未停止过的鄙夷,蔑视,叱骂。
所有人都认为他应该习惯。
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淡然一笑, 毫不放在心上。
嘲笑瞎子掉坑里,丑人怎么这么难看, 聋子被球砸了,胖子被门卡住了, 瘫子尿在自己身上了。
一个正常人, 以讥讽有残缺的人为乐,甚至专门为此去电影院看此类电影, 去恶意采访一个残疾人。
这个时候,他的嘴脸丑陋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只有何等内心狭隘,精神鄙薄的人,才能从残缺的人身上寻找到满足跟优越感。
仿佛他人的不幸, 就变成了他们的笑料。
但是从古至今,无数的人都在做这样的事情。
终他们一生,乐此不疲。
旁观者乃至亲人朋友都会说, 这样的人说你, 你就当被狗咬了一口。狗咬了你一口, 难道你还要咬回去?
可事实是,狗咬了你一口,你的伤口会流血,你一定要去打狂犬疫苗,还要去打破伤风针。
现如今,可靠的狂犬疫苗什么价格,是随随便便打得起的吗?
被这些人谩骂过后,人的心里,真得能够毫无波澜,丝毫没有芥蒂?
哪怕就是上帝,也说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但是残疾人还不了。
他们身体残缺,这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现实。
所以他们就该受着?
声名成就如同霍金,都无法躲开这样的嘲讽。
苏其慕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根本不能细想。
全身瘫痪的人,大多不能长寿。
霍金从21岁收到第一份病危通知书,到现在,活了55年。
苏其慕扪心自问,如果阿鹤如同他们所期望的,也这么在惶惶不可终日,永无止境的羞辱,从未停止的自我厌弃中,活了50年。
那个时候,他肯定已经不在了。
他无法再去问阿鹤一声,这辈子,过得开心吗?
作为父母,他们对阿鹤唯一的期望,就是一生平安,幸福快乐。
如果霍金的父亲活着,听到霍金这些话,究竟会不会后悔,一定强求霍金活下来,过这样的一生?
他们所认为的,阿鹤应该活下来。
为什么应该?
阿鹤的梦想,作为一个人的权利,自由,隐私,都被磨灭得干干净净,一丝一毫都没有留下。
她还要每时每刻,都担忧并发症,担忧下一刻就要进急诊室。
她还要为他们担心,担心他们受不了。
她为了健康,什么爱吃的都不能吃,只能吃清淡寡水,连盐都必须少放的东西。
因为她连多吃盐都不行。
阿鹤是一个在成都,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的人。
她每年都要出国好几次,天南海北地逛。
可是现在,她连出去散步,都需要人推轮椅,还不能走得太远。
走得太远,万一发病了,要怎么办?
她再也不能跟着苏彬檀整夜地去山顶观星,她根本爬不上最高的山顶。
苏其慕打开保温瓶的盖子,倒出来一些热水,喂给苏碧曦,“你小时候,爸爸带你来公园玩,也是这样喂你喝水。”
苏碧曦也笑,“前几天,妈妈给我洗澡,还说也是小时候,才能这样给我洗澡。”
她说话的时候,苏其慕看着她的眼睛,她脸上有笑容,眼睛里却没有任何喜悦的温度。
小的时候父母给孩子洗澡,是因为孩子小。
孩子长大了,父母还给孩子洗澡,本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苏其慕把保温杯收拾好,摸了摸苏碧曦手里的热水袋温度,她的额头,轻声道,“阿鹤,爸爸打了你,是爸爸不对。”
阿鹤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对阿鹤动过手。
他这辈子最大的耐心,都用在了女儿身上。
小时候是女儿身体太不好,时时生病。
女儿长大以后,他觉得女儿怎么样都是好的。
再不好,女儿也肯听劝。
那一巴掌打下去的时候,苏其慕根本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动的手。
他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这件事上,没有对错。
他坚持让阿鹤灌肠,本就没有妥协的余地,只是可以换一些柔和的方式。
“我明白爸爸的心意”苏碧曦看着苏其慕,神色认真,“爸爸也明白我。”
温暖的春风,带着河边的湿气,拂过苏碧曦的发梢,几根发丝随风而动。
苏其慕给小女儿理了理头发,再给她戴上轮椅上的毛线帽子,粉色的,带着绒毛球款式。
苏其慕看见这款帽子就笑了,“这肯定是你哥哥给你买的。”
苏彬檀从苏碧曦小的时候就认为,女孩子就该穿白色,粉色。
他自作主张,把苏碧曦的房间墙纸贴成了粉色,沙发是粉色的,地毯是白色的,娃娃都是穿着粉色的裙子的hellokitty。
“我们家的阿鹤,就要像小公主一样得活着。”
苏彬檀每次这么说,都会换来妹妹一个嫌弃的白眼,但是嘴角却是笑着的。
等到苏碧曦大了,就不是那么爱穿粉色或者毛绒绒的衣服,苏彬檀还是乐此不疲地一件件往家里带。
因为他日复一日的宣传,导致所有亲戚朋友给苏碧曦送的礼物,只要是衣服玩具,也都是白色粉色的居多。
苏碧曦出事以后,苏彬檀每次回家,都会给她带礼物,这个粉色的毛绒帽子,便是其中之一。
苏碧曦现在几乎不出门,也不见外人,根本不挑剔穿什么衣服。
但是如果要外出散步,她必然会穿上宋宜给她买的毛绒绒的外套,苏其慕给她买的成套保暖内衣,苏彬檀给她积了一个冬天的粉色帽子,粉色手套。
“也不知道是谁告诉哥哥,女孩子就要喜欢粉色”苏碧曦抱怨,“妈妈说,他从我还没生下来,就开始买粉色的衣服玩具了。”
苏其慕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又觉得理所应当,语声都柔和了许多,“当初知道你是个女孩子的时候,我就带着你哥哥出去给你买东西。你哥哥问我,女孩子都喜欢什么,我就跟他说,女孩子都喜欢可爱的,粉嫩的东西。”
可爱的,粉嫩的究竟是什么?
苏彬檀并没有特别的概念,但是一个粉色,被他重点提取了。
于是在当年没有网络,电脑都不普及,也没有社交媒体的年代,傻傻的苏彬檀就相信了爸爸,开始了一辈子都跟粉色扛上的征程。
苏碧曦:“…….”
这么有点骄傲,又深信不疑的神情,苏碧曦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就说哥哥平时那么精明,怎么就在这一点上矢志不渝地相信她喜欢粉色。
给被爸爸坑了的蠢哥哥点蜡。
苏其慕绕着柳树走了一圈,意外地看见了一朵紫色的小花,伸手摘了下来,小心地戴在了苏碧曦的帽子上。
苏碧曦看不见,双眼滴溜溜地转着,“爸爸,你给我戴了什么啊?”
“一朵紫色的野花”苏其慕道,“阿鹤,爸爸跟你说过,爸爸的一位老师,也跟你一样,最喜欢紫色吗?”
苏其慕从来没跟她说起过这些。
苏碧曦怔愣了一会儿,才回道,“是怎么样的一位老师?”
“爸爸中学时候的副校长,当时教的是历史”苏其慕脸色平常,声音清冷,“她是被爸爸跟一群学生,亲手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