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锦程上辈子就奉行宁缺毋滥,所以他到死都没能一尝其中滋味,算是上辈子最为遗憾的事情了。
    这辈子萧锦程可不希望继续带着处的身份生活,他很想肆意潇洒的活着,把上辈子想做,没来得及做的事情都做一遍。而不是因为不能信任别人,也不是每次都要考虑接近的人,是不是别有用心的原因,而无法真心交往。
    夜色深寒,萧锦程坐在火堆边上,一路上能够遇到客栈的不多,他们也好几次露宿野外。对此,经常进山就是两三天,五六天的萧锦程而言,压根不少什么难受的事情。他唯一不习惯的,就是这马车,已经十来天了,这屁股都快坐出茧子了,即使这马车加了减震装置,还是没法和汽车相比。
    吃了侍卫递过来的烤鸡翅,萧锦程从腰间掏出一个小袋子,里面装了一些米粮,这些米粮和外面的不一样,是萧锦程种植在九层塔内的灵土之上的,每一粒米粒都晶莹饱满,是雀儿最喜欢的口粮。
    吹了一声口哨,在外面逍遥一天的雀儿,迎着夜色,轻微的煽动声想起,很快一道黑影快速接近火堆。
    若是刚开始几天,侍卫每次都会在听到这声音后立刻戒备,但是这几天,他们已经知道,这是大少养的一只小山雀。样子非常非常普通,但是有股子机灵劲儿,除了大少喂的粮食,他们谁撒粮食都不理会。
    若是这些侍卫的想法被萧锦程知道,他肯定会噗嗤一笑,雀儿是机灵没错,但是不吃绝对不是因为聪明。那小东西就一吃货,肉都吃,不肯吃的原因,绝对不是因为人陌生。而是因为这小东西嫌弃别人的东西不好,只要好东西,别说喂,不喂它都要抢上一口。
    飞到主人身上的雀儿,朝着主人叫了几声,也不管它家蠢主人听不听的懂它的鸟语,接着就蹲在主人的肩膀上,等着主人投喂它吃灵米。
    虽然外面找的草籽也有不错的,但是最好的食物,依然是主人手里的灵米和炎果,这是雀儿最喜欢的东西,也是这些年雀儿一直跟着萧锦程,没有离开的原因。
    吃过饭后,陈富让侍卫去河边打来清水,稍微加热后就亲自伺候萧锦程洗漱,有些东西回到府里根本没有时间教。所以这一路上只要有空,在不让萧锦程察觉的情况下,陈富已经开始去有意思的培养萧锦程一些习惯。
    比如早上必须洁齿,晚上用完饭后,一样要洁齿,而且必须洗漱后方可歇息。
    虽然他们日夜兼程,赶在大婚前三天把大少接过来,明天一早进京回府后,立刻就要让教养嬷嬷教习大少规矩。
    但是三天时间,压根教不了太多东西,只要能够过得去就行,他们不求太多,也许带着点不一样的野性,说不定在边疆待了几年的五爷,反而会喜欢这点的率真。
    其实陈富不过是在心里安慰自己,一旦五王爷那里过不去,说什么都没有用,上面一句话该嫁还是要嫁,他们老爷不过是三品大员,根本反抗不了。也希望这位大少爷,能够博得五爷的喜欢,能够笼络住五爷的心,这样二少才能真正的稳妥。
    躺在铺了几层厚实棉被的奢华马车内,雀儿安静的趴在主人的耳边,小小的呼吸声是萧锦程最熟悉不过的。
    伸手抚摸过熟睡的雀儿,萧锦程不免再一次想起那个策马飞奔而过的男人,只不过是一眼短促的对视,男人的眼神犹如刀锋,犀利无比,从那极短时间的对视里,萧锦程没有看到对方眼里哪怕一点的感情,冷漠强大,仿佛永远都不会被打败,不败战神,这样的人无比吸引着萧锦程。
    上辈子那个和平年代,哪有如此风采的男人,不用去想都知道,对方一定是个实力强悍的家伙,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同统帅三军杀的敌人屁滚尿流,真是萧锦程心里眼里脑里最最完美的男人。
    半夜陈富几次起来查看马车内的大少爷,掩好对方的被角,拉好马车的窗户,不让一丝带着寒气的夜风吹进马车内。现在谁病了都可以,谁死掉都可以,唯独这位大少不可以出事。
    第二天天都还没有亮,马车就在黑暗中骨碌碌的开始转动起来,速度比以往稍微慢了一些,还在睡梦中的萧锦程被马车摇晃醒来。
    不过他并不想起床,这里的道路比之前的道路平坦许多,马车虽然摇晃却没有那么颠簸,正是睡眠的好时候,雀儿被惊醒后,它的小脑袋四处瞅了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已经不是它和主人的家了,而是在马车里。
    拿脑袋在主人脸颊上蹭了蹭,提醒主人早上到了,它醒了,肚子饿了,需要主人投喂食物了。
    从新眯回眼睛的萧锦程,迷迷糊糊的从空间内抓出了另外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的正是草籽,和外面的那些草籽一样。只不过种植的地方不一样,草籽也更加晶莹浑圆,散发着丝丝灵气,是雀儿最喜爱的食物。
    萧锦程伸手揉揉小雀儿,把小东西揉到炸毛,几乎变成个圆球,这才含糊开口道:“行了,吃饱了就去外面玩,这马车内憋闷的不行,记得晚上别忘记回家就成。”
    雀儿唧唧叫了几声,算是回了傻主人的话,啄完这袋子比它身体还大一些的灵草籽,这才煽着翅膀飞出车窗。
    车窗外的某个侍卫瞟了那只肥雀一眼,若不是这位少爷看的紧,他早就很想烤了。但是想起这位少爷无比在意这小雀儿,一旦察觉这小山雀不见了,肯定得哭,一旦这位少爷心情不好,说不定管家就要拿他们开刀,还是算了。
    某股恶意的视线消失,雀儿站在不远处的树上,仿佛看傻子一般的看着某个侍卫,敢打爷的主意,真是不知道死在怎么写。
    也就蠢主人能欺负它,其他人算什么东西,敢打它的主意,还想吃了它,看谁才是被烤的哪一个,这些年的炎果灵米可不是白吃的。他的伤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不过雀儿从来没有想要离开过,这么大方的人,灵米灵草籽炎果无限量供应的可难找了……
    天空露出鱼肚白,大晋京城紧闭的大门,此时在城中心传来一声极为悠远的古老钟声后,缓缓被守城的卫士打开。
    排在城门口最前面的往往是那些贵人的马车,等到这些马车都走完后,接下来是商队,等到商队都进城了,才是那些行人散商之流的人通过。
    马车飞驰到距离城门百米后,车夫拉缰绳减慢速度,侍卫也开始围笼阵型,把马车护在中心位置。
    城门口此时已经热闹起来,一些小商贩就聚集在城门口不远处贩卖货物,也有专门做行人生意的,包子馒头米粥茶水,可以说是自成一个小体系。
    摸了摸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萧京城掀开车帘开口道:“陈管家,有什么吃的,买一些,肚子饿了。”
    陈富看了看城门,又看了看路边的小贩,他招呼一个侍卫去购买了些清淡米粥,从这里到萧府,至少还要大半个时辰,京城道路在宽敞,也不得当街纵马,即使马车的速度也不宜过快,免得倒霉一不小心就撞到那位贵人,这样的事情可没少发生,作为一个称职的管家,陈富从来没有打着萧府的名义在街上横冲直撞。
    捧着滚烫的红米粥,萧锦程这才有心情去看着大晋京城的城门,第一眼就感觉一股宏达的气势扑面而来,古老宏伟沧桑的城墙,城墙上有着厚重的历史痕迹,黑中带着猩红的颜色,那是大量人血浇筑而成。
    萧锦程仿佛看到了无数的亡魂在这城墙下徘徊,大晋从开国到如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据说这大晋京城的城墙却有着上万年的历史,朝代更替不知道多少回,唯独这城墙,依然挺立在这片土地上没有变过。
    这些东西都是一路上听陈富说的,一些大晋历史,从开国帝君如何神勇,在一片虎狼中脱颖而出,最终干掉了前朝荒1淫残暴的帝君,之后就是些歌功颂德之类的。
    萧锦程并不清楚陈管家和侍卫长总喜欢在他面前说这些,他并没有刻意去记,就当故事听了,反正他都来大晋京城了,一些必要的东西,了解一下没差。
    萧锦程配合的态度,加上这小子机乎听一遍就能够记住的能力,真让陈富高兴,大少爷聪明了,那位爷才会喜欢,要不然他弄个粗鄙蠢傻的人回去,别说萧大人会生气,夫人都会发怒于他办事不利。幸好这孩子还算可造之才,也用不上原本计划好的,这可是真正的萧家大少,即使帝君也别想挑出理来。
    喝完米粥,萧锦程扯开帘子看向街道两旁,京城就是不一样,人多,商贩也不少,这一大清早的,就已经是人头攒动,好在这大晋京城街道真的够宽敞,目测至少有二十米的宽度,几辆马车并行都完全没有问题。
    而且萧锦程也看出来了,这大晋的管理人也很有一套,居然也分车行道和人行道。一道明晃晃的白线,隔开马车和行人,行人走街道两旁,马车居中,不管是马车和行人都靠着右,一点也不显得慌乱拥堵。
    一些身穿黑色制服的人,应该算是制服吧,他们在维持着街道的畅通,指挥外来人按照他们的规矩走路。能够制定出这样规矩的人,必定是个人才,萧锦程也很想认识一下,是不是大家都是穿越而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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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萧家
    侍卫长策马而去,他速度不快,控制在突发状况都可以应付自如的状态下,马车依然不紧不慢的行驶在街道上。
    萧府大门,侍卫长翻身下马,顾不上和门口侍卫聊两句,他脚下如风,飞奔向府内报告喜讯。
    萧府的大老爷大晋三品大员,此时早已上早朝去了,府里夫人猛然听到侍卫长回来了,惊的豁然站起。接着她大喜,立刻让伺候的嬷嬷把人带进来问话,作为一个娘亲,自家的孩儿早慧,有着天人之资,她和老爷都指望着孩子给萧家光耀门楣。
    若是女儿,五王爷喜欢,帝王做媒赐婚,只要不是那位克妻的五王爷,她自然欢天喜地的把女儿嫁了。但是如今,她唯一的独子,即使帝王赐婚,她也舍不得让独子走上那天在后院争宠的道路,即使冒着欺君砍头的危险,她也要帮她那苦命的孩子,搏上一博。
    侍卫长很快就被严嬷嬷带进花厅内,萧夫人立刻开口道:“陈侍卫人呢,接来了吗?现在在哪里。”
    侍卫长微微鞠躬欠身道:“回夫人话,马车已经到达中央大道,管家命属下先回来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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