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您。”莫一凡对他笑笑,那语调和眼神直直把郑志杰的思绪勾回到多年以前,“四十年前的校友会,您作为荣誉校友回校演讲那次,我们有过一面之缘。”
这下郑志杰想起来了。在校庆会晚宴上,同为南清艺大荣誉校友的冷宏武引荐了一位大一生给他,说是油画画得相当好,可以为郑氏药厂绘制广告招贴画。艺术系的新生想要混商业知名度都得靠前辈提携,而郑志杰当时没太当回事,随便应了一句,后面也没了下文。
他还记得晚宴结束后,远远瞧见那学生上了冷宏武的车。之所以对这件事印象深刻,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冷宏武是出了名的疼老婆,从来不和他们这群未婚的二世子去鬼混,更别提大半夜的带个大学生上自己的车了。
只是年代久远,他早已忘了那个大一生的名字和样子,现在对上号了。
郑志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眼站在落地窗外的冷晋,又转身看着莫一凡,看似随意地说:“那么久的事,我早不记得了。”
莫一凡笑着说:“我猜也是,您见的人多,肯定不会记得我。”
郑志杰干扯出丝笑,尔后站起身拍拍弟弟的肩膀:“你们先玩,志卿,来书房,有个合同帮我看一下。”
“今天过年,别谈工作了。”禾宇劝他。
“十分钟的事。”
郑志杰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莫一凡一眼。
在书房里把自己的猜测向弟弟说明,郑志杰看着他,等着听对方的意见。自古以来私生子就是为人不齿的身份,甚至连文学作品都不留余地。莎翁巨著《李尔王》中的大反派埃德蒙,机关算尽害死多少人,无非是为了给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正名。
郑志卿稍稍皱了皱眉,叹了口气说:“其实我也有所怀疑,也问过小白,可他不承认……冷晋人是不错,业务更没得挑,加上阿权那一直说他的好话,我就想,嗨,只要小白喜欢,随他去吧。”
“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郑志杰倒不是歧视冷晋,他只是不希望何羽白找个有强烈自卑感的人。以他近七十年的人生经历来看,跟那种人生活在一起绝对幸福不了。
“唉,辛辛苦苦养大的玫瑰,就这么叫人端跑了……真不甘心。”郑志卿靠到椅背上,接过郑志杰递来的雪茄,就着划燃的火柴点上。他平时不抽烟,只是偶尔到他哥这来,一起抽根上好的古巴雪茄放松下心情。
“我就等着看羽汐给我带一什么玩意儿回来。”郑志杰恨恨地吸了口雪茄,“臭小子,敢泡我闺女,管他是不是外资银行高管,管他爸是不是国际刑警,进门先打断腿!”
郑志卿点点头:“齐老的龙头手杖我给你放鞋柜边上了,悠着点使劲儿,注意你那心脏,不行我替你揍他。“
郑志杰笑着拍拍弟弟的肩膀——打虎亲兄弟,关键时刻,还是亲哥们给力。
可等禾羽汐把男友带进家门,郑志杰伸向龙头手杖的胳膊却被禾宇一把拍开。这位名叫丹尼尔的中法混血小伙中文说得挺利索,进门就叫爸,还给了禾宇一个热情的拥抱,哄得丈母娘笑眯了眼。郑志杰的白眼不敢当着闺女面翻,只好硬挤出丝笑,僵着胳膊跟未来的女婿握了握手。
要说这小伙子单看外表真是没的挑:目测一米九的个头,黑头发绿眼睛,长得要多精神有多精神,西装笔挺,从头到脚透着股子精英范儿。
禾羽汐的性格跟何羽白差不多,都是内敛型的。可从她的表情上能看出来,沐浴在爱河里的女人有多么幸福。
“多好的小伙子啊。”禾宇望着甜甜蜜蜜靠在一起女儿女婿,一脸的心满意足,“我看配咱家羽汐没问题。”
“我上楼吃片药。”
郑志杰觉得自己心脏病又要犯了。
人都齐了,落座吃饭。作为一家之主,郑志杰为在座的陌生人们彼此引荐一番,尔后举起红酒杯祝愿所有人新年快乐,宣布年夜饭正式开席。一时间桌上觥筹交错,气氛和乐融融,就连两位一直拉着冷脸的准老丈人也终于有了点笑模样。
“等明年有小的了,更热闹。”何权对禾宇说。
禾宇点点头,笑着问何羽白:“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
何羽白红了耳根,侧头看看冷晋,没说话。冷晋还没求婚,这话他没法回答。
莫一凡见小的不言语,在旁边接下话:“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定吧,我们做老家儿的,再催也没用。”
“爸,这事儿可不就得你们定么。”冷晋悄悄在桌子下面拖住何羽白的手,“我们随时都可以。”
这是冷晋头一回喊莫一凡“爸”,他自己没在意,可莫一凡却红了眼圈,话全都梗在了喉咙里。郑志卿在对面干咳一声,然后被何权掐了把大腿,只得干巴巴地挤出个笑。
眼见气氛又开始尴尬,莫一凡轻拍冷晋的胳膊:“阿晋,替我给郑董他们敬杯酒。”
冷晋站起身,以茶代酒敬大家。在座的都知道他不能喝酒,万一有急症需要回去,晕晕乎乎的怎么拿手术刀?
身为中法混血,丹尼尔不是第一次过中国年,知道饭桌上的规矩。他看冷晋敬完酒后,端起自己的酒杯,从郑志杰开始依次敬下去。到了莫一凡跟前,他听对方和自己说法语,顿时有了种亲近感。
“祝您万事如意。”他对莫一凡说。
莫一凡举起酒杯,笑盈盈地说:“我身体不好,不能多喝,你随意就好。”
“这样,那您别喝了。”
丹尼尔随意地按住莫一凡的手腕,眼神忽然一滞——他看到对方的手腕内侧有一朵缠绕着荆棘的玫瑰刺青。
这下郑志杰想起来了。在校庆会晚宴上,同为南清艺大荣誉校友的冷宏武引荐了一位大一生给他,说是油画画得相当好,可以为郑氏药厂绘制广告招贴画。艺术系的新生想要混商业知名度都得靠前辈提携,而郑志杰当时没太当回事,随便应了一句,后面也没了下文。
他还记得晚宴结束后,远远瞧见那学生上了冷宏武的车。之所以对这件事印象深刻,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冷宏武是出了名的疼老婆,从来不和他们这群未婚的二世子去鬼混,更别提大半夜的带个大学生上自己的车了。
只是年代久远,他早已忘了那个大一生的名字和样子,现在对上号了。
郑志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眼站在落地窗外的冷晋,又转身看着莫一凡,看似随意地说:“那么久的事,我早不记得了。”
莫一凡笑着说:“我猜也是,您见的人多,肯定不会记得我。”
郑志杰干扯出丝笑,尔后站起身拍拍弟弟的肩膀:“你们先玩,志卿,来书房,有个合同帮我看一下。”
“今天过年,别谈工作了。”禾宇劝他。
“十分钟的事。”
郑志杰说着,意味深长地看了莫一凡一眼。
在书房里把自己的猜测向弟弟说明,郑志杰看着他,等着听对方的意见。自古以来私生子就是为人不齿的身份,甚至连文学作品都不留余地。莎翁巨著《李尔王》中的大反派埃德蒙,机关算尽害死多少人,无非是为了给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正名。
郑志卿稍稍皱了皱眉,叹了口气说:“其实我也有所怀疑,也问过小白,可他不承认……冷晋人是不错,业务更没得挑,加上阿权那一直说他的好话,我就想,嗨,只要小白喜欢,随他去吧。”
“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
郑志杰倒不是歧视冷晋,他只是不希望何羽白找个有强烈自卑感的人。以他近七十年的人生经历来看,跟那种人生活在一起绝对幸福不了。
“唉,辛辛苦苦养大的玫瑰,就这么叫人端跑了……真不甘心。”郑志卿靠到椅背上,接过郑志杰递来的雪茄,就着划燃的火柴点上。他平时不抽烟,只是偶尔到他哥这来,一起抽根上好的古巴雪茄放松下心情。
“我就等着看羽汐给我带一什么玩意儿回来。”郑志杰恨恨地吸了口雪茄,“臭小子,敢泡我闺女,管他是不是外资银行高管,管他爸是不是国际刑警,进门先打断腿!”
郑志卿点点头:“齐老的龙头手杖我给你放鞋柜边上了,悠着点使劲儿,注意你那心脏,不行我替你揍他。“
郑志杰笑着拍拍弟弟的肩膀——打虎亲兄弟,关键时刻,还是亲哥们给力。
可等禾羽汐把男友带进家门,郑志杰伸向龙头手杖的胳膊却被禾宇一把拍开。这位名叫丹尼尔的中法混血小伙中文说得挺利索,进门就叫爸,还给了禾宇一个热情的拥抱,哄得丈母娘笑眯了眼。郑志杰的白眼不敢当着闺女面翻,只好硬挤出丝笑,僵着胳膊跟未来的女婿握了握手。
要说这小伙子单看外表真是没的挑:目测一米九的个头,黑头发绿眼睛,长得要多精神有多精神,西装笔挺,从头到脚透着股子精英范儿。
禾羽汐的性格跟何羽白差不多,都是内敛型的。可从她的表情上能看出来,沐浴在爱河里的女人有多么幸福。
“多好的小伙子啊。”禾宇望着甜甜蜜蜜靠在一起女儿女婿,一脸的心满意足,“我看配咱家羽汐没问题。”
“我上楼吃片药。”
郑志杰觉得自己心脏病又要犯了。
人都齐了,落座吃饭。作为一家之主,郑志杰为在座的陌生人们彼此引荐一番,尔后举起红酒杯祝愿所有人新年快乐,宣布年夜饭正式开席。一时间桌上觥筹交错,气氛和乐融融,就连两位一直拉着冷脸的准老丈人也终于有了点笑模样。
“等明年有小的了,更热闹。”何权对禾宇说。
禾宇点点头,笑着问何羽白:“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
何羽白红了耳根,侧头看看冷晋,没说话。冷晋还没求婚,这话他没法回答。
莫一凡见小的不言语,在旁边接下话:“年轻人的事,让他们自己定吧,我们做老家儿的,再催也没用。”
“爸,这事儿可不就得你们定么。”冷晋悄悄在桌子下面拖住何羽白的手,“我们随时都可以。”
这是冷晋头一回喊莫一凡“爸”,他自己没在意,可莫一凡却红了眼圈,话全都梗在了喉咙里。郑志卿在对面干咳一声,然后被何权掐了把大腿,只得干巴巴地挤出个笑。
眼见气氛又开始尴尬,莫一凡轻拍冷晋的胳膊:“阿晋,替我给郑董他们敬杯酒。”
冷晋站起身,以茶代酒敬大家。在座的都知道他不能喝酒,万一有急症需要回去,晕晕乎乎的怎么拿手术刀?
身为中法混血,丹尼尔不是第一次过中国年,知道饭桌上的规矩。他看冷晋敬完酒后,端起自己的酒杯,从郑志杰开始依次敬下去。到了莫一凡跟前,他听对方和自己说法语,顿时有了种亲近感。
“祝您万事如意。”他对莫一凡说。
莫一凡举起酒杯,笑盈盈地说:“我身体不好,不能多喝,你随意就好。”
“这样,那您别喝了。”
丹尼尔随意地按住莫一凡的手腕,眼神忽然一滞——他看到对方的手腕内侧有一朵缠绕着荆棘的玫瑰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