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踏足h市,已经是在那之后的第三年的夏至了。
    三年前刚和学生时代处了好些日子的男朋友分手,受了情伤,漏船又遇打头风的是公司空降了个新领导,把我准备晋升的势头一巴掌拍回了地里,那年可以说是是我人生中最低谷悲凉的一年。于是我请了年假,来了个说走就走的旅行,从b市一路向南,停留在h市。
    一座很古朴淳厚的城市,不如首都喧嚣繁忙,没有处处可见的高耸大楼,没有行色匆匆的路人,在这里哪怕是只憨厚的流浪猫,也会惹得路人为它驻足停留。节奏很慢,景区这儿哪怕已经发展起来充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也很好地保留了旧都应有的样子,低矮临河的房屋,低垂摇曳的杨柳。
    那时候旅行目的地还未定我只是暂时停留,也没想那么多,很简单地在微博搜索了关键词,地方名和民宿之类的,页面加载后便跳出来了宋老板的这家民宿。那时候刚开业不久,连微博专页也只有寥寥一条博文,但我还是住了那儿。
    因为打电话过去时,无论是宋老板熟稔地语气,对于大半夜入住的不便没有任何不满,甚至是贴心地问需不需要去车站接我,这些贴心的举动都足以让我放下心来。
    宋老板长着显嫩,要不是隔壁酒吧老板跟我说,俨然看不出是二十六岁了的模样。
    实不相瞒我短暂对宋老板心动过(我是个颜狗啊),但几天的相处下来,宋老板比起年轻貌美值得珍惜的第一位女住客,似乎更对隔壁酒吧那一米八几个子,一拳头能把我打飞的沈老板更上心些。
    退宿那天我还逮着宋老板合照了一张,权当是纪念了。
    在那之后我继续启程,再下一个城市遇到了同样在说走就走的现任男朋友。
    时隔今日我和他一块儿回到h市,一半是准备答谢宋老板祝我早日寻得真命天子,一半是把和真命天子的喜帖给宋老板送过来。
    入住那天是个大晴天,一大早还不到九点,给我开门的确不是宋老板,是酒吧的沈老板。
    “王小姐?可真是好久不见了。”他一边给我领路,一边回头笑着和我身边的男朋友点头。
    “沈老板记忆力也太好,都三年了吧。”我挽着男朋友的手臂感慨了句,又好奇地问他,“宋老板呢?”
    沈老板意味深长地睨了我一眼:“昨天太晚睡了,叫不醒。”
    我同样回以一个内含深意的“哦”。
    三年时间民宿改变得着实不多,房间的设计依然如同以往是简约的,我们的这间房漆着深蓝色油漆,muji的深灰色床具一尘不染,落地窗开着个缝隙透风,把纱帘吹得像在海里浮沉的水母。床头柜摆放了个看似手作的小本子,我没人住翻开看了看,才发现是入住指南,连周边有哪些好玩的好吃的都写得满满当当的。
    翻到最后,扉页上画了两个在比心的小人,我一眼便看出来了,笑得乐呵的是宋老板,而旁边那个板着脸的是沈老板。
    男朋友对此评价—— 这里真有意思。
    我还颇为自豪地吧唧了他一口,说是吧。
    一番舟车劳顿来到h市,男朋友几乎是一挨上床便打起了呼噜,无奈归无奈我也不能撒泼把人叫起来,于是我一个人轻手轻脚地退出房间,给他合上房门下了楼。彼时十点刚过,投宿的客人年长些的收拾整齐准备出门,驻足在门口和沈老板说话。
    一个年纪稍长的阿姨笑着问沈老板:“宋老板还没起呐?”
    沈老板哈哈笑了笑,无奈又宠溺地摇了摇头:“昨晚逮着我陪他把十几季的美剧一个劲的追完了,熬到三四点,就没叫他起来。”
    “就您爱惯着沈老板。”柜台那本埋头伏案摁着计算机的青年抬起头,不太赞同地睨了眼沈老板。
    沈老板扬眉:“我乐意。”
    说话间的功夫,一楼的偏门被从外推开了,沈老板探了个头,心情颇好地笑着问:“怎么这么热闹?”
    等他推门而入了我才发现他怀里正抱着只猫——是只五官周正的金渐层,一双水汪汪的大绿眼睛,脸圆圆的,看起来又甜又憨厚,被沈老板接过到他揉来揉去,细声细气地喵喵叫了好几声,像是又许多抱怨的样子。
    等旅行团的客人出了去,我才有机会和宋老板好好坐下来叙旧,我和他天南地北地聊着我旅途上的经历,包括是如何遇到我现任男友的,而宋老板则是在接到我递给他的喜帖后连连道了好几声恭喜。
    当我八卦地问起他和沈老板什么情况的时候,他却是红了脸,支支吾吾了好半天,就憋出了句“就那样吧”。
    “那样是哪样啦?”我倒在沙发里笑得起劲,啧啧了声,“宋老板你怎么那么可爱啊,真看不出来是奔三的人了。”
    “就,谈恋爱呗,没什么好说的。”
    “哎,难怪那时候沈老板说什么也不给我你的微信。”
    宋老板闻言,疑惑地“嗯”了声,问:“什么微信?”
    “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啊,我说想要你的微信,沈老板不给来着。”我说着说着忽忆往事,笑了两声,“那时候我还问李先生你们是不是情侣来着,他说不是。”
    “李谬说的是,还不是。”
    沈老板抱着金渐层,突然地插出那么一句,我和宋老板你看我我看你,愣是不晓得怎么接话。最后我仰天长叹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说:“明明我有对象还要结婚了,怎么还会被喂狗粮!”
    后来我才瞧见宋老板无名指上缀着流光闪耀的戒指。
    戒指不算大,款式很老很朴素,也没镶嵌着多么夺目的大钻石,就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银圈,见我八卦的目光停留在戒指上,宋老板羞赧地笑了笑,却又坦然地伸出手给我看,说是沈老板妈妈给的,祖传订婚戒。
    “虽然我老觉得走个形式,交换了戒指就权当结婚,可沈哥不赞同。”宋老板垂眸,摩挲着戒指喃喃道,“他说迟早要办个婚礼的,要告诉亲朋戚友,我们是光明正大理所当然的在一起的。”
    “是不是很可爱。”
    我觉得你们俩都很傻很可爱,也是真的爱惨了对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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