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洪晓光说,袁家的财物,洪晓光全部都可以拿走,自己所要的,就是袁家的房子,那栋袁公馆。
    凌枢:“他是谁?”
    洪晓光:“我,我不知道,他让我喊他老板,什么都不肯告诉我。”
    凌枢:“外貌打扮呢?难道他天天蒙着面?”
    洪晓光:“那倒没有,但他面容普通,平时一袭长山,我也不知如何形容……大约四五十的年纪,与我说话的时候,也很客气和蔼,但如果我不照他的话做,他就会惩罚我。”
    凌枢忽然打断:“他是不是经营一家咖啡馆,姓李?”
    洪晓光:“你怎么知道?但他其实不姓李,我不知道他姓什么。”
    李老板。
    新月咖啡馆的主人。
    归国华侨,家在南洋,儿女双全,家底丰厚,咖啡馆不为赚钱,只为找点事做,左邻右舍,没有一个不交口夸赞。
    但这些,都可以伪造。
    一个人想要伪装自己的身份,有时候甚至连口音外貌说话方式举手投足都能改变,更何况他仅仅是在别人眼里塑造了一个好人的形象。
    凌枢还记得,他跟岳定唐去咖啡馆打听杜蕴宁生前的事情,李老板还热情招待,知无不言,甚至就连他们询问伙计,对方也没有打断,让他们得到了洪晓光的住址,从而发现洪晓光这号人物。
    此人根本就是挖了个坑,又一步步把他们引到坑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与正文没一毛钱关系的小剧场:
    沈人杰:我是一个工具人。
    洪晓光:不,你是一个灯泡。
    沈人杰:那你呢?
    洪晓光:我是一个炮灰……
    第29章
    起初,洪晓光不知道此人正是经营新月咖啡馆的李老板,他只当这人脑子有毛病,但是当对方大手笔直接为他置换了一身行头,带他去理发修容,又为他租下恒通路36号作为寓所时,洪晓光就开始有点相信他的话了。
    虽然恒通路36号的寓所并不高档,但这已经是洪晓光住过最好的地方,墙壁粉刷干净,屋里亮堂堂,还有架子床和衣柜。
    从前下雨时,他原来住的旧屋子甚至会漏水,补也补不好,只能拿个脸盆在床上接着,夜里听着滴答雨声入睡,醒来也许还会发现胳膊多了个伤口,那是夜里被老鼠咬的。
    这样噩梦般的回忆,再对比李老板为他置办的这些,就如同地狱到了天堂。
    洪晓光嘴上不说,心里已经不愿意再回到过去了。
    但接下来,李老板没有急着让他跟杜蕴宁见面。
    他开始让洪晓光学习礼仪,读书识字。
    洪晓光认得几个字,那是当报童的时候学的,他有些小聪明,脑子反应也快,许多东西一教就能上手,还能举一反三,李老板对自己的眼光很是满意。
    李老板雇了个老师,一个教识字,一个教礼仪,前者主要集中在诗词歌赋,后者则教会他西洋礼仪,如何正确吃西餐,如何优雅对待女性。李老板告诉他,现在许多上层女性,尤其是上过新学堂的女性,尤其吃这一套。
    终于,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李老板告诉洪晓光,他现在已经基本出师了,但还不能马上去找杜蕴宁,自己为他安排了一个实验对象,如果他成功拿下对方,才算真正出师。
    “是阿兰?”
    听到这里,凌枢已经隐隐猜到了。
    洪晓光有气无力点点头:“可以给我一点水么?”
    凌枢:“这里哪来的水?”
    洪晓光:“隔壁屋子里有些吃的,还有几瓶格瓦斯和白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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