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妱姬这身衣服好看。”宋致不吝夸赞道, “看起来特别英武。”
    妱姬得意道:“那是自然。诶,你怎么没带弓箭?”
    宋致为难道:“弓箭实在难买。所以我只好两手空空来,看妱姬你个人出彩了。”
    妱姬笑道:“还好我聪明。”她让人拿了一副弓给了宋致,又拿了一斛箭。
    宋致只接过箭,却对弓推拒了:“我不喜欢用弓, 因为我力气不够大。给我一把连弩就好。”
    “你怎么知道我有连弩?”妱姬边拿连弩递给她,边奇怪道。
    “你这弓都是军中器械,而且你的侍女不全会拉弓,用弩的居多,怎么可能只有弓而没有连弩呢?”
    “那你知道我这些东西怎么弄来的?”
    宋致嗤笑道:“我没兴趣。不过我想多半是因为沈家在长沙国中有势力,随便弄几把□□应该不是什么问题,毕竟钱是万能的。”
    妱姬歪着头,想了想,轻笑道:“阿致说得对,钱是万能的。”
    两人笑了一阵,带着侍女们钻入林中。其实这个时候荆州还是下过雪的,地上潮湿得很,偶尔能看见一点雪白。都说陈朝生态环境保护得很好,随便一个地方都能成为一等保护区,所以冷的时候是真冷,宋致被林中滴下来的水,凉得直吸冷气。
    光秃秃的树枝早没了叶子,林中除了几声乌鸦在叫,连鬼影子都没看见,更别提什么雉鸡了。
    宋致百无聊赖地跟在妱姬身后,越走越远,走了半个时辰,似乎已经进了山中。马蹄踩在泥土腐朽的叶子与枯枝上,发出一阵声响,沙沙得得,更透山中的安静。
    忽然妱姬压低声音叫了一句:“在那!”
    宋致立刻反应过来,架起连弩填上箭枝,妱姬已经一磕马腹飞奔了过去,对在地上觅食的雉鸡就是一箭。
    箭插在了雉鸡一步远的泥土里,露出半截箭杆和箭羽,惊扰了悠闲的雉鸡,它扑扇着翅膀,往前飞了一小段,只在地上留下一片彩色的羽毛。
    宋致见妱姬追着雉鸡跑了,连忙叫侍女跟上,她马术不好,在这种地方更是没办法跑起来,只好着急道:“妱姬等等我!”
    妱姬听见她的呐喊,回头对她轻笑:“阿致你快来,我在前头等你!”说着还抽了马一鞭子,迅速地追着雉鸡而去。
    侍女们分成两拨,十五个跟着妱姬去,剩下五个照顾着宋致,慢慢往出口走。
    只是妱姬越跑越远,宋致还是慢吞吞的,过了一会儿两人彻底失去了踪影。
    宋致无奈叹息道:“难怪你兄长等你回去后要把你关起来,换我我也会这么干。”个人英雄主义要不得啊!万一遇见什么危险,那还得了?
    她只好扭头对五个面露焦急的侍女道:“你们快去找她,别让她遇见危险了。我没事的,你们快去。”
    “这怎么行呢?”今天早上去接她的侍女紧张道,“宋小姐的安危也很重要。不如让小奴留下来保护宋小姐。”
    “也好。不过你留下就可以,剩下的人赶紧去找妱姬。”宋致见她坚定,知道如果全部都走了,妱姬知道会不开心,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最后只剩下了宋致与那名侍女。
    “你叫什么名字?”宋致问道。
    “我家女公子赐名清奴。”
    “清奴?”宋致轻轻叫了一声,“妱姬一直都是这样,打猎时喜欢身先士卒?”
    “不止是我家女公子喜欢打猎时冲在前头,就是我家主公也是如此的。”
    原来这还有家族基因传承。宋致了然地点点头,笑道:“往后有机会还是要劝劝她,不然这么忘情地狩猎,那我们怎么办?”
    清奴道:“以前在国中前呼后拥,我家女公子自然不喜欢,如今出来,更要玩个痛快。”
    聊着天,宋致和清奴走到分岔口,宋致勒马停下来道:“我们还是在这里等吧,说不定她们已经找到妱姬,马上回来了。”
    “喏。”
    话说完没多久,就听见一阵马蹄声从左边小道冲来,宋致听了一笑:“果然来了。”
    她要打马上前,清奴却眉头拧紧,连忙道:“不对,这不是我们的人。我们的马没有这么大声,听马蹄声起码有三十几个人,而且分成两拨,一前一后。马多为凉州或并州马,声势浩大,来者不善。”她跳下马,趴在地上聆听着马蹄声,分辨道。
    宋致见她谨慎,暗自惊疑清奴这一手军中精锐斥候的本事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以前她只听公主府亲卫中侯明安和咸宁公主提过,今天居然见识到了。虽说数据不一定准确,但宋致经历太多这种倒霉的事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她下马,把箭囊背在身上,握着连弩,对清奴严肃道:“我们先埋伏在两边看看是什么情况,万一要是这些人遇到了妱姬,我们也能制造混乱,让妱姬撤离。”
    说得好听,其实就是跟清奴说如果这些人不是好人而且很不幸地被妱姬遇上,妱姬让人挟持了,她们可以搞点小动作,给妱姬制造逃跑的机会。宋致对自己当然没有这么大的信心了,但是她对这个有军中精锐斥候本事的清奴倒是有点想法。
    清奴听从她的意思,两人把马拉进一边高坡上的树林里,再趴在草丛中,快速挪到崖边,居高临下盯着左边小道。很快,十几骑北方士卒骑着八尺高的大马追着一辆马车,手中都拿着刀,大喊杀声。
    前面的马车几乎要被追上了,坐在御手位置的是一个瘦弱的男子,一身黑衣被刀割得四处破绽,拉着马缰紧张得似乎僵直了身体。
    宋致等他近了一点,猛然发现这人脸色苍白,眼窝深陷,那身黑衣直裾下的骨架纤细虚弱,仿佛被酒色掏空的身体。近了,这人她很眼熟。
    更近了,宋致认出他来。那驾车的人满脸冒汗一副狼狈模样,但是仍然让宋致认出来,他就是公主府录事,窦途窦先生。
    宋致差点腿软,一见窦途要被后面穷凶极恶的追兵追上了,她顾不上猜测窦途为什么会出现在这,连忙举起连弩,对准喊得最凶的那名追兵扳动了机关。
    三支铁矢从连弩的箭口飞了出去,一支扎进了一名士卒之中,一支射在那名凶狠的追兵额头,贯穿了整个脑袋,透出后脑勺,连惯力把人钉下了马。最后一只支打在了马腿上,马受惊把背上的士卒掀翻在地,后面的人避而不及,马蹄直接踩了上去,地上的士卒的胸口被踩出了一个坑,鲜血从嘴里喷了出来。
    清奴在她射出三支箭后,反应过来,取了三支箭,搭弓拉弦,对准另外三人,松手放箭。
    “啊!”
    “啊!”
    “啊!”
    三个士卒应声而落,喉咙里都中了一支箭。
    宋致看得目瞪口呆,她完全是靠运气和连弩这个装备才能射杀三人,而清奴则随手拉弓,轻描淡写地也杀了三个人。那三个人都很精准地死于箭入喉咙,说明清奴的本事绝对不是三流,很可能可以和咸宁公主的剑术有得一比了。
    急于救下窦途,宋致强压着杀人的恐慌和恶心。对方死了六人,马上反应过来,分散开了,宋致再用连弩只射伤了一个,而清奴还是一箭一个,或是中喉咙,或是中眉心,百发百中。
    对方放慢速度,只剩下九人。此时他们已经靠近了宋致藏身的地方,连弩和弓箭都起不了作用了。清奴示意宋致慢慢往后退,两人退了几步,底下有人冒头要爬上来,宋致随手抓了一根被融化的雪打湿的木棍,狠狠冲着那人头顶蓄力一击,只听见那人惨叫一声,掉了下去。
    然而另外一边爬上来了一个人,脸上带着杀气,看见宋致和清奴都是女子,气得举起刀就往宋致脑袋上砍:“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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