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盒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他想移民,想拥有一本不用每次去什么国家都要签证的护照。s,s什么都没说。他总是很沉默。小宝想了很久,他想不出来。过了一阵,我和小宝在宿舍里看电影,电影台播徐克的《青蛇》,电影播完,小宝激动地和我说,他有梦想了。他的梦想是遇到一个法海,他说,他见过那么多和尚,但是从来没见过一个法海,他要做青蛇,他要在水里摸法海光溜溜的脑袋。他也要开始存钱。存钱去杭州,去找法海。
    “蜀雪?”业皓文叫了我一声,我一震,看到他,看到穿警察的一个年轻男人,那警察看看我,挑起一边眉毛:“蜀雪?身份证拿出来一下。”
    我点头,说:“是,蜀国的蜀,下雪的雪。”
    我又用力点了点头:“是我。”
    我找身份证给他。
    小宝还坐在地上,但是怀里的人不见了,小宝的手上……
    小宝的故事就让小宝自己说吧。
    小宝
    1.
    蜀雪悄悄告诉我:“小宝,肖灼朝s开枪,枪没响。”的时候,我脑海里浮现出的竟然是老马的脸。
    老马比我大,大很多。老马比范经理还大。大不少。老马从没和我提过他具体多大岁数,我也没问过,看他的外表,我猜他五十来岁,他不胖也不瘦,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总是收拾得很精神,很讲究,穿衬衫时,衬衫上看不到一丝褶皱,衣领挺括,衬衫的料子还很柔腻,衬衫下面配牛仔裤或者面料轻薄的九分裤,露出点脚踝,搭皮鞋,穿polo衫时一定搭一顶扁帽,裤子不是浅色麻料的就是雪白全棉的,配休闲鞋,偶尔夜里风凉,脖子上添一条薄薄的丝绵围巾,或是戴一双皮手套。他的脸呢,也不老,眼睛下面常年见眼袋,但也没肿成金鱼泡泡眼似的,额头上有些斑点,但颜色不深,头发不少,经常染,发丝没什么韧劲了,可尚能够在他头顶团成乌黑的一篷,有时因为戴久了帽子显得软趴趴的,贴紧了头皮,他会拿出梳子,慢条斯理地打理。
    而脱了衣服,老马的实际年龄范畴就暴露了,以我的经验,我猜他应该在六十五到七十之间,老马胳膊上的肉松松垮垮的,一抬起来,一团皮肉就往下坠,呈倒三角形,好像他的胳膊上走着一头倒过来的单峰骆驼,老马的肚皮像一颗大果冻,他走起来,它就跟着晃,皮先晃,肉撞着皮,皮又晃,老马的大腿像两个水袋,一坐下,水袋像破了,完全摊开在了椅子上,变得扁扁的,老马的小腿肚像月球表面,不是这里缺个口,就是那里隆起个小包,他爱拿一把小刷子顺时针打圈刷他的小腿。老马的睾丸像两颗迷你丑橘,皱不拉挤的皮包着果肉,鸡巴像象鼻子——这一点倒和别的比他年轻的,比他老的,没什么差别。
    老马不穿短袖,不穿短裤子,老马不和我上床。
    我和老马在好再来认识,春夏之交,他来做按摩,我按了他的肩膀,他的胳膊,按了好一会儿他下面,他没硬,我跪着舔,他还是硬不起来。我笑着看看他,说:“最近工作很累吧?”
    老马坐起来,穿衣服,愁眉苦脸:“早退休了。”他叹气:“唉,算了吧。”
    我问:“给您泡杯参茶吧?”
    老马奇怪了:“你们这儿还有参茶?”
    我比了个手势:“可别往外声张啊,我们不提供,范经理私藏的,我顺了两包。”
    我去休息室拿了个小包,里面有参茶茶包和一盒伟哥。回到房间里,我给老马泡茶,连同药丸一起递给他。老马笑了,只接茶杯,不拿药丸。他问我:“你多大了?”
    我往小了说,谁不喜欢年轻的?管他是来征服或者被征服的,说年轻些准没错,而且我长得就显小,房间里灯光又暗,很难分辨。我说:“十八。”
    老马咋咋舌头:“别乱说。”他吹吹茶杯上的热汽,道,“十八,老范会让你干这个?”
    我吐吐舌头,说:“二十了。”
    老马看我,我投降,捏捏他的胳膊:“二十四,快二十五了。”
    老马不看我了,喝茶,声音轻了:“你去楼上学点真本事吧。”
    那之后,老马成了我的熟客,他来,我就给他捏肩膀,捏胳膊,捶腿,端茶送水,老太爷似的伺候着。好几次,我还是想伺候伺候老太爷的小太爷,还是都失败了,老马唉声叹气,不让我试了,拍着我的手和我说:“小宝啊,我都能当你爷爷了,你就别为难我了。”
    我说:“老马啊,我爷爷当我爷爷的时候都八十了。”
    我爸妈五十多才有了我,我们老家结婚早,我妈十八就嫁给了十七的我爸,一年,两年,三年,五年过去了,我妈的肚子始终没动静,他们就信了佛,白天吃斋念佛求观音赐子,晚上大破色戒盼佛祖显灵,这么求了盼了三十多年,我被他们盼来了。他们对我那是宝贝的不得了,我的名字“小宝”就是这么来的。我被宝贝到了十岁,他们把我送进了家附近的一间小庙里报恩——他们觉得我是佛祖恩赐给他们,要我吃足十年斋饭,还了佛祖的恩情。于是,我十岁,不学九九乘法表,春眠不觉晓,花落知多少,abcdefg了,我学《地藏菩萨经》,《大慈大悲咒》,《金刚经》,学怎么叠银元宝,怎么布置法坛,敲木鱼,坐夏,给佛祖洗头,洗脚,刷阎罗殿里阎王大张的嘴里的细白牙齿。斋饭吃到第五年,我想不明白了,是他们要报佛祖的恩情,为什么不是他们自己来吃斋饭,为什么每次他们来看我,我都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肉香,看到他们嘴角的油光,他们摸我的头,拉我的手,我的头和手上全是他们手上的荤味。我也想吃肉,啃排骨,我不干了,从庙里跑了。
    我把我的故事说给老马听。老马问我:“你老家哪里的?”
    我说:“春城。”
    “昆明?”
    “小地方,说是城,就是个村,春城村,福建的。”
    老马眼睛大了一圈:“我也是福建的,漳州的。”
    “听不出来啊。”
    老马说他十几岁坐船去了香港,后来去了美国,投奔自己亲戚,之后回国,在北京待了几十年,口音一锅炖,早就听不出乡音来了。
    他说:“三藩市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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