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摸他的腿,问他:“那有没有其他的地方被弄伤?”
    我很认真地问,问的时候我们都在抽烟,都往外喷烟,烟雾熏到我的眼睛,一时,我看不清楚他了,烟雾散开后,我又看到了他。他说:“没有了。“他说,“我又不是什么易碎品,那么容易受伤,那天的阳光真的很烈。“
    我亲他的晒伤:“痛吧?”
    “当时没什么感觉,只觉得阳光真好。过后有点痛。“他说。
    我继续摸他的腿。他的腿长而直。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语言是贫乏的,无力的,冰冷的。他的腿是有力的,他的腿能缠住我的腰,我站着,把他顶在墙上,他的腿就那么紧紧缠着我。他的腿是滚烫的,热的,能贴着我的腿,我们在轿车后排坐爱,我感觉全身都被他烫得好像在烧,从外烧到内,从头烧到脚。他的脚比我小半码,他的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他还是能站得稳稳的,我摸他,吻他。
    我绕不出这个主题了,想到他就是“性”,我承认我们的关系是建立在“性”上的。不可以吗?不行吗?我们在床上合拍,多难得。我们坐爱,有快感,不厌倦,多罕见。
    可能他对我早就厌倦了,但是我给他钱,他就也不在意了。我也不在意。我只是他一个暂时的落脚点,我不在意的。
    但是别他妈是什么卖槟榔的阿槟。他发烧的时候,那个阿槟在哪里?他发烧去医院扎针,他不敢看,扭头看我,我看护士,他说,你别看啊,他说,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我不看护士了,我看他,对他扮了个鬼脸。他笑出来,吸着鼻涕擦擦鼻子。脏死了。我说。掏出手帕递给他。他愣了愣,没有要。
    我本来是找他去酒店的,结果他发烧,我去他的宿舍找他,结果我们坐爱,结果他的体温高了0.5度,我送他去挂急诊。结果,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他哑着嗓子和我说话,他说,谢谢老板,麻烦你了。
    他的声音不是经常那么哑的,他的声音不算低沉,不算高亢,有时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第二次见他,我去接他下班,我们去了花园酒店,事后,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说:“可是我没有名片啊老板。”
    我说:“习惯了,和刚认识的人见面,总是想掏名片,上次没给,这次补上。”
    蜀雪笑笑,看着我的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念:“广告,创意,总监。”
    我点了点头。一般人会问下去,那你都给什么东西做过广告啊,你做过什么广告啊。我就说,某某品牌,某某品牌,还有某某品牌。
    蜀雪没有问下去,他说:“好厉害啊,真是年轻有为啊。”然后便沉默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些什么。看吧,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让人束手无策。让我束手无策。
    过了会儿,我说:“我在风顺读的大学,我是风顺人。”
    他说:“风顺大学?”
    他看我,笑了笑:“你知道我的事?”
    我点了点头,一般这种时候,那些拥有不堪过去,又无端被提起的人要么露出忧郁茫然的神色,要么恼羞成怒。我希望他忧郁,茫然,希望他哭诉他的痛苦,希望他恼羞成怒,质问我为什么要揭他的疮疤。蜀雪没有,蜀雪笑着过来摸我的脸,手伸到了我的浴袍下面。我们又坐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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