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服务生正热火朝天地讨论吧台边的帅哥,姚光抬起细腕瞧了眼。
哦嚯,这个叫樱樱的姑娘,她见过。
她今天大概是命里犯服务生,刚刚上洗手间的时候,这人就在隔间,自称鉴包大师,跟别人吐槽她背的香奶奶是a货,给的理由是,她没见过这款……
典型的自己即世界,被她看上的男人,能好到哪去?
姚光漫不经心地瞥向吧台,却再难移开视线。
那人并不难找,声色犬马中,只有他干干净净地站着。
西装外套对折挂在臂上,单穿了件白色衬衫。灯光虚笼在他头顶,碎发清爽,后颈线条流畅地收进领口,衬得他背影笔挺利落,无半点多余的黏腻感。
不看正脸也知道,是个气质凌驾于一切的高级货。
几个女生拿着手机过去要联系方式,他都礼貌拒绝。
还是个禁欲系……
姚光忍不住吹了个流氓哨。
温寒一下警觉,“怎么了?有帅哥吗?在哪里在哪里?”
姚光吸了一大口冰饮,杯子放回桌上,“别找啦,你的呛口小辣椒开始营业了。”
不就是找个比林霁尘帅的男人吗?等着瞧。
*
樱樱的套路很简单,端酒过去,“不小心”洒到男人身上,再递上写有自己联系方式的手帕,甜甜的恋爱就到手了。
前两步都进行得很顺利,男人出于绅士风度,微微拧眉,没跟她多计较。
樱樱松口气,悄悄跟伙伴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低头掏手帕时,姚光突然伸手,“这衣服用一般料子擦不干净,试试这个?”
边说边扬丝巾,朝樱樱抬了下眉梢。
gucci红绿条纹经典款,谁都认得。
樱樱脸都绿了,手里九块钱包邮的帕子突然变得烫手。
周围人跟着起哄,“挑一个!挑一个!”
男人始终没说话,单手抄兜站在那,像雪地里风骨独绝的松柏,一身风华尽在其中。
气氛尴尬地凝固。
樱樱紧张到打嗝,姚光假装被吧台的招财猫吸引,手心全是汗。
温寒说得没错,在这方面,她就是个小白,到现在都不敢直视人家的脸。真不该一时冲动跑来较这劲,万一被当众拒绝,她以后还混不混?要不先撤?
也就在这时,男人终于动了,手径直从樱樱手上掠过,抽走姚光的丝巾,还很贴心地将里头裹着的黑笔往深处藏了藏,不让别人瞧见。
标准的漫画手,彩色光影下,皮肤是冷调的白,手掌宽瘦,指节修长工细,指甲修得很干净,甲盖上有浅浅月牙,宛如冉冉升起的白月光。
连手都生得这么好看,这波不亏!!!
樱樱气得跺脚,瞪了姚光一眼,打着嗝哭唧唧走人。
姚光老神在在地受了这一瞪,摸出手机给温寒发消息:【快来看比林霁尘帅的男人。】
刚点击发送,身后就传来一声极其冷淡的嗤笑。
“你想干嘛?”
嗓音清冽,像美人的玉指从千丝万缕的燥热中,轻盈勾挑出一丝清晰的冷,辨识度极高,真的、极高!
姚光跟ptsd一般,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个身影,不可思议地抬头。
他很高,灯光从他背后照来,脸廓显得格外深邃俊朗,眉骨到鼻梁的起伏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好似上帝之手精心雕琢而出,多一分或少一寸都不行。
目光穿过浮华声色觑来,似沾染了夏夜深处蛰伏的薄寒,明净却也遥远。
林霁尘!
竟然是林霁尘!
这踏马是什么孽缘!
姚光脊背瞬间绷直,恰巧这时候温寒的语音进来,手机一震,她手跟着抖了下,直接戳开那块刚出锅的鲜嫩绿豆腐:
【比林霁尘帅?真的比林霁尘还帅?卧槽那还等什么,快要微信啊!!!】
好死不死正好赶上酒吧音乐切换,全场安静了几秒。那夹杂微弱电流的花痴鸡叫,就这么清清楚楚、彻彻底底地传遍整个吧台。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吧?
外星人入侵也不过如此吧?
这里出门右转是不是有条河?
姚光完全石化了。
林霁尘侧头一哂,松了松领口的温莎结。清冷的眉眼被光线照得斑驳,半垂着睨她,略略扬起些弧度,瞧着有点坏,偏又坏得云淡风轻。
“要微信啊?”
姚光连忙否认,“不……”
她还没说完,林霁尘忽然压低身子,漆深的眼吊儿郎当地盯着她,逐渐漾起散漫的笑,“可惜,你不是我的菜。”
每一个字,都透着不可一世的矜骄。
两只手却趁她不注意,悄无声息地摘下袖口的星空袖扣。
荧荧星辉,深藏掌心。
作者有话要说: 仙女们好鸭!我冬眠完回来辽~(在被窝里探头探脑)
在这先给在等那篇古言的仙女鞠个躬,由于我瓶颈期还没过,古言暂时写不出来,先写个轻松略沙雕向的现言小甜饼缓冲一下。篇幅挺短的,大概20w字就搞定了(很可能连20w也撑不到)。
第一次写现言,没有大纲,没有存稿,全凭一腔正气(不是)激情开文,写得不好,大家见笑啦。
顺便给专栏里的《怎敌她如花美眷》、《唇上温度》求个预收鸭,保证都会开,超甜的!
废话不多说了,开文前十天,所有2分评都有红包,宝贝们不要给我省钱鸭!超爱你们的(/w\)
第2章 第2轮月
“谁要他微信了?他脸皮这么厚,干嘛不捐出去为祖国的国防事业做贡献?”
回到酒店,姚光还抓着手机激情辱骂。
温寒笑得花枝乱颤,“不就是你要他微信?不过这林霁尘也是,冷是冷了点,对女人还是挺绅士的,怎么一碰上你就基因突变了?”
不过她姚大小姐也不是省油的灯。
回想刚刚在酒吧,姚大小姐受了奇耻大辱,也不虚,反手就把丝巾系到林霁尘脖子上,狠狠地一收。
真的是,狠狠地,一收。
还顺手打了个精致的蝴蝶结。
当时林霁尘的脸色啊,啧啧,见过的人保证都终生难忘。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能哄好姚大小姐,人家一出手,呛口小辣椒就立马起死回生了。
温寒心服口服:“林家不是要联姻吗?真不是跟你?你们俩绝配啊!”
“配个鬼!”姚光掐了电话,气呼呼地往床上一摔。床垫弹了弹,被褥深陷下去。
屋里没开顶灯,只一圈暖黄光带安静地亮着。
落地窗浓缩了城市的夜景,车流蜿蜒向天际将圆的月,远处的霓虹在浓稠的墨色中晕浮,有种电影长镜头缓慢拉远、失焦的怀旧感。
姚光侧头看去,睫影浓重,脑子不由自主放空。
其实她这次回国,还真是为了两家联姻的事。
姚山跟她提过好几回,她都拒绝了,还大吵了一架,最后立下赌约——只要她回国,在d大上满一年学,他就不再逼她做任何不喜欢的事。
姚光是高二那年去的日本,先住了两年院,出院后医生也不建议她去学校,都是爷爷请家教到家里给她上课。后来虽然回国参加了高考,可录取通知书一到手,她就又开始休学。
曾经的同学现在都要升大四,准备接受社会的毒打,她这时候回去再读大一,做他们的学妹,适不适应先不说,丢脸倒是真的。
可,一年的约束能换下半辈子的自由,且永远摆脱林霁尘,值!
权衡许久,姚光点头应下。
她和林霁尘的仇怨啊,可以追溯到周岁那会儿——两人穿着同款纸尿裤,一首一尾挤在同一张婴儿床上,拿臭脚丫踹彼此的脸。
据说最后还是她以微弱的优势险胜,把林霁尘踹哭,哇哇嚎了一夜。但她也被吵得一晚上瞪着个眼睡不着。
梁子大概就是那时候结下的,到后来两人长大上学,做了十年同桌,都没能化解。
林霁尘这人吧,给人的感觉,就是按三好生评定手则长大的标准乖乖仔,五官清俊,头发剪得清爽干净,眼尾总挂着一抹冷淡的弧度,可漫不经心跟你开玩笑时,又会挑起几分不羁。
人家上学是跟同学竞争,只有他,像自己跟自己刷记录玩儿一样,常年独霸学校的成绩榜和展览橱窗。但凡有他参加的比赛,别人拼死拼活,也只能争第二。
天才往往都恃才傲物,他也不例外。
身上那股清高劲儿啊,啧啧,跟天底下就他一人似的,要么不说话,要么一开口就让人恨不得找个麻袋套他头上揍一顿。
可偏偏就这气质,干净得像浸在清涧中的一方璞玉,那么丑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也能被他撑起巴黎时装周的范儿,随随便便往操场上一站,就随随便便压人一头,特别招女孩子喜欢。
小学念到高年级起,他抽屉里的情书就没断过。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粉红小爱心最后都只沦为他林大少爷的草稿纸,直到魂归垃圾桶的那一刻,都没能被他正眼瞧过。
与他正相反,那时候的姚光叛逆、不服管,每天抹着带色的唇膏,一头长发披散开,发梢卷翘,在腰间起伏撩人。
学校规定必须穿校服,她就在穿法上做文章,把一套普普通通的校服穿出介于少女和女人之间的清媚,像混在鱼目中的璀璨明珠,到哪儿都是万人瞩目的鲜亮,把老师气得够呛。
可因为家里的关系,连校长也不敢拿她怎样。
但有人敢。
那个杀千刀的林霁尘,每天除了读书,好像就剩欺负她这一个爱好了。
</div>
</div>
两个服务生正热火朝天地讨论吧台边的帅哥,姚光抬起细腕瞧了眼。
哦嚯,这个叫樱樱的姑娘,她见过。
她今天大概是命里犯服务生,刚刚上洗手间的时候,这人就在隔间,自称鉴包大师,跟别人吐槽她背的香奶奶是a货,给的理由是,她没见过这款……
典型的自己即世界,被她看上的男人,能好到哪去?
姚光漫不经心地瞥向吧台,却再难移开视线。
那人并不难找,声色犬马中,只有他干干净净地站着。
西装外套对折挂在臂上,单穿了件白色衬衫。灯光虚笼在他头顶,碎发清爽,后颈线条流畅地收进领口,衬得他背影笔挺利落,无半点多余的黏腻感。
不看正脸也知道,是个气质凌驾于一切的高级货。
几个女生拿着手机过去要联系方式,他都礼貌拒绝。
还是个禁欲系……
姚光忍不住吹了个流氓哨。
温寒一下警觉,“怎么了?有帅哥吗?在哪里在哪里?”
姚光吸了一大口冰饮,杯子放回桌上,“别找啦,你的呛口小辣椒开始营业了。”
不就是找个比林霁尘帅的男人吗?等着瞧。
*
樱樱的套路很简单,端酒过去,“不小心”洒到男人身上,再递上写有自己联系方式的手帕,甜甜的恋爱就到手了。
前两步都进行得很顺利,男人出于绅士风度,微微拧眉,没跟她多计较。
樱樱松口气,悄悄跟伙伴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低头掏手帕时,姚光突然伸手,“这衣服用一般料子擦不干净,试试这个?”
边说边扬丝巾,朝樱樱抬了下眉梢。
gucci红绿条纹经典款,谁都认得。
樱樱脸都绿了,手里九块钱包邮的帕子突然变得烫手。
周围人跟着起哄,“挑一个!挑一个!”
男人始终没说话,单手抄兜站在那,像雪地里风骨独绝的松柏,一身风华尽在其中。
气氛尴尬地凝固。
樱樱紧张到打嗝,姚光假装被吧台的招财猫吸引,手心全是汗。
温寒说得没错,在这方面,她就是个小白,到现在都不敢直视人家的脸。真不该一时冲动跑来较这劲,万一被当众拒绝,她以后还混不混?要不先撤?
也就在这时,男人终于动了,手径直从樱樱手上掠过,抽走姚光的丝巾,还很贴心地将里头裹着的黑笔往深处藏了藏,不让别人瞧见。
标准的漫画手,彩色光影下,皮肤是冷调的白,手掌宽瘦,指节修长工细,指甲修得很干净,甲盖上有浅浅月牙,宛如冉冉升起的白月光。
连手都生得这么好看,这波不亏!!!
樱樱气得跺脚,瞪了姚光一眼,打着嗝哭唧唧走人。
姚光老神在在地受了这一瞪,摸出手机给温寒发消息:【快来看比林霁尘帅的男人。】
刚点击发送,身后就传来一声极其冷淡的嗤笑。
“你想干嘛?”
嗓音清冽,像美人的玉指从千丝万缕的燥热中,轻盈勾挑出一丝清晰的冷,辨识度极高,真的、极高!
姚光跟ptsd一般,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个身影,不可思议地抬头。
他很高,灯光从他背后照来,脸廓显得格外深邃俊朗,眉骨到鼻梁的起伏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好似上帝之手精心雕琢而出,多一分或少一寸都不行。
目光穿过浮华声色觑来,似沾染了夏夜深处蛰伏的薄寒,明净却也遥远。
林霁尘!
竟然是林霁尘!
这踏马是什么孽缘!
姚光脊背瞬间绷直,恰巧这时候温寒的语音进来,手机一震,她手跟着抖了下,直接戳开那块刚出锅的鲜嫩绿豆腐:
【比林霁尘帅?真的比林霁尘还帅?卧槽那还等什么,快要微信啊!!!】
好死不死正好赶上酒吧音乐切换,全场安静了几秒。那夹杂微弱电流的花痴鸡叫,就这么清清楚楚、彻彻底底地传遍整个吧台。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吧?
外星人入侵也不过如此吧?
这里出门右转是不是有条河?
姚光完全石化了。
林霁尘侧头一哂,松了松领口的温莎结。清冷的眉眼被光线照得斑驳,半垂着睨她,略略扬起些弧度,瞧着有点坏,偏又坏得云淡风轻。
“要微信啊?”
姚光连忙否认,“不……”
她还没说完,林霁尘忽然压低身子,漆深的眼吊儿郎当地盯着她,逐渐漾起散漫的笑,“可惜,你不是我的菜。”
每一个字,都透着不可一世的矜骄。
两只手却趁她不注意,悄无声息地摘下袖口的星空袖扣。
荧荧星辉,深藏掌心。
作者有话要说: 仙女们好鸭!我冬眠完回来辽~(在被窝里探头探脑)
在这先给在等那篇古言的仙女鞠个躬,由于我瓶颈期还没过,古言暂时写不出来,先写个轻松略沙雕向的现言小甜饼缓冲一下。篇幅挺短的,大概20w字就搞定了(很可能连20w也撑不到)。
第一次写现言,没有大纲,没有存稿,全凭一腔正气(不是)激情开文,写得不好,大家见笑啦。
顺便给专栏里的《怎敌她如花美眷》、《唇上温度》求个预收鸭,保证都会开,超甜的!
废话不多说了,开文前十天,所有2分评都有红包,宝贝们不要给我省钱鸭!超爱你们的(/w\)
第2章 第2轮月
“谁要他微信了?他脸皮这么厚,干嘛不捐出去为祖国的国防事业做贡献?”
回到酒店,姚光还抓着手机激情辱骂。
温寒笑得花枝乱颤,“不就是你要他微信?不过这林霁尘也是,冷是冷了点,对女人还是挺绅士的,怎么一碰上你就基因突变了?”
不过她姚大小姐也不是省油的灯。
回想刚刚在酒吧,姚大小姐受了奇耻大辱,也不虚,反手就把丝巾系到林霁尘脖子上,狠狠地一收。
真的是,狠狠地,一收。
还顺手打了个精致的蝴蝶结。
当时林霁尘的脸色啊,啧啧,见过的人保证都终生难忘。
没想到啊没想到,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能哄好姚大小姐,人家一出手,呛口小辣椒就立马起死回生了。
温寒心服口服:“林家不是要联姻吗?真不是跟你?你们俩绝配啊!”
“配个鬼!”姚光掐了电话,气呼呼地往床上一摔。床垫弹了弹,被褥深陷下去。
屋里没开顶灯,只一圈暖黄光带安静地亮着。
落地窗浓缩了城市的夜景,车流蜿蜒向天际将圆的月,远处的霓虹在浓稠的墨色中晕浮,有种电影长镜头缓慢拉远、失焦的怀旧感。
姚光侧头看去,睫影浓重,脑子不由自主放空。
其实她这次回国,还真是为了两家联姻的事。
姚山跟她提过好几回,她都拒绝了,还大吵了一架,最后立下赌约——只要她回国,在d大上满一年学,他就不再逼她做任何不喜欢的事。
姚光是高二那年去的日本,先住了两年院,出院后医生也不建议她去学校,都是爷爷请家教到家里给她上课。后来虽然回国参加了高考,可录取通知书一到手,她就又开始休学。
曾经的同学现在都要升大四,准备接受社会的毒打,她这时候回去再读大一,做他们的学妹,适不适应先不说,丢脸倒是真的。
可,一年的约束能换下半辈子的自由,且永远摆脱林霁尘,值!
权衡许久,姚光点头应下。
她和林霁尘的仇怨啊,可以追溯到周岁那会儿——两人穿着同款纸尿裤,一首一尾挤在同一张婴儿床上,拿臭脚丫踹彼此的脸。
据说最后还是她以微弱的优势险胜,把林霁尘踹哭,哇哇嚎了一夜。但她也被吵得一晚上瞪着个眼睡不着。
梁子大概就是那时候结下的,到后来两人长大上学,做了十年同桌,都没能化解。
林霁尘这人吧,给人的感觉,就是按三好生评定手则长大的标准乖乖仔,五官清俊,头发剪得清爽干净,眼尾总挂着一抹冷淡的弧度,可漫不经心跟你开玩笑时,又会挑起几分不羁。
人家上学是跟同学竞争,只有他,像自己跟自己刷记录玩儿一样,常年独霸学校的成绩榜和展览橱窗。但凡有他参加的比赛,别人拼死拼活,也只能争第二。
天才往往都恃才傲物,他也不例外。
身上那股清高劲儿啊,啧啧,跟天底下就他一人似的,要么不说话,要么一开口就让人恨不得找个麻袋套他头上揍一顿。
可偏偏就这气质,干净得像浸在清涧中的一方璞玉,那么丑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也能被他撑起巴黎时装周的范儿,随随便便往操场上一站,就随随便便压人一头,特别招女孩子喜欢。
小学念到高年级起,他抽屉里的情书就没断过。
然而遗憾的是,这些粉红小爱心最后都只沦为他林大少爷的草稿纸,直到魂归垃圾桶的那一刻,都没能被他正眼瞧过。
与他正相反,那时候的姚光叛逆、不服管,每天抹着带色的唇膏,一头长发披散开,发梢卷翘,在腰间起伏撩人。
学校规定必须穿校服,她就在穿法上做文章,把一套普普通通的校服穿出介于少女和女人之间的清媚,像混在鱼目中的璀璨明珠,到哪儿都是万人瞩目的鲜亮,把老师气得够呛。
可因为家里的关系,连校长也不敢拿她怎样。
但有人敢。
那个杀千刀的林霁尘,每天除了读书,好像就剩欺负她这一个爱好了。
</div>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