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溜出来还遇见马贼了,这些人什么来路知道吗?说话啊?”
    沈归与十四趴在山坡后,露出两双眼睛,发髻上插满了杂草,远远看去,与周围茂盛的青草已经融为一体。而不远处的草地上,还有两匹马在悠闲的吃草。
    “不好意思啊,我忘了。”
    沈归问完就后悔了,扭头看向一脸平静的十四。
    “你今天没任务吧?咱俩就是出来闲逛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说对吧?”
    沈归压低了声音,双眼紧盯着远处,那一队正不知道押送什么的骑士。
    也不知十四看懂没看懂沈归的自创舞蹈手语,他只是对着沈归双肩一耸,眼皮一翻,便低头检查起自己随身携带的东西来。
    “又没意见啊?你这么大个人了,一点准主意都没有。以后要是让你遇见了齐雁,非得让那小子把裤子都骗去。”
    沈归嘴上说着,手中却拿出了一个小木棒来,拽了拽十四的衣服,拔光了一小块青草,开始在土地上写写画画。
    “明白了吗?”沈归再次抬头,拇指食指围成一个圈,其他三只张开,边打手势边低声问着十四,十四想了想,抬头看了看天,比了一个半刻钟的手势。两个人同时点头,翻身上马背道而驰。
    “各位草原上的兄弟,能告诉在下这是哪吗?在下青山城人士,今日本在郊外策马闲游,可半路上马却惊了,带着我飞奔起来。等这畜生回过神的时候,我就在这了。烦请几位帮我我指明方向……”话到此时,沈归从怀中掏出个精致的银荷包,取出一张银票来。前方领头之人一眼便看见在这荷包之上,有着金丝绣成的‘汇南’二字。
    离近了些,很容易便能一眼看出,这群骑在马背之上的汉子,都是漠北草原上的人。那头领听完沈归说的话,便朝身后打了一个呼哨,身后的手下人以及他们所押运的几辆大车,便停在原地不动了。
    沈归往他身后看去,只见这队人马所押运的,除几辆大车之外,还有许多看上去原本应是幽北百姓的俘虏,此时正被麻绳绑缚了双手,成串的拴在了大车两侧。
    沈归一见这些俘虏,便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队人八成就是在科尔克草原上流窜的草寇马贼。
    “这位小兄弟,你是要去青山城吗?那你可走错路了。也难怪,你不是草原人,自然很容易迷失方向。眼下我和我的兄弟们,是去奉京城里做生意的。我们虽不同路,但你可以跟着我们一起走。等走上了幽北官道,你便可以顺着大陆回去了。这样你看如何啊?”
    这头领一转眼珠的功夫,便已经把沈归从上到下都打量个遍。这孩子虽然衣着普通,但是在幽北三路,如此年纪的孩子居然有可以骑乘游玩的马匹,就必然不是寻常人家。更何况他一出手就是银票,就连掏出的银荷包都有汇南钱庄的字样。这样看来,这孩子定然不只是一般的富家子弟。想到此节,这汉子立刻换上一副笑脸,热切地回答沈归。
    沈归听着对方的热情回话,浑身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心下腹诽道:都说草原男儿尽是些直肠子。如此看来,就以眼前这人,那也是个上大号拉蚊香的主。
    “如此甚好,就有劳各位草原上的朋友了。沈归躬身施礼,而后看着此人双眼诚挚地说:“各位真是帮在下了一个大忙。我曾听家中师长说过,草原上的男儿,个个都是擅饮的好汉。今日,就以这张区区百两银票,再加上一壶好酒,来酬谢各位草原朋友的厚恩。
    说罢,沈归转身解下马鞍上挂着的水囊,拔出木塞先喝了一口,然后盖上塞子朝着对方一丢:“小弟我先干为敬。”
    这群马贼头领眯着眼睛,看着正在豪饮的沈归,心中计较起来:这孩子虽然穿着普通,但是出手阔绰,对答之间所的露出的学识与气魄也非寻常孩童可比。眼下取出一壶酒来,还先行饮下。若是一个老江湖如此,那这手还只是在示意自己酒中无毒;但眼下这人,只不过是个富贵的小公子而已,想应是瞒着家人出游,本身也并没什么江湖经验,只是在假装豪迈而已。
    这汉子虽然在心中已经给沈归定性为一个中二少年,但面上却哈哈大笑,也往自己身后招了招手,一个酒囊便从飞入他的手中:
    “我们草原人最敬重豪迈的汉子,别看兄弟如今年纪轻,但我看要不了多久,兄弟你定会成为天空中翱翔的雄鹰。这一袋酒两人分,就有些小气了。来来来,我今日便陪兄弟喝个痛快。”
    说罢,也仰头喝起酒来。
    沈归左手指甲本来还在偷偷抠着软木塞上的蜡封,但见这领头人的反应,估计他已经起了疑心,便把塞子重进塞回酒囊。然后往这人身后方向一丢:
    “这几位大哥也来一些吧。我人小酒量也浅,各位一人一口,帮兄弟我分了它。”说完也不管对方,自己掏出了一些干粮,又拿过水囊来,自顾自地吃着东西,还不停地调整着坐姿:
    “平日里见别人骑马潇洒,心下颇为羡慕。今日自己亲自骑上了,才知道这骑马的苦。我被这畜生带着疯跑了一天,大腿和屁股都被磨破了,现在手上这血泡,还钻心的疼呢。”沈归说着,伸出了双手,在对方眼前晃了晃。
    这汉子看了看太阳的方向,又打量了一下沈归别扭的坐姿,和被马鞍勒出血泡的手,心中不免减轻了一些怀疑。身后一个半大的马贼,见沈归正在休息进食,也凑上前来,对马贼头领耳语了几句。得到命令后回过头,朝着身后的马贼高喊:
    “咱们也歇歇了,吃饭饮马,顺便看看俘虏有没有死的,有的话解了绳套把尸体扔远点。”
    身后那一队马贼听见之后,纷纷放松了下来,翻身下马。有人奔着俘虏方向前去查验,也有拿出肉干马奶酒来准备食物的,还有六个人带上口粮牵上马匹,边吃边朝矮坡后面而去,这是去寻找水源以做饮马之用的。
    “大哥啊,你们后面大车里装的都是些什么呀?咋还在两侧拴着什么多人呢?这又老又小的能护卫个啥?”沈归吃着干粮,装作不经意的随口打听着。
    “嗨,不瞒兄弟你说。哥哥我干的营生不太光彩,是帮草原上几伙马贼销赃的。这群拴在车上的人呢,也不是什么护卫。别看他们现在穿的破破烂烂,可要是压着他们一入了奉京城,那都会变成白花花的银子啊!”
    这马贼头领,经过了沈归的一番做作,此刻又听见沈归这些狗屁不通的问题,一下就把自己的谈兴勾了出来,跟他半真半假的聊起天来。毕竟,谁会对一个偷跑出游的富家小公子而全神戒备呢?
    “看这些人的模样,好像都是幽北人士啊。你们带着这他们进奉京城换银子,就不怕被官府扣住?”沈归看似随意的打量着拴在大车旁的俘虏问着。
    “嗨,我们当然不会进奉京城了。不是还有牙行的人在中间帮忙嘛?我们和买主从来都是两不相见。谁想赎回亲人,或是谁又想买个小姑娘填房,我们才不管呢。我们这一行,由古至今,就只有一个规矩,见钱说话!”
    头领说完,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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