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邪郡治理下一共有八个县,二十八个村,最穷的莫过于杨柳村。
    村里大部分男人都被征兵带走,留下来的几乎是逃兵役的流氓混混,或者是断手断脚的男人。
    大部分女人都盼丈夫盼儿子哭瞎了眼睛,日子过的苦不堪言。
    只有一家除外。
    一辆马车驶进村子,村里的住户不断张望,这年头一匹马能让人吃两年的饭,不是大户人家都养不起。
    有人嫉妒,大喊道:“阎寡妇那个不要脸的,又有男人登门啦。”
    驾马的是个中年男人,身着粗衣麻布,马车停在了一家木门前。
    那户人家是泥塑的矮墙,年头久直掉土渣。墙上绕着一些藤蔓,在萧条的村里看上去生机勃勃,将矮墙遮得高高的,看不见院子里面的情形。
    稍微一攀爬就能越过的墙面,他却不想靠近,就连门都不想敲,就站在门口喊:“阎娘子,我来取花啦。”
    院里应了一声,过了会儿有人来开门。那是个粗衣麻布的小姑娘,叫一声娘子,实际上才十七岁的年纪。
    阎良花一笑,两颊梨涡:“常管事,您来啦,我这就给您搬花。”
    “你辛苦了。”常管事的年纪能做她爹,自然对这小姑娘有些怜惜,可惜寡妇的院门,轻易不能进,不然就帮着搬花了。
    俗话说,孩子没娘,说来话长,然而阎寡妇的故事很短,她的不幸是从前年开始的。
    大喜的日子,新娘在房间里等着呢,结果新郎没来,反倒是母亲哭天抹泪的冲进来说:琅琊郡来征兵,直接把新郎拽走了。
    如果这还不算苦,那半年后传来消息,说人直接死战场上了,就让人绝望。
    刚成婚,新郎没掀盖头,阎良花成了寡妇,那死人成过亲,还给她留了个痴呆儿子。
    阎母送丈夫上战场,送儿子上战场,现在连女婿都死了,一时想不开,活活愁死。
    于是整个阎家就剩阎良花一个,顺带有个拖油瓶。
    村里的流氓混混一看,孤儿寡母最好欺负,趴着人家墙说些脏话。
    第二天,那矮墙藤蔓底下藏了一堆的尖锐长刺,一爬上去,刮得一层血肉掉了下来,鲜血淋漓。
    几个混混要去砸门找人不痛快,结果手碰到了木门,瞬间红肿,疼的人都直不起来腰,足足三天才消肿。
    自那以后,人人都知道阎寡妇年纪好,长得俏,但是不好惹。
    阎良花端出来了十盆牡丹花放到马车上,“先春红”色泽艳丽,“颤风娇”玉笑珠香,“一拂黄”风流潇洒,林林总总看下来富丽堂皇,惹人喜爱。
    常管事惊叹道:“这十盆花,都能送去洛阳临芳殿啦。”
    阎良花羞涩的笑了笑:“管事别闹啦,我哪有那技艺,只盼着在苏家吃点饭啦。”
    常管事给了她一两银子,和一包种子,道:“苏夫人很喜欢你的花,下个月我再来取。你是怎么做到让花能开上一个月的?”
    他实在是忍不住疑惑,就算是最好的花匠,也做不到这一点。
    “商业机密啦。”
    阎良花知道,他不是真心要问,只是表现疑惑惊讶,故而笑一笑就带过了。这年头手握技术的人地位不高,就靠着手艺吃饭,基本上都是传子不传女,就怕别人跟自己抢这口饭吃。
    常管事犹豫了一下,说:“其实苏府要的花还挺多,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找两个邻居和你一起种花,大家一起赚钱,就不那么排斥你了。”
    一个漂亮的寡妇带着傻儿子赚着钱,多让人眼热,多少人泛酸。
    阎良花浅笑一声:“当初有人爬我家墙的时候,她们一个个说我不安于室,丈夫刚死就招蜂引蝶,什么话能逼死人说什么。我不怨,是我大度,她们想从我手里赚好处,那是做梦。这碗饭,有一天我不能吃了,就是砸了也不给她们碰。”
    常管事见她生的柔弱,性情刚烈,也就不劝什么。
    阎良花关了院门,回屋过日子。
    墨绿色的爬墙虎顺着墙角蜿蜒而上,扭曲又静谧。
    小院里满满的种植着东西,土豆山芋小麦玉米青菜,一排一排整齐的罗列着,如果有人看见这一幕肯定会惊呆,因为这些食物在一个季节成熟。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蹲在玉米杆边,试图掰下成熟的玉米,然后生吃。
    阎良花眉头一皱,看这个傻子儿子就头疼,冷声道:“说了多少次,饭锅里的东西才能吃。”
    少年吓了一跳,立马松开了手,玉米掉在了地上。他皮肤白白的,手指纤长,五官秀气,就是眼睛距离有些远,显得格外呆滞。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娘亲”,委委屈屈的说:“锅里没饭。”
    阎良花任命的拿食物进屋去做饭,在心中默默地想,好委屈啊,我也是个孩子。
    她存在于末世,丧尸异能是标配,木系异能在五大异能当中不算强大,再一次战争当中,直接丧命。
    却没有终结者短暂的一生,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变成了阎良花,一个被流言蜚语逼死的少女。
    阎良花发现,她的异能没有消失,但却变得无比虚弱,只有在触碰到银子的时候,会将那东西一点一点的炼化吸收。
    换句话说,她烧钱。
    来了两年,她也试图折腾过,跑到郡里读书,然后被发现是女儿身退学。
    折腾来折腾去,最终靠着种花发家,每个月吸收着那点儿末微的异能,勉强不让两个人饿肚子。
    两个人啃了两棒玉米,喝了一碗玉米糊,将茄子在锅里胡乱的顿了顿,拿出来便当做菜。
    少年抬起眼睛:“娘亲,我想吃肉。”
    阎良花额头上都是黑线:“平安,跟你说了多少遍,没人的时候叫我姐姐。”
    “可是……你是爹爹娶回来的娘亲呀。”平安很委屈,委屈的都快掉眼泪了:“我想吃肉。”
    他爹在村里属于养殖大户,养了三四只猪,还有一些鸭子和鹅,从小没怎么让孩子受委屈,可惜最后没逃得了兵役,被强制征兵,留下一个傻儿子。
    像平安这样的傻子,肯定是活不下去的。
    盛世活的都艰难,何况是乱世。
    阎良花穿越而来,世道艰难,她异能连一阶都没有,娘俩要饿死,她就把全部的钱都给了邻居奶奶,然后自己出去拼搏找找出路。
    结果出去折腾了一通,发现在这个朝代自己寸步难行。但凡到了新的地方人家都要看文书,除非天灾年头,百姓不可随意流窜,天将黑就关城门,城内就不许人走。
    阎寡妇这个身份,比没身份强多了。
    她出去折腾了半年,回来村里发现邻居奶奶死了,小傻子被奶奶儿子撵了出来,钱扣下了。
    他没死,就是过得有点儿惨,左邻右舍都抢他家的东西,有意无意的想要饿死这个傻子。
    平安不知怎么活下来的,瘦成了皮包骨,看见了阎良花回来,露出了个傻傻的笑:“娘亲。”
    阎良花当时在心中默默的想,大不了就当一当娘吧。
    她利用自己的异能在院子里面种东西,反倒养刁了平安这张嘴,吃饱了不说,还要吃肉。
    “吃吃吃,成天就想着吃。”阎良花恶声恶气的说,用眼睛瞪着对方,对方一脸无辜。
    她叹了口气:“待会儿你收拾收拾,我领你上城里。”
    人家都说村里面的人淳朴,但还有一句话叫做穷山恶水出刁民。在这个满是战乱的年纪,生离死别成了常态,大约每个人心底都蕴藏着淤泥,并未开出莲花,反而让人弥足深陷。
    阎良花既然是想要保平安活下去,就不敢让这个人离开自己的视线。
    家里面养着一只小毛驴,皮毛黝黑,油光锃亮。
    阎良花还挺喜欢的,取了个名叫做鸭梨。平日里玉米麦穗喂着,日子比一般人过的都好。
    临走之前,刻意动用了那点儿微弱的储蓄力量,让那些藤蔓在叶子下面长出了尖锐的毒刺,谁趁着他们不在家想要进来,那就是纯粹找死。
    村里家家闭户,镇子里也没好多少。
    现在这时候就是萧条,各行各业都不景气,每个人的脸上都有暮气沉沉。
    当然了,这只是泛指那些普通人而已。
    一些家大业大的,例如苏家,如今还会赏花,月月的来取,常换常新,压根不心疼那一两银子,和那些贵重的花种。
    街道很有规整,鳞次栉比,就是街道上没什么人。
    从村里到镇子上已经是下午,夕阳西下,有些铺子早就关门了。
    开着的店铺里的掌柜一个个无精打采,就等着那些大户人家登门。
    阎良花骑着毛驴,平安牵着缰绳,两人从街边走过,那帮人连眼皮子都不抬一下。
    毕竟不是一个消费档次的。
    两个人轻车熟路的找到了角落里一家肉脯,那家铺子的老板在杀猪之前是杀人的,一个小镇子对于彼此底细都清楚。
    刽子手跑来杀猪,连猪肉都脏,只有穷人实在馋肉才来这买。
    平安的爹爹养猪的时候,总往他这送,两家还算熟悉。
    结果到了一看,铺子关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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