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勤点点头,“这么说来,你就是这一代之中,部落的带头人。”
    那人微微一笑,“没错,我是。部落的带头人,不单要管理部落,还要兼顾那个客栈。尽管客栈中很少有什么营生,可是多少还是有收入。另外,发现有些寻药者,特别是真的能让我感动的,我们会给他一两株。”
    丁勤道,“可是,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繁衍生息,你们部落的规模,依然如此之小。难道说,其中又出现了什么变故?”
    那人道,“变故倒是没什么,只不过是因为自然选择。本来,当时到这里的就多是老弱病残,后代之中自然也就多有孱弱。再加上,人越少,近亲结婚的机率越大,想要真正壮大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难道你们非要保持着这个部落的固有圈子吗?如果你们与外界通婚,至少还能让这一脉的血统延续下去。不然,若是长时间如此,我只怕终有一天,爱兰部落会在爱兰岛上消失。”丁勤很直接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尽管可能在别人听来会心里不太舒服。
    那个带头人苦涩地一笑,“我们当然想过。可是我们失败了。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我们的女人嫁出去,还是把别的女人娶进来,生出的孩子,无一例外,无法存活。只要一出生,不出一天,绝对会死去。”
    “为此,我们也想过办法,甚至去百凤城请过名医诊治。名医那时候好像是姓余,不过都是前世的传说,我不知道。至少在前些年,我为一探究竟,去百凤城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姓余的名医。”说完,他叹了口气,“所以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只是一个说法,是个骗人的传言。只不过,因为人少,我没有勇气再去尝试。”
    “余家,是有的。而且,曾经是百凤城的首席医药世家。只不过,在二十年前,他们家族被人排挤陷害,只有一个传人远走他乡,不复存在了。如果你是在二十年后去的,自然找不到余家。”丁勤不禁又想到了余百锁,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那个带头人道,“原来如此。看来这就可能是真的了。传言中说,余家曾经亲自给我们的孩子接生,接生过三个人,可是也是最多只活了七天。余家说,我们这支血脉的人,与外面的人不同,虽然能够怀孕生产,但是生下来的人都会存在先天缺陷,无法存活下去。于是,我们这一族,在这里与其他人通婚的可能性,就被抹杀了。”
    丁勤也跟着叹了口气。他倒是也为这支部族感觉到淡淡的悲哀。如此下去,恐怕他们在这里消失,是迟早的事。
    但是很快,他又想到了一点。“那,你们在天际州,没有跟别的部族通过婚吗?”
    那人想了想,“我们的古籍上记载,通婚是有的,一共有六个部落,而且都生子并存活,有的还成了部族首领。只是到了这里,便不行了。”
    “那你们解决危机的根本手段,是回到天际州。”丁勤不由自主地看了看这个部落里的各种建筑设施,脑中幻想出了在冰天雪地中的图片。
    “天际州?太远了。”带头人苦笑道,“我没有勇气,我怕他们也没有勇气。再说,这么远的路,凶险重重,只怕这些人没有个强力的保护,也难以到达。”
    丁勤听完,叹了口气。“命运如此,让人无可奈何。”
    丁勤很想说,他会帮这群人想想办法,但是眼下的情况是,他连自身都难保,更是没有能力去想什么办法。只是在他心中,这个孱弱的危情部落,已经烙下了一个深深的痕迹。
    那个带头人道,“这也不全是命运,更是勇气的问题。在更早时候,如果有勇气从这里出来,说不定,还有机会。越到后来,我们越是虚弱,只能坐守一岛。说不定,第一批出去的那群人,已经回到了天际州,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丁勤沉默了一会儿,道,“晚辈丁勤。想请教一下前辈称谓。”
    “称谓?”那人呵呵一笑。“我自己都快忘了。我复姓墨哈,单名一个飞字。”
    “墨哈飞。”丁勤重复了一遍,抬手作辞行状,“前辈,我既也得清心兰,便不在此岛久留,现就此拜别。岛内所有情况,我自会守口如屏,绝不外漏半句。”
    墨哈飞点了点头,“好,我相信你。如果我不信你,我也不会向你说这么多了。这样,你跟我走吧。有一条通路,可以少受毒素之苦。对了,我始终没有问你,你为什么能进来?”
    丁勤道,“我有百毒不侵之身。”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前辈,我有一事要提醒你。百凤城之中的尹家,是传承多年的用毒世家,对我这百毒不侵之身极有兴趣。他们的目标之一,便是破解这爱兰岛之毒。所以,他们对你们是个威胁。”
    墨哈飞点了点头,“谢谢你的提醒。这事,我们只能留心。”
    跟着墨哈飞,丁勤果然感觉毒素在身体内的反应小了不少。不过,他快走出来的时候,依然是全身湿透,上气不接下气。快要出林子时,墨哈飞直接隐去,丁勤自己出来,坐到沙滩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休息了一阵,身体状态有所好转,丁勤才准备返回。走之前,他特意看了看自己带出来的清心兰。
    清心兰依然是暗红状,若真是放在普通药材之中,几乎难以辨出。只不过,出来之后,它开始发散出一种奇异的香味,让人能一下就感觉到它的不凡。
    而那片青布,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只要用它包住,这香气便被全部隔绝。丁勤将布包收好,找到自己来时的那片木板,坐上去,一边顺流而下,一边向岸边靠近。
    他已经没有必要回爱兰客栈。他的计划是,再上岸后,绕到大路上,找一个城镇,熬制汤药,服下观效。然后,不管是不是有效,他回一趟百凤城,向湛清辞行。
    这是他答应湛清的事情,他一定要做。
    在水上的漂流还算是顺利,上陆的地点也比较合适,是一片沙滩。看了看太阳,还没有到中午,丁勤干脆直接向远离河道的方向走。
    先是发现小路,之后发现了大路。再顺着大路,按大致方位走,快到黄昏时分,丁勤便发现了一处镇子。镇上有一个客栈,可供他歇脚。
    要了一间房,订了些吃的,丁勤又借了一套熬药的器具。之后,吃过晚餐,他在镇上转了转,发现一处药铺,将邵蓉方子上的其他药品全部抓全,便回到客栈之中,精心熬制。
    按照邵蓉的方法,一直到深夜,药品才熬制成功,是一种凝脂般的膏状。药膏中散着一种奇香,与药材的味道混在一起,一闻就让人精神一振。在药膏熬好时,丁勤甚至听见隔壁有人起床,喃喃地说什么东西这么好闻。
    实际上,药膏的味道也极好。此物入口即化,在腹中分为两股,一股为清凉,一股为温润,在经脉之中缓缓游走,却又不相冲突。特别是当到头脑时,更是有种耳聪目明的惬意感。
    只不过,就像是墨哈飞所说的,药膏虽然感觉不凡,却是并未对他的记忆恢复起多大作用,至少是暂时没有起作用。丁勤却也是不急,毕竟还有两剂。
    他将器具等收拾好,便上床就寝。可能是因为完成了一件心中惦念的大事,也可能是因为药膏中清心兰的安神静心作用,他这一夜睡得相当舒服。
    第二天晚上,丁勤依然重复了前一天的熬药过程。到深夜时分,香气再起,清心兰膏又一次成形。
    第三天晚上,还是这样。
    只不过,他的记忆没有恢复。甚至说,连恢复的迹象都没有,更没有像是当初邵蓉用针炙刺激时那样,出现碎片形式的梦。
    这三天,他都睡得极为安稳,根本就不做什么梦。醒来之后,精神极佳,唯一的好处是,如果使劲儿想以前的事情,现在头不会疼了。
    清心兰还剩下一株半。丁勤没有继续使用,还是用青布包好,放在身上。因为邵蓉当时说,考虑丁勤百毒不侵的特殊体质,所以药物配伍之中,有些药是按照极量略加使用的,因此连服三天已经是极限。若再多服用,只怕损多于益。
    尽管有些许的失望,但是丁勤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么长时间以来,他遍访名医,每一次从来没有对他的失忆有过什么本质性的治疗效果。而且,在得知清心兰的来历和真正功用之后,他也作了一些心理准备。
    再加上,服用清心兰后,他开始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体内的经脉网络和丹田形态,这是一个能让他宽慰的事情。因为这表示,他的内伤已经在恢复,修为的重建,可能已经不远了。
    在客栈之中又休息了一日,丁勤简单地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带上背包,起身离开。他的方向,正是百凤城。
    回到百凤城,去烈虎堂,辞行。至于到底接下来去哪,丁勤没有想好。可能,他会要一份天枢州的地图,到其他的大城去看看。
    说不定,在其他地方,就有能恢复记忆的方法。
    不过,还没有走出十里,就有人拦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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