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需要你这样的人才_分节阅读_144
斗香大赛的传统由来已久,始自盛唐,多见于权贵子弟之间。传到了大启之后,才总算在满足了权贵们的同时,也面向了民间开放,在极大地丰富了老百姓炎炎夏日中娱乐生活的同时,也给不少普通人开辟了走向致富之路的全新渠道。若自己制的香能在斗香大赛上一举成名,不管是自己经营,卖了方子,又或者是以抽成的方式与老店合作都是很好的选择。
这个大赛会进行一整个夏天,浓郁芬芳的香气将要弥漫整条长安大道,几乎人人都自带香气,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他曾是斗香大赛参与者、资助人、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地说,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大内的内官监,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了三年的戏班子,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班底。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行当,只要是那种能火到一个人就可以养活整个戏班的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百分百当伯乐的感觉。在付完变树几天的代价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乐的差点单方面宣布,原君就是这全天下最好的神。
人凑齐了之后,池宁又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的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
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最后的结局不是出有关人命的大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而无人敢来,门可罗雀。但池宁却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早已经被原君摆平,而普罗大众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有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没有人来。
说白了,京中鬼气最重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名气了。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啊的志异昆曲,很是因地制宜接地气,自此一炮而红,又因为角儿们都是好角儿,唱戏卖力又好听,很快就捕获了不少的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比划比划,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总算好意思送给他二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运气不太好,点儿有点背,不要说有个什么角儿唱红了,差点没让他赔个底掉。俞星垂为此气得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后来好不容易才忍痛解散了戏班,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一下二师兄仙仙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性子有点拧巴,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球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欢听,他喜欢唱,绝配。”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不能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幕后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宁就喜欢这种有钱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凤仙短短三年间就红遍大江南北,自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有真心实意喜欢他的,有至少想把他买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戏班的……但凤仙都所有来试探的人都不假辞色,并无任何跳槽之意。
因为谁也不知,他这个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在池宁不要他之前,他是不会转投任何人的。
其实凤仙当年刚被池宁从楚馆里赎出来的时候,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他始终防备着池宁,不太愿意去相信池宁花那么多钱买他,只是想听他唱戏。
池宁没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
阳光下,玉人一般,越长越不似凡间之人的池宁,还、蛮有说服力的。
凤仙也不得不承认池宁说得对,他自认已经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颜色了,可和池宁一比,还是会自惭形秽。池宁真的是太好看了,鸿衣羽裳,出尘之姿,像极了只有话本子里才会出现的人物。
池宁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本就该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得了天地灵气的滋润才会变成这般。总之,很好看就对了。
凤仙比池宁还要小上一岁,却已经历尽沧桑,总觉得都是自己这张脸才让他遭受了如此苦难。
但池宁却反问他:“长得好又有什么错呢?”错的从不是宝藏,而是对宝藏心怀窥觊、恶意之人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出事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受害者有罪论,而不是去批判真正实施了犯罪的人呢?
池宁利用起自己的外貌来从毫不手软的,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老天爷赏饭吃,他要是不用,都对不起老天爷的这一番美意,不是吗?
凤仙的脸是让他有了一段不能忘记的过去,却也成就了如今的他啊,池宁对凤仙说:“记住了,你没有错,你的脸也没有!”
……
“戏班的收入,咱俩三七开。”俞星垂不想占师弟便宜,但让他放弃唾手可得的集秀班,他又是真的舍不得。他实在是喜欢凤仙唱的戏。这才决定从收入分成入手,他不能全要了戏班,而一点不付出。
“七三。”池宁也没矫情,只是换了一个分配方式,不需要明说,他和俞星垂都懂。
“四六。”俞星垂漫天要价。
这个大赛会进行一整个夏天,浓郁芬芳的香气将要弥漫整条长安大道,几乎人人都自带香气,惊艳时光,温柔岁月。
正应了词人的那一句,“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池宁是斗香大赛最忠实的支持者,他曾是斗香大赛参与者、资助人、评委,以及如今的主办方。
准确地说,斗香大赛的历届主办方都是大内的内官监,今年也不例外。只不过池宁用一个努力培养了三年的戏班子,好不容易才从二师兄俞星垂手上换来了主办的差事。
三年前,池宁虽然对仙仙说,有本事就自己去买戏班,但其实他还是用变树数日作为交换条件,和原君换来了一个戏班的班底。钱肯定是池宁自己出,他和原君求的是现在落魄,未来却能大火的名角,不拘是生旦净末丑哪个行当,只要是那种能火到一个人就可以养活整个戏班的就成。
池宁一点也不想去赌运气,他就是想享受一把百分百当伯乐的感觉。在付完变树几天的代价之后,原君也果然诚实守信,给了池宁一个全明星的戏班配置。
不单单哪个是角儿,而是整个戏班,哪怕随便拿出来个敲小锣的,都注定会成为大家的那种。
池宁乐的差点单方面宣布,原君就是这全天下最好的神。
人凑齐了之后,池宁又用极低的价格,在京中买了个远近闻名的鬼宅作为戏班的大院,前院唱戏,后院住人。
人人都觉得这戏班子最后的结局不是出有关人命的大事,就是因为鬼宅凶名而无人敢来,门可罗雀。但池宁却一点也不担心,因为院中的执早已经被原君摆平,而普罗大众对于这种凶宅,其实总有一种既害怕又好奇的探究心理,只要宣传到位,不愁没有人来。
说白了,京中鬼气最重的凶宅,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名气了。
更不用说池宁还趁热打铁,让戏班在最初唱的都是什么神啊鬼啊的志异昆曲,很是因地制宜接地气,自此一炮而红,又因为角儿们都是好角儿,唱戏卖力又好听,很快就捕获了不少的忠实票友。
经过三年的磨合,这一支名为“集秀班”的戏班,已在京中彻底站稳了脚跟,眼瞅着都能去和钱小玉的全福班比划比划,打擂台了。
池宁方才觉得这集秀班能拿得出手,总算好意思送给他二师兄俞星垂了。
俞星垂这三年,倒也自己出手买过一个现成的戏班,可惜运气不太好,点儿有点背,不要说有个什么角儿唱红了,差点没让他赔个底掉。俞星垂为此气得好些天没再去梨园听戏,后来好不容易才忍痛解散了戏班,这才慢慢释怀了往事。
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俞星垂前手刚砸了一个吞金兽,后脚就有贴心师弟送上了一个聚宝盆:“集秀班竟然是你的?!”
俞星垂最近最喜欢的一个叫凤仙的戏子,就是集秀班的当家花旦。
“现在它是你的了。”池宁给出去的时候一点也不心疼,虽然集秀班很能赚钱,但比起这点钱,池宁还是更想先填补一下二师兄仙仙的亏空,“随便你想怎么捧,怎么追,你想让凤仙来家里唱都是使得的。就是他这人性子有点拧巴,最忌讳别人和他搞断袖,你可悠着点。”
“啷个会和他搞断袖?”俞星垂一着急,又冒出了辣椒味的蜀地普通话,“老子又不是疯球了,我只是喜欢听人唱戏噻。”
“嗯,那挺好的,你喜欢听,他喜欢唱,绝配。”
这凤仙是个男的,但他演的女旦,不管是唱功、身段还是扮相,都艳压了全国的一众同行。集秀班能这么快崛起,凤仙和凤仙的脸功不可没。人人都是视觉动物,谁也不能免俗,连钱小玉这个算是集秀班竞争对手的全福班幕后老板,都喜欢凤仙喜欢得不得了,是集秀班的主要金主之一。
池宁就喜欢这种有钱又大方的“金主爸爸”。
凤仙短短三年间就红遍大江南北,自然有无数的人趋之若鹜,有真心实意喜欢他的,有至少想把他买回家把玩的,也有想把他挖去其他戏班的……但凤仙都所有来试探的人都不假辞色,并无任何跳槽之意。
因为谁也不知,他这个如今人人追捧的人间仙子,三年前,是被池宁从最脏的楚馆给买出来的。差一点他就要咬舌自尽了,在池宁不要他之前,他是不会转投任何人的。
其实凤仙当年刚被池宁从楚馆里赎出来的时候,也不觉得池宁是个什么好人,因为大家都说,太监虽然没了那啥的能力,但在拿道具作践人方面却是不输给任何禽兽的。他始终防备着池宁,不太愿意去相信池宁花那么多钱买他,只是想听他唱戏。
池宁没和这个叛逆少年来一场什么心灵鸡汤的宽慰之旅,他只是挑眉,讥笑着说了一句:“爷和你好,咱俩到底谁占谁便宜啊?”
阳光下,玉人一般,越长越不似凡间之人的池宁,还、蛮有说服力的。
凤仙也不得不承认池宁说得对,他自认已经是男生女相中少有的好颜色了,可和池宁一比,还是会自惭形秽。池宁真的是太好看了,鸿衣羽裳,出尘之姿,像极了只有话本子里才会出现的人物。
池宁自己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本就该长成这副模样,还是得了天地灵气的滋润才会变成这般。总之,很好看就对了。
凤仙比池宁还要小上一岁,却已经历尽沧桑,总觉得都是自己这张脸才让他遭受了如此苦难。
但池宁却反问他:“长得好又有什么错呢?”错的从不是宝藏,而是对宝藏心怀窥觊、恶意之人啊。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出事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永远是受害者有罪论,而不是去批判真正实施了犯罪的人呢?
池宁利用起自己的外貌来从毫不手软的,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老天爷赏饭吃,他要是不用,都对不起老天爷的这一番美意,不是吗?
凤仙的脸是让他有了一段不能忘记的过去,却也成就了如今的他啊,池宁对凤仙说:“记住了,你没有错,你的脸也没有!”
……
“戏班的收入,咱俩三七开。”俞星垂不想占师弟便宜,但让他放弃唾手可得的集秀班,他又是真的舍不得。他实在是喜欢凤仙唱的戏。这才决定从收入分成入手,他不能全要了戏班,而一点不付出。
“七三。”池宁也没矫情,只是换了一个分配方式,不需要明说,他和俞星垂都懂。
“四六。”俞星垂漫天要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