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白旗镇边缘的一间僻静客栈却十分安静。
    包下这里的,是昨日才抵达的一群少年。
    这些少年皆西域商旅打扮,出手阔绰,十分大方,他们付的并不是边境上常见的贝币,而是黄澄澄的金子——要知道,老板还没开口,他们就直接付的黄金。
    老板乐淘淘的收下了金子,除了按时送去饭菜,其他时间,绝不敢前去打扰。
    此时,二楼的雅间里,房门紧闭。
    酒菜摆满了桌子,狼少年们已经有了三分酒意。
    为首的小狼王也一身便装,却眉头深锁,他举着金樽,连喝了三大樽,这才开口:“消息已经发出了,你们估计还能召回多少旧部?”
    陪坐的,都是曾经赶赴阳城追随他的旧部,一共近百人,只不过在万国大会上已经死伤大半,剩余的,只有十九人。
    这19人,便成了他最核心的团队。
    “大王放心,我们的主力并未损失,许多逃亡在外的人早已准备迎候大王。自去年年底发布消息起,已经有三千人集结,等大王赶到目的地,至少能集结五千人马……”
    说话的是戎甲,也是他最亲信的属下之一,在白狼国里号称“智多星”。
    另一狼少年尊甲接口道:“加上白驼国派来的一千人马,至少,我们可以集结六千人!”
    小狼王问:“战马也都到位了吗?”
    “每人至少可以保证一匹良马!”
    小狼王,并不觉得太过欣慰。
    在白狼国的全盛时期,随时便可以集结三万、五万以上的精兵,每人至少保证两匹战马,一匹坐骑,一匹备用,如此,白狼国的骑兵随时可以保持纵横千里,这也是他能在多年边境战争中来去自如的取胜法宝。
    现如今,只能保证一人一匹战马了。
    “大王放心,白驼国送来的三万头骆驼也已经到位了……”
    小狼王稍觉安慰。
    沙漠之地,骆驼,比战马更加珍贵,也更加有用。
    他只是闷闷地又喝了一樽酒。
    自离开阳城后,一路上,小狼王都心事重重,郁郁寡欢,在中途,更多次半路失踪,常常一个人溜出去,少则一两天,多则三五天,也不告知属下任何情形。
    正因如此,耽误到现在,才到了白狼国边境。
    好在属下们都以为他是在独自侦查周边情况,或者是跟大费王有单独的联系,不适宜被人发现,也不敢多问。
    戎甲察言观色,安慰道:“现在集结的人马虽然不算多,可是,还有更多人在赶来的路上。去年年底,白狼国全境已经知道了大王平安无恙的消息,而且,还知道大王为白狼国赢得了西北之北的万里疆域,大王的威望在白狼国已经更上一层楼了……”
    尊甲道:“何止是白狼国?大王在整个西北的威望都已经无出其右了……”
    “没错,西北之北,大多数人都只知小狼王,不知大费王。”
    “有了这一大片肥沃土地,我们便有了更好的游牧基地,而且,还有大量的黄金,足以购买无数的锋利兵刃,纵现在需要对大费王委曲求全,但假以时日,我们一定会远远超越大费王大王的威名也会真正威震四方……”
    ……
    小狼王只是静静听着狼少年们的高谈阔论,自从得到上万里疆域之后,他们一路上都极其兴奋,一路上都在筹划着如何好好利用这万里疆域,将白狼国发展成大夏这种天下的中心大国。
    以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胜利。
    一万里疆域,是小狼王自己都没想到的。
    此时想来,都还觉得是一场梦一般。
    可是,大费王已经昭告天下。
    秘而不宣的,还有那座金山。
    此事极度机密,可以说,除了在场的19人,小狼王严令不许再告诉任何人。
    一场败仗,却扩大了三倍以上的疆域、金山……这在以前,纵然获得大胜也是得不到的。
    因为好得太过分了,想起来就觉得不似真的。
    大费的好处,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正因此,越是靠近故土,小狼王就越是惴惴。
    一干狼少年们却没有他这么多顾虑,反正阳城已远,领土在手,金山在手,纵有变故,那也是放虎归山,谁还怕他大费王不成?
    小狼王却没有这么乐观。
    可是,他也并不表露这种忧虑之情,毕竟,越是靠近白狼国,越是需要振作精神。
    他知道,自己需要以胜利者的姿态,精神抖擞地重新出现在人民面前,如此,才足以重新调动全白狼国人民的积极性。
    就在这时,一只不起眼的怪鸟在窗外发出一声鸣叫。
    戎甲立即推开窗户,从怪鸟足下解下一个小蜡丸,然后,匆匆将小蜡丸送到小狼王手上。
    小狼王破开蜡丸,一看里面的信息,面色微变。
    戎甲低声道:“大费王又要我们干什么?”
    小狼王淡淡地:“我们在半个月之内,必须杀掉启王子!”
    “半个月?这么匆忙?启王子他们现在行进到沙漠的什么地带我们都是还不是很清楚,怎么去杀?”
    “他们走得不快,我们要追上去并非什么难事。”
    戎甲还是小心翼翼:“可启王子的劈天斧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小狼王却心不在焉:“大漠之中,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那就且走且看吧。”
    狼少年们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大王这是什么意思。
    不赶在半月之内杀掉启王子,难道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就在这时,隔壁,传来咳嗽声,轻轻地。
    那是感染了风寒的姬真。
    刚出阳城,戎甲便买了两名侍女伺候她。
    对于小狼王这位失而复得的美人儿,下属们都很尊重,毕竟,当初奉命去阳城,为的便是搭救这位准王后。
    众人曾亲眼目睹小狼王对这位美丽准王后的热烈相思,为此,不惜多次单人独马去大费府邸厮杀,几次差点葬送了性命。
    没有任何人怀疑小狼王对姬真的感情。
    就连戎甲、尊甲等人也从未看出异常。
    尤其,王后节烈贞淑,落在敌人手里后,也能凭借柔顺却坚韧的性子,侥幸逃过敌人的摧残,就更是令人肃然起敬了。
    她已经成了白狼国女子的道德典范,一代楷模。
    更何况,一路上,她对小狼王恭敬服侍,照顾得无微不至。
    除她之外,自然,也没别的女人配做王后了。
    因此,听得咳嗽声,戎甲等便识趣地起身:“夜深了,大王和王后早点休息吧。”
    小狼王却沉声道:“你等留步。”
    “大王还有何吩咐?”
    小狼王稍稍犹豫,还是硬着头皮:“本王想将姬真送回白驼国……”
    狼少年们好生意外,一时,无人接口。
    既然已经说出口了,小狼王干脆一鼓作气:“我们必须长时间在沙漠作战,生死不知,我也不想再连累姬真了,因此,不如送她回白驼国去,如此,她还有一条生路,此后,任凭她嫁人生子,我也不再过问了……”
    狼少年们你看我,我看你,简直不敢置信。
    好一会儿,戎甲才道:“大王,此举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
    “先不说姬真姑娘对大王一片痴情,单单说白驼国送来的三万头骆驼。若是姬真姑娘不做白狼国的王后,白驼国首领岂会送来三万头骆驼?”
    “没错!我们既然要在沙漠上作战,就少不了骆驼。要知道,这三万头骆驼,抵得上三万兵马!”
    “再者,整个白狼国皆知姬真已经是大王的王后,忽然又送她回白驼国,其他人民会作何想?她本人会作何想法?”
    “我们都知道大王对她痴心一片,希望能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可是,战争不可能一直持续,作战时,大王可以让她在家里呆着,战后再回去跟她团聚不就行了?”
    “没错!我想,姬真姑娘自己也是绝对不会离开大王的……”
    ……
    众人七嘴八舌,吵嚷得小狼王十分头疼。
    他一挥手,颓然道:“罢了,罢了,你们都下去吧。”
    “大王……”
    “本王只想静一静!”
    狼少年们纷纷退下。
    四周,非常安静。
    小狼王又喝了满满一樽。
    可是,这边境小镇上的酒,根本不是阳城那种又纯又清的“仪狄酒”,准确地说,只是酒酿。
    所以,喝了一樽又一樽,依旧没有什么酒意。
    小狼王越喝越是头昏脑涨,正要起身,一双柔夷,轻轻搭在他的肩头,随即,便在他的太阳穴上游走按摩。
    他昏昏沉沉,十分舒服。
    姬真,真是这天下最懂得服侍男人的一个女人。
    灯光下,她一身水红色的丝绸裙裳,雪白手腕上,翠绿色的镯子,一路上,她都是如此打扮,渐渐地,其身上已经看不到太多白狼国女子的特色了。
    当然,除了她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眸。
    此外,她和中原女子无甚区别了。
    她知道,小狼王喜欢这样的打扮。
    比起塞外女子的奔放简陋,小狼王更喜欢这样的细致风韵,楚楚可怜。
    就像那一袭蓝色的裙裳,充满了诗意一般的绚烂色彩。
    “姬真……”
    她嗯一声,静静听着。
    “我们即将开赴沙漠,要在沙漠上展开一场大决战,生死不知。我想,你不应该再跟着我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派人送你回白驼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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