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迟一回到家,就看到客厅里有很多女孩子,莺莺燕燕,环肥燕瘦。
    见到他来,她们立刻齐刷刷的盯着他,眼里都带着讨好的笑容。
    沈迟只是淡淡的扫一眼,就踏上楼准备整理一下行李,他给昱晞还有几个好朋友带来了纪念品,等明天一个个送过去。
    至于这些女孩子们,他是不感冒的。
    沈迟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叫沈慢,一个沈晚,经常纠集一些女孩子在家里玩,他从没当回事。
    当然,她们其中的一两个,也曾经明目张胆的勾引过他。
    沈迟虽然傻了十年,但好歹家里有钱,人长得也帅,哪怕娶了安晓棠,依然有脸皮厚的女人往他身上贴。
    “妈咪,我哥哥回来了。”小妹喊了一声。
    “噢,阿迟,你过来~”母亲从宴会厅出来,接过行李递给佣人,然后揽住儿子的臂弯,神神秘秘的往旁边一拉。
    “妈,什么事啊?我忙着呢。”沈迟皱了皱眉。
    “阿迟,妈从中州城的名媛淑女中,挑出一些佼佼者,你看看有没有合眼缘的。”沈夫人笑着说道,眼神温柔的看着儿子。
    沈家虽然有三个孩子,但儿子只有一个。
    沈迟病的那几年,沈夫人每天提心吊胆,如果沈迟无后,那么偌大的家族企业将由侄子们继承。
    真是笑话,婆家的侄子们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就算把家业全部败光,也不会留给他们。如今沈迟的病好了,算是绝处逢生,谢天谢地,那么首要的任务就是给他娶一房好媳妇,延续子嗣。
    “妈,你真是……”沈迟有些烦躁扯下领口,“我这才刚下飞机,你就急不可耐了,还搞这么大的排场,你以为是皇帝选妃啊!”
    “呵呵,皇帝也没有我儿子重要。”沈夫人疼爱的帮儿子整理了一下发型,压低声音道,“阿迟,这些女孩子都是干净清白的黄花闺女,一个个清纯的跟天山雪莲似的,就算不好吃,娶回家也好看啊!”
    “我都不喜欢,让她们走!一个个好像嫁不出去似的,集体上门,真低级!”沈迟怒斥完,很不给面子的迈上楼梯。
    这些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女人,让他反感,他喜欢安晓棠那种从不化妆、也没有心机的女人。
    “哇,迟哥哥好酷、好帅、好炫啊~”女孩们见沈迟气场冰冷,反而更仰慕了,眼里都冒出红泡泡。
    猛虎就是猛虎,不管傻了十年还是二十年,一旦回归山林,就会成为威风凛凛的王。
    “实在是轻浮!”沈迟砰的一声关上门,不理会那些喧嚣。
    他丢掉外套,往柔软舒适的大床上一躺,手脚摊开,目光直直的看向天花板。
    自从安晓棠走后,他的房间就重新装修了,里面关于安晓棠的一切都被丢弃或者焚烧了。
    唯有天花板上的顶灯,还保存着一些记忆。
    以前,他和安晓棠经常并排躺在床上,看着顶灯散发绚丽多彩的光芒,一起数星空灯影射的星星……
    以后也许再也没人陪他做这么幼稚的事。
    沈迟缓缓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安晓棠的一颦一笑来。
    自从在萧圣的婚礼上,她被弟弟带走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了。
    她曾经那么的依赖他,连走路都要拽着他的衣角,胆怯的像只林间小鹿,稍有点动静,就会躲在他的身后。
    不知现在还有没有这么一个男人,可以让她依赖?在她害怕了、没有安全感了的时候,把她揽入怀中?
    虽然她的弟弟很疼她,但也无法充当这个角色吧?
    安晓棠,你过得好不好?
    到底好不好……
    沈夫人端了一杯枸杞水,推开了儿子的房门。
    见儿子睡了,她轻轻放下枸杞水,小心翼翼的给儿子盖上蚕丝薄被,凝着儿子俊美的容颜,若有所思……
    既然儿子不喜欢这种相亲模式,那么她就换一种模式,搞个选美大赛,选出一个容貌、学识、品行都顶尖的大家闺秀,跟他相亲。
    无论如何,争取今年把婚事办了。
    萧家已经有三个孙孙了,言小念生孩子比下蛋还容易;宫家也有两个孙孙了,小薰和炫默还没结婚,结完婚保准还会再生。
    楚家的昱晞和明药也已经订婚,怀宝宝是分分钟的事……唉,就沈家落后了。
    ……
    也许是时差的原因,沈迟一直睡到夜里才醒,晚饭也没吃。
    他有些口渴,站起来把桌上的枸杞水喝了,然后拉开窗帘往外看。
    天空下雨了。
    晕黄柔和的灯光下,细雨如丝,落在芭蕉叶上,微风摇动,一颗颗璀璨如珠。
    安晓棠就喜欢听雨落在芭蕉叶上的声音,不知她家有没有种芭蕉树?
    门外,管家一直在候着,听到房里有动静,他敲了敲门,“少爷,您现在用餐吗?”
    沈迟的思路被打断,有些不悦,“不吃,你去睡吧,不要再打扰我。”
    “是,少爷。”管家如获大赦,看了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五十分了,再过三个钟头就可以吃早餐了。
    沈迟再也睡不着了,他冲了个澡,披着浴袍来到酒柜前,拿出一瓶典藏的红葡萄酒,走动落地窗前的圆桌坐下,一边看雨,一边喝酒。
    看似潇洒,可满心的愁绪挡不住,眼神也充满失恋的忧伤。
    如果安晓棠还在……
    唉,两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自己还想着人家作什么?
    沈迟更加烦恼,拼命灌酒。
    喝着喝着,他突然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从景观树旁边闪了过去,胆胆怯怯的,有些像安晓棠。
    是她吗?
    沈迟心头一颤,立刻放下手里的杯子,转身走出卧室,甚至连鞋子都没换,穿着室内的软底拖鞋,就踩在了院子里的大理石地面上。
    肯定是安晓棠,他确定。
    因为安晓棠最喜欢穿白衣,她说白衣是检验是否干净的唯一标准,因为稍微有一点污渍就能看出来。
    她曾被男人轮过,她害怕污垢。
    安晓棠肯定离不开他,这会终于找来了,真可怜。
    沈迟眼眶有些发红,淋着细雨,沿着偌大的庭院仔细的找了好几圈,却没发现安晓棠的踪迹。
    此刻已经快五点了,天空泛起了鱼肚白,佣人们很快就会起床。
    如果安晓棠被他们先发现,肯定要报告给母亲,到时母亲肯定会辱骂她……
    沈迟急了,双手拢在嘴边,低声喊道,“晓棠,你在吗?”
    好像哪里传来一声窸窸窣窣的声音。沈迟站在雨里,微微侧头聆听,终于听出声音是从一间花房门口传来的。
    对,安晓棠喜欢花,她一定是趁着天不亮,把她喜欢的那几盆花抱走的。
    沈迟赶紧跑过去,果真发现了白色的身影。
    他的心跳加快了,眼睛里都是喜悦,唇角也勾了起来。他想问问她过得好不好,可是却胆怯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默默的站着。
    几秒后,他脸上的笑容却消失了。
    他看清那白影不是安晓棠,而是一条白色的巨型贵宾犬,应该是小妹沈晚养的。
    母亲不准养狗,她就偷偷的养在花房处……
    沈迟伤心极了,失魂落魄的往回走,鼻子莫名酸酸的难受。
    他真蠢,安晓棠怎么会到这里来?她胆子那么小,这次遭到抛弃,一定不敢出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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