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梅雨季,但因为入夜后,没有了太阳的照射,终于是比午时要凉爽上了许多。这会儿子刚过了戌时一点,每家每户,亮起的窗灯内,多是等劳作了一日的丈夫,胡闹了一日的孩子回家吃饭的贤妻良母,叶长青也不例外。
早早就埋头在厨房里忙活了一整个下午,做了几道今天跟自己娘亲刚学会的新菜色不止,因一直记着昨日晚上临睡前,吴桂深捏着刚脱下金丝眼镜,两边还残留着两道浅浅的红印的鼻梁,嘟囔着眼睛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总是又干又涩,还疼,有时候坐久了,起身,看东西会一阵眩晕,有重影,所以今儿末时一刻到前就跟赶着去投胎一样的,拉着厨房里一向专门给自己打下手的柔姐就冲到了位于菜市场最里面,开在一条巷口的转角处,一家只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开门做生意,整个广州城卖鱼卖得最新鲜,最好吃,品种最多最丰富的毛记鲜鱼铺去排队买了三条皖鱼,准备晚上一条清蒸,一条红烧,还有一条,由娘亲在一旁亲自指点,搞点新做法,切块糖醋。
其实照平常来,买两条已经很够吃了,毕竟这三爷俩,除了二叔吴云昌,每天只要到饭点都饿得跟是天没吃过饭的流浪饥民一样,狼吞虎咽,连吃四碗饭还不见饱肚以外,吃得又都不是很多,不过今天不同,家里来了客人,而且还是稀客之中的稀客,加上叶长青自从知晓自家傲娇,一刻不端着说话做事就浑身难受的儿子,居然难得也有了想要交心交命的杠把子兄弟后,就对着能把自己儿子收得服服帖帖的小兄弟特别的感兴趣。
后来在这位小兄弟意外受伤寄住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更是借着这机会,对他彻彻底底的观察了好一番,结果发现,这小男孩虽然年纪不大,心性却是比一般同龄阶段的孩子要通透很多,虽然仇富心理多了点,但知恩图报,受惠于你的,绝不拖到明日还,即便如今还不了,也只要你用得着的地方,随传随到,品行也好,至少叶长青是没见过这么小的小男孩,浑身是伤,血把原本白色的衣服都染成了黑色,差点被人给打到残废了,还能一脸淡定自若地问自己茅房在哪儿的?
一句话,叶长青对林微汀实在不能太喜欢,太满意了,要是他是个姑娘家,她绝对敢打包票,自己肯定会冒着被吴桂深数落的风险赶紧把他拉过来做自己未来的小儿媳妇了。
毕竟童养媳,在现在这个年代,不要太普遍了。
“夫人,你看吧!我刚才在集市的时候就拉着你了,让你别买那么多,你看看这一大桌子的都是些什么啊?做了这么多,剩下的等会儿要怎么处理?就算能分给丫头和姥姥,咱们家的也没有哪个丫头姥姥胃这么大啊?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柔姐把在灶上已经煮好的白饭拿起,放好后,扭头看了看厨房外,饭厅旁落地窗映着的天色,琢磨着老爷,二爷和少爷快回来了,平常再晚,也不会错过饭点太多的,所以便打算找几个碗先把饭盛起来,这样等三位爷儿回来,就能立刻开饭了,可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还是没见着常用的那套明明刚刚她还记得自己洗过的碗具踪影,这才想起,夫人刚才好像把碗都拿出去了,遂便转身朝外走了出来。
吃饭的碗当然是会跟装着饭菜的盘子摆在一起,这没毛病,所以顺着碗不经意瞥见满大桌子,摆得简直连一点空隙都没留下的圆盘,且每个盘子上的菜多得跟堆了一座座小山丘一样的菜肴,也是理所当然的。
叶长青闻言,莞尔一笑,从一锅煲煮正到火候,只是稍微打开锅盖,便能送开一阵喷香的花旗参乌鸡汤中抬起头来,看向柔姐,“柔姐,我不刚跟你说过吗?怎么又忘了?今儿晚上不一样,有客人要来,所以多做一点也没什么,绝对吃得完的,你就放心吧!即便吃不完,剩我也会跟你保证剩下的分量足够分给这个丫头姥姥兄弟,吃饱但绝不勉强吃撑的。”但握着汤勺的右手依旧未曾停下来过,准确无误地给每一只一旁丫头递过来的瓷碗内添上汤水,夹进几块绕着人参丝的鸡肉,再好好的递回去,“好了,这碗,动作快点,老爷他们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夫人。”
丫头领了吩咐,刚接过汤碗,正准备按原位放回去,门外先是传来一阵开门声,接着就是用力的摔门声。
嘭的一声,震天响,劲儿大得说是整间屋子在那一刻微微震动了两下都绝对不过分,所以吓得丫头一时手滑将汤碗打碎在地,叶长青也并未对其过多责备,只嘱咐一句收拾时,仔细别让玻璃刺划伤了手就拉着皱着眉头觉得这样不行,做错事了就该好好说教说教,否则以后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无论做什么都一板一眼,严厉程度有时候连叶长青见了都怕的柔姐,侧身,绕开挡在面前被自己的失误吓得魂没定下来,还有些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的丫头,朝方才摔门声音传出来的玄关处,快步走去。
这暴脾气,以叶长青长年待在这个家的经验来看,绝不会是自己的丈夫吴桂深。也不会是二叔吴云昌,他这人性情一向随和,即便有再大的火气,也很少会用身边的物件来作为发泄的工具,顶多就是对着她抱怨一两句,连私底下骂人都是少之又少的。更加不可能是今儿晚招待的贵客,也不说每个月了,每年来吴家做客的次数,五只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的林微汀,他对自家每一个人一向都是敬重为先的,多半句话都不敢随便胡乱发表意见,何况这还是在自己家里,摔得也是自家的东西,以林微汀与人相处立刻变得有些变扭的性格来看,根本没那个厚脸皮做出这样引人注目的事情来。所以就只剩下自己那温文尔雅的时候是真的很温文尔雅,但要真发起火来的时候,比谁都暴跳如雷的吴书齐了。
早早就埋头在厨房里忙活了一整个下午,做了几道今天跟自己娘亲刚学会的新菜色不止,因一直记着昨日晚上临睡前,吴桂深捏着刚脱下金丝眼镜,两边还残留着两道浅浅的红印的鼻梁,嘟囔着眼睛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总是又干又涩,还疼,有时候坐久了,起身,看东西会一阵眩晕,有重影,所以今儿末时一刻到前就跟赶着去投胎一样的,拉着厨房里一向专门给自己打下手的柔姐就冲到了位于菜市场最里面,开在一条巷口的转角处,一家只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开门做生意,整个广州城卖鱼卖得最新鲜,最好吃,品种最多最丰富的毛记鲜鱼铺去排队买了三条皖鱼,准备晚上一条清蒸,一条红烧,还有一条,由娘亲在一旁亲自指点,搞点新做法,切块糖醋。
其实照平常来,买两条已经很够吃了,毕竟这三爷俩,除了二叔吴云昌,每天只要到饭点都饿得跟是天没吃过饭的流浪饥民一样,狼吞虎咽,连吃四碗饭还不见饱肚以外,吃得又都不是很多,不过今天不同,家里来了客人,而且还是稀客之中的稀客,加上叶长青自从知晓自家傲娇,一刻不端着说话做事就浑身难受的儿子,居然难得也有了想要交心交命的杠把子兄弟后,就对着能把自己儿子收得服服帖帖的小兄弟特别的感兴趣。
后来在这位小兄弟意外受伤寄住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更是借着这机会,对他彻彻底底的观察了好一番,结果发现,这小男孩虽然年纪不大,心性却是比一般同龄阶段的孩子要通透很多,虽然仇富心理多了点,但知恩图报,受惠于你的,绝不拖到明日还,即便如今还不了,也只要你用得着的地方,随传随到,品行也好,至少叶长青是没见过这么小的小男孩,浑身是伤,血把原本白色的衣服都染成了黑色,差点被人给打到残废了,还能一脸淡定自若地问自己茅房在哪儿的?
一句话,叶长青对林微汀实在不能太喜欢,太满意了,要是他是个姑娘家,她绝对敢打包票,自己肯定会冒着被吴桂深数落的风险赶紧把他拉过来做自己未来的小儿媳妇了。
毕竟童养媳,在现在这个年代,不要太普遍了。
“夫人,你看吧!我刚才在集市的时候就拉着你了,让你别买那么多,你看看这一大桌子的都是些什么啊?做了这么多,剩下的等会儿要怎么处理?就算能分给丫头和姥姥,咱们家的也没有哪个丫头姥姥胃这么大啊?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柔姐把在灶上已经煮好的白饭拿起,放好后,扭头看了看厨房外,饭厅旁落地窗映着的天色,琢磨着老爷,二爷和少爷快回来了,平常再晚,也不会错过饭点太多的,所以便打算找几个碗先把饭盛起来,这样等三位爷儿回来,就能立刻开饭了,可翻箱倒柜的找了半天,还是没见着常用的那套明明刚刚她还记得自己洗过的碗具踪影,这才想起,夫人刚才好像把碗都拿出去了,遂便转身朝外走了出来。
吃饭的碗当然是会跟装着饭菜的盘子摆在一起,这没毛病,所以顺着碗不经意瞥见满大桌子,摆得简直连一点空隙都没留下的圆盘,且每个盘子上的菜多得跟堆了一座座小山丘一样的菜肴,也是理所当然的。
叶长青闻言,莞尔一笑,从一锅煲煮正到火候,只是稍微打开锅盖,便能送开一阵喷香的花旗参乌鸡汤中抬起头来,看向柔姐,“柔姐,我不刚跟你说过吗?怎么又忘了?今儿晚上不一样,有客人要来,所以多做一点也没什么,绝对吃得完的,你就放心吧!即便吃不完,剩我也会跟你保证剩下的分量足够分给这个丫头姥姥兄弟,吃饱但绝不勉强吃撑的。”但握着汤勺的右手依旧未曾停下来过,准确无误地给每一只一旁丫头递过来的瓷碗内添上汤水,夹进几块绕着人参丝的鸡肉,再好好的递回去,“好了,这碗,动作快点,老爷他们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夫人。”
丫头领了吩咐,刚接过汤碗,正准备按原位放回去,门外先是传来一阵开门声,接着就是用力的摔门声。
嘭的一声,震天响,劲儿大得说是整间屋子在那一刻微微震动了两下都绝对不过分,所以吓得丫头一时手滑将汤碗打碎在地,叶长青也并未对其过多责备,只嘱咐一句收拾时,仔细别让玻璃刺划伤了手就拉着皱着眉头觉得这样不行,做错事了就该好好说教说教,否则以后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无论做什么都一板一眼,严厉程度有时候连叶长青见了都怕的柔姐,侧身,绕开挡在面前被自己的失误吓得魂没定下来,还有些傻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的丫头,朝方才摔门声音传出来的玄关处,快步走去。
这暴脾气,以叶长青长年待在这个家的经验来看,绝不会是自己的丈夫吴桂深。也不会是二叔吴云昌,他这人性情一向随和,即便有再大的火气,也很少会用身边的物件来作为发泄的工具,顶多就是对着她抱怨一两句,连私底下骂人都是少之又少的。更加不可能是今儿晚招待的贵客,也不说每个月了,每年来吴家做客的次数,五只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的林微汀,他对自家每一个人一向都是敬重为先的,多半句话都不敢随便胡乱发表意见,何况这还是在自己家里,摔得也是自家的东西,以林微汀与人相处立刻变得有些变扭的性格来看,根本没那个厚脸皮做出这样引人注目的事情来。所以就只剩下自己那温文尔雅的时候是真的很温文尔雅,但要真发起火来的时候,比谁都暴跳如雷的吴书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