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剧情的画风越来越奇怪了。这两个穿风衣拿手提箱的人不就像是搜查官吗?明明上一秒的故事还是《杀手秘闻》,现在就变成《伦敦食尸鬼》了吗?
    而被称为开膛手的养父,看见对面的二位严阵以待的姿态,神情也更加认真起来,他丢掉手上的塑料袋,将烟斗好好地放进了木盒里,然后以只有他和唐且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不要让别人知道我和暮暮的关系。”
    说完,他形如闪电的冲向了对面。
    大战一触即发。
    ☆、第72章 一百种死法20
    搜查官和食尸鬼的战斗异常的激烈,短短数分钟,原本装修精致的客厅已经被毁的不成样子。
    唐且站在最角落的地方,因为他们的速度十分的迅速,他基本上看不清几人之间的动作,再加上时不时溅起的碎片十分影响他的观察。
    此时的林暮的养父双眼赤红,右手自肩部沿着手臂盘绕着红色的丝带状物体,白色的衬衣上沾染着斑斑血迹。
    此时,柴郡猫不知不觉的出现在他身边:“我们快点走吧,如果壁炉毁掉了,想走也走不掉了。”它递给了唐且一把飞路粉。然后自己率先洒下飞路撤退。
    而唐且捧着那把飞路粉看着又看了几眼状况,最后头一扭,将飞路粉撒进了壁炉。
    “对角巷!”
    几面后,唐且回到了对角巷中的那家杂货铺里。
    此时唐且满脑子都是林暮的养父是食尸鬼,而且好像还是当年轰动英国的连环杀手?
    柴郡猫脸上的笑容仿佛是为了庆祝他们事情的成功。“事情已经解决了,我们回去吧。”
    可唐且却没有半点解决一件事情的轻松感,他不知道林暮的养父会不会安然无恙,实际上,林暮的养父作为一个曾经杀人无数的食尸鬼,唐且觉得祝福他平安度过一劫立场好像有点不对。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出事了,他们这一趟不就白跑了吗?
    “你在想些什么?”柴郡猫见唐且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问道。
    唐且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没想到柴郡猫却是回答:“没关系,已经成功了。”
    “我还想问一下,林暮到底知不知道真相。”唐且想起柴郡猫知道他喜欢吃内脏,那应该就是知道些什么的。于是他低头看着柴郡猫。
    “这个我也不清楚。”柴郡猫的用爪子抹了抹脸,“大部分时间还是白兔先生陪伴在他们身边的。”
    唐且一刹那间还思考过林暮究竟是不是人类,但是一想到白兔先生说她是爱丽丝,那么假如再拥有食尸鬼的特性那也的确是太恐怖了。
    “好了,不用担心这些。”柴郡猫绕着唐且走了一圈,尾巴不住的左右摇摆,“如果你是在担心林暮知道他养父的事情的话就不用担心了,他原本就没打算让林暮再见到她。”
    “什么?”
    “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特地把你带到这里的壁炉来吗?”
    “因为你没有飞路粉?”唐且要是没记错,其实回来的飞路粉也是柴郡猫去的时候拿的。
    “……”柴郡猫瞬间无语,“是你那个地方的壁炉根本没有办法到。”
    唐且很快领悟了重点,“你的意识是说其实他不住在我们的世界中?住在巫师界?”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不过也不是巫师界,而是在另一个世界,大概那才是他原本的归宿吧。好了,我们走吧。”
    柴郡猫似乎对林暮的养父的遭遇一点也不关心,他所在意的就是林暮的安危是否时受到危险。
    唐且跟着他离开了对角巷,最后回到了家里,在进小区前柴郡猫就选择了隐身不见。他前脚刚迈进去就看见了一个非常不想看见的人。
    “哟!这不是唐编吗?好久不见,可想死我了呢?”金闪闪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了这句热情的寒暄。
    “我可一点也不想你。”
    “别这样啊。”金闪闪走上前,作势要拥抱唐且,“你可是狠狠地帮了我朋友一把啊。”
    唐且一听就知道肯定是夏觉的事情。“夏觉怎么了?”
    “他现在对交际可是非常的感兴趣啊。”金闪闪在交际上下了重音,以此表明此交际非彼交际。
    原本唐且心情还有点沉重,结果一看见金闪闪瞬间就没有了。“所以呢?”
    “所以啊……”金闪闪笑容愈加的灿烂,语气却是越加的愤怒:“他现在没有回山里,而是去了Destiny啊……你知道这个地方吧……”
    “听说过。”Destiny是高斯市规模最大的酒吧之一,就在酒吧一条街上,这家店的销售理念也是很优秀的,这是一家提供公关陪聊的酒吧。唐且倒是没去过,不过听林晚晚说过,林晚晚之前说过比较喜欢和里面排名第二的男公关聊天来着。
    “所以他现在是在上班吗?那很不错啊,不用游手好闲。”说到游手好闲,唐且特地看了一眼唐且。
    “我次奥……你知道他们族人知道夏觉到我这儿之后决定去当男公关我的下场会有多惨吗!”金闪闪秀气的脸都要被怒气弄扭曲了。“简直就是噩梦啊!他们族人一个个都是能够把死的说成活的,活的说不喘气的大神啊!”
    “其实我觉得有个人追求也是很不错的。”唐且说的一本正经,“立志成为夜王也是很不错的。”
    “别给我转移话题!就是因为他上次据说特地跟你施展了一下那什么结果没成功,他就和这个杠上了,他还跟我说等他成为了那里的第一名就会来找你!”
    唐且面无表情,“不用了,替我转告他,我已经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爱他爱得死去活来,已经到了分分钟可以为他去承包鱼塘的地步。”
    “你有种在这儿说,有种你去和他说啊!你要这么一说没准他就觉得已经到了人生巅峰老老实实回山里呢!”
    “你觉得有用吗?大部分的妖怪到了城市难道不是连流忘返?”
    “才没有!”金闪闪吐槽道:“空气太差,噪音太多,而且人类心太脏,比如你这样的。”
    “虽然你这么说,但是你不能否认的是,这样的城市也是拥有独特魅力的。”
    金闪闪听后也是无言以对,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唐且的确道出了一个真相,的确有的妖怪会选择重返自然,但更多的是选择留在社会之中。被浮华迷乱眼的,又怎么会只有妖怪呢。
    “你摸着良心说!这和你有没有关系!”
    唐且回答的倒是干脆,“有!”
    “那你打算怎么办!”
    “真心祝福他完成心愿,成为NO.1。”夏觉的天赋技能完全就是一个金手指。
    “……我怎么总觉得那么怪啊。”金闪闪无可奈何的叹口气,她又不可能让唐且对夏觉爱的要死,她放下心中的心思,感觉闻到了一股味道,她抽了抽鼻子,向唐且那里靠近了一些,“你身上怎么会有血腥味啊。”
    “刚才去超市买了菜。”
    “不是动物血啦,是人血。”金闪闪捂住了鼻子,向后退了几步,“好重的味道啊。”
    唐且看金闪闪的表情并不像在作假,而是真的很受不了他身上的气味似得,他也仔细的嗅了嗅,并没有发觉任何气味。最后金闪闪捏着鼻子说:“算了,等你下次弄干净身上的气味我再来和你详谈这个事情吧。”说完她就跑了。
    唐且也搞不清楚自己身上到底有没有味道,等他回到公寓下意识的去了十楼,等到了门口才想起来自己在沈钦家借住来着。
    于是他又去了楼上,他回去的时候,沈钦正在房间里午睡,餐桌上还留着饭菜,看分量应该是特意给他留的。唐且将饭菜热了热然后吃了,吃完恰好沈钦醒了,听到外面的动静出来了。
    “回来了?”
    “嗯。”唐且站起来收拾碗筷,“午睡完了吗?”
    沈钦就靠在门边看着他,“嗯,平常也就睡一个小时。你的事情都忙完了?”
    “应该吧,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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