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会提前告诉你。”
    白纨素缓缓睁开眼睛,盥洗室的水声正好停了。
    刚才又做梦了。
    这段尘封的旧事总是会出现在梦境里,不知道已经多少年。
    当年还叫陈菀的那个小姑娘,被表姐林纨“捡”回了家。早年丧偶的妈妈要生活,在他们那种海滨小镇,带着拖油瓶改嫁是不行的。一个普普通通的早上,妈妈给她留下一个鸡蛋、一碗粥之后出了门,就再也没回来。
    独自在空荡荡的老屋呆了两天,林纨骑着自行车来到了陈家。一见到小姑娘,就一把抱住了她。
    “阿菀长这么大了?还记不记得姐姐呀,姐姐可想你了。”
    比自己大十岁的姐姐是舅舅家的独生女,漂亮又爱笑,是远近闻名的美人。
    她怀抱温暖极了,比妈妈的怀抱还要温暖、似曾相识。她的香味和温度,令人昏昏欲睡。
    舅舅林俊勇和舅妈薛铃在商店街开一家小批发商店,不光忙碌,生意也是艰难维持,姐妹两人在家,相依为命。
    都说长姐如母,可林纨对她比亲生妈妈还要温柔。
    有时候,她实在搞不清从小缺乏母爱的自己到底把林纨当成了姐姐还是妈妈,也不明白为什么林纨对她这么好,是世上唯一真正的亲人,却从她生命中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刚刚不是叫你出去了吗?你怎么还没起来?”
    钟楚寰没好气的声音从头顶传来,白纨素迷迷糊糊,发现自己在梦醒时分神游天外,又睡过去了。
    怪只怪这张床太舒服了。学校的硬板床经常把她细瘦的胳膊腿硌得又麻又疼,就算铺了一层垫子也无济于事,这么干净又柔软的床铺她已经很久没有享用过。
    “都晚上八点半了,你这个人生活习惯怎么这么差?”
    他这张嘴、这张嘴!白纨素心里的火腾地一声烧了起来,立马就醒了。
    她干脆把被子裹紧了些,身体还滚了滚,像茧一样躺在床上叫嚣:“我这个人怎么着?我困我要睡觉,别人的生活习惯好不好还要你管?”
    钟楚寰穿着浴衣,叉上腰,理直气壮:“别人我管不了,但我的床是我的私人地盘,我的地盘我就有权收拾。”
    白纨素裹在被子里,一双眼睛的视线正好落在他微微敞开的衣襟那儿。一道水珠顺着脖子,沿着锁骨、胸前浅浅的线条,一直朝着若隐若现,平坦而结实的腹部一顿一顿地滑落。
    不知道是什么反射,她吞了一下口水。
    “行,你睡吧。”他抄起刚放在椅背上的换洗衣服,“我去客房睡,柜子里有洗漱用具。”
    钟楚寰把灯一关,门也带上,头也不回地下了楼,自己收拾客房去了。
    这丫头真讨厌。一般人就算没有洁癖,多少也会认床吧?她在别人睡过的床上滚来滚去,就不怕脏吗?
    房间暗下来,只有窗外路灯透过纱帘投下的光,让房间朦胧透亮。白纨素裹着薄被蚕蛹似的躺在床上,莫名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仿佛他没跟自己抬杠作对,刚才的一切就像自讨没趣一样。
    悄悄爬下床,白纨素忍着腿疼跳到门口,打开房门往一楼探了探。
    一楼客厅与楼上一样,也笼罩在一层月白色的淡雅路灯灯光之下,只有客房虚掩的房门透出微弱的黄光。
    白天入住的时候她莫名觉得这栋房子有点亲切,却也说不上哪里让她似曾相识,分明这里的家具都复古而雅致,房间干净整洁,木地板平整而光可鉴人。她从小到大从并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
    钟楚寰看上去年纪不算太大,却在大公司做高管,穿的住的也蛮讲究。不知道他是什么家庭出身?说不定是有钱人家、留学海归之类,多半养尊处优吧。
    她和姐姐林纨一起住过八年的那个家是三十余年前建成的老塔楼。家具都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便宜二手花梨木,房子不大却干净、温馨。舅舅林俊勇是潜水教练,舅妈薛铃原先是护士,一家人从海滨小镇搬到县城后,夫妇二人在城中心的商店街开了一家批发商店,早出晚归地做起了生意。
    这条总是飘着肉包子、鱼丸香味,笼罩在老树荫下热热闹闹的商店街,半新不旧的居民楼,夏天的彩色冰棒和透明凉鞋;舅舅的白色面包车、鱼竿和海滨小镇的沙滩,还有亲爱的姐姐亲手做的甜粥,曾是她对这个世界的所有认知。
    那个叫陈菀的小姑娘就在一片片肆意挥洒的阳光下如同深巷里无人问津的树木一般野蛮生长。
    家里出事后,她无家可归,在程若云的关照下去了寄宿学校,假期就借住在对街的程若云家,深居简出。
    睡别人家的床寄人篱下,对她来说早已成了习惯,从小没经历过生活坎坷的人也许并不知道,在哪里都能安然睡着,就像生生不息的野草一样,随便丢弃在什么地方都能扎根、向阳、放肆而坦然地生存,也算是一种本事。
    今天穿过的衣服已经满是尘土了,明天再想穿必须洗一洗。刚才趁卧室里的盥洗室门打开,白纨素偷眼看见这屋里的浴室还挺大,里面有储物柜、洗衣机和烘干机。
    她可是个体面姑娘,趁那家伙睡觉,必须得洗个澡,把自己收拾干净。
    钟楚寰白天出门时给她留了轮椅和拐杖,不过她不屑于用那些东西。一条腿怎么了?路照样走,人照样揍。
    好在白纨素还不至于躺在床上动不了身,医生说她的右小腿只是很轻微的骨裂,可以不用打石膏,但需要静养两周、等浮肿消去再复查,才能确认是否能正常活动。
    尽管昨天她碰瓷魏璇算计得精准无误,也多亏了自己刻苦训练三年,身体够敏捷够结实,否则确实是太危险了。但赌上这点风险能离目标更进一步,也算值得。
    她把门小心翼翼反锁上,一蹦一蹦进了浴室打开灯。
    钟楚寰房间里的浴室很大,分里外两间。外间是卫生间,洗手台在外面;里间是浴室,淋浴和浴缸分开,洗衣机和烘干机在正对门的位置,上方是储物柜。
    这么豪华的设施就他一个人用?实在太浪费了……可白纨素看着新鲜,好像在这个浴室里迷了路。
    她内心暗暗自尊了一句:“你可是要见大世面的人,决不能这么没见识。”
    浴室被收拾得很干净,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檀木与果香混合的香味。她打开淋浴花洒,温度适宜的热水扑面落下。在这花洒下面淋浴舒服极了,白纨素闭着眼睛享受了好久,才想起洗发水和沐浴露。
    钟楚寰家的沐浴用品摆放在淋浴间墙上的格子里,是用黑白两个瓷质按压瓶分装的。一瓶檀木香味,一瓶果香味,白纨素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算了,凭感觉来吧,用什么洗都一样。白纨素把檀木香味的揉在头上,果味的打在身上,一通乱洗之后清清爽爽。
    浪费了钟楚寰家许多水之后,她围上干净柔软的浴巾,把随身衣物扔进洗衣机、亲手洗了内衣,又从储物柜里找出一套新的洗漱用品。
    一系列事情忙完回到卧室,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已经晚上十一点钟了。
    白纨素这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换洗衣服,要是拿掉了身上这条湿漉漉的浴巾,就只能再光着睡了。
    浴室里的烘干机太高级,她见都没见过,研究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使用。如果明早起来那家伙在外面用烦人的口吻啰嗦叫门,难道要裸着去开?
    或者在她睡着蹬了被子的时候突然毫无征兆地闯进来……自己这身娇艳欲滴的少女美色可值钱了,绝不能在他这浪费。
    还是得先找一件什么东西穿着睡觉,安全。
    她打开钟楚寰床前的落地灯,随手拉开房间里的衣柜,一股衣物芳香剂的清凉味道扑面而来,正是白纨素在医院里闻到过的那股气息。
    他这衣柜真是素净。里面的储物格空旷得能发出回音,其中一格整整齐齐叠放着几件衬衫,另外几格分别放着些盒子,盒子里是腰带、领带、别的小配饰……简直浪费空间。
    一边的挂衣杆挂着西装外套,另一边只挂了几个衣架、一件睡袍。
    白纨素随手把那件睡袍扯下来一披,发现根本无法合身,长得都盖到了脚面,穿着这东西夜晚下地闹不好都得摔跤。她烦躁地把它随便一搭挂回衣柜,从储物格里扯出一件衬衫抖开,发现正好盖到大腿。
    这件白色细格纹的衬衫好像刚刚洗过不久,还散发着淡淡的消毒水气息。虽然有点嫌弃,但穿在身上意外觉得安心了很多,仿佛整个人都干净了不少。
    “行,就这件了。”
    白纨素一点儿也不客气,把她那细瘦的胳膊伸进长长的衬衫袖子里,这件熨得平整的衬衫在她瘦小的身体上立马蜕变得十分邋遢。
    她草率地扣了胸前的几个扣子,穿着新翻出来的“睡衣”大摇大摆地爬上了不属于自己的床。
    正准备关灯,眼神猛地落在了工作台前原先还挂着那张照片的地方。
    那张她睡得迷迷糊糊时看到的照片,在曾经的家里也看到过。
    林家有一本旧影集,其中就有这张编码“ce60”的白船照片,但照片上的人物是舅舅林俊勇和舅妈薛铃。
    在那张照片里,舅舅和舅妈笑容灿烂。钟楚寰工作台上的那张照片里也有林俊勇,他穿着和自家那张照片里一模一样的短袖t恤,皮肤晒得黝黑,正在拉船。
    舅舅是已经去世的人,还是“畏罪自杀”。白纨素看过舅舅和舅妈乘坐的面包车被打捞上来的现场照片,相似的记忆被强行关联在一起,她不由吓得惊声尖叫。
    钟楚寰怎么会有同一个场景下的照片?这未免也太巧了吧?
    她记得照片被钟楚寰随手取下,夹进了桌上的一本书里,书现在还躺在书桌上。
    作者有话要说:  讲点感情戏了,大家轻松看了
    第8章 充分代表你的幻想
    白纨素从床上返身下来,蹑手蹑脚来到书桌边。那本书还在,封底朝上放在桌子上,崭新的精装,封皮是黑色的,看装帧有些眼熟。
    她把书本轻轻拿起翻到正面,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正是自己最为熟悉的那本《康斯坦特推想》,还是精装版。
    白纨素手里那本也是精装,她自认为已经很爱惜、保护得很好,但边角也已经略有磨损变色,不像钟楚寰书桌上这本还这么崭新。
    她轻轻翻开还有些涩涩的封面,见扉页上用黑色钢笔写着两行劲秀的字迹:“赠我亲爱的evan,途恩。”
    途恩就是作者的笔名。这本已经绝版不少时候的书,他居然拥有精装签名版!白纨素简直把嫉妒写在了脸上。
    书的作者行文凝重优美,文笔时而扣人心弦,时而轻松幽默,妙语层出。可见是个聪明睿智又灵魂有趣的人,跟死气沉沉的钟总监绝对不是一个风格。
    然而签名里的evan到底指的是谁?这本书白纨素看过无数遍,主角神探爱德华的黄金搭档就叫艾文·克劳尔。
    作者显然把自己当成了书中的神探,把书赠给了自己心目中的好伙伴。如果这签名就是给他的,难道他正好认识书的作者,还和作者是好朋友?
    那钟楚寰究竟何德何能,能和自己的偶像并驾齐驱!白纨素气得质壁分离。
    这本精装书还崭新完好,就像刚刚拆封一样,他显然没怎么翻过。既然都不喜欢看,作者凭什么要给他签名?白白浪费了感情。
    白纨素心里涌出一个念头:用自己那本精装书偷换这本,反正这个钟楚寰从来不看,也不会发现。
    可惜她随身的行李不在手边。等腿脚稍微方便,她得找个机会溜出去,到康哥酒吧把她的书包给取回来。
    翻了翻书的内页,白纨素找到了那张旧照片。和自己刚睡醒时看到的一样——就是那条船,照片里的其中一人正是林俊勇。
    同一个场景,同样的人物,只是这照片看上去已经过了不少年了吧?舅舅林俊勇去世那年的容貌比这要苍老多了。
    借着落地灯微弱的灯光,白纨素看见照片的一角写着几个小字——6.20海上事故。
    照片的质地看起来很新,用的是新相纸。但以它的清晰度判断,却更像一张复制品,连手写的几个字都是印上去的。
    钟楚寰说这是他朋友的摄影作品。或许他真有这么一位朋友?一模一样的绝版书,一模一样场景的旧照片……白纨素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曾有过什么交集,或者在哪里见过。
    但他的容貌实在太特殊了,凭她的记忆力,就算曾经打过照面,她也不会没有一丝一毫的印象。
    她仔细看了看照片上舅舅当时的容颜,心头竟被埋藏了多年的疑云笼罩。
    白纨素把照片小心翼翼夹回书里,抚摸着光滑的、散发着淡淡油墨清香的封面。
    但愿这一切只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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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光初亮,东方的鱼肚白刚刚消退,少女的梦就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阿菀,开门呀。林纨托我捎个东西给你。”
    是原先住在林家隔壁的邻居顾嫂的声音。顾嫂走南闯北,往返于a市和小县城之间做生意,消息灵通,据说各种道上的人都认识不少。
    一听到姐姐的名字,少女腾地一声跳下了地,立马去开了门。
    姐姐已经快四年没回家了。
    沿海地方的小县城生活悠闲,大家平时都起得很晚。天色尚早,左邻右舍还都在睡梦中,也只有顾嫂这种喜欢奔波的勤快生意人能在这个点钟起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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