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之前,我得做一件事。”锋影转身望着山谷的入口,这里曾被单清布下结界,以防止被外人入侵,如今单清身已不知在何方,这结界的力量也在减弱,是以当时宋二和他的师兄都觊觎这山谷中的宝物,现在既然来到了这里,锋影自然不会就这样离去,他决定重新布下结界,虽然他以前从未过这样的事,功力也不如单清那么高深(这只是他自己的想象而已,事实上单清早已觉得锋影的能力不在她之下了),但是有乾天在此,稍微指点一下,他应该还是能够布个结界的。
事实上也是如此,锋影在乾天的指挥下,手忙脚乱的在这山谷中布了一个结界,顿时宋二便有些迷惑的看着这里,奇怪的说道:“咦?这里怎地变得阴森起来?河流也不见了。”
锋影看到宋二这幅样子,便知道结界的布置算是成功了。
布置好结界之后,锋影让宋二帮忙确认之后,这才放心的离开了垂暮山谷,此刻天色已经是正午了,而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一路北上,到达千里之外的王都所在地——香樱城。
就这样,锋影再一次踏上了从垂暮山脉到香樱城的旅途,这一次,锋影的心思无比的沉重,却又无比的轻松,在离开垂暮山脉之前,锋影细心的给自己装扮了一番,在宋二的从旁辅佐下,锋影由一个俊朗少年,变成糟老头子,猛的看去,还以为是乾天呢,而事实上,锋影也确实是以乾天为模板来装扮自己的,只是刻意的少了那么几分飘逸的感觉。锋影只想让自己不起眼,越不起眼对他越有利。
迈过高山,走过沼泽和荒野,渡过了大河,一直疾走了三天三夜,锋影和宋二才来到了距离香樱城百里之遥的一个小镇,此刻天色已晚,眼看着就要下雨了,锋影决定今夜就在此歇息一夜,明早起来早早的赶路。
在这一路上,宋二不住的向锋影祈求,求他收自己做个手下,而锋影也便顺势答应了他,因为这一路上看来,宋二对他们锋家,确实有着非比寻常的感情,这也许跟锋家的人对他的两次搭救有关吧,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说的大抵也便是这样的道理了。
小镇名曰夏庄,是一个比村子大不了多少的镇子,镇上只有一家小的不能再小的酒楼,酒楼二楼有几间极为简陋的客房,大概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就是这样简陋恶劣的条件,来此住宿的人还不少。锋影和宋二来投宿的时候,天还没黑透,老板居然就甩给他们一句客满,这让锋影心中不由得有几分气恼。一路上风餐露宿,三天三夜里,锋影几乎没有合眼,他满心以为今朝到了这个小镇,至少有床铺可以睡了,谁承想居然客满。
“你他奶奶的,居然敢对我们少爷这样不恭敬!”宋二对那老板骂骂咧咧,本来还欲动手,被锋影喝住了,何必呢?人家老板也没有做错什么,只不过是势利眼了一点。
不过那老板势利眼还不是一点半点,他眼见锋影和宋二一个是糟老头子,一个是容貌不佳,看起来十分猥琐的中年男子,穿戴又不咋地,身上到处都是泥点子(他们日夜兼程,身上能干净才叫奇怪了),因此也就没给他们好脸色看,说了一句客满,便让店小二将这两个人赶了出去,并落了灯,关了门,反正他也真是客满了,不如早早的关门歇息。
无奈之下,锋影和宋二只好在这陌生的小镇子里逛了逛,找了一家十分不起眼的早餐铺子,向那老板讨了一碗茶喝,然后打听何处可以落脚。
“在镇子东头,有一间破庙,你们若是胆大时,可以去那里试试看。”那老板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头,看起来白发苍苍,走路都有些颤颤巍巍的,却还要靠着早餐铺子养家活口,生活端的是不容易,因此锋影临走前特意多给了老板一点散碎银两,不想那老板千恩万谢,硬是塞了几块当日的干粮给锋影和宋二,然后又一直送到街口,都快看不见彼此身影了,锋影依旧能够听到身后传来那苍老的声音。
“老兄弟,若非万不得已,不要在那里寄宿!”那老头扯着嗓子拼命的吆喝着。
锋影和宋二走出去没有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他们停住脚步,回头一看,却原来是那个早餐铺子的老人家追了上来,锋影和宋二脚程好,走的快,可把这老人家一通苦追苦撵,等他走到锋影他们身边时,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了。
“老兄弟……别……别去……”那老板抓住锋影的胳膊,面色焦急的说道,“我见你也是个外乡人,那么大年纪了出门在外不容易,我就实话跟你说了吧,那破庙……闹鬼!”
“闹鬼?”锋影和宋二相互看了对方一眼,同时嘀咕着。
“老哥哥,您倒是说说,怎么个闹鬼法?”锋影笑吟吟的拍了拍那老人家的手臂,他这才发觉那老人家也不知是因为害怕呢,还是因为追赶的太匆忙,浑身竟然有些发冷并且还在发抖,拉着锋影的手就算隔了一层衣衫,也能感觉到湿漉漉的,全是冷汗。
“唉!”那老人家愣了愣神,叹口气,松开手,就蹲在地上,垂头丧气的说道,“别提了!”
看到这老人家这副样子,锋影隐约觉得,这里头有事儿,这个镇子不那么简单。
“没事儿,您说吧老哥哥。”锋影冲宋二眨了眨眼,于是宋二也跟在锋影身后帮腔。
“老人家,有啥事您就说罢!”宋二问道。
那老人家原本见锋影也是个白胡子老头,年纪一大把了,是不太想告诉他的,但是又看宋二年轻力壮(驭物师的年纪要比同龄人看起来年轻许多),也便不再隐瞒他们,遂断断续续的对锋影说出一个让人骇然的故事来。
原来这个老人家也非本地人氏,他早年间逃荒出来,来到这个镇子上,被早餐店家的老板救活,又留下做了个伙计,那老板见他诚实勤劳,模样又不丑,待他成年后,便将独生女儿许配给他做了媳妇,条件便是他要倒插门,儿子以后要跟他丈人的姓。这老人家原本就是个孤儿,对于宗族姓氏的事儿看得也不那么重,加之老板一家人待他不薄,因此虽然顶着一个倒插门女婿的名声不好听,他思虑再三,还是答应了。
成亲之后不久,这老板就去世了,临去世前,嘱咐那老人家,说没事万不可去镇子外的小庙里去,如果以后生了儿子还好,若是生了女儿,在她十四岁以前一定要把她嫁出去。对此,老人家十分不解,但是孝顺的他还是流着泪答应了。另外他告诉锋影,他媳妇嫁给他时,只有十三岁。
锋影和宋二听到这里,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老人家说破庙的事,怎么扯到他自己的家事上了?但是出于礼貌,锋影还是耐着性子听了下去,谁知越听越惊心!原来这貌不起眼的破败小镇,竟有这样一番过往。
那老人家继续告诉他们,起初他也不太清楚这是为什么,他之所以答应丈人,不过是为了孝顺,不过他也发现了,这镇子上小媳妇,年纪都特别的小,在他老家时,那闺女都要养到十七八岁才会择婿出嫁,而这里的则普遍都是在十二三岁,若是谁家有女儿十三岁上还没嫁出去,那就好像要有大祸临头一样,对于这一点,他也曾经问过丈人,可丈人总是讳莫如深,支支吾吾的不告诉他。
“这究竟是为什么?”宋二性子耐不住,终于忍不住打断老人家的讲述,追问起来。
“别急,年轻人,让我歇会儿!”老人家年纪实在太大了,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六七十岁已经算是高龄了,只见这老人家大口喘了喘气,接着讲述起来。
不多久,他丈人就离世了,老人家当时是作为孝子,为丈人披麻戴孝,送他走的,后来也便极力经营着这间小小的铺子,再后来就有了孩子,是个女儿。女儿的出世让这老人家十分欢心,从此以后再辛苦也有了寄托,可他却发现,妻子总是在欢欣之余隐隐有着什么担忧,却又不告诉他。
终于有一天,老人家酒后逼问出了实情,这一问不打紧,可把他给吓了一跳,原来这个镇子,居然闹鬼,而且这鬼怪还专门吃那黄花闺女,只要是未出阁的大姑娘,都逃不脱他的魔掌,后来人们发现一个规律,鬼怪只害童女,而成年已婚女子则一直都没出过事,因此也便形成了女儿早嫁的习俗。
“为什么不搬离此处呢?”老人家问他的妻子。
“谁说人们没动过这个心思?”他的妻子泪水涟涟,索性一股脑将这镇子上的事儿都告诉了丈夫,原来这镇子上有一户大户人家,这户人家若是放在王都或者跟几大世家比起来,当然就是小虾米跟大鲶鱼比较了,但是在这小镇上来说,这户人家基本上就可以呼风唤雨,城东跺脚,城西颤动。
这大户人家有一次携家外逃,没出三天,却都灰头土脸的走了回来,原来他们在镇子外绕了三天三夜,却愣是没走出这小小城镇,往回走,却没事。自此后,又陆续有几户人家也试过逃离,都是一般的下场,不得不灰溜溜的溜回来。
女儿依旧是失踪的。渐渐的人们就发现了,原来罪恶的源头在那间破败的小庙宇上,但是人们已经没有胆量再逃亡了,只能消极的想出一个对策,那就是早早的把女儿嫁出去。
“那鬼怪貌似只会坑害已经长成的闺女,若是还是孩子,倒也相安无事。”老人家说道。
锋影皱着眉,他是一个驭物师,对什么鬼怪之说当然也信,但是他却知道,鬼怪并不能胡乱害人性命,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门道,他于是问道:“老哥,你们为何不尝试请一个驭物师来替你们除害呢?”
事实上也是如此,锋影在乾天的指挥下,手忙脚乱的在这山谷中布了一个结界,顿时宋二便有些迷惑的看着这里,奇怪的说道:“咦?这里怎地变得阴森起来?河流也不见了。”
锋影看到宋二这幅样子,便知道结界的布置算是成功了。
布置好结界之后,锋影让宋二帮忙确认之后,这才放心的离开了垂暮山谷,此刻天色已经是正午了,而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一路北上,到达千里之外的王都所在地——香樱城。
就这样,锋影再一次踏上了从垂暮山脉到香樱城的旅途,这一次,锋影的心思无比的沉重,却又无比的轻松,在离开垂暮山脉之前,锋影细心的给自己装扮了一番,在宋二的从旁辅佐下,锋影由一个俊朗少年,变成糟老头子,猛的看去,还以为是乾天呢,而事实上,锋影也确实是以乾天为模板来装扮自己的,只是刻意的少了那么几分飘逸的感觉。锋影只想让自己不起眼,越不起眼对他越有利。
迈过高山,走过沼泽和荒野,渡过了大河,一直疾走了三天三夜,锋影和宋二才来到了距离香樱城百里之遥的一个小镇,此刻天色已晚,眼看着就要下雨了,锋影决定今夜就在此歇息一夜,明早起来早早的赶路。
在这一路上,宋二不住的向锋影祈求,求他收自己做个手下,而锋影也便顺势答应了他,因为这一路上看来,宋二对他们锋家,确实有着非比寻常的感情,这也许跟锋家的人对他的两次搭救有关吧,所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说的大抵也便是这样的道理了。
小镇名曰夏庄,是一个比村子大不了多少的镇子,镇上只有一家小的不能再小的酒楼,酒楼二楼有几间极为简陋的客房,大概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就是这样简陋恶劣的条件,来此住宿的人还不少。锋影和宋二来投宿的时候,天还没黑透,老板居然就甩给他们一句客满,这让锋影心中不由得有几分气恼。一路上风餐露宿,三天三夜里,锋影几乎没有合眼,他满心以为今朝到了这个小镇,至少有床铺可以睡了,谁承想居然客满。
“你他奶奶的,居然敢对我们少爷这样不恭敬!”宋二对那老板骂骂咧咧,本来还欲动手,被锋影喝住了,何必呢?人家老板也没有做错什么,只不过是势利眼了一点。
不过那老板势利眼还不是一点半点,他眼见锋影和宋二一个是糟老头子,一个是容貌不佳,看起来十分猥琐的中年男子,穿戴又不咋地,身上到处都是泥点子(他们日夜兼程,身上能干净才叫奇怪了),因此也就没给他们好脸色看,说了一句客满,便让店小二将这两个人赶了出去,并落了灯,关了门,反正他也真是客满了,不如早早的关门歇息。
无奈之下,锋影和宋二只好在这陌生的小镇子里逛了逛,找了一家十分不起眼的早餐铺子,向那老板讨了一碗茶喝,然后打听何处可以落脚。
“在镇子东头,有一间破庙,你们若是胆大时,可以去那里试试看。”那老板是个七八十岁的老头,看起来白发苍苍,走路都有些颤颤巍巍的,却还要靠着早餐铺子养家活口,生活端的是不容易,因此锋影临走前特意多给了老板一点散碎银两,不想那老板千恩万谢,硬是塞了几块当日的干粮给锋影和宋二,然后又一直送到街口,都快看不见彼此身影了,锋影依旧能够听到身后传来那苍老的声音。
“老兄弟,若非万不得已,不要在那里寄宿!”那老头扯着嗓子拼命的吆喝着。
锋影和宋二走出去没有多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他们停住脚步,回头一看,却原来是那个早餐铺子的老人家追了上来,锋影和宋二脚程好,走的快,可把这老人家一通苦追苦撵,等他走到锋影他们身边时,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了。
“老兄弟……别……别去……”那老板抓住锋影的胳膊,面色焦急的说道,“我见你也是个外乡人,那么大年纪了出门在外不容易,我就实话跟你说了吧,那破庙……闹鬼!”
“闹鬼?”锋影和宋二相互看了对方一眼,同时嘀咕着。
“老哥哥,您倒是说说,怎么个闹鬼法?”锋影笑吟吟的拍了拍那老人家的手臂,他这才发觉那老人家也不知是因为害怕呢,还是因为追赶的太匆忙,浑身竟然有些发冷并且还在发抖,拉着锋影的手就算隔了一层衣衫,也能感觉到湿漉漉的,全是冷汗。
“唉!”那老人家愣了愣神,叹口气,松开手,就蹲在地上,垂头丧气的说道,“别提了!”
看到这老人家这副样子,锋影隐约觉得,这里头有事儿,这个镇子不那么简单。
“没事儿,您说吧老哥哥。”锋影冲宋二眨了眨眼,于是宋二也跟在锋影身后帮腔。
“老人家,有啥事您就说罢!”宋二问道。
那老人家原本见锋影也是个白胡子老头,年纪一大把了,是不太想告诉他的,但是又看宋二年轻力壮(驭物师的年纪要比同龄人看起来年轻许多),也便不再隐瞒他们,遂断断续续的对锋影说出一个让人骇然的故事来。
原来这个老人家也非本地人氏,他早年间逃荒出来,来到这个镇子上,被早餐店家的老板救活,又留下做了个伙计,那老板见他诚实勤劳,模样又不丑,待他成年后,便将独生女儿许配给他做了媳妇,条件便是他要倒插门,儿子以后要跟他丈人的姓。这老人家原本就是个孤儿,对于宗族姓氏的事儿看得也不那么重,加之老板一家人待他不薄,因此虽然顶着一个倒插门女婿的名声不好听,他思虑再三,还是答应了。
成亲之后不久,这老板就去世了,临去世前,嘱咐那老人家,说没事万不可去镇子外的小庙里去,如果以后生了儿子还好,若是生了女儿,在她十四岁以前一定要把她嫁出去。对此,老人家十分不解,但是孝顺的他还是流着泪答应了。另外他告诉锋影,他媳妇嫁给他时,只有十三岁。
锋影和宋二听到这里,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老人家说破庙的事,怎么扯到他自己的家事上了?但是出于礼貌,锋影还是耐着性子听了下去,谁知越听越惊心!原来这貌不起眼的破败小镇,竟有这样一番过往。
那老人家继续告诉他们,起初他也不太清楚这是为什么,他之所以答应丈人,不过是为了孝顺,不过他也发现了,这镇子上小媳妇,年纪都特别的小,在他老家时,那闺女都要养到十七八岁才会择婿出嫁,而这里的则普遍都是在十二三岁,若是谁家有女儿十三岁上还没嫁出去,那就好像要有大祸临头一样,对于这一点,他也曾经问过丈人,可丈人总是讳莫如深,支支吾吾的不告诉他。
“这究竟是为什么?”宋二性子耐不住,终于忍不住打断老人家的讲述,追问起来。
“别急,年轻人,让我歇会儿!”老人家年纪实在太大了,作为一个平民百姓,六七十岁已经算是高龄了,只见这老人家大口喘了喘气,接着讲述起来。
不多久,他丈人就离世了,老人家当时是作为孝子,为丈人披麻戴孝,送他走的,后来也便极力经营着这间小小的铺子,再后来就有了孩子,是个女儿。女儿的出世让这老人家十分欢心,从此以后再辛苦也有了寄托,可他却发现,妻子总是在欢欣之余隐隐有着什么担忧,却又不告诉他。
终于有一天,老人家酒后逼问出了实情,这一问不打紧,可把他给吓了一跳,原来这个镇子,居然闹鬼,而且这鬼怪还专门吃那黄花闺女,只要是未出阁的大姑娘,都逃不脱他的魔掌,后来人们发现一个规律,鬼怪只害童女,而成年已婚女子则一直都没出过事,因此也便形成了女儿早嫁的习俗。
“为什么不搬离此处呢?”老人家问他的妻子。
“谁说人们没动过这个心思?”他的妻子泪水涟涟,索性一股脑将这镇子上的事儿都告诉了丈夫,原来这镇子上有一户大户人家,这户人家若是放在王都或者跟几大世家比起来,当然就是小虾米跟大鲶鱼比较了,但是在这小镇上来说,这户人家基本上就可以呼风唤雨,城东跺脚,城西颤动。
这大户人家有一次携家外逃,没出三天,却都灰头土脸的走了回来,原来他们在镇子外绕了三天三夜,却愣是没走出这小小城镇,往回走,却没事。自此后,又陆续有几户人家也试过逃离,都是一般的下场,不得不灰溜溜的溜回来。
女儿依旧是失踪的。渐渐的人们就发现了,原来罪恶的源头在那间破败的小庙宇上,但是人们已经没有胆量再逃亡了,只能消极的想出一个对策,那就是早早的把女儿嫁出去。
“那鬼怪貌似只会坑害已经长成的闺女,若是还是孩子,倒也相安无事。”老人家说道。
锋影皱着眉,他是一个驭物师,对什么鬼怪之说当然也信,但是他却知道,鬼怪并不能胡乱害人性命,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门道,他于是问道:“老哥,你们为何不尝试请一个驭物师来替你们除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