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佑大苦笑一声:“莫说谢谢,若不是我害了你们……”他顿住不说,拉开马距,一个转身,抽出背后缴来的弓箭,往后连发三箭。
    李佑大的马上功夫不如他的地上功夫,三箭一箭未中,不过他本来就只是为了减缓追兵的步伐,不得已放箭而已。
    然而黑暗中,忽然有一支利箭射/出,精准命中隆巴达身侧两个马距的勇士,那人来不及哀嚎一声便摔落下马。隆巴达一惊,下意识一勒马缰,放慢速度。
    “跟我走。”黑暗中低低一声,顾朝歌听出来是哈奇,她愕然:“巴撒让你来的?他让你抓我回去?”
    哈奇不答,只道:“北城门,去不去。”说完便勒马转身,朝城中小巷奔去。李佑大咬咬牙:“我们跟他走!”
    虽然只占据了这座城不多的时日,不过哈奇对城中小路十分熟悉,带着他们成功绕过隆巴达的追击,送他们到城门。
    顾朝歌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个北胡人说谢谢。不过哈奇似乎也并不期待她说谢谢,他一见城门就在眼前,勒马掉头就走。
    北边的城门,果然大开,黑洞洞的城门,以往在夜里看来会感到十分恐怖,如同怪兽的巨口。如今却觉得这巨口十分可爱,只要跨过这道城门,他们就自由了!
    哒哒的马蹄声从后面传来,隆巴达虽然失去他们的踪迹,却根据他们的方向判定他们要往北城门来。
    李佑大和阿柴朝她一笑:“跑!”
    语罢,三人同时扬鞭,三声马嘶,十二只马蹄撒欢地奔向城门,跑过城门,跑出了这个北胡人控制的梦魇之地!
    “我真的出来啦!”迎着呼呼的风声,顾朝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用这样畅快奔放的声音笑着叫着。夜风里泥尘的味道,她都觉得是自由的味道!
    “秫秫,秫秫秫,秫秫……”
    忽然间,身后传来古怪的呼哨声,忽长忽短,仿佛某种信号。同时,顾朝歌发现身下的马动了动耳朵,然后跑步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马头向后张望。
    “坏了,是信号,这马是隆巴达的,他知道怎么控制!”李佑大一声骂娘。
    阿柴急了:“大哥,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使劲跑,能跑多远跑多远!”李佑大狠狠一扬马鞭,强迫马在听到呼哨的情况下置之不理,依然往前狂奔。
    顾朝歌也想照做,可是她没有李佑大那样好的技术,她的马时而听话,时而不听话,这让她的速度迅速慢了下来。
    身后的马蹄声却越来越近,她不敢回头,她害怕一回头就会被抓回去。
    “朝歌姐!”阿柴回头,忽然向顾朝歌射出一箭:“低头!”
    顾朝歌应声低头,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谩骂:“小兔崽子敢射你老子!”
    隆巴达的声音!
    顾朝歌来不及心惊肉跳,只觉马背一沉,一个男人生生从另一匹马上跳到她的马上,一手揽住她的腰,另一手去控制她的马缰。他的汗臭和膻腥味钻进顾朝歌的鼻孔,她恶心得想吐,而这人却还在拿沾满酒渍的胡茬贴她的脸,热烘烘的试图亲她:“女人,你逃不出我的手心,哈哈哈!”隆巴达的声音听起来得意非凡。
    去死!
    顾朝歌行医数年,从来没有像这一刻一般,生出妖魔一样的恶毒念头。她的身体反应快过大脑,毫不犹豫地抽出腰间那把薄而韧的鱼皮匕首,猛地转身,朝隆巴达的额骨间狠狠刺进去!
    ☆、第91章
    额骨,的确是人的身体中,最硬的骨头之一。
    不过,额窦——
    这个只有一元硬币大小的部位,却是额骨中最脆弱的部位,犹如武侠中金刚不坏之身者的死穴,一击必杀。
    在顾朝歌的时代,尚且没有什么一元硬币大小的比喻概念。但是如果要顾朝歌比划一下额窦的位置、样子和大小,她一定能画出一份符合实际、较为精准的图出来。
    起码在她的时代,没有人比她更了解人的头骨构成,因此也不会有人比她更了解头骨的薄弱之处。
    顾朝歌研究这些,本只是为了完成师傅遗愿,和更加了解人身的结构,以臻医道之完善。
    她从未想过用这种知识来杀人。
    活该隆巴达倒霉。
    隆巴达的反应能力很好,他看见这女人拿把匕首朝自己额头扎过来,以他的身手,立即反击的话其实可以阻止,但他偏偏迟了那么一刹那。因为他在心里觉得这女人很愚蠢,他杀过那么多的人,认为额头是一整块坚硬的骨头,没有哪个杀人者会把刀刃扎向敌人的额头来致人死地的。
    因为根本杀不死嘛。
    若不是这一丝丝的轻慢心理,隆巴达在阻止顾朝歌的动作上不会迟了那么一下,以致于感觉到冰冷的刀刃,猛地刺入他的额间。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轻巧,快速,好似毫不费力,如切豆腐一样,薄而韧的匕首刃刺入额窦之间,无情地切开他的脑部组织。
    隆巴达的眼睛缓缓睁大,他还有意识,他感觉到一把短刀像黏在自己的额头上一样,怎么都掉不下来。
    他试图甩开它,却骤然间感觉天旋地转,失去力气,也失去平衡,被顾朝歌从马背上狠狠推下去。
    “大王子!”隆巴达听见有很多的声音在焦急地叫他,而他仰躺在地,听着他最喜欢的马蹄哒哒,望着黑夜中的星空,慢慢抬手,摸到了额间那把如同在他脑袋上生根的匕首。
    什么东西?
    隆巴达一时反应不过来,但他摸到了额头上缓缓流下的黏腻液体。
    顾朝歌紧紧握住缰绳,伏在马背上狠狠抽了一马鞭,跟上阿柴和李佑大的速度。猎猎风中,她在马上忍不住回头,朝隆巴达倒去的地方张望,她看见他的亲兵们纷纷下马跪倒在隆巴达身前,惊慌失措地扶起他。
    而隆巴达额间稳稳当当插着的匕首,和顺着眼睛鼻子汩汩流下的红白液体,让他的脸看起来分外狰狞可怖。
    顾朝歌知道他还没死,可是却已经离死不远。
    在马背上转身扎人的动作难度太高,顾朝歌即便于刹那之间认准了位置,可是这把鱼皮匕首仅仅只是刺入额骨,并未深入脑中太多,没有彻底毁坏他的脑组织。不过人的脑袋构造太精妙了,他们哪怕只是移动隆巴达一下下,都有可能造成这把匕首向里深入,只要深入哪怕一个小拇指甲的长度,都有可能杀死隆巴达。
    拔掉匕首?还能安然无事不发热不生病?
    哦,她想北胡没有这样好的大夫吧,连她都没有自信能让隆巴达拔掉匕首后活下来,她不相信还有谁能。
    即便活下来,他的脑子也……
    顾朝歌只是一个回头张望的瞬间,脑中已过了无数想法,唇角忍不住勾起一个笑容。奇异的,她并没有杀人的罪恶感,而是觉得快慰和解脱。
    “朝歌姐!”阿柴打断她的思绪,他慌张地唤她:“别看了,快跑!他们还在追!”
    阿柴同样看见了那把捅进隆巴达脑子里的匕首,他的震惊之情不下于被捅的隆巴达,可是隆巴达毕竟带了四十勇士。即便有十来人跪伏在受伤的隆巴达面前惊慌失措,也还有二十来人听他号令追杀凶手啊!
    簌簌风声,箭雨忽至。
    “朝歌姐,趴下!”阿柴策马故意落到顾朝歌的身后,他用刀去挥舞掉那些射过来的箭矢,李佑大暗骂一声:“该死!”一勒缰绳,放慢速度,挥刀来帮阿柴。
    “你捅隆巴达那刀真够精彩!不过现在悬了,他们现在不是要抓你回去,是要杀了你、不,是杀了我们!”李佑大一手策马一手挥刀,北胡人的箭矢力道强而且瞄准极精,他背对追兵,抵挡十分吃力:“快!快!进林子就好了!”
    前方就是树林,进了树林,有了草木做掩护,又是晚上,射箭视线遭阻,北胡的马会放慢速度,想追他们就没那么容易了!
    “快,快,进林子!”李佑大拼命呼喊着,他试图转身抽箭与北胡对射,可是对方人多箭密,他最终败下阵来,两支羽箭深深插/入他的右腿和左肩。
    近了!近了!林子就在前面!顾朝歌紧贴马背死死盯着前方,夜晚黑乎乎的林子在此刻变得如此光芒耀眼,她只想离它更近一点!
    “朝歌姐小心!”阿柴一声大喝,顾朝歌下意识埋头,更紧地贴向马背。与此同时一支羽箭堪堪从顾朝歌的背部、擦着她的衣服掠过,因为三人的队形已经在奔跑中变样,更多的箭开始瞄准顾朝歌。
    而追兵和他们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
    三十丈。
    二十五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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