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琼皱着眉头快步往前,陶沐跟在他后头,一路跑到了石头城外,累的气喘吁吁。
    “这城里妖气冲天,你跟在我后面小心些,”牛琼郑重嘱咐,稍顿之后又加了句,“不准乱跑。”
    陶沐满心雀跃,他的话左耳进右耳出,自顾盘算着,有同族,而且看来还不少,得跟他们套好关系才是,可是……会不会被当做叛徒?她为难的看向牛琼,见他正施法查探,神情凝重,目光坚定,当下打定主意,还是乖乖跟着他,不要惹事的好,万一两方起冲突,她也好心安理得的站在牛哥的这一边,毕竟跟他们不熟。
    可是她不惹事,却偏偏有事来找她。
    就在牛琼施法时,她好奇的走到城门口朝里面张望,这什么还没看到,就被里面滚出来的一个圆球撞倒,后脑勺正好磕在凸出的台子上,顿时眼前发黑,挣扎着刚爬起来,又被一个疾驰而来的身影扑倒,再一次的磕在了那个台子上,眼前黑了又黑,晕了过去。
    ☆、第64章 城
    离恒为陶沐制定了一个长远的发展计划。
    为了保持新鲜度,陶沐要在一年内出三部书,每部不少于五十万字,每个月至少一次签售会,一次公益活动,参加活动时间不低于两个时辰。
    陶沐埋头苦写,熬得黑眼圈到了鼻子上,终于完成了两本。
    《六道轮回之妖妃传》、《招摇榜》
    一个宫心计,一个复仇记,一个女性故事,一个男性故事,都很受读者欢迎,一经推出迅速销售一空。
    然后,陶沐灵感枯竭了。
    半个月过去,再也写不出一个字,离恒急得团团转,想尽办法为她找寻灵感,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陶沐自己倒是不着急,乐的悠闲,每日看看山看看水,将写书之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她以为离恒会放弃,没想到他的小强精神再一次迸发,干脆利落的帮她收拾了行李,“你去凡世吧,那里繁华生动,有很多素材,你去增长些阅历,回来再战。”
    陶沐默默从他手中接过包袱,掂了掂,确定有不少钱,这才放心的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离恒在身后殷切嘱咐,“读者反映你的感情戏写的太单调,此番下山要多经一些情爱,最好是找书生,女妖们最喜欢这类型了。”
    陶沐郑重的点头,她的心里也是偏爱这一类的,老天爷让她用二十三年想通了一个道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叽歪吧,如今她是妖界炙手可热的璀璨新星,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振奋的。
    小白脸们,我来了。
    从招摇山下来一直往东走有一个美丽的小镇子,叫柳梢镇,陶沐决定将自己的第一段情选在这个地方,因为她曾在话本子上看到过一句话,月上柳梢头,人约黄后后,她想完整的体验一把诗中的意境。
    她运气不错,一进镇子就看到卖猪肉小摊旁的阴凉处坐着个白面小生,捧着一卷书看的很入迷。
    陶沐相信第一感觉,她觉得就是他了,遂整了整衣襟,舔了舔手掌将头上几缕乱发抚平,然后学着戏文里的闺秀样子款款走过去。
    第一遍从他眼前过,没有反应。
    陶沐觉得是不是走的太快了,返身慢慢走回去,依然没反应,仔细想了想戏文里的场景,对了,没加道具。
    第三次走的时候,陶沐款摆腰肢,袅袅婷婷,那叫一个妖娆婀娜,到得他跟前略略停顿一下,貌似不经意的扔下一张帕子。
    这一次果然奏效,刚往前跨了两步,就听身后传来一声好听的“姑娘”。
    陶沐面带微笑回身,就见小生看着她面上一红,手里拿着丝帕。
    对于他这个反应陶沐很满意,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她觉得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小生羞涩的避开她火热的视线,将手伸过来,“你的丝帕。”
    陶沐笑意盈盈的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来,扶风摆柳的轻甩了一下,“不,是你的丝帕。”
    小生瞬间石化,表情颇是怪异。
    陶沐赶紧反思哪一步不对,这可是戏文里的经典桥段,万万不会有错,那就是自己的问题了,难道是笑的太刻意?
    于是,她将笑容收回三分,学着凡间女子的样子行了一礼,“多谢公子。”
    “不,用谢。”
    这句话一出,下面该到悲情部分了,陶沐情感转换很快,一眨眼便已是泪意盈盈,惹人怜爱的模样。
    “小女子想打听个事,不知公子可知黄叔郎的府邸位于何处?”
    小生仔细思索了一阵,“这里没有姓黄的人家,姑娘可是记错了?”
    陶沐一听这话,眼眶先是一红,哽咽道:“我已是问了好些人,他们都说没听过,可我娘说的就是这里,如今找不到人,可该如何是好。”
    小生见她那般难过心生不忍,劝慰道:“姑娘莫急,许是令堂记错了,不如你写信回去问问。”
    陶沐下巴颤啊颤,成功的抖落下来一行泪,“我家乡发大水,亲人们都,都被淹死了,母亲让我来此投靠表叔的表姨的二表兄,我一路颠沛流离,餐风露宿,好不容易找到这里,却是,却是这么个结果,呜呜,我一个弱女子,无依无靠,今后可怎么办!”
    小生面现同情之色,唉声叹息,“想不到姑娘的身世竟是如此坎坷,可怜,可怜,在下倒是有心相帮,奈何能力有限,心有余而力不足,实在惭愧。”
    陶沐怔了一下,戏文里到了这一步不是应该小生好心收留姑娘,然后两人朝夕相对,日久生情,进而一夜*,共结连理么?
    眼下这么个情况,陶沐觉得很为难,走吧,不甘心,不走,又有别有用心之嫌,左右权衡了一番,她认为还是有必要再努力一下。
    于是她壮着胆子自荐:“小女子孤苦无依,别无所求,只希望能有一处躲风避雨的地方,公子心地善良,小女子深感钦佩,如若能得公子收留,做一个洒扫丫头,那便再好不过,”略微停顿,让他思考了一下,才又黯然接着道:“看来是小女子痴心妄想,罢了,公子不必为难,权当没有碰见过我吧。”
    小生看着她委屈的可人样,迟疑道:“这么大的事,我得回去问问家里人。”
    陶沐脸上焕发生机,乖巧的点头,“公子说的是,那小女子便在此等候,公子早去早回。”
    “好,我这就去问,”小生拿着书卷快步走了,陶沐高兴不已,觉得这事十有□□是成了,下一步便是眉目传情,暗送秋波了,依这小生的性子,怕是得加大力度,她准备将计划做一番调整。
    这厢刚拿出随身带的小本,身后便有人中气十足的喊了声,“相公,是谁要卖身!”
    陶沐觉得声音有些耳熟,转身一看,娘的,这可不就是旁边卖肉的女壮士,只见她袖筒高挽,威风凛凛,一身结实的肌肉在阳光下油光发亮。
    白面小生依偎在她身旁,兰花指一翘,“就是她。”
    陶沐蹭的立正,连连摆手,“不是我不是我,公子认错人了……”然后拔腿就跑。
    出师未捷身先死,陶沐深感悲哀,蹲在一处无人的墙角深刻反思了一番,得出一个结论,太草率,常言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她前期了解太少,中期又没有进行审查,这才导致后期悲剧的发生,所以下一个,一定得谨慎!
    经过慎之又慎的挑选,陶沐将目标锁在一个蓝衣服的青年身上。
    他站在一家脂粉店门前,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孤傲中带着点神秘,陶沐一见他便觉得是个有故事的人,这种人于感情一道上有了些许经验,拿下并不是那么容易,可一旦成功,便是翻身农奴把歌唱,妥妥的忠犬体质。
    她迅速拟定了一个计划,先是找了个过路男子去套近乎,被他言辞喝退,遂放了心,不喜欢男的,说明性向正常,然后又找了个大娘打听到没有成家,更是喜上眉梢,但她犹不放心,躲在墙角又观察了半晌,确定孤身一人,这才整理仪容,安心的走过去。
    陶沐写书时对各种性格之人的喜好进行过深入分析,像这样孤傲神秘之人,唯有柔情似水,行事却稍显古怪的女子方能打动他的心。
    于是她踩着小碎步,三步一小退,五步一大退,装作犹疑不定的样子,磨蹭了近一刻钟才到他跟前。
    青年眼神在她面上一扫,突然靠近了些,陶沐心中一喜,就听他道:
    “要胭脂吗?今早新到的货,品牌齐全,正品保证,价格比店里便宜一半,物美价廉,错过再等一年,小姐,来一个?”
    陶沐还未来得及绽放的笑颜生生遁了下去。
    接连两次失败,陶沐深受打击,又蹲回了方才那个墙角,深觉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她《妖妃传》的女主是如何步步为营,俘获一众小鲜肉,最后宠冠后宫,情人环绕的,对了,常去人多的地方,增加曝光率,要让男人主动贴上来。
    想到这一层,陶沐瞬间神清气爽,拍拍手站起来,人多的地,先去菜市场好了。
    然而她撤退的晚了一步,几乎就在她站起来的同时,一根木棍从天而降,正正砸在她脑壳上。
    陶沐眼冒金星,头脑发晕,迷迷瞪瞪的抬起头,就见楼上一个唇红齿白的俊俏公子立在窗前满脸歉意的看着她,“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毕竟是看过不少话本的人,陶沐果断的四肢一挺倒地不起,此举有两种说法,一说碰瓷,针对的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流氓,还有一说叫美人心计,自然针对的是千娇百媚的美人儿,许多人对这类人群有一个亲切的称呼,心机婊,陶沐觉得自己应当得起这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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