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骁先是眉头一皱,然后露出一点笑容,“确定是他?”
姜秋明把自己的猜测理由告诉他,有理有据,由不得人不信,寇骁拍着他的肩膀夸赞道:“军师啊,咱们相识这么久,你今天是最聪明的一天了。”
寇骁高兴啊,这么说来,顺王和纪韩宇之间就是清白的了,否则顺王不可能把自己人介绍给他。
光是知道这一点,寇骁心里就舒坦了一半,“难怪王爷说我们般配,撇开本将军有心仪之人,纪大人也确实是个不错的对象。”年轻、俊美、饱读诗书、性情温和,之前媒婆频频上门就是最好的证明。
姜秋明很想拍开寇骁的手,什么叫他今天最聪明?他平日里难道是个傻的,而且他又酸了,寇将军对纪大人评价如此高,显然是很看中他的,他言不由衷地劝诫道:“既然将军如此觉得,不如换个目标,说不定明日事情就成了,属下们也能喝上您的喜酒了。”
“滚,本将军是那种见异思迁之人吗?”再说了,任何人站到李煦面前还有可比性吗?
寇骁心心念念的顺王,绝对是天下独一份的,谁也无法超越。
知道这条路不通,姜秋明也就真的帮他想法子追人了,他扫了寇骁一眼,点点头,“难怪属下觉得您近来衣品不俗,原来是想着招蜂引蝶啊,王爷是精贵人,肯定不喜欢太邋遢太没规矩的,您这一步走对了。接下来,您要做的是对王爷若即若离,既不能攻势太猛,又不能踌躇不前,攻势太猛容易令人厌烦,导致王爷更加远离你,踌躇不前则是原地踏步,会让王爷怀疑您的心意是假的。”
寇骁认真地问:“那该如何做?”
“咱们军营离城里不远,但以往您一直住军营,几日也见不到王爷一面,这还怎么培养感情?既然要若即若离,最好就是经常能见面,说上几句话,表露下自己的优点,释放出自己浓浓的爱意,但又不能一直粘着对方。属下觉得,您住在寇府就正好,每日早晚去请安,这也是身为臣子应该做的,再送点王爷喜欢的对象,陪着说说话,一起商议朝廷大事,让王爷看到您出色的一面,同时又不招人厌烦。”
姜秋明见他听得认真,越说越来劲,“您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王爷如今瞧着并不讨厌您,那就说明有希望,人心要捂着才会暖,王爷遭遇大难,被贬至南越,众叛亲离,身边就一个小公主,正是最需要人关怀的时候,他外表看着沉稳果断,内心指不定多么脆弱呢,您说是吧?”
寇骁无法想象出李煦脆弱是什么模样,摇头,“王爷是心性坚毅之人,绝对不会脆弱。”但他不反驳,人总是需要关怀的,就如自己,哪怕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冷血无情了,这颗心不还是会为了另外一个人悸动吗?
他突然想到一个妙招,眼里露出狡黠的笑容。
“今日多亏军师了,将来事成,一定给你封个大大的谢媒礼。”
姜秋明不忍打击他的自信心,乐呵呵地点头,仿佛明天就能喝到喜酒了一样。
作为头号狗腿,姜秋明做的确实很尽责了。
等从寇骁房间出去,姜军师用扇子拍着手,心想纪大人是断袖,这件事情是否可以利用一番。
两人的宅子相邻,但建的样子并不相同,纪大人家只建了一栋主楼一栋下人房,其余地方全是花园绿地,后院里甚至还挖了个很大的水池,大到能泛舟摘莲。
姜秋明自然舍不得浪费地皮,他建了个三进的宅子,考虑到自己将来娶妻生子,他甚至想把现在的宅子推了重建。
难怪纪大人敢这么任性,原来是断定自己不会娶妻的。
听说王爷的工厂里做出了玻璃窗,虽然他没见过,但既然是顺王出品,那肯定是稀罕物,也许可以让纪大人买一些来送给他。
这么一想,姜秋明立即坐上了进城的马车,到郡守府门口围堵纪韩宇去了。
******
寇骁当天日落时分回到城里,果然跑去西苑请安了,带上了一包郊外摘来的野果。
李煦也刚从田庄回来,大伙儿高兴喝了一点果酒,他怕熏着小公主,一回来就去洗澡了,寇骁来的时候,他刚从浴室里出来。
六月下旬的南越已经非常炎热了,李煦有些穿不住长到盖脚的衣服,于是让人做了一套短袖短裤,在家里穿。
他这时穿的就是这套,白嫩的胳膊和小腿露在外面,寇骁盯着看了好几眼,差点把自己的来意也给忘了。
李煦由着他看,现代人穿这样出门太正常了,别人看几眼也没什么,他拿了一枚果子咬了一口,意外的甜,而且看品种居然是没吃过的。
“这是什么果子?”
“不知,就叫野果,军营后山上有几棵这样的果树。”寇骁见他喜欢吃,高兴地说:“王爷喜欢,明日让人把树移过来种吧。”
李煦吃完果肉拿着果核看了看,又拿了张帕子出来包住,“不用,本王要吃自己会种。”
他可是有一个专门搞种植业的团队,都是精英,种一两棵果树还不是小菜一碟,再说了,这西苑又不是他家,他种了果树便宜的还是寇骁。
餐厅里摆好了饭菜,正是饭点,李煦也不好赶人,主动邀请寇骁留下来吃晚饭,寇骁一口答应,还问道:“今日吃什么菜?”
“今晚吃面。”李煦考虑到小公主的口味,每天都会让徐婶子做点面食,有时候是早餐有时候是晚餐。
一开始徐婶子对面食无从下手,还是他教出来的,不过这有厨艺天赋的人学做饭就是快,李煦经常只是口述一遍做法,她就能做出来了。
今晚吃的是是杂酱面,每个人面前装了一份面条,桌上摆了七八样小菜,想吃什么菜就加什么菜一起拌一拌,再配上微辣的肉酱,非常开胃。
寇骁不挑食,何况杂酱面味道确实不错,又想到和顺王同桌吃饭,一连吃了三大盘才收口。
好在厨房里屯了不少面条,否则还真填不饱寇骁这个无底洞。
姜秋明把自己的猜测理由告诉他,有理有据,由不得人不信,寇骁拍着他的肩膀夸赞道:“军师啊,咱们相识这么久,你今天是最聪明的一天了。”
寇骁高兴啊,这么说来,顺王和纪韩宇之间就是清白的了,否则顺王不可能把自己人介绍给他。
光是知道这一点,寇骁心里就舒坦了一半,“难怪王爷说我们般配,撇开本将军有心仪之人,纪大人也确实是个不错的对象。”年轻、俊美、饱读诗书、性情温和,之前媒婆频频上门就是最好的证明。
姜秋明很想拍开寇骁的手,什么叫他今天最聪明?他平日里难道是个傻的,而且他又酸了,寇将军对纪大人评价如此高,显然是很看中他的,他言不由衷地劝诫道:“既然将军如此觉得,不如换个目标,说不定明日事情就成了,属下们也能喝上您的喜酒了。”
“滚,本将军是那种见异思迁之人吗?”再说了,任何人站到李煦面前还有可比性吗?
寇骁心心念念的顺王,绝对是天下独一份的,谁也无法超越。
知道这条路不通,姜秋明也就真的帮他想法子追人了,他扫了寇骁一眼,点点头,“难怪属下觉得您近来衣品不俗,原来是想着招蜂引蝶啊,王爷是精贵人,肯定不喜欢太邋遢太没规矩的,您这一步走对了。接下来,您要做的是对王爷若即若离,既不能攻势太猛,又不能踌躇不前,攻势太猛容易令人厌烦,导致王爷更加远离你,踌躇不前则是原地踏步,会让王爷怀疑您的心意是假的。”
寇骁认真地问:“那该如何做?”
“咱们军营离城里不远,但以往您一直住军营,几日也见不到王爷一面,这还怎么培养感情?既然要若即若离,最好就是经常能见面,说上几句话,表露下自己的优点,释放出自己浓浓的爱意,但又不能一直粘着对方。属下觉得,您住在寇府就正好,每日早晚去请安,这也是身为臣子应该做的,再送点王爷喜欢的对象,陪着说说话,一起商议朝廷大事,让王爷看到您出色的一面,同时又不招人厌烦。”
姜秋明见他听得认真,越说越来劲,“您一定要把握好这个度,王爷如今瞧着并不讨厌您,那就说明有希望,人心要捂着才会暖,王爷遭遇大难,被贬至南越,众叛亲离,身边就一个小公主,正是最需要人关怀的时候,他外表看着沉稳果断,内心指不定多么脆弱呢,您说是吧?”
寇骁无法想象出李煦脆弱是什么模样,摇头,“王爷是心性坚毅之人,绝对不会脆弱。”但他不反驳,人总是需要关怀的,就如自己,哪怕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冷血无情了,这颗心不还是会为了另外一个人悸动吗?
他突然想到一个妙招,眼里露出狡黠的笑容。
“今日多亏军师了,将来事成,一定给你封个大大的谢媒礼。”
姜秋明不忍打击他的自信心,乐呵呵地点头,仿佛明天就能喝到喜酒了一样。
作为头号狗腿,姜秋明做的确实很尽责了。
等从寇骁房间出去,姜军师用扇子拍着手,心想纪大人是断袖,这件事情是否可以利用一番。
两人的宅子相邻,但建的样子并不相同,纪大人家只建了一栋主楼一栋下人房,其余地方全是花园绿地,后院里甚至还挖了个很大的水池,大到能泛舟摘莲。
姜秋明自然舍不得浪费地皮,他建了个三进的宅子,考虑到自己将来娶妻生子,他甚至想把现在的宅子推了重建。
难怪纪大人敢这么任性,原来是断定自己不会娶妻的。
听说王爷的工厂里做出了玻璃窗,虽然他没见过,但既然是顺王出品,那肯定是稀罕物,也许可以让纪大人买一些来送给他。
这么一想,姜秋明立即坐上了进城的马车,到郡守府门口围堵纪韩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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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骁当天日落时分回到城里,果然跑去西苑请安了,带上了一包郊外摘来的野果。
李煦也刚从田庄回来,大伙儿高兴喝了一点果酒,他怕熏着小公主,一回来就去洗澡了,寇骁来的时候,他刚从浴室里出来。
六月下旬的南越已经非常炎热了,李煦有些穿不住长到盖脚的衣服,于是让人做了一套短袖短裤,在家里穿。
他这时穿的就是这套,白嫩的胳膊和小腿露在外面,寇骁盯着看了好几眼,差点把自己的来意也给忘了。
李煦由着他看,现代人穿这样出门太正常了,别人看几眼也没什么,他拿了一枚果子咬了一口,意外的甜,而且看品种居然是没吃过的。
“这是什么果子?”
“不知,就叫野果,军营后山上有几棵这样的果树。”寇骁见他喜欢吃,高兴地说:“王爷喜欢,明日让人把树移过来种吧。”
李煦吃完果肉拿着果核看了看,又拿了张帕子出来包住,“不用,本王要吃自己会种。”
他可是有一个专门搞种植业的团队,都是精英,种一两棵果树还不是小菜一碟,再说了,这西苑又不是他家,他种了果树便宜的还是寇骁。
餐厅里摆好了饭菜,正是饭点,李煦也不好赶人,主动邀请寇骁留下来吃晚饭,寇骁一口答应,还问道:“今日吃什么菜?”
“今晚吃面。”李煦考虑到小公主的口味,每天都会让徐婶子做点面食,有时候是早餐有时候是晚餐。
一开始徐婶子对面食无从下手,还是他教出来的,不过这有厨艺天赋的人学做饭就是快,李煦经常只是口述一遍做法,她就能做出来了。
今晚吃的是是杂酱面,每个人面前装了一份面条,桌上摆了七八样小菜,想吃什么菜就加什么菜一起拌一拌,再配上微辣的肉酱,非常开胃。
寇骁不挑食,何况杂酱面味道确实不错,又想到和顺王同桌吃饭,一连吃了三大盘才收口。
好在厨房里屯了不少面条,否则还真填不饱寇骁这个无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