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镇,一家普通旅馆内。
经过了一晚上“惊吓”的胡超四人,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住处。
胡超和杨璐一人一个房间,阿k和王萌萌则是住在一起。
洗了个澡,精疲力竭的胡超并没有马上躺下呼呼大睡,而是坐在床上,拿出一根烟,烦躁地吸了一口又一口。
烟雾,很快弥漫整个房间。
作为金花市某大型集团董事长的儿子,胡超没有和其它富二代一样,从小过着骄奢淫逸,放纵无度的生活,虽含着金钥匙出生,但他却从十几岁起,就选择出国留学,在外面漂泊数年,尝遍人间冷暖,拿到的荣誉奖章数不胜数,学位证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回国后,作为继承人的他自愿从公司底层做起,一步一步打拼,期间有过挫折,有过磨难,也有被人背后笑话他一个继承人是绣花枕头——但最后,他都用实力征服了所有人。
有某个商业大佬曾亲口赞叹:胡家,虎父无犬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就在胡超如日中天之际,他又不顾父亲反对,退出公司,邀了几个朋友,做起了这所谓的灵异节目。
所有人都很费解,想不通他为什么放着大好的公司董事长之子不干,而跑去当一个冷门的探灵节目主持?
他的回答就两个字:喜欢。
是啊,这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比喜欢更不讲道理的呢?
带着这份热情,他找到了同样对探灵有着巨大兴趣的阿k。
至于王萌萌和杨璐,一个是男友去哪她跟哪,另一个则是有求于自己,不得已才来到这荒凉之地,陪自己颠沛流离。
可以说,胡超不单单有财富,有智慧,光论见识和阅历就不是一般富二代可以比拟。
他自认阅人无数,可在今晚,却觉得“走了眼”。
他想不通,那个叫丁勉的青年,为什么愿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
长得像他母亲?
这算理由吗?
胡超思考了很久,他觉得如果换做自己,别说长得像自己母亲,就算是母亲的双胞胎姐妹,他也一定掉头就跑,绝不回头。
毕竟命只有一条,他能为父母,为未来的妻子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但不代表他能为了一个仅仅只是长得像自己亲人的陌生人去拼命。
可惜,那个家伙还是那么做了,做的那么干脆,不留余地。
他当时真的很想怒吼一句:丁勉,你似不似个撒子?
可惜,他还是没敢喊。
一是自身的涵养不允许让他这么做,二是这家伙即便真是傻子,也一定是个让人钦佩的傻子。
胡超一直遵循着一个道理,看到有人落水了,你可以因为自己不会游泳或者等等原因不去救,但看到有人不顾身地跳下水去救人,就千万不要站在岸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去笑话那个救人的家伙不知死活。
无关对错,因为那是别人的选择,因为别人做到了,你没做到。
胡超叹了口气,这个从小到大无论体育还是学习都稳拿第一,碾压第二的天之骄子,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输了,而且还输的特别惨……
无心睡眠,索性拿起手机,给远在千里之外,同样睡不着的父亲发了一条短信:
“老头,问你个事,假如你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强盗在抢劫一个少女,而你如果去帮这个少女,可能会陷入巨大的危险……就在你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一个愣头青比你先一步出手,去和强盗拼命了,如果是你,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是去帮这个愣头青,还是选择逃之夭夭?”
发完这条短信后,胡超坐在床上怔怔发呆,等待着那个人的答案。
嗡嗡!
没过多久,对方回复了:“你觉得那个愣头青做的是对还是错?”
胡超犹豫了一下,在手机上输入了一行字:“是对的,但行为有些鲁莽,完全不考虑后果。”
“那如果这个愣头青被强盗杀死了,可能就是因为你没有及时出手,你会怎么想?”
胡超愣住了。
这一次,他思考了许久,才艰难得敲字道:“我会愧疚一辈子,并且这一辈子,都会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哦?那我再问你,这个愣头青,为什么会是愣头青?”
胡超皱了皱眉,盯着手机上的问题,只是,这一次却怎么也想不到答案。
过了一会儿,对方回复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愣头青做事都不考虑后果,恰恰相反,他们也许考虑了很久,他们知道如果这件事不去做,就会一辈子愧疚,就会一辈子后悔……唉,就好像你小子当初执意退出公司股份,去当灵异节目主持人,你有后悔过吗?哼,照我看来,你和那愣头青,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胡超苦笑,回复道:“有你这么损自己儿子的吗?”
“超超你记住,我们胡家,现在虽然都是一群充斥着铜臭味以利益为主的商人,但在百年前,可都是一群铁骨铮铮,不畏生死的英雄好汉!”
“你若出了事,我这个做父亲的,会伤心,也会骂自己不称职,但你若不忠不义,那老子宁可你死了!”
胡超头有点疼。
“老爹,我没不忠不义……”
“行了,少废话,我睡了。”
“别啊,你还没告诉我答案呢。”
“送你半句话,大丈夫当如是。”
“等一下,这不是一句话吗?”
“自己悟去。”
“……”
胡超关掉手机,缓缓走到窗前,看着窗外一轮惨白的圆月,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
“是了,这确实是半句话……”
“大丈夫当如是,彼可取而代之!”
他能成为那样的人,我胡超凭什么不行?
我能处处拿第一,凭什么在生死之时,却落个不及格的下场?
想到这,胡超再不犹豫,走出房间,来到了阿k和王萌萌的门前,重重地敲了敲门。
门开了,露出一张满是无奈的脸。
“我就知道你心里放不下。”
胡超咧嘴笑道:“知我者,莫若你阿k。”
“行了,出发吧。”
阿k摆了摆手。
“喂喂喂,你们这么晚还出去,该不会是去找那个家伙吧?”
刚洗完澡,脸上敷着面膜的王萌萌,急的直跺脚。
阿k回头道:“你就留在家里好了。”
“不,我也要去!”
王萌萌把脸上的面膜撕开,蹦蹦跳跳地搂住阿k的胳膊,嫣然笑道:“反正你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阿k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得很开心。
这只质量上乘的金丝雀,无论是为了在他心中留下好印象做做样子,还是真的不放心自己,他都觉得挺开心的。
等阿k和王萌萌先一步离开后,胡超犹豫了一下,转身,走到杨璐的房门前,淡淡道:“我知道你还没睡,我就说一句话——从今天起,关于你父亲和骏马公司的蓝海湾合作,正式作废。”
说完,大步离开。
房间内,趴在门上的偷听的杨璐,在胡超走远后,那张颇为惊艳的脸蛋,一下子变得面若死灰,死死地咬着嘴唇,半晌后,愤怒和委屈的泪水,顺着眼眶流下……
*
“你……你说的是真的?”
白事铺内,丁玲如遭雷击,脸色煞白地望着田奇。
田奇点了点头,苦笑道:“如果没猜错,现在他恐怕已经和那只大妖对上了。”
丁玲的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身体不可抑制地颤抖着……
不知道是愤怒,还是紧张……
她猛然转过身,朝着二楼走去。
片刻后,丁玲回来,手里多了一把白色的折扇。
田奇盯着那白纸扇,双眼微微眯起,嘴里轻咦了一声,“法器?”
“我现在就去找他。”丁玲沉声说道。
“好,我带你去。”田奇点了点头,心里叹息了一声,只希望那个傻瓜,不要怪我。
当田奇和丁玲离开白事铺不久,一只黑色的小猫,无声无息地出现,那双金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闪闪发亮,柔软的小腿一个健步,紧紧地跟在了后面……
*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双腿已经发麻,大脑也开始逐渐缺氧,嘴里更是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心里,只剩下一根念头……
逃!
逃!
逃!
然而,那惊悚的杀意,一直没有消失,反而在不断靠近……
我心里一阵绝望。
看来,那五张动用我全部法力的闪电囚笼,根本没有把他困住,几乎是转瞬之间,就被那大妖给撕开了。
这一次,真是惹上了不得了的敌人啊……
胡思乱想之中,一股劲风猛地袭来,我脸色一变,尽管已经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旁边滚去,但还是被什么东西给狠狠扫中了后背。
火辣辣的疼,如火烧烙印!
我倒下去的瞬间,视线之中,就看到一条白色,如钢鞭一般的尾巴,凌空扫荡而过。
倒地后,背上的少女也滚到了旁边。
随着轰的一声炸响,那头白色庞然大物,已是落在了我的身旁,居高临下,充满讥讽地望着我。
“跑啊,你倒是继续跑啊。”
“蝼蚁永远是蝼蚁,就算再怎么跑,能逃得过百兽之王的掌心?”
我双手撑着地面,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可还没站稳,白虎的尾巴再度甩来。
啪!
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了我的胸口。
我直接吐出一口血,人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这一下,是真的站不起来了……
白虎走到我面前,一只肉爪,“轻轻”地放在我的伤口处……
我终于是没忍住,张开嘴,大声惨叫起来。
伤口上撒盐,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折磨一只蝼蚁,实在无趣,但谁让你耽误了我这么长时间呢?所以,我不想让你死得太舒服。”白虎一边笑着说,一边稍稍加重力道。
咻!
就在此时,那本来昏倒在地的少女,却是一个翻身,忽然从地上站了起来。
那双冰冷的眸子,死死地盯着白虎,乌黑的马尾辫,随着她的冲刺,散成一片青丝。
下一秒,少女手中的竹竿,在距离白虎额前半米处停下。
接着,少女身子一晃,再次晕倒在地。
白虎望着昏倒的少女,讥笑道:“明明已经失去了意识,但还是凭着一股意志站起来拼命,怎么,是想救这少年吗?”
“可惜,你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别急别急,等我杀了这个少年,马上就让你们在黄泉重聚。”
说罢,白虎抬起一只手爪,凌空重重拍下……
“砰”地一声!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就像被车轮碾压上来似的,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彻底粉碎了……
经过了一晚上“惊吓”的胡超四人,疲惫不堪地回到了住处。
胡超和杨璐一人一个房间,阿k和王萌萌则是住在一起。
洗了个澡,精疲力竭的胡超并没有马上躺下呼呼大睡,而是坐在床上,拿出一根烟,烦躁地吸了一口又一口。
烟雾,很快弥漫整个房间。
作为金花市某大型集团董事长的儿子,胡超没有和其它富二代一样,从小过着骄奢淫逸,放纵无度的生活,虽含着金钥匙出生,但他却从十几岁起,就选择出国留学,在外面漂泊数年,尝遍人间冷暖,拿到的荣誉奖章数不胜数,学位证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回国后,作为继承人的他自愿从公司底层做起,一步一步打拼,期间有过挫折,有过磨难,也有被人背后笑话他一个继承人是绣花枕头——但最后,他都用实力征服了所有人。
有某个商业大佬曾亲口赞叹:胡家,虎父无犬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就在胡超如日中天之际,他又不顾父亲反对,退出公司,邀了几个朋友,做起了这所谓的灵异节目。
所有人都很费解,想不通他为什么放着大好的公司董事长之子不干,而跑去当一个冷门的探灵节目主持?
他的回答就两个字:喜欢。
是啊,这天底下,还有什么事比喜欢更不讲道理的呢?
带着这份热情,他找到了同样对探灵有着巨大兴趣的阿k。
至于王萌萌和杨璐,一个是男友去哪她跟哪,另一个则是有求于自己,不得已才来到这荒凉之地,陪自己颠沛流离。
可以说,胡超不单单有财富,有智慧,光论见识和阅历就不是一般富二代可以比拟。
他自认阅人无数,可在今晚,却觉得“走了眼”。
他想不通,那个叫丁勉的青年,为什么愿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女,甘愿冒这么大的风险?
长得像他母亲?
这算理由吗?
胡超思考了很久,他觉得如果换做自己,别说长得像自己母亲,就算是母亲的双胞胎姐妹,他也一定掉头就跑,绝不回头。
毕竟命只有一条,他能为父母,为未来的妻子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但不代表他能为了一个仅仅只是长得像自己亲人的陌生人去拼命。
可惜,那个家伙还是那么做了,做的那么干脆,不留余地。
他当时真的很想怒吼一句:丁勉,你似不似个撒子?
可惜,他还是没敢喊。
一是自身的涵养不允许让他这么做,二是这家伙即便真是傻子,也一定是个让人钦佩的傻子。
胡超一直遵循着一个道理,看到有人落水了,你可以因为自己不会游泳或者等等原因不去救,但看到有人不顾身地跳下水去救人,就千万不要站在岸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去笑话那个救人的家伙不知死活。
无关对错,因为那是别人的选择,因为别人做到了,你没做到。
胡超叹了口气,这个从小到大无论体育还是学习都稳拿第一,碾压第二的天之骄子,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输了,而且还输的特别惨……
无心睡眠,索性拿起手机,给远在千里之外,同样睡不着的父亲发了一条短信:
“老头,问你个事,假如你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强盗在抢劫一个少女,而你如果去帮这个少女,可能会陷入巨大的危险……就在你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一个愣头青比你先一步出手,去和强盗拼命了,如果是你,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是去帮这个愣头青,还是选择逃之夭夭?”
发完这条短信后,胡超坐在床上怔怔发呆,等待着那个人的答案。
嗡嗡!
没过多久,对方回复了:“你觉得那个愣头青做的是对还是错?”
胡超犹豫了一下,在手机上输入了一行字:“是对的,但行为有些鲁莽,完全不考虑后果。”
“那如果这个愣头青被强盗杀死了,可能就是因为你没有及时出手,你会怎么想?”
胡超愣住了。
这一次,他思考了许久,才艰难得敲字道:“我会愧疚一辈子,并且这一辈子,都会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哦?那我再问你,这个愣头青,为什么会是愣头青?”
胡超皱了皱眉,盯着手机上的问题,只是,这一次却怎么也想不到答案。
过了一会儿,对方回复了:“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愣头青做事都不考虑后果,恰恰相反,他们也许考虑了很久,他们知道如果这件事不去做,就会一辈子愧疚,就会一辈子后悔……唉,就好像你小子当初执意退出公司股份,去当灵异节目主持人,你有后悔过吗?哼,照我看来,你和那愣头青,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胡超苦笑,回复道:“有你这么损自己儿子的吗?”
“超超你记住,我们胡家,现在虽然都是一群充斥着铜臭味以利益为主的商人,但在百年前,可都是一群铁骨铮铮,不畏生死的英雄好汉!”
“你若出了事,我这个做父亲的,会伤心,也会骂自己不称职,但你若不忠不义,那老子宁可你死了!”
胡超头有点疼。
“老爹,我没不忠不义……”
“行了,少废话,我睡了。”
“别啊,你还没告诉我答案呢。”
“送你半句话,大丈夫当如是。”
“等一下,这不是一句话吗?”
“自己悟去。”
“……”
胡超关掉手机,缓缓走到窗前,看着窗外一轮惨白的圆月,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
“是了,这确实是半句话……”
“大丈夫当如是,彼可取而代之!”
他能成为那样的人,我胡超凭什么不行?
我能处处拿第一,凭什么在生死之时,却落个不及格的下场?
想到这,胡超再不犹豫,走出房间,来到了阿k和王萌萌的门前,重重地敲了敲门。
门开了,露出一张满是无奈的脸。
“我就知道你心里放不下。”
胡超咧嘴笑道:“知我者,莫若你阿k。”
“行了,出发吧。”
阿k摆了摆手。
“喂喂喂,你们这么晚还出去,该不会是去找那个家伙吧?”
刚洗完澡,脸上敷着面膜的王萌萌,急的直跺脚。
阿k回头道:“你就留在家里好了。”
“不,我也要去!”
王萌萌把脸上的面膜撕开,蹦蹦跳跳地搂住阿k的胳膊,嫣然笑道:“反正你会保护我的对不对?”
阿k捏了捏她的鼻子,笑得很开心。
这只质量上乘的金丝雀,无论是为了在他心中留下好印象做做样子,还是真的不放心自己,他都觉得挺开心的。
等阿k和王萌萌先一步离开后,胡超犹豫了一下,转身,走到杨璐的房门前,淡淡道:“我知道你还没睡,我就说一句话——从今天起,关于你父亲和骏马公司的蓝海湾合作,正式作废。”
说完,大步离开。
房间内,趴在门上的偷听的杨璐,在胡超走远后,那张颇为惊艳的脸蛋,一下子变得面若死灰,死死地咬着嘴唇,半晌后,愤怒和委屈的泪水,顺着眼眶流下……
*
“你……你说的是真的?”
白事铺内,丁玲如遭雷击,脸色煞白地望着田奇。
田奇点了点头,苦笑道:“如果没猜错,现在他恐怕已经和那只大妖对上了。”
丁玲的呼吸顿时变得急促起来,身体不可抑制地颤抖着……
不知道是愤怒,还是紧张……
她猛然转过身,朝着二楼走去。
片刻后,丁玲回来,手里多了一把白色的折扇。
田奇盯着那白纸扇,双眼微微眯起,嘴里轻咦了一声,“法器?”
“我现在就去找他。”丁玲沉声说道。
“好,我带你去。”田奇点了点头,心里叹息了一声,只希望那个傻瓜,不要怪我。
当田奇和丁玲离开白事铺不久,一只黑色的小猫,无声无息地出现,那双金黄色的瞳孔,在黑暗中闪闪发亮,柔软的小腿一个健步,紧紧地跟在了后面……
*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双腿已经发麻,大脑也开始逐渐缺氧,嘴里更是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心里,只剩下一根念头……
逃!
逃!
逃!
然而,那惊悚的杀意,一直没有消失,反而在不断靠近……
我心里一阵绝望。
看来,那五张动用我全部法力的闪电囚笼,根本没有把他困住,几乎是转瞬之间,就被那大妖给撕开了。
这一次,真是惹上了不得了的敌人啊……
胡思乱想之中,一股劲风猛地袭来,我脸色一变,尽管已经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旁边滚去,但还是被什么东西给狠狠扫中了后背。
火辣辣的疼,如火烧烙印!
我倒下去的瞬间,视线之中,就看到一条白色,如钢鞭一般的尾巴,凌空扫荡而过。
倒地后,背上的少女也滚到了旁边。
随着轰的一声炸响,那头白色庞然大物,已是落在了我的身旁,居高临下,充满讥讽地望着我。
“跑啊,你倒是继续跑啊。”
“蝼蚁永远是蝼蚁,就算再怎么跑,能逃得过百兽之王的掌心?”
我双手撑着地面,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可还没站稳,白虎的尾巴再度甩来。
啪!
不偏不倚,刚好砸在了我的胸口。
我直接吐出一口血,人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这一下,是真的站不起来了……
白虎走到我面前,一只肉爪,“轻轻”地放在我的伤口处……
我终于是没忍住,张开嘴,大声惨叫起来。
伤口上撒盐,恐怕也不过如此了……
“折磨一只蝼蚁,实在无趣,但谁让你耽误了我这么长时间呢?所以,我不想让你死得太舒服。”白虎一边笑着说,一边稍稍加重力道。
咻!
就在此时,那本来昏倒在地的少女,却是一个翻身,忽然从地上站了起来。
那双冰冷的眸子,死死地盯着白虎,乌黑的马尾辫,随着她的冲刺,散成一片青丝。
下一秒,少女手中的竹竿,在距离白虎额前半米处停下。
接着,少女身子一晃,再次晕倒在地。
白虎望着昏倒的少女,讥笑道:“明明已经失去了意识,但还是凭着一股意志站起来拼命,怎么,是想救这少年吗?”
“可惜,你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别急别急,等我杀了这个少年,马上就让你们在黄泉重聚。”
说罢,白虎抬起一只手爪,凌空重重拍下……
“砰”地一声!
我只觉得眼前一黑,身体就像被车轮碾压上来似的,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彻底粉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