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煜恍若失神了许久,等他再次抬眼时,哪里还有陈凯琳那曼妙的身影?
    “娟她……”何煜紧攥着那二百块钱,原本崭新的票子都要被他捏成了一团,气郁了许久,他终归只能无力一叹:“唉!”
    何煜当然能理解陈凯琳的想法,只是这误会是从家里边带出来的,光凭他的空口白话,又哪里解释的清楚?
    人长大了,思想总是会变得复杂,大都市固然繁华,可物欲横流中,争斗、挣扎无处不在。只在陈凯琳的身上,何煜就感受到了一股锐利的气场,不再是原来那样的朴实圆滑。
    呆凝许久,何煜还是打算离开这里。
    外面大雨倾盆,丝毫没有要停歇的意思,何煜脱下了衣服,只是将那个大编织袋的拉链处包裹起来,以免被雨水打湿。
    说到底,这些都是陈家妈妈的一番心血,风干腊肉一类的东西当然说不上多好吃,但这就是乡情、乡味。
    一路前行,何煜了无目的,根本不知去哪。
    虽然陈凯琳给了他二百块钱,但这钱他不打算去用,下次若是能再见到她,他会连着这些特产一起,全部还给她,而更主要的是,能将误会给说开。
    雨幕中,何煜哪怕身形高大健壮,也显得单薄孤独起来。
    周遭打伞而过的路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随即微微摇头叹息,只说这是一个可怜人。
    也不知走了多久,前方一个烂尾工地让何煜意动。
    “这样走下去,也没有个头,进去避避雨将就一夜吧。”
    踏入工地,里面没有任何施工器械,就连陈放在旁的钢筋都变得锈迹斑斑,旁边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显然荒废已久。
    何煜一路走到了烂尾楼的二层,只在一个墙根处,竟然发现了一席被褥。
    周遭都是破败脏乱的样子,偏偏只有那一块地上,还铺设着塑料防水布,几个泡面盒堆积在旁,还有一地的烟头,品牌五花八门。
    何煜是一个喜欢观察细节的人,这是爷爷从小教养出的习惯。
    烟头里有动辄几十块钱一包的香烟品牌,也有五块钱打底的最廉价的香烟,只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何煜想了想,就打算在这里暂住一晚,但那边的被褥他却没有动,这些显然是有主之物,说不定主人就在附近。只是因为大雨突兀,才没有赶回来吧。
    将行李放在了身后,何煜又搬来了几个破纸壳子垫在了身下,呆坐着思考起未来的出路。
    可左思右想间,他又忍不住苦笑起来:“想那么多,也没有实际行动来得真切,凯琳当年都能吃得下苦,一步步的往上爬,我又如何能眼高手低呢?”
    想到这里,何煜只是捡起了工地上散落的石膏条,再破纸壳子上,写下了‘搬运工’三个字。
    他准备从头做起,从最苦最累开始攀爬。
    心里有了想法,尘埃落定。何煜的困意便渐渐来袭,今夜好好休息一下,等天亮雨停后,就得去谋划生计了。
    睡觉时。
    何煜只是靠在墙根处半躺着入眠,他虽然能将就环境,但说到底也是喜欢干净的人。
    穿着寒酸不代表不干净,但现在的城里人很多都有一个思维误区,总以为穿衣简陋的人,身上必然散发着一股恶臭。
    一觉迷迷蒙蒙间就到了后半夜,外面的大雨似乎渐渐的停了。
    也就在这时,何煜的双眼陡然睁开,明亮清澈,完全没有半点惺忪之意,仿佛之前他从未睡着一般。
    如此一个变化,只是让身边一个穿着的破破烂烂的乞丐惊了一下。
    “这么警醒?呵,睡吧,我不吵你。”
    原来,何煜是听到了身边细微的动静,才陡然转醒,说他一句警醒没错。
    看着眼前穿的破破烂烂的叫花子模样的男人,何煜一阵惊讶,他本以为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一个中老年流浪汉,但只看这人的模样,也比自己大不了几岁,而且四肢健全。
    他是怎么变成叫花子、流浪汉的?!
    眼中打量着那人,那人见何煜不睡,也来了兴趣,当他看到那个破纸壳子上‘搬运工’的三个大字时,也是微微一愣——
    “这是隶书吧?看不出来啊,字写的还挺好!”
    这话一出,何煜都懵了。
    啥时候乞丐流浪汉都这么有文化了?
    而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只见那人继续说道:“隶书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你这三个字可是深得其中精髓啊,不过其中又有一丝不拘一格的变法,不似隶书的刻板陈旧,让人觉得耳目一新。”
    何煜的书法依然是学自家里的老头子,眼看这人一语点题,只是惊得他好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隶书的结构讲求化繁为简,化圆为方,化弧为直。
    这人口中所谓的变法,实则是在说,何煜的字体里似乎并没有完全遵循此道。
    隶书是由小篆演变而来,小篆为象形体,而隶书在破旧立新之前,还有一个过渡期。
    这就是何煜所写的‘隶变体’,这个年代已经少有人钻研此道了,哪怕是书法大家,也更偏向钻研草书。
    “大哥,你……你怎么懂得那么多?”
    何煜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字体多么了不得,当初爷爷让他跟着学,自己也就学了。
    他现在最为惊讶的还是,这流浪汉的出口成章。
    那人听到这话,笑着摇头:“懂得不算多,我也就只能道其轮廓,至于里面的意境,却是品味不出来的。”
    “自我介绍一下,本人三年前毕业于南海大学,如今……”
    一番言语中,只是让何煜更加错愕。
    这人名叫刘东,的的确确的正牌大学毕业,可现在却沦落成了‘三和大神’。
    起初,何煜是听不懂这其中的含义的,但经过刘东的一番讲解,立马就明白了。
    所谓三和,实际上是一个地名,那里流落着全南海最多的流浪汉,他们一天出工、活三天,没有固定居所。有人常年在网吧落脚,有人干脆在天桥下落地而眠。
    只要身上有钱,肯定不会去干活的,先注重享受。
    至于刘东一个大学生如何变成这样,他也没说。
    何煜只是知道,这位老兄昨天刚卖掉了自己的身份证,换来了一百块钱现钞,时至今天就消费完毕,这才只能归巢。
    听到这里,何煜无语,也感慨人生奇妙,竟然会有这种人存在。
    只看他饥肠辘辘的样子,何煜拿出了一个馒头递了过去:“吃吗?我也没啥好东西,就有点家里面带出来的干粮了。”
    刘东接过去,大口啃了起来,一边啃还一边说:“看在这个馒头的份儿上,我提点你一句,搬运工可没有干单帮的,南海找份活虽然容易,但是你想想,你孤家寡人的一个,谁敢把东西交给你?万一你拿着东西跑路了,人家可没地儿哭诉去。”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顿,向着何煜眨了眨眼睛:“嘿嘿……你要再给我一个馒头,我就给我指明条路子,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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