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天下之间的事情,都是有一些特别的巧合存在的。
在袁重敬被人牵着到处寻找自己本体的时候,邓展这边,接到了一个来自明阳市的电话。
倒也并不是什么陌生的电话,而是华青青小姨的电话。
邓展还记得她的小姨似乎是叫做“赵怡姿”,她女儿叫沈妮妮。
‘这个时候她打电话来干什么?那个小女孩应该是没问题了吧?’邓展暗自嘀咕了一声,倒也是接起了电话。
“喂,是邓先生吗?”
电话那头的确是赵怡姿的声音,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打电话过来。比起第一次初见的时候,那可是客气得多了。
虽然邓展很年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年轻的小先生确实本事很强。有本事的人,自然是值得被人尊敬的。
“赵阿姨?有什么事吗?”邓展也是礼貌地回答,“莫不是妮妮又出什么问题了?”
“倒也不是妮妮的问题,妮妮的事情我还想着找时间带着妮妮亲自上门道谢来着。”
“道谢就不必了,反正我也是拿了钱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本就是天经地义,不必那么客气的。”
“邓先生,你现在不知道有没有空?”
“怎么?有事情就直说吧。”
“是这样的,这一次不是我们家的问题,而是青青的问题。几天前她处理了一个案子回家,半路上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当时局里也联系不上她,家里也联系不上她。再后来,接到有酒店的举报,这才将她找到。她……她好像神智有点不清楚了,疯疯癫癫的。他父母带着她去了最好的医院看了神经科,却也没发现出什么问题。这几天也是忙来忙去,几乎各种医生都看过了。还是没什么用。”
赵怡姿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然后我就想到了你,可是没有你的电话号码,这才去了你的学校找了你的班主任,才找到你的电话。这么夜了打电话给你,实在是除了你之外,我也想不到其他人可以救治她了。如果你有空的话,你能来看看她吗?”
“不会吧,她疯了?什么程度?”邓展也是皱起了眉头。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说胡话,可今天,身体一直在抽搐,入夜之后,就好像直接昏死过去了,叫也叫不醒,现在已经送到医院里去了。这病症好悬,邓先生,你如果有空就快点来吧。”赵怡姿的语气很焦急地说。
“你们在什么医院,我这就赶过来。”
“我们就在明阳市的永生医院。”赵怡姿说道。
永生医院是明阳市最好的医院了。
挂了电话,邓展也没料到华青青居然会出这样的问题。
‘难不成,当初坤元谷那几个混账对她做了什么?’
邓展从车里坐了起来,华青青的问题,他肯定是要管的,两人毕竟是朋友关系。要是晚回去几天,而耽误了她的病情,万一她死了,那邓展肯定会自责的。
说到底,华青青上次被坤元谷的人绑架,原因也在他。是坤元谷那几个混账想以她为诱饵引他出来。
“可这里,又答应了这哥们,要守他三天。不过,我要是在这里等三天,指不定华青青就怎么样了。”
想了想,邓展就跑下了车去,将那个男子从土坑里挖了出来。
反复瞅了瞅,这家伙的气息已经相当微弱了。之前应该是受到了很强烈的精神冲击,肉身跟着牵连,受了波及。
“罢了,虽然说做人要守信,可这也是要看情况的。咱们俩毕竟不太熟,这样吧,我只守了你半天,你这钱,我就不收你的了。我们就算扯平了,你说三天后如果你没醒来,就把你的身体烧掉。我看你这样子,估计也活不过来了,命早就给你换了,你既然没能醒来,肯定也没办法醒来了。那咱们就干脆提前吧。”
邓展说着,就在这小树林里用枯木枝架起了一个架子。又从车上找来了一桶汽油。
将这男子的肉身放在木架上,然后将汽油全身一淋,打火机一点,那嗞嗞的火焰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
邓展说不要钱,还真就不要钱,从兜里把那张银行卡拿了出来,一起丢进了火里烧掉。
诚信的确很重要,但总归是重要不过自己朋友的性命。做人要是不懂得变通,那跟榆木脑袋有什么区别?
“大不了,我再将你埋了,这也算是入土为安了。你灵魂上不来,干脆就直接去酆都城报道好了。”
邓展多加了一点汽油,不一会儿,那具肉身也就被烧得差不多了。
其实这种火焰,顶多也就是把尸体烧焦,至于把骨头烧烂,那是不太可能,只有火葬场的高温才可以做到。(火葬场的火化炉大约最高温度是8001000度左右)
像邓展这种光是淋点汽油,肯定是烧不完全的。
就用刚才那个原来的坑,邓展将这烧焦的尸体准备丢进去。
可才一拖动这具尸体,那烧焦的尸体腹部,居然滚落出一个圆形的金色小球来。
邓展看到了,也就捡了起来:“这什么东西,你肚子里居然还藏着这个东西?别告诉我,这就是聚灵珠吧?这么大一颗?”
聚灵珠,邓展只听过没看过,相传只有踏入过阴神境界的人才有一定几率才能产生。
而这颗珠子,就是从这人的肚子里掉落出来的,想来想去,很有可能就是那所谓的聚灵珠。
邓展也没太仔细研究,先塞进自己的兜里,然后就把尸体放进了土坑当中,用土给埋了起来。
因为不知道此人姓甚名谁,邓展就挪动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刻下“无名兄之墓”这五个字。
“这已经算是对得起你了,入殓、火化、入葬一条龙,就只收你这点好处,而且是我亲自动手,确实算对得起你了。”邓展对着墓碑说道。
回想自己这一次确实也没拿到什么好处,也就一本书、一块本命玉、一块阴玉。
银行卡没要了,后续的尾款肯定也拿不到了。
以他邓展如今的身份地位,亲自送一个人入葬,这得是多大的面子?
所以,邓展感觉是很对的起他了。做完这些之后,他就开着车子直奔机场,要回去看望华青青了。
而在他前脚刚走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之后,一条狗,发了疯一样的,顺着公路快速地往郊外窜。
那个牵着它的人,都有点跑断气了。
“急什么?也不用急于这一时半会儿。我们都不急,你急什么?莫非你还想逃?别做梦了好吗?”牵狗的人在外人看来,很滑稽地跟手中所牵的狗丢下这一句话。
不过,也还好这会儿这公路边没人,要不然一定会被吓到的。
因为,在牵狗的人说出话后,那只狗也回话了——“当然要快,再不快,我感觉我的本体就要死了……是真的要死了……”
它嘴里急切地喊着,心里也在怒骂着:‘混账,那个混账东西,我让你给我看守三天,你……你现在在做什么?在对我的本体做了什么?’
在袁重敬被人牵着到处寻找自己本体的时候,邓展这边,接到了一个来自明阳市的电话。
倒也并不是什么陌生的电话,而是华青青小姨的电话。
邓展还记得她的小姨似乎是叫做“赵怡姿”,她女儿叫沈妮妮。
‘这个时候她打电话来干什么?那个小女孩应该是没问题了吧?’邓展暗自嘀咕了一声,倒也是接起了电话。
“喂,是邓先生吗?”
电话那头的确是赵怡姿的声音,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打电话过来。比起第一次初见的时候,那可是客气得多了。
虽然邓展很年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年轻的小先生确实本事很强。有本事的人,自然是值得被人尊敬的。
“赵阿姨?有什么事吗?”邓展也是礼貌地回答,“莫不是妮妮又出什么问题了?”
“倒也不是妮妮的问题,妮妮的事情我还想着找时间带着妮妮亲自上门道谢来着。”
“道谢就不必了,反正我也是拿了钱了,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本就是天经地义,不必那么客气的。”
“邓先生,你现在不知道有没有空?”
“怎么?有事情就直说吧。”
“是这样的,这一次不是我们家的问题,而是青青的问题。几天前她处理了一个案子回家,半路上就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当时局里也联系不上她,家里也联系不上她。再后来,接到有酒店的举报,这才将她找到。她……她好像神智有点不清楚了,疯疯癫癫的。他父母带着她去了最好的医院看了神经科,却也没发现出什么问题。这几天也是忙来忙去,几乎各种医生都看过了。还是没什么用。”
赵怡姿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然后我就想到了你,可是没有你的电话号码,这才去了你的学校找了你的班主任,才找到你的电话。这么夜了打电话给你,实在是除了你之外,我也想不到其他人可以救治她了。如果你有空的话,你能来看看她吗?”
“不会吧,她疯了?什么程度?”邓展也是皱起了眉头。
“最开始的时候,只是说胡话,可今天,身体一直在抽搐,入夜之后,就好像直接昏死过去了,叫也叫不醒,现在已经送到医院里去了。这病症好悬,邓先生,你如果有空就快点来吧。”赵怡姿的语气很焦急地说。
“你们在什么医院,我这就赶过来。”
“我们就在明阳市的永生医院。”赵怡姿说道。
永生医院是明阳市最好的医院了。
挂了电话,邓展也没料到华青青居然会出这样的问题。
‘难不成,当初坤元谷那几个混账对她做了什么?’
邓展从车里坐了起来,华青青的问题,他肯定是要管的,两人毕竟是朋友关系。要是晚回去几天,而耽误了她的病情,万一她死了,那邓展肯定会自责的。
说到底,华青青上次被坤元谷的人绑架,原因也在他。是坤元谷那几个混账想以她为诱饵引他出来。
“可这里,又答应了这哥们,要守他三天。不过,我要是在这里等三天,指不定华青青就怎么样了。”
想了想,邓展就跑下了车去,将那个男子从土坑里挖了出来。
反复瞅了瞅,这家伙的气息已经相当微弱了。之前应该是受到了很强烈的精神冲击,肉身跟着牵连,受了波及。
“罢了,虽然说做人要守信,可这也是要看情况的。咱们俩毕竟不太熟,这样吧,我只守了你半天,你这钱,我就不收你的了。我们就算扯平了,你说三天后如果你没醒来,就把你的身体烧掉。我看你这样子,估计也活不过来了,命早就给你换了,你既然没能醒来,肯定也没办法醒来了。那咱们就干脆提前吧。”
邓展说着,就在这小树林里用枯木枝架起了一个架子。又从车上找来了一桶汽油。
将这男子的肉身放在木架上,然后将汽油全身一淋,打火机一点,那嗞嗞的火焰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
邓展说不要钱,还真就不要钱,从兜里把那张银行卡拿了出来,一起丢进了火里烧掉。
诚信的确很重要,但总归是重要不过自己朋友的性命。做人要是不懂得变通,那跟榆木脑袋有什么区别?
“大不了,我再将你埋了,这也算是入土为安了。你灵魂上不来,干脆就直接去酆都城报道好了。”
邓展多加了一点汽油,不一会儿,那具肉身也就被烧得差不多了。
其实这种火焰,顶多也就是把尸体烧焦,至于把骨头烧烂,那是不太可能,只有火葬场的高温才可以做到。(火葬场的火化炉大约最高温度是8001000度左右)
像邓展这种光是淋点汽油,肯定是烧不完全的。
就用刚才那个原来的坑,邓展将这烧焦的尸体准备丢进去。
可才一拖动这具尸体,那烧焦的尸体腹部,居然滚落出一个圆形的金色小球来。
邓展看到了,也就捡了起来:“这什么东西,你肚子里居然还藏着这个东西?别告诉我,这就是聚灵珠吧?这么大一颗?”
聚灵珠,邓展只听过没看过,相传只有踏入过阴神境界的人才有一定几率才能产生。
而这颗珠子,就是从这人的肚子里掉落出来的,想来想去,很有可能就是那所谓的聚灵珠。
邓展也没太仔细研究,先塞进自己的兜里,然后就把尸体放进了土坑当中,用土给埋了起来。
因为不知道此人姓甚名谁,邓展就挪动了一块石头,在上面刻下“无名兄之墓”这五个字。
“这已经算是对得起你了,入殓、火化、入葬一条龙,就只收你这点好处,而且是我亲自动手,确实算对得起你了。”邓展对着墓碑说道。
回想自己这一次确实也没拿到什么好处,也就一本书、一块本命玉、一块阴玉。
银行卡没要了,后续的尾款肯定也拿不到了。
以他邓展如今的身份地位,亲自送一个人入葬,这得是多大的面子?
所以,邓展感觉是很对的起他了。做完这些之后,他就开着车子直奔机场,要回去看望华青青了。
而在他前脚刚走了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之后,一条狗,发了疯一样的,顺着公路快速地往郊外窜。
那个牵着它的人,都有点跑断气了。
“急什么?也不用急于这一时半会儿。我们都不急,你急什么?莫非你还想逃?别做梦了好吗?”牵狗的人在外人看来,很滑稽地跟手中所牵的狗丢下这一句话。
不过,也还好这会儿这公路边没人,要不然一定会被吓到的。
因为,在牵狗的人说出话后,那只狗也回话了——“当然要快,再不快,我感觉我的本体就要死了……是真的要死了……”
它嘴里急切地喊着,心里也在怒骂着:‘混账,那个混账东西,我让你给我看守三天,你……你现在在做什么?在对我的本体做了什么?’